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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司索安全规程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起重司索安全规程

内容

一、作业前准备 1.1 司索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1.2 检查吊具、索具、绳索、链条等工具,确保无损坏、无裂纹,安全可靠。 1.3 确定起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选择合适的吊点,避免偏载。

二、作业过程 2.1 指挥信号明确,与起重机司机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指令清晰无误。

2. 2 起吊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随时观察起吊物的状态和周围环境。

2. 3 严禁超载,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并处理问题。

三、作业后收尾 3.1 完成作业后,将吊具归位,妥善存放。

3. 2 做好设备保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3 记录作业情况,包括起吊物信息、作业时间、设备状况等,以便追踪和分析。

四、应急处理 4.1 遇到紧急情况,如设备故障、人员受伤等,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通知相关人员。

4. 2 实施救援时,确保自身安全,遵循救援程序,避免二次伤害。

五、安全培训与考核 5.1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司索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2 对司索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操作能力和安全知识,确保其具备合格的作业能力。

标准

参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安全规程》等相关法规,制定如下标准:

1. 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

2. 起吊设备和工具需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 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指挥信号,禁止违规操作。

4. 应急预案应完善,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响应,有效处理。

考试题及答案

1. 司索人员在作业前应做什么准备?

答:司索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了解设备性能,检查吊具等工具的安全性。

2. 发现起吊物超载应如何处理?

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并处理问题,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 作业后,吊具应如何处理?

答:吊具应归位并妥善存放,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4. 遇到紧急情况,首要任务是什么?

答:首要任务是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5. 定期的司索人员培训内容应包含哪些?

答:应包含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的提升,以增强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起重司索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起重司索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2.根据吊重物体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中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8.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2.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3.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4.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5.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蓝、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16.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18.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9.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2篇 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2.根据吊重物体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中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8.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1.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2. 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3. 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4.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5. 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蓝、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16. 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18. 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9.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3篇 起重司索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司的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司索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类起重工具,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2、起重证司索作业人员应掌握吊钩,绳索及其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

3、起重指挥司索作业人员应具有绑扎,吊挂知识和熟悉起重指挥信号。

4、作业前严禁饮酒,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工作计划,各人明确自己的任务,并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合符要求。

5、起重指挥司索作业人员接班时,应对吊索及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6、根据吊运物件正确选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选择绑扎点,绑扎要牢固,尖锐边角处要用软物垫好。

7、工作时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无关人员避让并为自己选择安全位置。

8、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禁止吊运重物从人的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准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

9、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索,吊运中发现绑扎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绝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10、利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重物,重量的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负荷,同时两台起重机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以防碰撞。

11、起吊物件时,应将附在物件上的活动件和绑扎后留下的不受负荷的绳头固定好,以防吊物移动是活动件伤人。

12、两人以上操作必须指定一人负责指挥,吊运开始时必须待所有人员离开后才能发出起吊信号。

13、指挥手势,信号必须清晰明确并符合规定。

14、禁止用人身重量来平恒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绝对不容许站在物件上与物件同时吊运。

15、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

第4篇 起重司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3、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4、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5、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6、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7、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8、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9、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0、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1、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1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5篇 起重司索与指挥工安全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并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2、司索前必须检查钢绳、夹具、吊篮等所使用工具完好。指挥吊车司机对吊车机构进行检验合格。汽车吊支撑脚必须伸展、牢固的立于地面。

3、指吊时应手势、口哨、信号旗(远距离指吊时)齐备,严禁戴手套或无哨音指挥;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指挥者人员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

4、在开始指挥起吊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 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信号指挥起吊。

5、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6、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运大型物件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挂红灯)。

7、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区。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行走或作业,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吊(钩)物未停稳之前,严禁强行靠近或挂、取钩。确因工作需要用手扶着挂、取物件时,必须确认好手扶位置和安全站位,防止压伤、挤伤。

9、吊装液压缸或其它具有活动部件(构件)的吊物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活塞杆或其它活动部件(构件)突然滑落的固定措施。

10、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11、室外作业6 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禁止吊装。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十不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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