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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制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内容

1. 制氧岗位职责 制氧岗位人员需负责操作和维护制氧设备,确保氧气生产的安全、高效和稳定。

2. 岗位准备

- 检查设备:开机前全面检查设备,确认无异常磨损、损坏或泄漏。

- 环境检查:确保作业区域清洁、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

3. 设备操作

- 启动与关闭:遵循设备操作手册,正确启动和关闭设备。

- 监控运行:持续观察设备运行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等,及时调整。

4. 安全措施

- 佩戴防护装备:操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 防止火灾: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确保火源远离氧气设备。

5. 应急处理

- 泄漏处理:发现气体泄漏,立即关闭阀门,启动应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

- 电气故障:遇到电气问题,切勿自行处理,应立即切断电源,联系专业电工。

6. 维护保养

- 定期检查:按计划进行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 记录与报告: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标准

1. 遵守公司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 接受定期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备维护保养应符合制造商推荐的标准和时间间隔。

4.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遵守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原则。

5. 应急预案需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对流程。

考试题及答案

1. 制氧岗位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答案:操作和维护制氧设备,确保氧气生产的安全、高效和稳定)

2. 在设备操作中,需要监控哪些关键参数?(答案:压力、温度、流量等)

3. 发现气体泄漏,应采取哪些步骤?(答案:立即关闭阀门,启动应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

4. 遇到电气故障时,应如何处理?(答案:切断电源,联系专业电工)

5. 为什么要在制氧岗位上佩戴防护装备?(答案:保护个人安全,防止意外伤害)

注:以上内容仅为模拟示例,具体操作应参照实际工作场所的安全规程和操作手册。

制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制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穿带铁钉鞋和化纤衣物。生产现场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禁止向室内排放氧、氮等气体。液氧排放时,必须先到现场巡视,遇有动火情况,立即停止。

3、在氧气富集区进行检修及操作时,应使用铜制或木制工具,不得使用铁制工具,以免产生火花。

4、进入氮气、氩气富集区,应戴好氧气呼吸器,并设专人监护。

5、若室内或通风不良处发生氮气、氩气泄漏,并经测定含氧量低于18%时,应立即撤离。

6、进入含氧量低的容器、冷箱作业前,必须用空气置换。当测定氧浓度大于18%以上时,方可进入。

7、进入vpsa厂房点检时,先查看门旁的氧气浓度检测仪;当氧气浓度大于18%时,才能进入。

8、进入低温设备,穿好棉衣,戴好棉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冻伤。如发生冻伤,不要撕扯衣物,要采用温水浸泡。

9、操作阀门时,应站在阀门侧面,动作要缓慢,并严禁敲打。

10、操作带旁通阀的阀门时,应先开启旁通阀,使下游侧充压,当主阀两侧压差≤0.3mpa时,再开主阀。

11、在dcs上开关氧气、液氧阀门时,应缓慢进行,并以小于5%的幅度逐渐增加阀门开度。

12、裸冷查漏时,穿好保暖衣裤、棉鞋,戴好棉帽,系好安全带,不准踩踏阀座;严禁攀登、攀扶在ф50以下的细管及仪表管线上。

13、遇有扒、填珠光砂作业时,禁止在空分塔周围逗留,并戴好防护口罩和眼镜。进入高噪声区,应戴好耳罩。

14、凡是与氧接触的工器具、工作服、手套等,严禁沾染油脂。

15、所有设备启动前,必须对各设定值、阀门、联锁安全保护设置进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6、回转设备运转前,必须盘车,严禁边盘车、边起动。对皮带传动的设备,不准用手扳动皮带。

17、压缩机、贮罐、空分塔、氩塔等设备,严禁超压、负压运行。

18、如运行中的设备、装置发生泄漏,严禁带压检修。

19、发现氧气、氮气或氩气管道、阀门泄漏时,立即报告,并注意防火、防窒息。

20、严禁跨越运行中的设备、设施和装置。

21、出现危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立即处理或紧急停车,做好记录,并报告。

22、不得随意更改dcs上的所有设定值;确需更改,必须征得车间、工段同意。dcs发出报警时,应向当班班长反映,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2篇 制氧站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氧气贮存球罐及管道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把所有的焊接管、钢锈、垢泥、灰尘及其它杂质除掉,保持管道干净。贮存球罐和管道的气压试验,应用无油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

2.调节阀组的管道和快速切断阀前后管道都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氧气贮存与输送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为防止超压,应定期检验超压报警系统和压力自调系统,使管道在超压下自动放散。各种安全阀、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等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拆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采取措施。

4.氧气管道禁止与油管和电缆敷设在一个地沟内。氧气输送过程中,阀门的开、闭应该缓慢进行。尤其是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更应注意。

5.氧气贮存球罐、管道、阀门等应定期检查,不得有泄漏或裂缝,周围不应有易燃物,氧气放散不得在室内排放,室外排放必须引至安全地点。检查漏气时,绝对禁止用明火的方法检查,要用涂肥皂水的办法来辨别。

6.氧气贮存与输送区域,应视为危险区域。在此区域内严禁烟火。不许穿带钉鞋,不许铁器碰撞。机器间、充瓶间和仓库以及氧气站的周围20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并应设遮拦和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空分塔及其附属设备、装置应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并应经常查看是否完好。

7.设备容器和管道,需动火检修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报消防队备案。动火前,应化验动火处的空气含量应低于爆炸极限,同时,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工作时指定专人监护,以防万一。

8.氧气站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并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任何时候不得离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工作人员有权阻止车间及一切部门采用氧气作介质试压、试漏、吹扫设备、吹风乘凉,以免引起人身事故。

10.站内应保持清洁,地板和机器附近应保持无油,也不许将油脂滴入基础上。

11.用四氯化碳清洗制氧装置时,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门窗要打开,操作者要带防毒面具,穿工作服和戴手套。

12.所有测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压力表每年校验不少于2次。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作定期检验,并有定检标志。

13.液氧中乙炔含量应每天分析一次,当达到报警极限时,必须放出部分液氧,并从下塔送大量液态空气送至上塔,使液氧稀释,直到乙炔含量符合要求。在装置内取液态氧、液态氮或液态空气放入杜瓦瓶时,要经批准,并设人监护。液氧或液空的排放要有专用管道和地沟,不得在车间或设备周围任意倾倒。

14.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非氧气站人员、无特殊出入证者,禁止入站。本站人员及经批准入站人员出入站房时,应按规定登记和遵守安全制度。

(二)制氧工

1.制氧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技术教育,了解安全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进行操作。

2.所有仪表、阀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压力容器、管道要定期作水压、气密试验。

3.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转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严禁超压、超湿运行。

4.操作氧压机、分馏塔、充气台及其它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和阀门时,所使用的工具、手套应绝对禁止沾污油脂,设备附近不准放置油桶、油壶等物。

5.氧压机运行时,应经常检查蒸馏水的供给情况,不准缺水或断水;经常检查氧压机上,下密封圈的密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油被活塞杆带入气缸。

6.定期分析液氧中乙炔的浓度,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利用吸附法消除水分、一氧化碳和乙炔杂质时,应经常检查吸附器的效果是否良好。如果过滤器与乙炔吸附器一起再生,应在再生前排放其内的液体。再生后严密关闭吸附器进、出口阀门。设备、管道的修理工作应在卸掉负荷后进行。绝对不准在受压时拧螺钉等。

7.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等需动火修理时,应首先进行吹洗、置换,经化验空气含氧量在22%以下,并报告有关部门,方可进行。动火时应有人监护。

8.修理或安装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时,应进行脱脂。

9.禁止用氧气进行试压,检漏和吹扫工作。

10.进行化碱工作和用四氯化碳脱脂时,应戴防护眼镜的面具和橡胶手套,避免被火碱烧伤,加强通风及戴防护面具,预防四氯化碳中毒。用汽油清洗应戴多层防护口罩及胶皮手套,工作完后,皮肤外露部分要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11.放掉空分馏塔内液体时应认真、细致,避免冻伤。液体流经管道及地段不得有油脂,此时厂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12.分馏塔的加热气体,进口温度不准超过70℃。

13.低温阀门泄漏时,必须在结冻后处理。

14.制氧站内和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不准用火检查是否漏气,并严防铁器撞击产生火花。

15.站内消防器材应齐备,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6.站房内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17.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房。外单位参观人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人陪同方可进入。

(三)氧压机

1.操作氧压机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并检查蒸馏水、冷却阀、油面计、油表压力、旁通阀、送氧阀等是否安全可靠,并盘车试验,每次盘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检查油压,机械转动是否正常。

2.当机械运转正常后,可逐步关闭ⅰ、ⅲ级回路管上的旁通阀,检查ⅲ级送氧阀要在全开位置,逐步关小ⅲ级放空阀,使压力逐步提高至正常规定,同时检查各级间压缩比正常,机械运转正常后,关闭氧气放空阀。

3.氧压机正常工作时,检查氧气压力和温度,各级经压缩后的氧气压力和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工作时注意运转部位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各级排气温度不得高于170℃。

4.经常检查蒸馏水供给情况,注意调节冷却器内进水的经常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经常排除油水分离器内的水。

5.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要定期校验,氧压机的压力表禁止与空气压力表交换使用。

6.曲轴箱内的油应保持足够的高度,不足时,应加够到油面计的1/2高度处。

7.油表压力为294~49千帕时,不许有油进入有氧气的地方。要特别注意活塞杆与密封周的密封性,如发现氧气与油脂接触,要及时进行脱脂工作。

8.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氧压机房,室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取暖,并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9.事故紧急停车:

(1)停止电动机;

(2)打开皿级放空阀;

(3)关闭氧气进口阀,

(4)关闭ⅲ级送氧阀;

(5)半小时后或根据情况停止供油供水。

10.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场地。

(四)气瓶间

1.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禁吸烟与带入火种。明火区应远离10米以上,禁止用油手及油手套开动阀门。

2.气瓶间必须将各种气瓶按规定分开存放,氢、乙炔气瓶禁止放在氧气瓶存贮间、充氧间或氧气站内。气瓶应直立放置并标有明显标记。放置必须整齐,并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发生滚动。存放区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3.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4.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冻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五)气瓶充氧工

1.必须熟悉充装设备、工艺及安全操作规定。

2.氧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检查时,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充装前,还应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充装时,气体流速不宜过快,防止气瓶过热。

3.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禁止用火试验。

4.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充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6.气瓶充装时,若发生着火,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气源后,再用灭火器材扑救。

7.灌瓶间、实瓶间、操作时,应防止气瓶倾倒,并轻卸轻放所有瓶子,应注意留有安全通道。

8.充气的卡具应灵活,确保锁紧可靠。

9.充装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等要防止被沾染油污。

第3篇 制氧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氧气贮存球罐及管道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把所有的焊接管、钢锈、垢泥、灰尘及其它杂质除掉,保持管道干净。贮存球罐和管道的气压试验,应用无油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

2.调节阀组的管道和快速切断阀前后管道都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氧气贮存与输送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为防止超压,应定期检验超压报警系统和压力自调系统,使管道在超压下自动放散。各种安全阀、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等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拆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采取措施。

4.氧气管道禁止与油管和电缆敷设在一个地沟内。氧气输送过程中,阀门的开、闭应该缓慢进行。尤其是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更应注意。

5.氧气贮存球罐、管道、阀门等应定期检查,不得有泄漏或裂缝,周围不应有易燃物,氧气放散不得在室内排放,室外排放必须引至安全地点。检查漏气时,绝对禁止用明火的方法检查,要用涂肥皂水的办法来辨别。

6.氧气贮存与输送区域,应视为危险区域。在此区域内严禁烟火。不许穿带钉鞋,不许铁器碰撞。机器间、充瓶间和仓库以及氧气站的周围20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并应设遮拦和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空分塔及其附属设备、装置应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并应经常查看是否完好。

7.设备容器和管道,需动火检修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报消防队备案。动火前,应化验动火处的空气含量应低于爆炸极限,同时,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工作时指定专人监护,以防万一。

8.氧气站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并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任何时候不得离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工作人员有权阻止车间及一切部门采用氧气作介质试压、试漏、吹扫设备、吹风乘凉,以免引起人身事故。

10.站内应保持清洁,地板和机器附近应保持无油,也不许将油脂滴入基础上。

11.用四氯化碳清洗制氧装置时,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门窗要打开,操作者要带防毒面具,穿工作服和戴手套。

12.所有测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压力表每年校验不少于2次。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作定期检验,并有定检标志。

13.液氧中乙炔含量应每天分析一次,当达到报警极限时,必须放出部分液氧,并从下塔送大量液态空气送至上塔,使液氧稀释,直到乙炔含量符合要求。在装置内取液态氧、液态氮或液态空气放入杜瓦瓶时,要经批准,并设人监护。液氧或液空的排放要有专用管道和地沟,不得在车间或设备周围任意倾倒。

14.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非氧气站人员、无特殊出入证者,禁止入站。本站人员及经批准入站人员出入站房时,应按规定登记和遵守安全制度。

[二]制氧工

1.制氧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技术教育,了解安全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进行操作。

2.所有仪表、阀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压力容器、管道要定期作水压、气密试验。

3.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转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严禁超压、超湿运行。

4.操作氧压机、分馏塔、充气台及其它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和阀门时,所使用的工具、手套应绝对禁止沾污油脂,设备附近不准放置油桶、油壶等物。

5.氧压机运行时,应经常检查蒸馏水的供给情况,不准缺水或断水;经常检查氧压机上,下密封圈的密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油被活塞杆带入气缸。

6.定期分析液氧中乙炔的浓度,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利用吸附法消除水分、一氧化碳和乙炔杂质时,应经常检查吸附器的效果是否良好。如果过滤器与乙炔吸附器一起再生,应在再生前排放其内的液体。再生后严密关闭吸附器进、出口阀门。设备、管道的修理工作应在卸掉负荷后进行。绝对不准在受压时拧螺钉等。

7.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等需动火修理时,应首先进行吹洗、置换,经化验空气含氧量在22%以下,并报告有关部门,方可进行。动火时应有人监护。

8.修理或安装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时,应进行脱脂。

9.禁止用氧气进行试压,检漏和吹扫工作。

10.进行化碱工作和用四氯化碳脱脂时,应戴防护眼镜的面具和橡胶手套,避免被火碱烧伤,加强通风及戴防护面具,预防四氯化碳中毒。用汽油清洗应戴多层防护口罩及胶皮手套,工作完后,皮肤外露部分要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11.放掉空分馏塔内液体时应认真、细致,避免冻伤。液体流经管道及地段不得有油脂,此时厂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12.分馏塔的加热气体,进口温度不准超过70℃。

13.低温阀门泄漏时,必须在结冻后处理。

14.制氧站内和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不准用火检查是否漏气,并严防铁器撞击产生火花。

15.站内消防器材应齐备,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6.站房内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17.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房。外单位参观人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人陪同方可进入。

[三)氧压机

1.操作氧压机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并检查蒸馏水、冷却阀、油面计、油表压力、旁通阀、送氧阀等是否安全可靠,并盘车试验,每次盘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检查油压,机械转动是否正常。

2.当机械运转正常后,可逐步关闭ⅰ、ⅲ级回路管上的旁通阀,检查ⅲ级送氧阀要在全开位置,逐步关小ⅲ级放空阀,使压力逐步提高至正常规定,同时检查各级间压缩比正常,机械运转正常后,关闭氧气放空阀。

3.氧压机正常工作时,检查氧气压力和温度,各级经压缩后的氧气压力和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工作时注意运转部位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各级排气温度不得高于170℃。

4.经常检查蒸馏水供给情况,注意调节冷却器内进水的经常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经常排除油水分离器内的水。

5.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要定期校验,氧压机的压力表禁止与空气压力表交换使用。

6.曲轴箱内的油应保持足够的高度,不足时,应加够到油面计的1/2高度处。

7.油表压力为294~49千帕时,不许有油进入有氧气的地方。要特别注意活塞杆与密封周的密封性,如发现氧气与油脂接触,要及时进行脱脂工作。

8.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氧压机房,室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取暖,并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9.事故紧急停车:

(1)停止电动机;

(2)打开皿级放空阀;

(3)关闭氧气进口阀,

(4)关闭ⅲ级送氧阀;

(5)半小时后或根据情况停止供油供水。

10.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场地。

[四]气瓶间

1.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禁吸烟与带入火种。明火区应远离10米以上,禁止用油手及油手套开动阀门。

2.气瓶间必须将各种气瓶按规定分开存放,氢、乙炔气瓶禁止放在氧气瓶存贮间、充氧间或氧气站内。气瓶应直立放置并标有明显标记。放置必须整齐,并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发生滚动。存放区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3.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4.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冻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五]气瓶充氧工

1.必须熟悉充装设备、工艺及安全操作规定。

2.氧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检查时,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充装前,还应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充装时,气体流速不宜过快,防止气瓶过热。

3.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禁止用火试验。

4.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充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6.气瓶充装时,若发生着火,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气源后,再用灭火器材扑救。

7.灌瓶间、实瓶间、操作时,应防止气瓶倾倒,并轻卸轻放所有瓶子,应注意留有安全通道。

8.充气的卡具应灵活,确保锁紧可靠。

9.充装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等要防止被沾染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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