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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6

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

内容

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行车工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行,降低事故风险。以下为规程的主要内容:

1. 操作前准备:

- 检查行车设备是否完好,包括刹车系统、吊钩、钢丝绳等关键部件。

- 确认操作区域无杂物,地面干燥,无滑倒风险。

- 穿戴好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

2. 操作流程:

- 启动行车前,鸣笛示意,提醒周围人员注意。

- 慢速试运行,确认各部位功能正常。

- 货物起吊时,保持稳定速度,避免快速升降造成晃动。

- 下降货物时,应缓慢操作,防止冲击。

3. 应急处理: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维修部门。

- 如遇突发停电,应按下紧急停止按钮,确保设备安全。

4. 安全规定:

- 不得超载作业,严格按照设备额定载荷操作。

- 禁止在吊物下方停留或行走。

- 操作时注意力集中,禁止接打电话或进行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5. 维护保养:

-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 记录每次操作情况,及时上报异常。

标准

1. 行车工需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和企业安全规定。

2. 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违反规程将受到相应处罚。

3. 安全检查由专职人员进行,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每日开机前进行常规检查。

4. 设备故障修复后,需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考试题及答案

1. 行车工在操作前应检查哪些关键部件?(多选) a. 刹车系统 b. 吊钩 c. 钢丝绳 d. 场地清洁度 答案:a, b, c

2. 发现行车设备异常时,行车工应如何处理? a. 自行修理 b. 停止操作并报告维修部门 c. 继续操作至任务完成 答案:b

3. 行车工在操作时应注意哪一项行为? a. 接打手机 b. 快速升降货物 c. 保持注意力集中 d. 在吊物下方停留 答案:c

4. 行车工的哪些行为会受到处罚?(多选) a. 超载作业 b. 未穿戴防护装备 c. 违反安全规定 d. 及时上报设备异常 答案:a, b, c

5. 行车设备的维护保养频率应为? a. 每月一次全面检查,每日开机前常规检查 b. 每季度一次全面检查 c. 每年一次全面检查 d. 每周一次全面检查 答案:a

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范文

第1篇 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车工须持证上岗,未经专门训练和未通过考试者不得单独操作。

二、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三、对地操行车,每天在行车工作前必须检查以上所列各项部位。如有异常立即告知设备部进行检查维修,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四、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五、行车工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启动时应先鸣电铃。

六、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歇,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面过高。

七、地操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八、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九、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十、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靠近驾驶室一侧,以便下一次使用前检查,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第2篇 行车工岗位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 工作前应对吊车的主要部件及各个装置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对长时间停止使用或新装吊车,在使用前应行试车,并认真检查,确保无异后方可使用。

3、 开车前必须发出鸣报,起吊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行人通过,作业中突然停电,应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4、 操作者必须面向吊车,并注意观察吊物,发现危急情况时应马上发出避让信号,并停止操作,紧急处理。

5、 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按键,不准将吊物停挂在空中。

6、 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的原则;

①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②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斜拉物体不吊;④重物上站人或浮团置物不吊;

⑤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⑥工件埋在地下不吊;⑦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⑧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⑨吊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⑩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7、 每天开车前必须做以下检查:

① 吊钩、滑轮有无缺陷;

② 钢丝绳是否完好,有无脱槽现象;

③ 大、小车及起开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④ 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⑤ 行车运行有无异常声音。

8、使用完毕后,小车吊钩必须离地面2.5米以上,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3篇 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接班时,应对电气开关,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严禁吊物从人头或生产线上越过。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遇有多人指挥,信号不明,超负荷,斜拉歪吊情况不予起吊。

4.当起重机上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8.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9.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0.坚决执行“三准”,“四稳”和“十不吊”制度。

11.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12.不允许将重物起吊滞留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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