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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箱安全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装箱安全操作规程

内容

装箱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生产流程中货物安全、高效运输的重要环节。本规程旨在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确保装箱过程的安全性和准确性,防止货物损坏,降低事故风险。

1. 装箱前准备:

- 检查包装材料: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密封胶带、填充物等齐全。

- 清点货物:确保数量与清单一致,检查货物状态,无损坏、缺失。

2. 装箱过程:

- 有序堆放:轻重物品分开,重物放底层,轻物放上层,防止压损。

- 空间利用:合理布局,避免空隙过大导致货物移动。

- 填充保护:空隙处填充气泡膜或泡沫,防止运输中碰撞。

3. 封箱操作:

- 使用足够强度的胶带,确保箱口严密封闭。

- 标记清晰:在外箱上注明货物信息、重量、易碎标识等。

4. 安全搬运:

- 使用叉车或手动液压车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避免碰撞。

- 大件物品多人协作,确保平衡,避免单人过度负重。

5. 记录与检查:

- 完成装箱后,填写装箱单,记录箱内货物详细信息。

- 质检人员对装箱后的箱子进行抽查,确认符合安全标准。

标准

1. 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和《物流操作手册》的相关条款。

2. 执行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关于包装和搬运的规定。

3. 符合osha关于仓储和物料搬运的安全要求。

4. 严格执行货物包装的国际标准,如ispm 15(木质包装材料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装箱前需要检查哪些内容?

答:检查包装材料的完整性和货物的数量、状态。

2. 问:如何正确堆放货物?

答:轻重物品分开,重物放底层,轻物放上层,用填充物防止货物移动。

3. 问:封箱操作中需要注意什么?

答:使用足够强度的胶带封闭箱口,明确标注货物信息和易碎标识。

4. 问:如何保证装箱过程的安全搬运?

答: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多人协作搬运大件物品,避免单人过度负重。

5. 问:装箱完成后应进行哪些后续工作?

答:填写装箱单,质检人员进行抽查,确认符合安全标准。

装箱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桥吊集装箱作业甲板领钩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对码头作业设备在船舶作业区域的指挥,密切注意作业动态,负责指挥区域的安全。

三、甲板领钩员站位应安全,不准坐在船舷或站在舱口边沿、吊运的集装箱下等危险区域进行指挥。在2米或2米以上无防护栏杆的平台、集装箱顶周边、在舱深2米及2米以上的舱面上开、关舱盖,在舱口围角或栏杆底低于1米的舱面、甲板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梯子。不准单独一人上下(或进入)大轮深舱、暗舱或暗道。特殊情况下乘坐吊具上下船舶时,应将安全带系在吊篮上并抓紧栏杆。

五、驳船作业、甲板领钩员应站在码头平台指挥、监护。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上下驳船的,应穿好救生衣从下面铺有安全网的跳板上经过,或系好安全带通过绳梯到驳船。

六、不准边指挥边从事指挥信号工作之外的其它工作(如捆扎、栓固等)。

七、对甲板捆扎人员进行安全督促,对锁钮在上抛或上下运输过程中的捆扎人员站位情况进行协助看护,配合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以防出现事故。

八、甲板指挥时站好站位,使用通讯工具或指挥标志,随时与起重机械司机保持良好信息沟通与联系。

九、指挥作业前应对集装箱锁钮、舱盖插销锁穴等固定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

十、船舶装卸作业前,应检查舱口、灯光、隔槽、甲板、护栏、平台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装卸条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船舶卸箱前,应检查集装箱相关部位是否有残损,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司机,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

十一、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岗,不准随意交由他人代替指挥。

十二、装卸箱过程中,发现吊具锁角平面与集装箱箱孔平面不平行或其他异常状况时,要及时告知司机调整吊具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第2篇 集装箱作业甲板捆扎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梯子。不准单独一人上下(或进入)大轮深舱、暗舱或暗道。乘坐吊具上下船舶时,应将安全带系在吊篮上并抓紧栏杆。

三、上下箱顶应乘坐吊具并系好安全带。箱顶敲锁钮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和安全杆,系好安全带并注意防滑。甲板作业,两人一档,相互保护。舱底作业,不准在关下、关路、死角拆装锁钮。

四、拆除的捆扎件(包括连接锁、拉杆、工具等),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扔,按船方要求集中摆放。拆除4米以上连接杆、拉杆或重型锁具螺旋扣时应两人协调配合操作。

五、不准在船舶上的同贝位边卸边拆,边装边绑。捆绑时,应根据船方要求捆好绑牢。

六、确需到驳船上进行绑扎作业时,乘坐吊具上下应系好安全带,穿好救生衣。

七、绑扎时,捆扎件(包括连接锁、拉杆、工具等)如用上抛式传递方法,上抛时操作者需明确周围环境,注意保护自身及他人的安全,禁止落差为两层箱高间的捆扎件进行上抛传递。有捆扎件专用吊篮的,须用专用吊篮统一收集相关捆扎件,并通过吊篮上、下传递。安装4米以上连接杆、拉杆或重型索具螺旋扣时应两人协调配合操作。

八、绑扎后,应检查是否有漏绑、松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纠正。

九、码头拆锁时,应等吊具离开集装箱后,方可摘取锁钮。摘取锁钮时应摆放在一起,不准乱扔。摘取锁钮时应注意来往车辆,严禁从集卡车头经过。等待车辆时,应站在通道或安全区域内。

第3篇 集装箱正面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标准还规定了集装箱正面吊司机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2.集装箱正面吊安全操作要求

2.1作业前应当做到:

2.1.1对机械进行检查:

a.查灯光、刮水器、反光镜、喇叭、警报器、蜂鸣器、防护罩、大灯、制动和转向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b.查制动系统、起升开闭锁指示信号系统、紧停装置、倒顺开关和转向机构是否有效;

c.查轮胎、半轴螺丝、吊具、限位开关、联锁装置和通道扶梯等机械关键部位是否完好。

d.查机械车辆上配备的灭火机是否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2.2作业中应当做到:

2.2.1在起动车前:

a.必须察看并确信在车辆或它的设备运行路线上无人。

b.确信无人行走或站立在升起的吊架或其它设备之下(不管有无载货)。

2.2.2操作中:

a.驾驶员必须总是面朝着操作方向,并特别留意附近可能出现人或其他车辆的地方。

b.若视野被负载物遮挡,应倒车行驶。

c.后退作业前确认移动配重后8米内不得有人,否则不得后退作业。

2.2.2.1操作中应禁止:

a.禁止超负荷作业,应严格按照车辆上的能力标牌和加载图所注明的负荷量进行操作;

b.禁止在提升位置运输货物,因为这样有翻车的危险。

c.禁止人员进入机械车体周围8m内。

d.禁止使用吊具载人或提升人员。

e.禁止吊拖载运未关好箱门的集装箱。

f.禁止机械在运行时进行维修、保养。

g.禁止机械搭乘人员运行(除学习司机外)。

h.禁止流动机械在关下通过或停留。

i.行驶距离不准超过150m。

2.2.2. 2操作中应当做到:

a.吊集装箱时,应将集装箱垂直提升大于30公分后,方可移位,不准硬性拖拉。

b.下降时应缓慢,应急下降时,必须先收臂到安全位置后再俯仰下降。

c.所有运输都要在载货处于降低位置下进行,臂架应尽可能缩进和降低,以不挡视线为准;。

d.带载行驶必须保持稳定车速,行驶速度不能大于12km/h。

e.转弯时应控制速度,带负载时转弯速度限制在5km/h以下,转弯时还应避免加速和刹车;以防止横向滑移或翻车。

f.万一发生翻车事故,驾驶员一定要留在驾驶室,牢牢抓住方向盘,绝对不要试图跳出驾驶室。

g.车辆暂停作业,吊架应升至5m以上。

h.作业暂停时,机械要停放在平坦安全的位置,并要拉紧手制动。严禁机械在未熄火的情况下离开驾驶室。

2.2.3作业结束:

a.停止作业时,应将臂架回收到最低位置,使设备处于最安全状态,以防臂架下沉损坏其它物品。

b.机械要熄火、拉紧手制动、关闭门窗、锁牢各种保护锁销。

c.当风力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机械抗风等级时,机械应停止作业,并落实防风防台的安全技术措。

第4篇 集装箱安全操作规程-试题(集卡司机)

姓名:分数:

一、 填空题:(每题4分,共20分)

1、车辆、机械、设备不准超速、、,、、、必须完好。

2、作业现场严禁,严禁。

3、召开工前会,明确,落实 。

4、雨雪天气作业时,作业机械人员应注意。

5、任何人不准码头护舷、带缆桩、电箱、集装箱、机械转动部件上、岸桥轨道、场桥轮辙线内及其周围。

二、 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吊具或被吊载荷从人头及车辆驾驶室上方越过。

a、严禁 b、允许

2、港内运箱车辆出入大门、转弯时速度不大于;港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拖车不准超过。

a、10km/h、25km/h、20km/hb、5km/h、20km/h、15km/h

3、在堆场通道停车时,应选择安全位置,司机离车,严禁在危险地段停车。

a、不准b、允许

4、集叉、集卡、正面吊与其它场地机械交叉作业时。

a、要避让其它机械b、允许不避让其它机械

5、遇有危险品箱作业时应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a、严格按危险品 b、按普通箱

三、 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

1、无转锁装置的运输车辆应使用导向装置或其它类同装置对集装箱予以固定。()

2、挂车、拖盘上允许载人,驾驶室不准超员。()

3、集卡载箱时应避免急刹车,要做到起步慢、转弯慢。()

4、作业完毕后,可以对车辆不检查,停放在规定位置,做好行车日记。()

5、严格执行港内限速,按照堆场制定路线行驶,可以超车。()

四、 问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雨雪天气及夜间作业的注意事项

2、作业前应检查机械哪些部位

3、你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4、在今后的工作中你如何做好本职工作

试题答案

一、1.超负荷、超定员、带故障运行,喇叭、灯光、信号、刹车等

2. 吸烟、擅自动用明火

3. 生产任务、安全事项

4. 防滑

5. 坐卧、逗留、行走、休息

二、1.a 2.b 3.a 4.a 5.a

三、1.√ 2.× 3.√ 4.× 5.×

四、1. 雨雪天作业时,作业机械以及人员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防滑、慢行、灯光、鸣笛等;特别注意箱垛转弯死角;起步前,观察吊具是否离箱、离车。

2. 检查车辆机油、冷却水、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轮胎气压、传动轴螺丝及各坚固部件是否正常;2.3检查各灯光、刹车是否可靠;2.4启动发动机,待各部运转正常、气压升至规定值时方可动车。

3.《1、》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对自身和他人安全、装卸货物及所辖车辆的安全负责。

《2、》掌握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对车辆进行日常点检,并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的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履行岗位工作标准,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操作时,精力集中,不准与他人闲谈,严禁无证驾驶,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坚持做好车辆与设施的例行检查、保养及日常维护工作,及时的向技术人员反映车辆运行情况,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

《6、》严格服从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发挥相互监督与监护职能,做到“三不伤害”,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行为,搞好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安全优质的完成生产任务。

《7、》积极协助修理人员的检查和修理工作。

《8、》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灭火器及工属具,不得带故障使用或代用、挪作它用。

《9、》正确佩戴、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10、》听从调度参加抢险救灾,积极协助事故调查。

《11、》如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车辆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根据工作情况作答

第5篇 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集装箱运输要用专用车辆运输,车辆必须保证完好,保险扭锁必须安全可靠,装箱后检查锁销是否牢固是否锁紧。

二、装运重箱时,驾驶员要了解货物的性能,防止损坏、撞击而发生意外事故。

三、装运集装箱时注意箱门是否关紧、关牢、特别是装运空箱要防止在行驶中箱门敞开。

四、非集装箱专用车辆在运输集装箱时,无论空箱和重箱,距离远或近,车厢拦板不足一米的,必须做到:

1、配备运输集装箱的专用紧固工具(葫芦、钢丝绳、紧线机)。

2、有车辆拦板不足一米高的应加固。

3、对无车厢拦板的车辆在装集装箱时,不论运距远近,未经紧固,不得运输。

五、集装箱车辆在行驶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狭窄路面会车时,要注意上方的通讯电线路、树木和其它障碍物。

六、行驶时,要根据不同的道路情况控制车速,严禁急刹车,特别是在车辆转弯时要降低速度,防止翻车而发生事故。

七、铲、吊集装箱时,要配备专用工具(梯子、保险带),严禁铲吊装卸操作人员违章上下集装箱时发生事故。

第6篇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1602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t 672        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

imo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港口作业 port operation

在港区码头、库场、集装箱货运站进行装卸、储存、拆装箱等作业。

3.2危险货物集装箱 dangerous goods container

从装入危险货物起,至该箱经拆箱、清扫或清洗干净止,并带有危险货物标志的集装箱。

3.3

直装 direct lift up

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运进港内装船而不在码头或堆场存放的过程。

3.4

直取 direct lift down

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从船上卸下装运出港而不在码头或堆场存放的过程。

3.5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 flammable and e_plosive dangerous goods

gb6944中第1类爆炸品、第2.1项易燃气体和第2.3项中毒性气体中兼有易燃气体、第3类包装类别ⅰ和ⅱ的易燃液体、第4.1项包装类别ⅰ的易燃固体和自反应物质、第4.2项易自燃物质、第4.3项中包装类别ⅰ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1项中包装类别ⅰ的氧化物质、第5.2项有机过氧化物等。

4  一般要求

4.1  危险货物的分类、品名及其编号应执行gb 6944和gb 12268的规定。

4.2  内贸集装箱港口作业,执行国家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水路危规”);外贸集装箱港口作业,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海运危规”)的规定;同时兼有的,执行“水路危规”第十七条规定。

4.3  企业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

4.4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5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根据所装卸危险货物的特性,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6  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箱体两侧及两端应粘贴或印刷符合gb190或“国际海运危规”规定、且与箱内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一致的危险货物标志。

4.7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做好记录,适时进行修订。

4.8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口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执行gb11602的有关规定。

4.9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时,距装卸地点50m范围内为禁止明火作业区域。

4.10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或作业委托人,在作业前应将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主管部门申报。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港口作业。

4.11  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堆存区域不得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

4.12  作业前,相关作业人员应确认危险货物申报内容与所装卸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标志、标牌一致,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4.13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14  作业结束,应按规定妥善处置残留物和有关工具及防护用品。

4.15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和仓库四周应采用围栏或实体围墙封闭并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出入口应不少于两处,并安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5  装卸作业

5.1  码头前沿作业

5.1.1  危险货物集装箱在装船或卸船前,作业方应会同船方对集装箱外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集装箱结构是否有损坏、有无撒漏或渗漏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在未处理之前不得装卸。

5.1.2  舱内作业时,作业人员下舱前应先开舱通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第7篇 港口集装箱轮胎移动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rtg安全操作使用注意事项:

起重机必须由经过熟练且培训过的人员进行操作,如使用不当,起重机有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与环境带来危险!

尽管设备本身根据不同层次的状态可提供声光报警,但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还是要要求操作者具备格外小心与熟练的技能!

在起重机出现各种问题时操作应能全面控制起重机,因此,操作者熟悉起重机系统与操作状况都是极端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帮助他针对不同的风险状态时为保证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而采取必要的预防准备措施!

当困难出现增加时,总是记住保持冷静!首先应思考,然后采取正确的行动措施!

机器的安全使用:

1、全面熟悉起重机的构成与手册,注意观察一些介绍与警告标志;

2、努力判断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规避之,对你自己注意到的任何故障报告给你的监管上级或设备维修负责人员;

3、请穿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服装;

4、攀爬或进出起重机设备时请集中注意力并小心,应沿着一些诸如走道的设施进出并保持走道干净,排除所有影响安全的隐患,比如积雪,冰块,其他物质,擦除泄露的油污以免打滑;

5、保持机器干净,特别是一些经常需要调整的控制部件;

6、不允许没有任何资质的人操作你的起重机(委托),对起重机造成的任何破坏作用操作者都应付直接责任;

7、出现危险时,确保自己优先使用起重机的各类紧急出口;

8、不要站立在吊起的集装箱或负载下面;

9、充装液压蓄能器之前,应充分确信系统已经卸压,液压油必须能从蓄能器装置自由流出,如果不能流出,说明蓄能器内装压力太低;

10、只有在得到起重机操作司机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攀爬起重机;

11、所有的关于起重机电气部分的运送转移,安装,调试,维修都必须由熟练的技术人员来完成;

12、始终佩带劳动保护服装,必要的服务条件下应佩带护目镜,听力保护设施等;

13、小车桥架上检修维护时注意被撞击的危险可能;

14、检查,清洁并排除所有油液包括燃油泄露的可能性(修理工作中油液具有可燃性);

15、雷击与暴风雪环境下不推荐使用起重机(停止运行)。

对操作者:

1、启动起重机前应确认起重机前/后无人(防止撞击/碾压);

2、尽量避免突然停止/启动(紧急停止)状况;

3、仔细观察操作环境条件,注意障碍物影响你的机器工作以及打滑区域,特别是冰雪条件下出现的危险,在有油液覆盖以及沙子很多的路面也会对机器工作产生风险,将所有风险源立即报告给你的上级或主管设备安全的人;

4、为确保安全工作应限制最大驱动速度;

5、对任何在前方的拖车设备应保持足够远的距离(防止撞击),禁止同其他拖车设备并排行走;

6、注意观察吊具的自由高度与相关指示信号,在行车到一个新的受限制的自由高度工作情况下,你应明确你起重机准确的总高度,对一些临时性设施如机器上方的电源线路等应特别小心,防止碰撞;

7、无灯光情况下禁止开动机器,遇到通道灯光微弱情况时应报告;

8、在改变驱动方向时,在变换到其他方向之前应让机器立即停止;

9、应注意大车行走通道的边沿,特别是通道路面有危险情况时;

10、永远记住不要使用起重机来企图运载或提升人员;

11、无论任何时候你离开起重机即使时很短的时间,你也要停止发动机,并将负载卸放到地面;

12、对机器的任何碰撞与事故应做详细的报告分析,包括损坏的原因,以避免同类事故不再重现;

13、注意观察提升重量显示,以及总的负载重量,不要在不满足符合承压强度的路面行使机器;

14、跟踪定期维修流程,确认起重机控制与操作系统可靠与安全;

15、在进行维修与设备检查时发动机必须保持在停止运行状态;

16、当检查燃油及电池电气设施时应绝对禁止明火的使用;

17、在冷却液发热时散热器是处于压缩状态,应注意缓慢打开散热器盖;

18、发动机在运行是不要打开主开关(蓄电池);

19、在服务与维修时仅仅允许对设备相当熟悉的人进行操作;

20、不系安全带,不允许进行大车驱动操作;

21、不要在倾斜路面上停放机器。

第8篇 集装箱牵引车与拖挂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中有关规定。

2. 作业前应做到:

2.1 检查牵引车与拖挂车连接是否可靠,刹车管路是否连接好,刹车气门阀是否接通。

2.2 带增压器的柴油机长期停机,起动前必须预润滑增压器。

2.3 发动机起动后,应怠速运转3 ~5分钟,严禁猛踏油门。待机油压力和温度正常后,方可施加负荷。

3. 作业时应做到:

3.1 使用装载40英尺集装箱的拖挂车装运20英尺集装箱时,必须先装靠近牵引车头的一端。

3.2 集装箱在港内运输中,距离超过1000m 或道路场地不平整时,必须将转锁全部锁上,距离不足1000m 或道路、场地平整时,可锁2个安全转锁。

3.3 严禁拖挂车通过仓库行驶。

3.4 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应检查和督促装卸工人将转锁锁住,否则严禁开车。

3.5 严禁在升起的集装箱下通行。

3.6 出入大门、转弯时的速度不大于5km/h 。

3.7 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3.8 冰、雪天作业时,机械应采取防滑措施。

3.9 满载起步必须用一档或爬行档。

3.10 横向坡度>15%;纵向通过半径r 0<6m,横向通过半径r h<1.5m 的道路;前内轮到路内侧边缘的距离小于内轮差的弯路不准通过。

3.11 当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拖挂车刹车系统置于制动状态。

3.12 走合期内车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70%。

3.13 驾驶室每次翻转时均要翻到底,即超过上止点才能进行驾驶室翻转后的作业。

第9篇 作业指导书-装箱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等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好。

2. 吊运机器或已装箱机器时,钢丝绳要套紧、套牢,不得搭角。起吊要求平稳,在吊运有尖锐棱角的物件时,必须用衬垫加以保护,以防钢丝绳或绳子损坏或断裂。

3. 注意朝天园钉,有园钉的木料禁止乱扔。场地要经常打扫,清除铁钉,碎木头等杂物,保持场地整治和道路畅通。

4. 使用的各种大小榔头手柄要装牢固,防止滑出伤人。

5. 吊运时,不得超重。严禁在吊物上站人和在吊物下站立。

6. 在工作场内严禁烟火和各种火炉、电炉。工作场内不得电焊,确实需要用电焊时,需要有专人监护。离人时,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断开。

7. 在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8. 登高作业时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第10篇 散货输送机装箱操作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皮带输送机)装箱作业的安全生产和人员设备安全,规范作业标准,强化各类作业人员按章操作,保障机械装箱作业安全优质高效,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职责

1、工程技术部

1.1工程技术部负责对机械设备的相关证书和操作说明书核准,检查机械设备性能操作的完好性,在操作控开和操作手柄处标明操作说明,并负责装箱工艺优化。

1.2供电专职人员负责接、拆皮带机及翻转机等设备电源,确认接地保护,并负责安装电表电费计量等工作,对作业现场电源线路设施提供安全防护保护(导槽线板)。

1.3维修中心维修人员根据厂家提供的维护保养说明对皮带输送机等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和存在隐患及时上报中控室与安全。

2、营运操作部

2.1营运操作部负责生产调度工作安排指挥和现场指导,并负责对外联系。

2.2现场指导员负责现场人员、机械安排和指导。

2.3cfs现场监督,把好质量关核对辆车,对应的车辆和集装箱,残箱做好记录和交接班,空重箱返场确认。

2.4闸口根据作业对车辆、箱进行核实衡重,做好统计、打印磅单。

3、安监保安科

3.1安监保安科负责现场作业环境、区域封闭、人员站位、安全防护品、机械设备操作、外来人员、车辆停放运行等进行巡查监管督查。

4、劳务装卸公司

4.1装卸劳务负责指挥操作,并对空箱进行检查确认

4.2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各设备和车辆(皮带机、卸粮机、外来车辆、集卡车、叉车)的操作和指挥,区域指挥长不参与作业,作业过程中、结束后当班现场清扫干净,区域禁止多人指挥,实行指挥长一头指挥制,区域实行封闭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对进料、机械运行进行检查,遇有紧急情况任何人通知停车必须停止作业。

4.3装卸指挥长作业前对皮带机、卸粮机接料槽及待装箱对位,确认后将皮带机运行轮前后垫赛牢固,并进行皮带机、卸粮机空载运行测试,负责皮带机等运行开、关,指挥现场作业人员、机械的管理监护,并控制物料进量指挥。翻转机操作,确认空箱对位锁牢,箱门卡要卡牢确认,并督促上箱登高人员安全带要使用,及要求登高人员脚要登实手要抓紧。

4.4指挥长指挥确认卸车车辆与卸粮机对位,指挥过程中提前与司机沟通确认车辆与卸粮机对位安全距离,谨防车辆碰刮卸粮机。

4.5装卸辅助工对现场撒漏货物及皮带机支架等处货物进行清扫处理,主要负责物料卸量控制和卸车操作,作业中发生险情及时通知指挥长停机处理。

4.6根据天气情况,提前做好防雨湿措施防范,篷布提前到位,负责现场散货不受损失,外来车辆由司机负责。雨后地面等潮湿未经货主或货代认可,不得作业。

二、操作规范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安全帽、口罩、手套、登高安全带及两部对讲机(指挥长与登高作业人员各一部)。

2、指挥长加强作业区域封闭隔离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作业现场,包括现场作业人员、车辆不得从设备下和翻转机正反面范围区域通行。

3、各设备电源接拆由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装卸人员对电缆加设导槽线板,防止车辆通过无保护电缆并进行监护。

4、装卸人员配足人员(4-6人),不单兵作业,操作人员规范操作,明确每一操作开关或操作杆,不得误操作,反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参与作业,对作业线进行巡视检查,当皮带机机尾底部散粮堆积过多时要停机清理,避免摩擦发热自燃。

5、作业人员严禁在皮带机上或下方行走穿行,远离翻转机和正在运转皮带运输机,辅助工控制进料流量,不得超负荷运行。

无漏斗车辆卸车:

①卸车前先将防撒漏的铁挡板挂在车板边,底部放在卸粮机内,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防刮伤。

②对无漏斗作业车辆,要配3名辅助工进行打车帮和控制车辆紧固器,2人站与车帮两侧负责开启车帮,1人在车辆对面控制车辆绳索紧固器,辅助开车帮2人缓慢放松绳索(约50公分左右),并根据车辆卸量进行调整放松绳索。

③卸车前人员不得上车(顶部)卸粮,人员站与卸粮机上操作,确认站位安全,观察卸粮机隔板缝隙,脚不要踩进夹缝里(或在卸粮机上顺向铺上30-40公分宽木板,便于人员站立和控制散粮进料)。当车辆无高头货物时方可上车清扫处理。

自带漏斗车辆:

①车辆对好位后,由装卸人员负责将车辆自带漏斗系与箱体挂钩上,漏斗搭在卸粮机槽上。

②系好漏斗后作业,根据插板开口大小控制流量(车辆每边有5个卸车孔),移动漏斗时要关闭插板。

③临近结尾时需要人员上车清扫,人员注意卸车孔,不要踩踏,要清扫干净。自带漏斗车辆与无漏斗车辆对位时,装卸人员可将卸粮机尾部拉离对位车,待车辆停好后进行移动复位。

6、皮带机运行时,严禁人员手、脚、身体等部位及其他物件触碰运转部件,皮带机运行时不得人工上料。

7、指挥长对运行皮带机时刻做好现场监控,对托辊、滚筒、皮带运行状态加强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停车汇报中控室人员派员处理(相关机械故障由货代处理),不得私自或不停车处理。

8、外来散粮车辆有序停放在隔离区域外,由指挥长指挥车辆进入,指挥机械车辆限速行驶,倒车时车速不大于5公里/小时,确认人机有效分离。

9、装箱前装卸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无破损变形,并对已选箱进行装箱前杂物清扫,并负责装完箱后的上铅封工作。

10、空、重箱车辆对位,集卡车装载箱时,箱门要朝向向后装车,车尾对着翻转机,在指挥长指挥的情况下倒入翻转机门架下,速度要慢,车位对正取、落箱后开出。

11、登高观察人员及关箱门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要系与翻转台护栏上,不得系在箱孔等部位。登高人员作业时,任何人员不得操纵该设备。

12、外来司机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对位时确认车辆与卸粮机的安全距离,在无指挥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车。

13、货主测量货物潮湿度人员,不得在作业隔离区内进行测量(应在卸车前进行测量)。

14、每箱装完后及时对皮带机支架、托辊、滚筒、设备下及地面上的抛撒货物进行清扫处理。

15、工班作业结束后,及时通知中控室人员派员拆除电源,并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

三、设备操作重点注意事项

1、散粮装箱设备(皮带机、卸粮机、翻转机)操作:

1.2开机:先启动皮带机输送按钮,然后再启动卸粮机输送按钮。

1.3停机:先关闭卸粮机输送按钮,然后再关闭皮带机输送按钮。

1.4翻转机:

1.4.1空箱操作:翻转机起升翻转放平至顶部,集卡车倒入对正位置后,翻转机四蘑菇头入箱孔锁牢起升至顶部,集卡车驶离后翻转机下降放平,开箱门至90度角,放下两边卡门固定卡进行固定,后翻转正立箱体(箱门朝上)。

1.4.2满箱操作:先收起右边箱门固定卡关好门再将门把手打到位关闭门把护夹,然后收起左边箱门固定卡关好门再将门把手打到位关闭门把护夹,翻转放平落地起升装车。

本操作规程从即日下发暂行,不足之处及时修订补充。

第11篇 装箱工安全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等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好。

2、在吊运机器或已装箱机器时,钢丝绳要套紧、套牢,不得搭角。起吊要平稳,在吊运有尖锐棱角的物件时,必须用衬垫加以保护,以防钢丝绳或绳子损坏或断裂。

3、注意朝天圆钉,有圆钉的木料禁止乱扔。场地要经常打扫,清除铁钉、碎木头等杂物,保持场地整洁和道路畅通。

4、使用的各种大小榔头手柄要装牢固,防止滑出伤人。

5、吊运时,不得超重。严禁在吊物上站人和吊物下站人。

6、在工作场内严禁烟火和各种火炉、电炉。工作场内不得电焊,确实需要用电焊时,需要有专人监护。离人时,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断开。

7、在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8、登高作业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12篇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前应做到:

1.检查制动限位等各液压系统功能。

2.检查轮胎紧固螺栓是否松动,有无严重损坏。

3.检查制动和制动开关是否良好。

4.检查防倾斜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机上通道及司机室是否清洁,有无油污、杂物,如有要及时清除

起步行驶前应做到:

1.查看机械周围(包括上、下)有无人员或障碍物,若有应让人员离开,清除障碍物。

2.变速换档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3.驾驶室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4.倒行时,按喇叭鸣示,回头瞭望确认安全后,挂低速档起步。

5.禁止使用二档或三档起步。

作业中应做到:

1.严格遵守本机负荷曲线图规定,严禁超负荷作业。

2.起吊集装箱时,应尽量使机械靠近要起吊的箱,以使机械在最佳稳定性状态下操作。

3.吊载行驶时,要注意旋锁指示灯,车轴线和箱轴线对齐对下,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应在最小外伸距尽量降低高度以不影响行驶司机视线在工况下行驶。原则上应使集装箱略高于司机水平视线,以保证有足够的视野。吊载行驶距离不宜超过200米。

4.吊运集装箱时,应用低速档,行走速度不超过55km/h。

5.吊箱行驶时,严禁急转弯、急刹车、急加速。避免荷载摆动和突然动作。

6.偏载箱不宜吊运。在吊运中严禁调整吊具。

7.机械带载时,司机不准离开司机室。

8.严禁在坡道上停机。

9.行驶及作业过程中,严禁他人上下车。集装箱下、运行通道内严禁人员和车辆通过。

10.机械在不吊箱作业时,吊具应收缩为20英尺状态。

11.冷藏集装箱堆高不超过二层。

12.当需要纵向吊运集装箱时,应严格遵守本机操作说明规定。

13.严禁在吊运集装箱时拆箱作业。

14.严禁在岸边直接吊运船上的集装箱。

15.严禁在10º的坡道上转向行驶。

第13篇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规程还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桥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2. 操作标准

2.1 上下桥吊

2.1.1 登机时手扶栏杆,逐级上梯。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不准披衣夹物。较重的物品、工具用电梯传送或用吊机吊运,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2.1.2 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任何无关人员登机,如须登机时,必须通知司机。人员离开桥吊时也要通知司机。

2.1.3 经过司机室通道安全门时,必须和驾驶室司机取得联系,否则不准穿越安全门。

2.1.4 使用电梯上下桥吊时,电梯载重和乘员均不得超过标牌规定数值,在层门和轿厢门关好后,方可启动电梯。

2.2 作业前

2.2.1 交接班司机必须在桥吊驾驶室内面对面交接,登机前应检查确认高压电缆、吊具、大车行走台车外观无损伤。

2.2.2 接班司机应按照桥吊运行日志的检查内容,对司机室内各操作手柄、电器仪表、工作开关、辅助用电器、灭火器是否在位且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确认,然后送控制电源,查看各灯光信号指示正常后,进行空载试车,各项交接完毕无误后,签字确认。

2.2.3 司机进入驾驶室后,必须关好驾驶室门,调整好座椅,系好安全带。

2.2.4 司机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空载试车,空载试车内容:

2.2.4.1 脱开锚定装置,选择安全位置,放下前伸臂,对起升、小车、大车进行逐项试车;起升、小车应进行全程试车,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确认钢丝绳、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工作可靠。

2.2.4.2 吊具应试验各个状态(包括使用双箱吊具状态)。

2.2.4.3 检查现场作业环境,观察轨道有无障碍物,打开锚定销,清除防爬楔。

2.2.4.4 检查各种仪表、安全警报器及限位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2.3 作业

2.3.1 卸船作业

2.3.1.1 桥吊司机在起吊第一个集装箱时,进行重载起升试车,起吊高度约0.5米停吊具,确认起升制动装置是否可靠。

2.3.1.2 船上装卸指挥手检查吊具运行路线区域内无人,集装箱之间的连接旋锁和螺栓加固件已经拆除,方可用对讲机对桥吊司机发出作业指令。与此同时,观察吊具运行状态和运行路线中可能产生影响的障碍物和进入路线内的人员,并提醒桥吊司机提前实行避让措施。

2.3.1.3 桥吊司机根据指挥手的指令,将吊具轻落于集装箱上后暂停,指挥手“关锁”指令,确认顶销灯亮后关闭旋锁。

2.3.1.4 桥吊司机在确认闭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慢升高”指令,低速起升20-25厘米后,由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1.5 指挥手与桥吊司机同时检查集装箱吊起无异常情况,指挥手下达“升起”指令后,桥吊司机方可操作正常起升。

2.3.1.6 桥吊司机在起升及小车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吊具电缆情况,小车后驶方向有无异常情况及集卡是否到位。集卡应按岸边指挥手指挥停于正常作业位置前0.5米至1米处。桥吊上设立20 英尺与40英尺作业禁区,岸边指挥手及辅助作业人员应按所卸箱型站立于禁区外指挥。情况正常,桥吊司机按岸边指挥手指令将集装箱吊运至集卡上方降落。

2.3.1.7 集装箱向集卡降落时应缓速,待集装箱下降距拖盘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止吊具。

2.3.1.8 待集装箱停稳,岸边指挥手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入正确位置。

2.3.1.9 运行在桥吊跨度内的集卡入位后,岸边指挥手方可向桥吊司机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接到指令后缓落吊具,将集装箱落于拖盘停止吊具。

2.3.1.10 岸边指挥手检查箱角孔与拖盘旋锁结合正常后,发出“开锁”指令。岸边指挥手判断开锁动作完毕,同时司机确认开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指令低速起升吊具。

2.3.1.11 岸边指挥手检查确认吊具与箱体完全分离,同时桥吊司机确认吊具与箱体分离后,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循环操作。

2.3.2 装船作业

2.3.2.1 集卡载箱应依次进入桥吊装船作业位置,集卡且应向前驶出0.5至1米。由岸边指挥手核对箱号,集卡不得并列在吊装位置等候。

2.3.2.2 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运行前要检查运行路线内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岸边指挥手应用对讲机指挥桥吊司机将小车运行至作业位置。

2.3.2.3 吊具向集卡上方运行过程中,桥吊司机应密切注意运行路线内有无异常及岸边作业人员站位情况。

2.3.2.4 吊具运行至集卡上方缓速降落,当吊具下落至离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5 岸边指挥手待吊具停稳,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找正位置。待集卡入位,岸边指挥手指挥吊具入位并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将吊具轻落于箱上后暂停。

2.3.2.6 岸边指挥手判断吊具旋锁与集装箱角孔配合到位后发出“关锁”指令,桥吊司机确认落箱指示灯亮后进行闭锁操作,并确认闭锁指示灯亮。

2.3.2.7 岸边指挥手判断闭锁动作完毕,发出“慢升高”指令。

3.3.2.8 桥吊司机按指令将集装箱吊离拖盘平面20-25厘米后,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9 桥吊起吊集卡上的集装箱时,必须按岸边指挥手的指挥操作,缓速起吊,待集装箱底面距车盘30厘米时停吊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吊运。岸边指挥手发出“升起”指令,桥吊司机按指令操作起升。

2.3.2.10 在吊具吊箱离开拖盘上方后,岸边指挥手指挥集卡驶离。

2.3.2.11 在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集卡作业时,船上指挥手应预先检查吊吊具运行路线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指挥桥吊司机将集装箱吊运至指定位置。

2.3.2.12 桥吊司机按指令在操作小车运行前应确认小车前行路线区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将集装箱吊运至船上指定箱位上方。

2.3.2.13 船上指挥手确认装箱位置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发出“下降”指令。

2.3.2.14 桥吊司机按指令缓速下降吊具,将集装箱轻落于箱位上方停吊具并确认落箱指示灯点亮。

2.3.2.15 指挥手检查集装箱到位后,发出“开锁”指令。

2.3.2.16 桥吊司机按指令开锁并确认落箱指示灯与开锁指示灯亮后,缓慢起升吊具,使吊具离开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后,按指挥手指令停吊具。

2.3.2.17 指挥手检查吊具与集装箱分离无异常后,桥吊司机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轮循环操作。

2.3.3 一般要求

2.3.3.1 桥吊司机作业眼随吊具、余光了望。起吊具平稳、落吊具轻准。吊具行弧线、匀速作业。

2.3.3.2 注意观察港池内潮高及船舶缆绳松紧情况,掌握船舶前后、左右偏杆度数,随时调整吊具。

2.3.3.3 起吊具、落吊具时,钢丝绳应垂直,装卸船舱内集装箱时,进出舱口应减速。

2.3.3.4 吊具在导槽内升降,应有指挥手监护,防止吊具或集装箱卡槽。

2.3.3.5 大车、小车运行时,必须看清前大梁高度、位置,谨防与船上的设备碰撞,与左右相邻的桥吊或其他机械设备碰撞。

2.3.3.6 大车移动行驶时,必须有人现场指挥,作业过程中整机移车过船头和驾驶台时,视船舶状况,必要时必须起升大梁。

2.3.3.7 严禁用大车运行机构顶撞其他机械或物品。

2.3.3.8 装卸时必须看清箱与船、箱与车、箱与箱之间的连接锁或捆扎物是否松开或拆除。起吊冷藏箱前,应与船上指挥手联系,确保电源已经拔除,电缆线已放好。

2.3.3.9 桥吊跨箱装卸箱时,要确认箱体底部高于被跨箱,小车方可运行。

2.3.3.10 除维修和检查工作外,吊具伸缩必须在箱顶或地面5米以上空中进行,吊具伸缩不到位,司机不准进行其他操作。

2.3.3.11 开闭锁操作后,必须确认吊具指示灯指示正常,方可进行起升操作,严禁快速连动操作。

2.3.3.12 吊卸船舱盖及大件货物,必须有专人并且只能有一人指挥,必须两次确认舱盖板锁件和加固拆除方准起吊,起吊及吊运过程中,不准使用中挡以上速度,保持起升钢丝绳垂直状态。

2.3.3.13 大型或超大型集装箱船作业,遇有吊具或带箱跨越甲板上5层高以上箱时,进出禁止使用高速挡,防止挂刮、碰箱。

2.3.3.14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使用吊具斜拉任何物品;集装箱毛重超过额定载重量或超载报警时,严禁强制操作。

2.3.3.15 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大风、雨雪、雾、雷电),司机应控制放慢作业速度。危及安全时,应报告生产指挥部门暂时停止作业。在危险状况下,司机有权在报告指挥部门前暂停作业并进行锚定。在风力较大情况下,注意防止吊具垂挂电缆晃出电缆筒。电缆晃出时,司机应在有人监护、指挥下谨慎处置,严禁私自盲目处理,使电缆损坏。

2.3.3.16 在现场遇有顺桥吊轨道方向大风时,严禁桥吊移动大车,司机还应该注意观察拖挂电缆运行情况。如发现电缆有挂连缠绕及受风摆动过大情形,应报告指挥部门停车检查,必要时暂停作业。

2.3.3.17 大风过后,司机必须先检查拖缆及拉索有无缠绕现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小车,否则严禁操作。

2.3.3.18 在风速超过12米/秒时,前大梁收放,司机应到俯仰控制室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前大梁拉杆的情况,在拉杆无法进槽的情况下,应停止大梁收放。

2.3.3.19 作业时风力达到15米/秒时,桥吊必须停止作业,桥吊司机应迅速收紧夹轮器,同时通知岸边有关作业人员对桥吊进行锚定,塞入防爬楔。并根据风速变化及时报告风速。

2.3.3.20 严禁吊具或吊箱从人员上空及集卡车驾驶室上越过。

2.3.3.21 桥吊夜间作业,司机应打开工作照明灯、扶梯灯、走道灯、航空灯。运输车辆未进入装卸作业位置前,严禁吊箱在空中滞留。

2.3.3.22 作业时操作室内外均不准站人。

第14篇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性,按下总控制按钮,进行相应的试灯试报操作,发现有问题、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反馈和报告。

2. 学员在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打开起动装置,起动电阻,配电盘等进行检视,禁止在任何部件进行润滑。

3.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时,应选择维修模式进行操作,电器设备本身应该断电。

4.在运行中,发现起重机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不能开车。

5.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能依靠“限位开关”停车,以免限位开关失效,发生事故。紧急停车时,如发现停不下来或控制失灵,可先拉下紧停开关,再拉下空气断路器,切断电源,待处理好事故再恢复运转状态。

6.停车操作时,遇突然停电,应拉下总闸刀,各操作手推到零位,通电后再按开车步骤开车。

7.停止操作前,吊具必须升至安全位置,小车停放在大梁中央,切断电源,停车等待。

8.工作完毕,离开驾驶室,必须切断紧急开关,拉下电源总闸刀,各控制开关放在零位。

第15篇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1602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t 672 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

imo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港口作业 port operation

在港区码头、库场、集装箱货运站进行装卸、储存、拆装箱等作业。

3.2危险货物集装箱 dangerous goods container

从装入危险货物起,至该箱经拆箱、清扫或清洗干净止,并带有危险货物标志的集装箱。

3.3

直装 direct lift up

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运进港内装船而不在码头或堆场存放的过程。

3.4

直取 direct lift down

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从船上卸下装运出港而不在码头或堆场存放的过程。

3.5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 flammable and e_plosive dangerous goods

gb6944中第1类爆炸品、第2.1项易燃气体和第2.3项中毒性气体中兼有易燃气体、第3类包装类别ⅰ和ⅱ的易燃液体、第4.1项包装类别ⅰ的易燃固体和自反应物质、第4.2项易自燃物质、第4.3项中包装类别ⅰ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1项中包装类别ⅰ的氧化物质、第5.2项有机过氧化物等。

4 一般要求

4.1 危险货物的分类、品名及其编号应执行gb 6944和gb 12268的规定。

4.2 内贸集装箱港口作业,执行国家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水路危规”);外贸集装箱港口作业,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海运危规”)的规定;同时兼有的,执行“水路危规”第十七条规定。

4.3 企业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

4.4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5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根据所装卸危险货物的特性,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6 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箱体两侧及两端应粘贴或印刷符合gb190或“国际海运危规”规定、且与箱内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一致的危险货物标志。

4.7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做好记录,适时进行修订。

4.8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口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执行gb11602的有关规定。

4.9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时,距装卸地点50m范围内为禁止明火作业区域。

4.10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或作业委托人,在作业前应将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主管部门申报。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港口作业。

4.11 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堆存区域不得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

4.12 作业前,相关作业人员应确认危险货物申报内容与所装卸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标志、标牌一致,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4.13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14 作业结束,应按规定妥善处置残留物和有关工具及防护用品。

4.15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和仓库四周应采用围栏或实体围墙封闭并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出入口应不少于两处,并安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5 装卸作业

5.1 码头前沿作业

5.1.1 危险货物集装箱在装船或卸船前,作业方应会同船方对集装箱外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集装箱结构是否有损坏、有无撒漏或渗漏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在未处理之前不得装卸。

5.1.2 舱内作业时,作业人员下舱前应先开舱通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5.1.3 装卸作业指挥人员佩戴的标志应明显,指挥信号应清晰、准确。

5.1.4 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装要求及船方确认的配载图进行装载。

5.1.5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操作人员,应做到谨慎操作,稳起稳落。

5.1.6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期间,不得进行加油、加水(岸上管道加水除外)等作业。

5.2 水平运输作业

5.2.1 港内运输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材和在车顶悬挂危险标志灯。

5.2.2 港内运输车辆应遵守港区有关危险货物车辆运行路线、时间及速度等规定。

5.2.3 港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车辆的驾驶员严禁超车、急转弯、急刹车,前后车辆应保持安全距离。

5.3 堆场作业

5.3.1 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在专门区域内存放。其中1.1项、1.2项爆炸品和硝酸氨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实行直装直取,不准在港内存放;除1.1项、1.2项以外的爆炸品、2类气体和7类放射性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场存放,应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限时限量存放。

5.3.2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作业,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5.3.3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严格划分各类危险货物的堆存区域,按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类别要求堆码。

5.3.4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最高只许堆码二层,其它危险货物集装箱不超过三层,并根据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做好有效的隔离,隔离要求参见附录a。

5.3.5 装有遇潮湿易产生易燃气体的4.3项货物的集装箱和需敞门运输的易产生易燃气体的集装箱,宜在最上层堆码。

5.3.6 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相互不得叠放,与其它非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叠放时,应放置在最上层。

5.3.7 装有毒性物质中包装类别ⅰ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箱门对箱门,集中堆放。

5.3.8 熏蒸作业不得在危险货物堆场进行。

6拆、装箱作业

6.1 一般要求

6.1.1 港内拆、装和查验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时,应在专门区域进行。

6.1.2 作业人员要求:

a)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必需的防护用品。

b)拆、装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时,禁止穿带铁掌、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c)拆、装毒害品的作业期间严禁进食;温度高、时间长、作业量大时,应轮换或间歇作业;作业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全身冲洗、换装后方可进食;穿过的工作服、手套等防护衣物应单独清洗。

6.1.3 凡进入作业现场的水平运输机械应配备火星熄灭装置,作业完毕,及时撤离作业现场。

6.1.4 拆、装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和不会磨擦产生火花的工属具,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6.1.5 在拆、装装有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毒害气体、毒性物质中包装类别ⅰ集装箱时,所有机具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

6.1.6 拆、装感染性物质集装箱,应经有关部门监测批准后方可作业。

6.1.7 拆熏蒸集装箱时,打开箱门后应强制通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6.1.8 在夏季高温季节,拆、装对温度敏感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时,应根据港口所在地气候条件,确定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在有遮蔽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货物不得在阳光直射处存放。

6.1.9 拆、装危险货物集装箱,遇有闪电、雷雨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关闭箱门,对箱外货物作妥善处理;雨雪天、大雾天禁止露天拆、装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集装箱。

6.2 装箱作业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作业要求应符合jt672的规定。

6.3 拆箱作业

6.3.1 拆箱前应先检查施封是否完好。开启箱门时,应先打开一扇门,不准在门前站立,在通风并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拆箱作业。

6.3.2 拆箱过程中应谨慎操作,轻拿轻放,发现损坏、渗漏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处置。

6.4 仓库作业

6.4.1 待装箱和拆箱后的危险货物,应执行危险货物的出入库制度,核对、检验出入库的货物的规格、数量、包装标记,单证、资料不符的不得出入库。

6.4.2 危险货物堆码应符合“水路危规”的相关规定。同库存放的危险货物应符合隔离要求,隔离要求见附录a。

6.4.3 危险货物分装、改装、开箱、开桶检查应在库外安全地点进行。

6.4.4 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5 清洗箱作业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清洗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装箱安全操作规程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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