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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安全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5

井下探放水安全规程

内容

一、前言 井下探放水作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旨在预防和控制矿井水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产资源的稳定开采。本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践经验,旨在规范探放水作业流程,确保作业安全。

二、探放水作业程序

1. 矿井水文地质勘查

- 对井下地质构造、含水层分布进行详细调查,评估水害风险。

- 制定合理的探水线和钻孔布置方案。

2. 探水钻孔施工

- 选择合适的钻机和钻具,确保钻孔精度和深度。

- 实施钻孔过程中,实时监测钻进情况,防止误穿含水层。

3. 水压测定与水质分析

- 定期测量钻孔水压,分析涌水量和水质变化,判断水源性质。

- 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探放水设施安装

- 根据探水结果,设置排水设施,确保涌水能有效排出。

- 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5. 安全防护

- 作业人员需穿戴防护装备,防止水害和钻孔事故。

- 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探放水区域。

三、作业安全管理

1. 作业审批

- 探放水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计划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

2. 应急预案

-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涌水、坍塌等情况的处理措施。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能力。

3. 监测与记录

- 建立探放水作业日志,详细记录作业过程和数据。

- 定期分析记录,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四、培训与考核 - 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水害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 - 新入职员工需通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标准

1.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关于探放水的相关规定。

2. 遵守《矿山安全法》和《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作业标准。

考试题及答案

1. 井下探放水作业的首要目的是什么?

答:预防和控制矿井水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产资源的稳定开采。

2. 探放水设施安装后,应如何维护?

答: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能有效排除涌水。

3. 未经过哪个部门审批,不得进行探放水作业?

答:安全管理部门。

4. 井下探放水作业人员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技能?

答:水害防治知识、钻孔技术、应急处理能力。

5. 为什么需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答:提高员工应对水害等紧急情况的能力,确保在实际发生时能迅速、正确地采取行动。

井下探放水安全规程范文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深水是采掘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层、积水老窑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其目的是为有效的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探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中必须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老空水

矿井采掘的废巷老空积水,其几何形状极不规则,积水量大者可达数百万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们时,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伤亡事故,故必须预先进行探放老空水。

三、探放老空水的原则

探放老空水除了要遵循上述的探放水原则外,还应遵循下述探放老空水的具体原则。

(1)积极探放。当老空区不在河沟或重要建筑物下面、排放老空区内积水不会过分加重矿井排水负担、且积水区之下又有大量的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这部分积水应千方百计地放出来,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且雨季可能接受大量补充的老空水;老空的积水量较大,水质不好(酸性大),为避免负担长期排水费用,对这种积水区应先设法隔断或减少其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水,若隔断水源有困难无法进行有效的探放,则应留设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到矿井生产后期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对水量大、水压高的积水区,应先从顶、底板岩层打穿层放水孔,把水压降下来,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当老空区为强含水层水或其它大小水源水所淹没,出水点有很大的补给量时,一般应先封堵出水点,而后再探放水。

四、探放断层水

凡遇下列情况必须探水:

(1)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有含(导)水断层存在,在具体位置不清或控制不够严密时。

(2)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预测有断层存在,但其位置和含(导)水性不清,可能突水时。

(3)采掘工作面底板隔水层厚度与实际承受的水压处于临界状态(即等于安全隔水层厚度和安全水压的临界值),在掘进工作面 、采面影响范围内,是否有断层情况不清,一旦遭遇很可能发生突水时。

(4)断层已为巷道揭露或穿过,暂时没有出水迹象,但由于水层厚度和实际水压已接近临界状态,在采动影响下,有可能引起老空水、需要探明其深部是否已和强含水层连通,或有底板水的导升高度时。

(5)井巷工程接近或计划穿过的断层浅部不含(穿)水,但在深部有可能突水时。

(6)根据井巷工程和自设断层防水煤柱等的特殊要求。

(7)采掘工作面距已含水断层60m时。

(8)采掘工作面接近推断含水断层100m时。

(9)采区内小断层使煤层与强含水层的距离缩短时。

(10)采区内构造不明,含水层水压又大于2~3mpa时。

五、探放含水层水

由于基岩裂隙水的埋藏、分布和水动力条件等都具有明显的不均匀性,煤层顶、底板砂岩水、岩溶水等在某些(或某一)地段对采掘工作面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另一些地段却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探清含水层的水量、水压和水源等,才能予以治理。

防治煤层顶、底板含水层的水害,既要从整体上查明水文地质条件,采取疏干降压或截源堵水等防治措施,又要重视井下采区的探查。井下探查往往是疏干降压或截源、堵水等措施的先行步骤和重要依据。如无水或补给量很小,通过探查孔放水即能达到降压或疏干的目的;若补给水源丰富,水量大,需要通过井下“大流量、深降深”的放水试验和物、化探方法的配合,查明条件后才能采取相应的防治方法。因此,井下探放含水层水是矿井防治水的基本工作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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