一、桁车操作前的准备
1. 桁车操作员应持有有效证书,熟悉设备操作手册,并接受过专业的安全培训。
2. 检查桁车及其附属设备,包括钢丝绳、滑轮、吊钩、制动装置等,确保无损坏、磨损或异常情况。
3. 确认工作区域无人员、障碍物,地面应平整稳固,无滑动风险。
二、桁车操作过程
1. 启动前,鸣笛警示周围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
2. 操作时保持平稳,避免快速移动或急停,防止货物摇晃或掉落。
3. 货物起吊时,应缓慢进行,确认吊点牢固后再提升,避免超载。
三、桁车使用后的维护
1. 完成工作后,将桁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锁住控制台。
2. 定期进行保养检查,记录设备状态,及时报告并修复异常。
四、应急处理
1. 遇到突发状况,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如发生事故,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启动救援程序。
1.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标准,如《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
2. 桁车操作员需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安全复训,保持知识更新。
3. 设备维护保养应按照制造商的推荐周期和方法进行,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1. 桁车操作员在操作前需要做什么准备?
答:需要持有有效证书,熟悉设备操作手册,接受过专业安全培训,检查设备无损坏、磨损或异常。
2. 在桁车使用过程中,如何保证货物的安全?
答:应缓慢操作,保持平稳,避免快速移动或急停,确认吊点牢固后再提升,防止超载。
3. 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员应如何行动?
答:应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如有事故需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
4. 桁车使用后的维护工作包括哪些?
答: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锁住控制台,定期进行保养检查,记录设备状态并及时修复异常。
第1篇 桁车、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桁车、吊车操作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必须熟悉掌握行车的构造性能,熟知日常保养规则。
2、吊车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工作场地,轮胎吊作业必须支垫平稳牢固,吊臂起落及回转半径无障碍,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起吊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
4、进行起吊回转、变幅、吊钩升降和行走等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5、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吊车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
6、变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种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7、起吊作业时,重物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起吊人员。
8、不得超负荷起吊,特殊情况需起吊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现场监护。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9、严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起吊。
10、起吊的物体应捆绑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起吊零星物体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钢丝绳与物体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1、天气恶劣如大风、雷暴、大雾时,应停止作业。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
12、风力达6级以上,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并在停机后解除吊臂的约束。
13、塔吊司机接到台风预报或实际操作中遇到突风时,必须停止吊装作业,拉上缆风绳,行车轮卡上卡轨器。汽车吊必须收回扒杆,做好防台准备。
14、塔吊每次起吊作业后,应将吊钩升至顶端,将小车移至根部,,切断电源,开启风向标。
15、起吊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应先将物体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吊车的确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升起,对易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6、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7、吊车不得近架靠空输电线路作业,因现场条件限制必须在线路附近作业的,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有专人现场监护。吊车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
18起重所用钢丝绳,应有生产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为使用依据。
19、吊车钢丝绳的使用,其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吊车的规格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装或拉出钢丝绳时应防止打环、扭结、弯曲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20、钢丝绳上允许在端头处有接头。采用偏结固接时,偏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其偏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长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卡环结头,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21、每个工作日都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查,钢丝绳磨损其直径减少7%时应更换。
22、吊车起重制动器的制动轮表面磨损达1.5~2mm时,或制动块磨擦衬垫磨损超过原衬垫厚度50%时,均应更换。
23、起重吊钩、吊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更换:
1) 表面有裂纹、破口、严禁补焊,应更换;
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 挂绳面磨损超过10%。
4)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第2篇 桁车安全操作规程
1、桁车操作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必须熟悉掌握行车的构造性能,熟知日常保养规则。
2、起吊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
3、进行吊钩升降和行走等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4、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吊车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
5、起吊作业时,重物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起吊人员。
6、不得超负荷起吊,特殊情况需起吊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现场监护。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7、严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起吊。
8、起吊的物体应捆绑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起吊零星物体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钢丝绳与物体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9、起吊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应先将物体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吊车的确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升起,对易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0、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起重所用钢丝绳,应有生产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为使用依据。
12、吊车钢丝绳的使用,其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吊车的规格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装或拉出钢丝绳时应防止打环、扭结、弯曲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13、钢丝绳上允许在端头处有接头。采用偏结固接时,偏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其偏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长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卡环结头,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14、每个工作日都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查,钢丝绳磨损其直径减少7%时应更换。
15、起重吊钩、吊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更换:
16、表面有裂纹、破口、严禁补焊,应更换;
17、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18、挂绳面磨损超过10%。
19、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第3篇 桁车式泵吸除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
1、确认供配电系统完好。
2、池壁、轨道有无损伤;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是否完好。
4、相应阀门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二、运行中
1、操作员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况,特别是桁车在运行过程中有无异响,若有异常,立即按停止按扭。
2、注意设备是否有明显的手感振动或间歇的抖动。
3、浮渣刮板是否正常升降;
4、螺旋分砂机的运行是否正常,分砂效果是否良好;
三、操作完毕后,检查、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4篇 桁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桁车必须有专人使用、专人管理,桁车司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
二、操作人员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三、作业时的准备工作:
(一)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应确保良好;
(三)对行车时桁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3、限位开关失灵。
4、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5、露开桁车,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6、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四)对桁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8、轨道桁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四、作业时应做到:
(一)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检查桁车上应无碰、卡、 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报警后再送电试车。
4、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之(三)、(四)中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5、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人员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6、桁车检查、维修过程中,应统一指令,密切配合。
(二)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三)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1、不从人头上越过。
2、不从汽车上越过。
3、不从设备上越过。
(四)操作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报警,地面配合吊装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2、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3、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
4、起吊重物水平行走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5、吊运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6、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7、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8、上下车时需由平台梯子通过,不准沿轨道行走。
9、无载荷运行时,吊钩应升至上极限位置。
10、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11、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置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员一端,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
五、作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断主机电源。
(二)检查设备,确保设备状态完好,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三)切断总电源。
六、做好设备运行的全过程记录。
第5篇 桁车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桁车、吊车操作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必须熟悉掌握行车的构造性能,熟知日常保养规则。
2、吊车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工作场地,轮胎吊作业必须支垫平稳牢固,吊臂起落及回转半径无障碍,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起吊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
4、进行起吊回转、变幅、吊钩升降和行走等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5、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吊车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
6、变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种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7、起吊作业时,重物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起吊人员。
8、不得超负荷起吊,特殊情况需起吊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现场监护。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9、严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起吊。
10、起吊的物体应捆绑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起吊零星物体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钢丝绳与物体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1、天气恶劣如大风、雷暴、大雾时,应停止作业。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
12、风力达6级以上,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并在停机后解除吊臂的约束。
13、塔吊司机接到台风预报或实际操作中遇到突风时,必须停止吊装作业,拉上缆风绳,行车轮卡上卡轨器。汽车吊必须收回扒杆,做好防台准备。
14、塔吊每次起吊作业后,应将吊钩升至顶端,将小车移至根部,,切断电源,开启风向标。
15、起吊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应先将物体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吊车的确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升起,对易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6、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7、吊车不得近架靠空输电线路作业,因现场条件限制必须在线路附近作业的,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有专人现场监护。吊车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
18起重所用钢丝绳,应有生产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为使用依据。
19、吊车钢丝绳的使用,其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吊车的规格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装或拉出钢丝绳时应防止打环、扭结、弯曲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20、钢丝绳上允许在端头处有接头。采用偏结固接时,偏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其偏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长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卡环结头,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21、每个工作日都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查,钢丝绳磨损其直径减少7%时应更换。
22、吊车起重制动器的制动轮表面磨损达1.5~2mm时,或制动块磨擦衬垫磨损超过原衬垫厚度50%时,均应更换。
23、起重吊钩、吊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更换:
1) 表面有裂纹、破口、严禁补焊,应更换;
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 挂绳面磨损超过10%。
4)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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