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责任 保温工应明确自身安全职责,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接受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自我安全评估。
二、个人防护装备
1. 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止高空坠物伤害。
2. 穿戴防火隔热服,防止高温烫伤。
3. 使用防护眼镜和面罩,防止飞溅物损伤眼睛。
4. 穿戴耐热手套和绝缘鞋,保障手部和脚部安全。
三、作业环境检查
1. 在开始工作前,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裸露电线、松动的设备等。
2. 确保消防设施完备,了解其使用方法。
3. 清理工作区域,避免杂物绊倒。
四、操作规程
1. 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设置。
2. 使用电动工具时,确保接地良好,避免触电。
3. 施工过程中,保持与热源的安全距离,避免热辐射伤害。
五、应急处理
1.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2. 熟悉火警疏散路线,遇火警迅速撤离。
3. 如受伤,及时寻求医疗援助,不得延误。
六、协作与沟通
1. 与团队成员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作业协调一致。
2. 对于不明确的工作指令,及时向上级反馈,避免误操作。
1. 执行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 遵守gb 15763.1-2009《建筑用绝热材料耐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等相关规范,保证保温材料的使用安全。
3. 符合jgj 144-2019《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1. 保温工在作业时必须佩戴哪两种个人防护装备以防止高温烫伤和触电? 答案:防火隔热服和耐热手套。
2. 发现工作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时,保温工应如何处理? 答案:停止作业,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
3. 保温工在操作电动工具时应注意什么? 答案:确保电动工具接地良好,避免触电风险。
4. 遇到火警,保温工应如何行动? 答案:迅速沿火警疏散路线撤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5. 当工作指令不明确时,保温工应怎么做? 答案:向上级反馈,待明确后再进行操作。
第1篇 保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时穿戴好劳保护用品,接触矿渣棉及玻璃棉时袖口、裤脚、领口要扎好,同时要戴好口罩。
2 检查脚手架和所用工具,如发现不安全之处要妥善处理。
3 不许踩蹬脚手架探头进行工作,不许两人站在一块独板上工作。传递脚手板,不要用骑马式,最好两人传递。
4 在脚手架立杆上拴绑滑轮运输材料时,每次吊运质量不要超过40kg,拉绳人要在滑轮下方的3m以外,拉绳不要过猛。接料时要等物体停稳后再接。
5 管道保温时,有关部门应确认管道无泄漏后方可进行,特殊情况应采取足够措施,生产车间要有工人监护,工作中不要乱动各种阀门。
6 地下管道保温时,要检查有无有毒气体和酸液,工作时要按进入设备、管道的要求,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7 缝扎矿棉席时,对面两人要错开站立,以防钢针刺伤对方。
8 接触矿渣棉及玻璃棉时,工作后应洗澡。
9 保温工作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10 使用沥青油漆及外包铁皮时,要遵守该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1 登高作业要严格遵守有关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 在化工车间保温作业应与生产车间联系,应遵守化工生产车间有关安全规定,注意生产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撤离,不得借用生产在用管道设施兼作脚手架。
第2篇 保温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 凡接触矿渣棉、玻璃棉、岩棉、陶瓷纤维、珍珠岩等绝热材料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作业用的防护用品,其衣袖、裤脚、领口应扎紧、围住。
2 施工前,应检查脚手架及所用工具,发现有碍安全作业,应及时排除隐患。
3 在脚手架的立杆上捆绑滑轮组吊运材料时,拉绳人应站在滑轮组正下方水平距离3米以外处。拉绳时不得用力过猛,接料人应待停稳后再接,防止坠落。
4 在设备、容器、管道上进行绝热作业时,应紧固铁丝或拉紧铁丝网时,不得用力过猛。并不得站在保护层上进行作业或走动。
5 在生产运行中的高温或低温设备、容器、管道上进行绝热层铺设时,必须向生产厂方的安全、消防等部门办理许可证,方可进行作业,并应采取防火、防爆、隔热或防冻等措施。
6 在生产车间的地沟进行管道施工或铺设绝热层,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由生产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环境,作业前,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和提供充足的照明。
7 绝热施工场所,作业人员不得把食品、餐具带入或进餐。
8 绝热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
第二节 矿渣棉、玻璃棉、岩棉、陶瓷纤维、珍珠岩
1 材料应按施工部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整齐堆放,并应设防雨、雪的篷子。
2 铺设绝热层使用手电钻时,作业人员不得戴手套。
3 在设备、管道上铺设或缝扎各种棉席时,作业人员应对面错开位置站立,防止钢针或钢丝剌伤。
4 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第三节 聚氨酯及聚氯乙烯泡沫塑料
1 泡沫药入库时,应登记分类存放,不得放在露天曝晒。
2 如发现泡沫药液桶封闭不严,损坏或破漏,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药液溢出。
3 存放泡沫药液不得超过规定期限,药品库房严禁烟火。
4 泡沫配料间,应空气流通,保持新鲜。寒冷季节进行作业,应打开排风的挡板。
5 配药、喷涂岗位的作业人员,应戴眼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料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6 对有毒药液加热温度不得高于35℃,防止过量挥发。
7 如浇筑头出现堵塞,应先切断电源、停送药液,再进行拆修。严禁在输送药液时修理喷头。
8 在施工现场使用聚氨酯浇注、喷涂或粘结剂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
b、皮肤有过敏的人员,不得参与作业;
c、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换气次数在12次/时以上;
d、作业场所应设消防器材。
9 用二氯甲烷清洗计量泵时,应注意防毒。
10 聚苯乙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
11 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器液体喷涂和块状铺设的绝热层,均应采用难燃性的制品。其氧指数必须大于26,否则严禁使用。
12 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13 苯、汽油应缓慢倒入粘接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米。
第3篇 外保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总 则
1.0.1为加强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外墙保温工程特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
1.0.3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省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 |- q( o) v/ f1 b# f2.0.1可燃保温材料( o, k6 u j3 8 g# n
指应用于外保温系统中,燃烧性能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8624-2006)规定的d级的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和聚氨酯类等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
1 {1 z: o q# /) v0 d2.0.2防火构造
具有提高外墙保温系统防火性能、阻止火焰蔓延功能的防火保护构造措施的总称。
8 e! y! q_ s$ t6 p(条文说明:当前防火保护构造措施包括:挡火梁、防火分仓、防火隔离带以及防火覆面层等防火构造措施。)
6 j$ @3 d4 ] _& _( ~. / `2.0.3防火界面层
涂覆在可燃保温材料表面提高其界面粘结能力并阻断火焰对保温层攻击的的过渡层。
2.0.4 点火性
在有火源或火种的条件下,材料是否能够被点燃或引起燃烧材料自身的燃烧性能要求。
2.0.5 保温装饰板1 s& z j- o; i8 y e8 `/ k$ _% m
外表面带有装饰面层的预制复合保温板材。
3 一般规定
3.0.1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建设各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3.0.2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安全由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负全责,并制定管理制度,各分包单位具体落实,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3.0.3 施工单位应落实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配备或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外墙保温施工期间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3.0.4 施工单位应根据外墙保温工程特点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3.0.5 外墙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进行见证取样复检。其燃烧性能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应有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检测报告。
3.0.6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做好技术交底。
3.0.7 施工单位应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4 施工准备
4.0.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明确划分出易燃保温材料存贮区和禁火作业区;
4.0.1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易燃保温材料存贮区等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0.3外墙保温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4.0.4 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建筑物内业主进行安全提示,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警示标志,公示施工作业时间和防火要求。
4.0.5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进行进场见证取样复试。
4.0.6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作业部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确保其适用、有效。
4.0.7 进入施工现场的保温材料,应做到包装及外观质量完好,燃烧性能等级、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齐全,并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材料核查检验时要认真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4.0.8 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8624-2006)和《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gb/t2406-1993)的要求。
5 施工组织
5.0.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培训,施工作业人员要掌握和了解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火灾应急处理措施,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5.0.2 施工单位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堆放管理,施工现场和保温材料应分区设置。保温材料堆放地周围应设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安全警示牌和消防警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建筑物内严禁堆存保温材料。保温材料露天堆放时,堆放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堆放场四周应由不燃性材料围挡;
2 堆放场应为禁火区域,其周围10m范围内及上空不得有明火作业,并应有显著标识;
3 堆放场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 堆放场所应配备种类适应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5 堆放场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完全覆盖;
6 可燃保温材料不应长期在现场存放。
5.0.3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夜间作业使用的照明设施,应采取防火安全隔离措施。
5.0.4 实施电焊、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采用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风力4级以上严禁明火作业。
5.0.5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区域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确认明火作业所涉及区域内的可燃类保温材料已覆盖了抹面层或界面层。严禁在未做防火界面层的保温材料上进行电气焊接和其它明火作业。
5.0.6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作业时,其防火构造措施应与保温层同时作业。施工作业各区段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的时间。
5.0.7 喷涂聚氨酯保温材料,必须在喷涂后24h内进行防火界面砂浆处理,防火界面砂浆处理后的保温层防火性能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保温层施工时没有防火界面层或装饰层的保温层不得超过2层楼高,也不得大于6米,裸露时间不得超过2天。
5.0.8 大模板内置外保温系统在结构混凝土施工时,若保温板未事先作好防火保护界面,应在外墙混凝土拆模后及时对保温层表面进行防护层处理。未进行防护层处理的外裸保温层不得超过2层楼高,也不得大于6米,裸露时间不得超过2天。
5.0.9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期间如遇公休日及节假日,应对已安装的裸露保温墙面进行界面覆盖处理,并将作业区内剩余的保温材料按要求集中堆放管理,放假前对外墙保温工程进行检查,确保无裸露的外保温墙和板材露天堆放。
5.0.10施工期间应随时清理废弃保温材料,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料,要及时收集清理集中销毁,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
5.0.10 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要停止作业。
6 成品保护
6.0.1 已成型的保温墙体如需动火施工必须有动火证明专人监督并划定保护范围,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防止由于施工不慎对墙体造成破坏。
6.0.2 工程施工所用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保温材料或导线穿越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6.0.3外墙保温工程完工后,相毗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应与外墙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应与外墙、屋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7 安全管理
7.0.1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外墙保温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说明:
1.周边环境影响分析;
2.交叉作业情况分析;
3.施工危险源分析;
4.火灾易发部位分析;
5.施工辅助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技术指标;
6.施工材料、围挡材料主要阻燃指标;
7.安全技术措施;
8.消防设施设计;
9.消防安全措施;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其他安全生产有关内容。
7.0.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定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对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施工现场应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
7.0.3 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应向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说明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
7.0.4 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的人员应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动火应做到没有动火证不动火,安全措施没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的“三不”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1 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
2 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3 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4 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5 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6 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7 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构成威胁;
8 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9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10 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7.0.5 做好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酒后操作。
7.0.6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7.0.7 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演练,做好演练记录。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启动防火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 安全监理
8.0.1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和设计要求。
8.02 监理单位应核验施工单位编制的防火措施、成品保护方案是否符合本规程要求。
8.0.3 监理单位应编制外墙保温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执行。
8.0.4 安全监理应检查以下防火内容:
1 检查外墙保温工程的设计文件、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设计要求等;
2对进场的外墙保温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外观检查,检查其燃烧指数、氧指数等指标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并抽取样品见证取样送检,并做好进场检验报告、数量、进场批次、合格证及燃烧性能检验报告等验收记录。
3 检查施工单位防火检查记录;
4 检查施工现场动火审批记录;
5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6 检查保温材料的堆放、存储、保管是否有符合防火要求;
7 检查分项工程完工后,成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8.0.5 在施工阶段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核验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或选用的保温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督促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发工程暂停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9 防火验收
9.0.1 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验收,其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验收内容和资料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9.0.2 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
9.0.3 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外墙保温工程防火设计、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2 外墙保温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所用外墙保温材料的清单、数量、进场批次、合格证及燃烧性能检验报告;
3 进场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4 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
9.0.4 防火安全验收时,可按本规程附录a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验收记录填写。
9.0.5 当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防火安全验收方为合格。
10 资料管理
10.0.1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
2 专业施工队伍资质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3 外墙保温工程安全防火设计审核文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齐全;
4 外墙保温材料清单、数量、批次、合格证及防火性能检验报告等进场验收记录完整;
5 进场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防火性能复检报告、外墙保温验收表格齐全。
第4篇 单位工程保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保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2.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3.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4.聚苯乙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
5.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6.苯、汽油应缓慢倒入粘结剂内并及时搅。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米。
第5篇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总 则
1.0.1为加强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外墙保温工程特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
1.0.3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省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 |- q( o) v/ f1 b# f2.0.1可燃保温材料( o, k6 u j3 8 g# n
指应用于外保温系统中,燃烧性能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8624-2006)规定的d级的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和聚氨酯类等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
1 {1 z: o q# ) v0 d2.0.2防火构造
具有提高外墙保温系统防火性能、阻止火焰蔓延功能的防火保护构造措施的总称。
8 e! y! q_ s$ t6 p(条文说明:当前防火保护构造措施包括:挡火梁、防火分仓、防火隔离带以及防火覆面层等防火构造措施。)
6 j$ @3 d4 ] _& _( ~. / `2.0.3防火界面层
涂覆在可燃保温材料表面提高其界面粘结能力并阻断火焰对保温层攻击的的过渡层。
2.0.4 点火性
在有火源或火种的条件下,材料是否能够被点燃或引起燃烧材料自身的燃烧性能要求。
2.0.5 保温装饰板1 s& z j- o; i8 y e8 `/ k$ _% m
外表面带有装饰面层的预制复合保温板材。
3 一般规定
3.0.1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建设各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3.0.2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安全由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负全责,并制定管理制度,各分包单位具体落实,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3.0.3 施工单位应落实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配备或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外墙保温施工期间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3.0.4 施工单位应根据外墙保温工程特点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3.0.5 外墙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进行见证取样复检。其燃烧性能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应有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检测报告。
3.0.6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做好技术交底。
3.0.7 施工单位应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4 施工准备
4.0.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明确划分出易燃保温材料存贮区和禁火作业区;
4.0.1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易燃保温材料存贮区等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0.3外墙保温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4.0.4 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建筑物内业主进行安全提示,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警示标志,公示施工作业时间和防火要求。
4.0.5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进行进场见证取样复试。
4.0.6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作业部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确保其适用、有效。
4.0.7 进入施工现场的保温材料,应做到包装及外观质量完好,燃烧性能等级、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齐全,并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材料核查检验时要认真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4.0.8 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8624-2006)和《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gb/t2406-1993)的要求。
5 施工组织
5.0.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培训,施工作业人员要掌握和了解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火灾应急处理措施,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5.0.2 施工单位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堆放管理,施工现场和保温材料应分区设置。保温材料堆放地周围应设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安全警示牌和消防警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建筑物内严禁堆存保温材料。保温材料露天堆放时,堆放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堆放场四周应由不燃性材料围挡;
2 堆放场应为禁火区域,其周围10m范围内及上空不得有明火作业,并应有显著标识;
3 堆放场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 堆放场所应配备种类适应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5 堆放场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完全覆盖;
6 可燃保温材料不应长期在现场存放。
5.0.3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夜间作业使用的照明设施,应采取防火安全隔离措施。
5.0.4 实施电焊、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采用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风力4级以上严禁明火作业。
5.0.5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区域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确认明火作业所涉及区域内的可燃类保温材料已覆盖了抹面层或界面层。严禁在未做防火界面层的保温材料上进行电气焊接和其它明火作业。
5.0.6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作业时,其防火构造措施应与保温层同时作业。施工作业各区段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的时间。
第6篇 保温工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保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接触矿渣棉、玻璃棉、岩棉、陶瓷纤维、珍珠岩等绝热材料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作业用的防护用品,其衣袖、裤脚、领口应扎紧、围住。
2、施工前,应检查脚手架及所用工具,发现有碍安全作业,应及时排除隐患。
3、在脚手架的立杆上捆绑滑轮组吊运材料时,拉绳人应站在滑轮组正下方水平距离3米以外处。拉绳时不得用力过猛,接料人应待停稳后再接,防止坠落。
4、在设备、容器、管道上进行绝热作业时,应紧固铁丝或拉紧铁丝网时,不得用力过猛。并不得站在保护层上进行作业或走动。
5、在生产运行中的高温或低温设备、容器、管道上进行绝热层铺设时,必须向生产厂方的安全、消防等部门办理许可证,方可进行作业,并应采取防火、防爆、隔热或防冻等措施。
6、在生产车间的地沟进行管道施工或铺设绝热层,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由生产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环境,作业前,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和提供充足的照明。
7、绝热施工场所,作业人员不得把食品、餐具带入或进餐。
8、绝热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
二、 矿渣棉、玻璃棉、岩棉、陶瓷纤维、珍珠岩
1、材料应按施工部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整齐堆放,并应设防雨、雪的篷子。
2、铺设绝热层使用手电钻时,作业人员不得戴手套。
3、在设备、管道上铺设或缝扎各种棉席时,作业人员应对面错开位置站立,防止钢针或钢丝剌伤。
4、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三、聚氨酯及聚氯乙烯泡沫塑料
1、泡沫药入库时,应登记分类存放,不得放在露天曝晒。
2、如发现泡沫药液桶封闭不严,损坏或破漏,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药液溢出。
3、存放泡沫药液不得超过规定期限,药品库房严禁烟火。
4、泡沫配料间,应空气流通,保持新鲜。寒冷季节进行作业,应打开排风的挡板。
5、配药、喷涂岗位的作业人员,应戴眼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料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6、对有毒药液加热温度不得高于35℃,防止过量挥发。
7、如浇筑头出现堵塞,应先切断电源、停送药液,再进行拆修。严禁在输送药液时修理喷头。
8、在施工现场使用聚氨酯浇注、喷涂或粘结剂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
(2)、皮肤有过敏的人员,不得参与作业;
(3)、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换气次数在12次/时以上;
(4)、作业场所应设消防器材。
9、 用二氯甲烷清洗计量泵时,应注意防毒。
10、聚苯乙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
11、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器液体喷涂和块状铺设的绝热层,均应采用难燃性的制品。其氧指数必须大于26,否则严禁使用。
12、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13、苯、汽油应缓慢倒入粘接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米。
89位用户关注
9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