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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程汇编(14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6

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程

内容

1. 使用前准备

- 1.1 电气设备使用前,务必检查设备的铭牌信息,确认电压、电流等参数与供电系统匹配。

- 1.2 确保设备无明显损坏,如电线磨损、外壳裂痕等。

- 1.3 安装地线,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静电或漏电。

2. 操作流程

- 2.1 连接电源前,关闭所有开关,防止意外启动。

- 2.2 按照操作手册逐步开启设备,避免瞬间大电流冲击。

- 2.3 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设备温度,防止过热。

3. 安全措施

- 3.1 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鞋等。

- 3.2 避免湿手操作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 3.3 设备运行时,禁止接触裸露导体或旋转部件。

4. 维护保养

- 4.1 定期清洁设备,保持通风良好,减少灰尘积聚。

- 4.2 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 4.3 长期不用的设备应断开电源,妥善存放。

5. 应急处理

- 5.1 发现设备异常,立即切断电源,通知专业人员处理。

- 5.2 如发生触电事故,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急救。

标准

1. 符合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2. 遵守iec 60335系列标准,确保电气设备国际安全标准。

3. 根据osha 29 cfr 1910.303-308关于电气安全的规定进行操作。

4. 依据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考试题及答案

1. 电气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哪些内容?(多选) a. 参数匹配 b. 设备损坏 c. 地线安装 d. 设备品牌 答案:a, b, c

2. 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如何预防触电? a. 穿戴绝缘装备 b. 湿手操作 c. 接触裸露导体 d. 不定期检查设备温度 答案:a

3. 发现设备异常时,应采取什么行动? a. 继续使用设备 b. 切断电源并报告 c. 自行拆修 d. 忽略异常 答案:b

4. 电气设备长期不用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a. 开启设备保持运行 b. 断开电源并妥善存放 c. 放置于潮湿环境 d. 不做处理 答案:b

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程

1) 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2) 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 要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4) 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5) 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6) 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7) 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8) 禁止洒水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9) 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10)严禁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2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 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彩用防水式灯具。

2、 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 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水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 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 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 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 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 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 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 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 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 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 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 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 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 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 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 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 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祼线绑扎。

3、 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 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试与使用时,必须有防止触碰、碾压。

5、 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区,可隔5m设一个;在软窄的道路和繁华的地区,不留间隔并将防护栏连结为一体,同时,采取防止向沟、坑内倾倒的措施。在临时便桥两侧,应设置防护栏,并设置牢固防止倾倒。旗杆、灯杆采用竹竿,和防护栏均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安全旗、安全警示红灯跨越道路设置时,应增加高度,以不影响车辆通行为原则。)

第七条 施工现场存放材料、工具和设备,应避免影响交通和不影响建筑。

第3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4篇 电气设备安全使用规程

1各岗位所用电气设备,应设有专人负责。

2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的方法和操作程序。

3电气设备发生异常,必须通知电气设备维修人员处理,不准擅自处理。

4电线接头须用绝缘胶布包好,所用电气设备均重新安装良好的接地线。

5手潮湿时不得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必须擦干后操作。

6易熔片或保险丝必须按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安装,严禁用铁丝或钢丝代替。

7禁止随意在开关上接临时电力设备或临时照明线。

8严禁在电线或电力设备上悬挂衣物或放各种物品。

9禁止电炉直接放在木制试验台上,应在电炉底部垫耐火砖。

10安全变压器、行灯变压器、行车变压器应放置或安装在安全干燥处,避免潮湿;如放在地面或工作室内时,必须垫木板,加安全防护装置;变压器用完后要及时将电源开关拉下。

11使用电气设备时,须先检查电气及机械设备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无异物和杂物。

12严禁用湿毛巾擦电气设备。

13闸刀开关使用时必须合严,停止时必须将开关拉下,防护罩必须齐全。

14新安电气设备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的安装方法进行安装和使用。

15电气设备应根据各岗位的具体情况使用,有粉尘的岗位,电气设备定时吹尘。

第5篇 大巷使用电气焊措施规程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因12大巷6寸钢管废弃不用,现将其拆卸,要使用电气焊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规定,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时间:2023年10月22日至11月02日

二、作业地点:12大巷

三、作业任务:拆卸12大巷6寸管

四、作业单位:机电队

五、作业负责人:

六: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要把作业所需的工具、材料、配料等运到作业现场;作业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并由专人对作业地点及其周围20m范围内进行清理。

(二)、作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监视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不准有闲杂人员行走或停留。

(三)、作业现场必须配备3只或3只以上合格灭火器(因作业地点需要不停更换)。

(四)、作业前必须由专职安全员、瓦检员、防爆检查员各一名,在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进行监测,瓦斯浓度在0.5%以下或确认无瓦斯的情况下,并由安检员、瓦检员、防爆检查员在现场负责措施、制度的监督和落实,方可施工。

(五)、作业人员必须有专职电气焊操作工进行操作,作业前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具。

(六)、运送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单独进行,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油脂混在一起搬运,上、下井时乙炔瓶、氧气瓶不得一起运送。

(七)、乙炔表、氧气表、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要完好齐全;严禁沾染油脂。氧气、乙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

(八)、动用电焊机时,电焊机应放在干燥通风处,焊接时接地线要接在焊件的同一部件上,并必须靠近焊接处,避免打在管子、道轨上、其电源的选择和接拆线工艺要有专职电工来完成,接线电缆距离作业地点小于5米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用铁板或其它物品隔离)

(九)、因拆卸6寸管电焊机需要移动工作,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移动到工作地点方可送点。

(十)、移动作业要做到,干一处清理一处,做到干完无隐患。

(十一)、作业现场必须由安监部委派安全员监督,如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二)、电气焊操作工要认真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作业前后,工作地点必须用水喷洒,并制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严防溅落的火花灼伤作业人员。

(十四)、作业结束,首先要拆除焊烧设备,要有专人负责把氧气瓶、乙炔瓶等升井。必须在工作地点观察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十五)、作业现场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各作业人员紧密配合,保证作业任务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十六)、施工前必须用电话通知调度室,方可施工作业。

(十七)、作业后,必须向调度室请示汇报。

第6篇 电气试验仪表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精密电压表、钳型表、电力表使用规程

①0.2级及以上仪表禁止作一般的测量使用,只允许在室内作校验,0.5级的仪表使用和精密测量

②0.2级以上的仪表在校验时不得超过其额定值的1%,0.5级的仪表不得超过额定值的2%;

③0.5级的电力表,其电力回路不超过额定值的40%,电压回路不超过额定值的30%,其铭牌有规定时,按其铭牌规定使用

④各种仪表要轻拿轻放,钳型表使用时要放在平稳的地方,不得放在有振动的地方

⑤精密仪表在指针指示后,尽可能使指针降到零位,再断开电源。0.2级的仪表,必须使指针降到零位,再断开电源;

⑥仪表要保持清洁,每次使用后要擦净;

⑦直流微安表在每次使用后,要将其接线端短路。

(2)惠斯登电桥使用规程(电阻部分)

①在测量电阻时,先将开关合向“h”与“v”方向,再合上“ba”与“ga”刀闸;

②将被测电阻接在_1、_2两接线柱上,用于旋紧,不得用其他工具

③将定紧指针的旋钮,旋向松开方向的一侧

④调整指针零位旋钮,使检流计指针指零;

⑤检查各刀闸与旋钮是否在正确位置上;

⑥根据被测定电阻的大约数值,适当选择比率臂与调整臂的位置;

⑦进行测量时,先按电键“b,再按检流键“g,松开时先松

“g”键,再松开“b”键;

⑧观看检流计指针偏转方向,增减选择臂和比率臂,使指针的

指示为零或最小值

⑨被测值=比率臂×调整臂;

⑩0用后将“ba”与“ga”打开,在指针静止时定紧指针;

其他各种使用方法和用途按照其说明使用。

(3)兆欧表的使用规程

①5kv的兆欧表,使用于10kv及以上的设备;

②2.5kv的兆欧表,使用于2kv及以上的设备;

③1000v的兆欧表,使用于1000v及以上的设备;

④500v的兆欧表,使用于1000v及以下的设备;

⑤兆欧表在使用时要放在平稳的地方或绝缘物上,2.5kv及以上的兆欧表要接地线,测量用的线绝缘要好;

⑥以120r/min的速度均匀摇动,在接通或断开被测量设备时,应不停地摇动,在断开后再停止摇动;

⑦兆欧表在测量时,将指针先调在零位再使用。

第7篇 通信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8篇 电气设备的管理与安全使用——制度规程要健全落实3

要安全高效地使用好电气设备,除了要有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可靠的安全装置外,还要订有相应的安全规程和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1.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上要写明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开工、完工时间等内容。在作业前,要提前计划布置好,作业中按计划有序进行,以免作业时忙中出错。在执行工作票制度时,还应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各作业人员在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应负的安全责任。

2.要落实作业监护制度。当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或在1kv以上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至少应有2人一起作业,其中1人为监护人。监护的目的是防止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麻痹大意,或对设备情况不熟悉不了解,错跑工作位置而发生意外危险,并随时提醒作业人员遵守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及时消除或控制事故,不使事故扩大。

3.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倒闸操作时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使操作者事先了解操作内容和操作步骤,以保证操作时不颠倒或有遗漏。执行倒闸操作时,一定要有操作票,事前详细计划,周围部署,操作中按序进行,避免发生带负荷拉、合刀闸,引起不应有的设备损坏和伤人事故。

4.要订立检修维护制度。在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中,要认真检查落实事前各项防范措施,并保障安全有效,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1)停电。对检修维护部位所有能够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并落实好防止误合闸的措施,每处至少要有1个明显的断开点;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要注意防止其它方面突然来电,特别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馈电。

(2)验电。作业前要对已被停电的线路进行验电,以防万一漏电,验电时应按电压等级选用相适应的验电器。

(3)放电。将待检修设备上残存的静电放掉,放电时应使用专用的导线,用绝缘棒或开关操作,一般应放电10分钟左右,注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电容器和电缆的残存电荷较多,放电时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4)装设临时接地线。为防止意外送电和感应电,应在设备的检修部分,装设必要的临时性接地线,接地线在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的一端,后接被修设备的一端;拆除时,按反顺序进行,先拆被检修设备的一端,后拆接地的一端。接地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制作。

(5)挂好标示牌。在被检修设备的断电处,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的遮栏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站住、生命危险”的警示牌等,以告诫他人注意安全。

(6)装设遮栏。部分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栏起来,使检修人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10kv以下设遮栏应保持0.35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0.7m以上的距离;35kv设遮栏应保持0.60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1m的距离;110kv设遮栏和不设遮栏均应保持1.5m的距离;220kv设遮栏与不设遮栏均应保持3m的距离。

5.要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经常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得到解决。

6.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电工、金属焊割、电梯、制冷等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操作使用岗位的特殊工种人员,一定要经国家承认的培训教育机构培训取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复检;其他和电气设备相关的工种,也应根据本岗位电气设备的特点,通过相应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

7.要执安全用电制度。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不准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熔丝不准用其它的金属丝替代和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不准擅自移动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以防损坏地下电缆等等。

章仁根

第9篇 电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 目的

明确电气系统及用电设备的安全,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及供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用电设备、用电器具及人身安全的保障工作。

3 编写依据--

4 本文件采用下列定义——

5 职责

5.1设备部安装人员认真执行,对电气设备正确安装、使用、维护。

5.2 设备部部长监督执行。

6 内容

6.1火灾预防措施

6.1 人体触电及预防:

6.1.1 人体触电:触电是泛指人体触及带电体,这时电流对人体造成程度不同的伤害,触电可分为直接触电和间接触电两种。

(1)直接触电:指人体直接触及正常运行的带电体所发生的触电;

(2)间接触电: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后,人体触该意外带电部分所发生的触电。

6.1.2 人体触电的三类情况:

单相触电:当人站在地面时(人体与地面无绝缘隔离),人体接触任一相带电导线时所发生的触电。

两相触电:当人体不同部位同时与两相带电导线接触时所发生的触电,跨步电压、接触电压和雷击触电。

(1)跨步电压触电:

当一根带电导线断落地上时,在落地点周围20米以内具有不同的电位分布,若人两脚站在离落地点远近不同的位置时,两脚之间的电位差叫做跨步电压,如果人站在离落地点8-10米范围内,就可能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2)接触电压触电:

当绝缘损坏,设备外壳带电时,则设备外壳电位将升高(高于地面),此时若人接触设备外壳便发生接触电压触电。

(3)雷击触电:雷电时发生的触电现象称雷击触电。

6.1.3 防止触电的基本措施:

(1)直接触电的防护措施:

(a)绝缘:使用绝缘物,以防止人体触及带电体。

(b)屏护:采用屏障或围栏,防止人体触及带电体。

(c)障碍:即设置障碍以防止无意触及或接近带电体。

(d)间隔:即保持一定间隔以防止无意触及带电体。

(e)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又叫残余电流保护或接地故障电流保护。漏电保护仅能供作附加保护而不应单独使用,其动作电流最大不宜超过30ma。

(f)安全电压:即根据具体工作场所地点,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压如36v、24v及12v等。

(2)间接触电的防护措施:

(a)自动断开电源:可分别采取熔断器保护,接地接零保护、漏电保护、过电流保护以及绝缘监视等保护措施。

(b)加强绝缘:采用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或采用另有共同绝缘的组合电气设备。

(c)不导电环境:这种措施是为防止工作绝缘损坏时人体同时触及不同电位的两点而导致触电,当所在环境的墙和地板均系绝缘体,以及同时出现不同电位的两点间距离能够超过2m时,便符合这种防护条件。

(d)等早位环境:是将所有容易同时接近的裸导体(包括设备外的裸导体)互相连接起来,等化其间电位,防止接触电压。等电位范围不应小于可能触及带电体的范围。

(e)安全电压:与防止直接触电的安全电压措施内容相同。

6.2 防触电的设备安全保护措施:

6.2.1 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

保护接地:为了保障人身安全,避免发生触电事故,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如外壳等)与接地装置实行良好的金属性连接,这种方法便称为保护接地。

保护接零:若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用导线直接与低压配电系统的零线相连接,这种方法便称为保护接零。

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方式的选择:

(1)在中性点有良好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中,应优选用保护接零方式(同时要进行重复接地),企业有单独的配电变压器供电,均属此类。

(2)凡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应统一实行保护接地。

(3)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配电网络中,应采用保护接地方式。对所有高压电气设备,一般实行保护接地。

6.2.2家用电器的接地方法及注意事项。

(1)接地方法:

在小工厂、加工场、居民住宅以及农户等凡由公共配变供电的低压电网范围内,应一律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2)注意事项

(a)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0.75mm2的多芯软铜绞线。熔丝(保险丝)一定要接在火线

上,且由于目前常用电器(除空调器外)的功率一般不超过1000w左右,故户内熔丝的额定电流不要超过5a。零线上不允许装设熔断器及开关。

(b)低压配电系统内采用接零保护注意事项: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源的中性点必须良好接地,工作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在采用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还应装设足够的重复接地装置。同一低压电网中(指同一台配电变压器的供电范围内),在选择采用保护接零方式后,使不允许再(对其中任一设备)采用保护接地方式。零线上不准装设开关和熔断器,零线的敷设要求应与相线一样,以免出现零线断线故障。

6.2.3 漏电保护器的应用

(1)漏电保护器是一种在规定条件下,当漏电电流达到或超过给定值时,便能自动断开电路的一种机械式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漏电保护器比接零、接地保护更为完善的附加性完全措施,这也是家用电器安全保护发展的必然趋向。

(2)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的设备与场所主要有:

(a)移动式电器设备、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家用电器。

(b)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器设备。

(c)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d)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

(e)宾馆、饭店及招待所客房内的插座回路。

(f)机关、学校、企业、住宅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

(g)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设备。

(h)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i)医院中直接接触人体的医用设备。

6.3 电气安全措施

6.3.1 使用携带式电器的安全措施

(1)具体安全措施的分类

(a)实行接零(地):这是对携带式电器的主要安全措施之一。携带式电器要采用带有接零(地)芯线的橡套软线作电源线,其专用芯线(指绿/黄双色线)用作接零(地)线。

(b)采用安全电压:在特别危险场合采用安全电压的单相携带式设备,安全电压也应由双线圈隔离变压器供电。

(c)采用双重绝缘的单相设备:带有双重绝缘结构的携带式电器设备是一种新型的、安全性能较高的电气设备。其工作绝缘主要用来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保护绝缘是为工作绝缘损坏时用来防止触电的。

(d)采用防护用具:即应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等,使人与大地或人与单相设备外壳隔离。

(2)使用携带式电器的安全注意事项

(a)不可在恶劣的环境下使用。如不要在锅炉、加热器、水箱等金属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场所使用。

(b)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不得用普通胶质线(花线)代替电源线,线长一般不宜超过5m,中间也不允许有接头。

(c)正确使用电气插座,单相电具采用三眼插座,三相电具采用四眼插座,不准将电源线的线芯挂在开关刀片或触头上,也不准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d)不准将220v普通电灯作为手提照明行灯使用,并禁止采用灯头开关。

(e)行灯电压应视工作环境而采用不同的安全电压般场所采用36v,特别危险场所采用12v;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电源线和插座是否完好无损,接地(接零)线是否完整,接线 是否正确;通电后要用验电笔检查是否漏电。

(f)使用时电源线应尽量挂在支柱上,使其不与锐利物体或炽热物体相接触。

(g)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在潮湿或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还应穿上绝缘靴。

(h)使用过程中,凡需要更换电动工具的刃具或磨具以及装卸工件时,均应停电进行,工作完毕后要立即断开电源,清理好电器用具并予妥善保管。

(i)对各种携带式电器用具要定期维护检查,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如不合格,应禁止使用,并安排检修或予以更换。

6.3.2 使用家用电器的安全措施

(1)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三芯引线,并配以相应的三极插头、插座。其中接地线一定要

与金属壳体连接牢固,要单独埋设接地装置并引入室内接至电器金属外壳,其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2)对于含变压器一类的家用电器,若出现“带电”现象时,最简单的办法是调换电源插头两极的插入方向。但对含电热丝和电动机类的家用电器则不适用此法。

(3)采用绝缘物增强隔电能力。当使用电熨斗之类电器时,人可站在干燥的木质支架或木板上,使人与大地间有良好的绝缘。

(4)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家用电器的使用安全。

6.3.3 配电室送电和停电的操作步骤。

(1)送电操作:配电室送电时,一般从电源侧的开关合起,依次合到负荷侧的各开关(按这种步骤进行操作,可使开关的合闸电流减至最小,比较安全。且万一某部分存在故障,该部分一合闸,便会立即出现异常情况,故障容易被发现)

(2)停电操作:配电所停电时,应将开关拉开,其操作步骤与送电相反,一般先从负荷侧的开关拉起,依次拉到电源侧开关。(按这种步骤进行操作,可使开关分断流量减至最小,比较安全)。

6.4 电气火灾的发生及预防:

6.4.1 设备故障或过负荷等引发火灾

(1)电气设备短路

短路造成导线的发热量剧增,不仅能使绝缘燃烧,且还会使金属熔化或引起邻近的易燃、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发生短路的原因主要有:导体的绝缘由于磨损、受潮、腐蚀、鼠咬,以及老化等原因而失去绝缘能力。设备长年失修,导体支持绝缘物损坏或包裹的绝缘材料脱落。架空裸导线驰度过大,风吹造成混线;线路架设过低,搬运长大物体时不慎碰上导线,以及导线与树枝相碰等,都会造成短路事故。检修不慎或错误造成人为短路。

(2)电气设备过负荷

过负荷指导线实际电流量超过了安全载流量。这时导线温度就会超过最高允许温度,其绝缘层老化将加速。若是严重过负荷或长期过负荷,则绝缘层就将变质损坏而引起短路着火。发生设备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电气设备规格选择过小,容量小于负荷的实际容量。导线截面选得过细,与负荷电流值不相适应。负荷突然增大,如电机拖动的设备缺少润滑油、磨损严重、传动机构卡死等。乱拉电线,过多地接入用电负载。

(3)电气设备绝缘操作或老化

绝缘损伤或老化会使绝缘性能降低甚至丧失,从而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引起电气设备绝

缘老化的原因主要有:

(a)电气因素:

绝缘物局部放电、水树枝放电;操作过电压或雷过电压;事故或过负荷的过电流等。

(b)机械因素:

旋转部位、滑动部分、接触部分的磨擦损耗;结构材料的屈曲、扭曲、拉伸等运动或异常振动、冲击等的反复作用等。

(c)热因素:

温度过高使绝缘物热分解、氧化等的化学变化、气化、硬化、龟裂、脆化;设备反复起动、停止、温升、温降的热循环,使结构材料间因热膨胀系数不同产生应力等。

(d)环境因素:

周围有害物质的腐蚀;阳光、紫外线长期照射和氧化作用;老鼠、白蚁等咬坏电线、电缆,以及水浸等。人为因素:施工不良、维护保养不善或设备选型不当等。

(3)电气连接点接触电阻过大

(a)当电气连接点(电气接头、开关触点)接触不良或接触面过小,使接触电阻显著增大,局部过热,金属变色甚至熔化,并能引起绝缘材料、可燃物质燃烧。

(b)电气连接点接触电阻过大的原因主要有:

① 铜、铝相接并处理不好,如对铜、铝导线用简单的机械方法连接,尤其在潮湿并含盐分环境中,铜、铝接头就相当于浸泡在电解液中的一对电极,铝会很快丧失电子而被腐蚀掉,使电气接头慢慢松驰,造成接触电阻过大。

② 接点连接松驰。螺栓或螺母未拧紧,使两导体间接触不紧密,尤其在有尘埃的环境

中,接触电阻显著增大,当电流流过时,接头发热,甚至发生火花。

(4)电火花与电弧

(a)电火花是电极间放电的结果,大量密集的电火花构成了电弧。

(b)电弧温度可达3000-9000℃,因此它们能引起周围可燃物质燃烧,使金属熔化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引发火灾。

(c)产生电火花与电弧的原因主要有:

①导线绝缘损坏或导线断裂引起短路,从而在故障点会产生强烈的电弧。

②导体接头松动,引起接触电阻过大,当有大电流通过时便会产生火花与电弧。

③架空裸导线弧垂过大,遇大风时混线而产生强烈电弧。

④误操作或违反安全规程,如带负荷拉开关、在短路故障未消除前便全闸等。

⑤检修不当,如带电作业时因检修不当而人为造成短路等。

⑥正常操作形状或熔丝熔断时产生的火花。

6.4.2 防止照明灯具引起火灾的措施

(1)正确选用合乎要求的灯具型式。在有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应选择专用照明灯具;开启式照明灯具只能用于干燥、无腐蚀性和爆炸危险性气体的场所;在潮湿和有蒸汽环境应使用防潮型灯具;室外照明应安装防水型灯具。

(2)照明灯泡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在灯泡正下方不可存放可燃物,以防灯泡破碎

要注意灯泡散热通风。尤其是嵌入式照明灯具,切不可让散热孔堵塞,以免烤着周围可燃物引起火灾;对嵌入天花板内的灯具,其外壳周围应留有10cm以上空距。

(3)使用36v安全灯具时,其电源导线必须有足够截面,否则会导致电线过热起火。因同样功率的灯泡,电压越低时通过的电流就会越大。更换防爆型灯具的灯泡时,不应换上比标明瓦数大的灯泡,更不可随意或临时用普通白炽灯泡代替。

6.4.3 开关、插座和熔断器的防火措施

(1)防止开关与插座引发电气火灾的措施正确选型,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应先用隔爆型、防爆型开关和插座°室外应选用防水开关;在潮湿场所宜选用拉线开关,在有腐蚀性气体、 火灾与爆炸危险场所,要尽可能将开关、插座安装在室外。

(2)单极开关定要接在火线上。如果误接在零线上,则开关断开时,用电设备将仍然带电。这不但危及人身安全,且一旦火线接地时,还会造成短路甚至引起火灾。

(3)开关与插座的额定电流和电压均应与实际电路相适应;不可盲目增加负荷,以免因过载而烧坏刀口和胶木,造成短路而起火。

(4)开关与插座应安装在清洁、干燥场所,要注意对它们的防尘,防尘受潮或腐蚀,造成胶水击穿等短路事故。

6.4.4 防止熔断器引发电气火灾的措施:

(1)熔体选用要恰当,不可随意换大熔丝或乱用铜丝、铁丝代替。

(2)要注意:熔体的额定电流是指其允许长期通过的电流,熔断电流则是指通过熔体

的电流超过1.5-2倍额定电流时熔体开始熔断的电流。

(3)正确选型,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专门型式的熔断器或普通熔断器加密封外

壳封闭炉安全断器应尽可能安装在危险场所的外边。

(4)熔断器各接线端头与导线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触头钳口应有足够的压力。

(5)熔断器周围不许堆放易燃或可燃物质,也不可堆放金属丝等,以免引发短路及火灾

事故,

(6)日常中应注意检查,保持清洁,及时更换缺损的熔断器部件。

6.4.5 防止电热器具引起火灾的措施

(1)电热器具的导线,其安全载流量一定要能满足电热器具的容量要求,且不可使用胶质线作为电源线。

(2)电热器具应放置在泥砖、石棉板等不可燃材料基座上,切不可直接放在桌子或台板上,以免烤燃起火,同时应远离易燃或可燃物;在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和可燃粉尘等场所,均不应装设或使用电热器具。

(3)使用电热器具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可中途离开,必须离开时应先切断电源;对必

须连续使用的电热器具,下班时也应指定专人看护及负责切断电源。

(4)日常应加强对电热器具的维护管理,使用前须检查是否完好;若发现其导线绝缘损坏、老化,开关、插销及熔断器不完整时,不准勉强使用,必须更换合格器件。

第10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 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彩用防水式灯具。

2、 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 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水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 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 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 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 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 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 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 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 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 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 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 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 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 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 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 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 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祼线绑扎。

3、 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 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试与使用时,必须有防止触碰、碾压。

5、 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区,可隔5m设一个;在软窄的道路和繁华的地区,不留间隔并将防护栏连结为一体,同时,采取防止向沟、坑内倾倒的措施。在临时便桥两侧,应设置防护栏,并设置牢固防止倾倒。旗杆、灯杆采用竹竿,和防护栏均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安全旗、安全警示红灯跨越道路设置时,应增加高度,以不影响车辆通行为原则。)

第七条 施工现场存放材料、工具和设备,应避免影响交通和不影响建筑。

第11篇 化学实验室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程

1、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2、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要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4、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5、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6、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7、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8、禁止洒水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9、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10、严禁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12篇 电气设备管理安全使用—制度规程要健全落实3

要安全高效地使用好电气设备,除了要有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可靠的安全装置外,还要订有相应的安全规程和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1.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上要写明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开工、完工时间等内容。在作业前,要提前计划布置好,作业中按计划有序进行,以免作业时忙中出错。在执行工作票制度时,还应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各作业人员在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应负的安全责任。

2.要落实作业监护制度。当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或在1kv以上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至少应有2人一起作业,其中1人为监护人。监护的目的是防止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麻痹大意,或对设备情况不熟悉不了解,错跑工作位置而发生意外危险,并随时提醒作业人员遵守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及时消除或控制事故,不使事故扩大。

3.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倒闸操作时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使操作者事先了解操作内容和操作步骤,以保证操作时不颠倒或有遗漏。执行倒闸操作时,一定要有操作票,事前详细计划,周围部署,操作中按序进行,避免发生带负荷拉、合刀闸,引起不应有的设备损坏和伤人事故。

4.要订立检修维护制度。在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中,要认真检查落实事前各项防范措施,并保障安全有效,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1)停电。对检修维护部位所有能够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并落实好防止误合闸的措施,每处至少要有1个明显的断开点;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要注意防止其它方面突然来电,特别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馈电。

(2)验电。作业前要对已被停电的线路进行验电,以防万一漏电,验电时应按电压等级选用相适应的验电器。

(3)放电。将待检修设备上残存的静电放掉,放电时应使用专用的导线,用绝缘棒或开关操作,一般应放电10分钟左右,注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电容器和电缆的残存电荷较多,放电时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4)装设临时接地线。为防止意外送电和感应电,应在设备的检修部分,装设必要的临时性接地线,接地线在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的一端,后接被修设备的一端;拆除时,按反顺序进行,先拆被检修设备的一端,后拆接地的一端。接地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制作。

(5)挂好标示牌。在被检修设备的断电处,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的遮栏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站住、生命危险”的警示牌等,以告诫他人注意安全。

(6)装设遮栏。部分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栏起来,使检修人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10kv以下设遮栏应保持0.35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0.7m以上的距离;35kv设遮栏应保持0.60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1m的距离;110kv设遮栏和不设遮栏均应保持1.5m的距离;220kv设遮栏与不设遮栏均应保持3m的距离。

5.要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经常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得到解决。

6.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电工、金属焊割、电梯、制冷等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操作使用岗位的特殊工种人员,一定要经国家承认的培训教育机构培训取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复检;其他和电气设备相关的工种,也应根据本岗位电气设备的特点,通过相应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

7.要执安全用电制度。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不准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熔丝不准用其它的金属丝替代和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不准擅自移动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以防损坏地下电缆等等。

章仁根

第13篇 电气试验仪表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精密电压表、电流表、电力表使用规程

a.0.2级及以上仪表禁止作一般的测量使用,只允许在室内作校验,0.5级的仪表使用和精密测量。

b.0.2级以上的仪表在校验时不得超过其额定值的1%,0.5级的仪表不得超过额定值的2%。

c.0.5级的电力表,其电力回路不超过额定值的40%,电压回路不超过额定值的30%,其铭牌有规定时,按其铭牌规定使用。

d.各种仪表要轻拿轻放,使用时要放在平稳的地方,不得放在有振动的地方。

e.精密仪表在指针指示后,尽可能使指针降到零位,再断开电源。0.2级的仪表,必须使指针降到零位,再断开电源。

f.仪表要保持清洁,每次使用后要擦净。

g.直流微安表在每次使用后,要将其接线端短路。

2.惠斯登电桥使用规程(电阻部分)

a.在测量电阻时,先将开关合向“h”与“v”方向,再合上“ba”与“ga”刀闸。

b.将被测电阻接在_1、_2两接线柱上,用于旋紧,不得用其他工具。

c.将定紧指针的旋钮,旋向松开方向的一侧。

d.调整指针零位旋钮,使检流计指针指零。

e.检查各刀闸与旋钮是否在正确位置上。

f.根据被测定电阻的大约数值,适当选择比率臂与调整臂的位置。

g.进行测量时,先按电键“b”,再按检流键“g”,松开时先松“g”键,再松开“b”键。

h.观看检流计指针偏转方向,增减选择臂和比率臂,使指针的指示为零或最小值。

i.被测值=比率臂×调整臂。

j.用后将“ba”与“ga”打开,在指针静止时定紧指针。

k.其他各种使用方法和用途按照其说明使用。

3.兆欧表的使用规程

a.5kv的兆欧表,使用于1okv及以上的设备。

b.2.5kv的兆欧表,使用于2kv及以上的设备。

c.100ov的兆欧表,使用于100ov及以上的设备。

d.50ov的兆欧表,使用于100ov及以下的设备。

e.兆欧表在使用时要放在平稳的地方或绝缘物上,2.5kv及以上的兆欧表要接地线,测量用的导线绝缘要好。

f.以12or/min的速度均匀摇动,在接通或断开被测量设备时,应不停地摇动,在断开后再停止摇动。

g.兆欧表在测量时,将指针先调在零位再使用。

第14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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