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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落采矿法安全要求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崩落采矿法安全要求规程

内容

一、崩落采矿法概述 崩落采矿法是一种地下开采技术,通过预先设定的爆破序列,使矿体自上而下有序崩落,从而达到高效开采和安全作业的目的。此方法适用于大型、深部、连续开采的矿床。

二、崩落采矿法安全要求

1. 爆破设计

- 爆破参数应根据矿体地质条件和开采需求精确计算,确保崩落效果稳定,避免过大的震动或飞石。

- 爆破顺序应遵循“先顶后底,先帮后中”的原则,防止矿体不稳定。

2. 通风与防尘

- 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工作面氧气充足,有害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 实施有效的防尘措施,如湿式凿岩、喷雾洒水等,减少粉尘危害。

3. 安全防护

- 工作面应设置足够的安全避炮区,人员在爆破前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

-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4. 监测与预警

- 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地压、震动、有毒有害气体等指标。

- 预设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5. 应急管理

- 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火工品事故、冒顶、透水等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标准

1. 符合《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确保安全生产。

2. 按照《崩落采矿法操作规程》执行,确保各项作业标准化。

3.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安全标准,如gb 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gbz 1-2010《工业企业卫生设计规范》等。

考试题及答案

1. 崩落采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案:自上而下有序崩落,先顶后底,先帮后中)

2. 在崩落采矿法中,如何保证通风安全?(答案:保持良好通风,确保有害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实施防尘措施)

3. 爆破设计应考虑哪些因素?(答案:矿体地质条件、开采需求、稳定性)

4. 作业人员在爆破前应采取什么行动?(答案:撤离至安全地点,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5. 崩落采矿法中,监测与预警系统的目的是什么?(答案:监控地压、震动、有毒有害气体等指标,及时预警异常情况)

以上内容旨在提供崩落采矿法的安全操作要求,确保作业安全与效率,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

崩落采矿法安全要求规程范文

崩落采矿法是随着矿石的采出,有计划地强制或自然崩落矿体上盘围岩充填采空区的采矿方法。在回采过中,不需要划分矿房和矿柱,而是以矿块为单元,按一定的顺序进行连续回采。

崩落采矿法适用于地表允许崩落,矿体上部无较大的水体和流沙,矿石价值中等以下,不会结块,品位不高,并允许有一定损失和贫化的中厚和厚矿体。尤其是对上盘围岩能大块自然冒落和矿体中等稳固的矿体最为理想。崩落采矿法主要有壁式崩落法、无底柱分段崩落法、有底柱分段崩落法和阶段崩落法。

(1)壁式崩落采矿法的安全要求

●悬顶、控顶、放顶距离和放顶的安全措施,应在设计中规定。

●放顶前要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出口畅通、照明良好和设备安全。

●放顶时,禁止人员在放顶区附近的巷道中停留。

●在密集支柱中,每隔3~5m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8m的安全出口。密集支柱受压过大时,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放顶若未达到预期效果,应作出周密设计,方可进行二次放顶。

●放顶后应及时封闭落顶区,禁止人员入内。

●多层矿体分层回采时,必须待上层顶板岩石崩落并稳定后,才准回采下部矿层。

●相邻两个中段同时回采时,上中段回采工作面应比下中段工作面超前一个工作面斜长的距离,且不得小于20m。

●撤柱后不能自行冒落的顶板,应在密集支柱外0.5m处,向放顶区重新凿岩爆破,强制崩落。

●机械撤柱及人工撤柱,应自下而上、由远而近进行。矿体倾角小于10°的,撤柱顺序不限。

(2)有底柱分段崩落采矿法和阶段崩落法的安全要求

●采场电耙道应有独立的进、回风道;电耙的耙运方向,应与风流方向相反。

●电耙道间的联络道,应设在入风侧,并在电耙绞车的侧翼或后方。

●电耙道放矿溜井口旁,必须有宽度不小于0.8m的人行道。

●未修复的电耙道,不准出矿。

●采用挤压爆破时,应对补偿空间和放矿量进行控制,以免造成悬拱。

●拉底空间应形成厚度不小于3~4m的松散垫层。

●采场顶部应有厚度不小于崩落层高度的覆盖岩层;若采场顶板不能自行冒落,应及时强制崩落,或用充填料予以充填。

(3)无底柱分段崩落采矿法的安全要求

●回采工作面的上方,应有大于分段高度的覆盖岩层,以保证回采工作的安全。若上盘不能自行冒落或冒落的岩石量达不到所规定的厚度,必须及时进行强制放顶,使覆盖岩层厚度达到分段高度的二倍左右。

●上下两个分段同时回采时,上分段应超前于下分段,超过前距离应使上分段位于下分段回采工作面的错动范围之外,且不得小于20m。

●各分段联络道应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各分段回采完毕,应及时封闭本分段的溜井口。

(4)分层崩落法的安全要求

●每个分层进路宽度不得超过3m,分层高度不得超过3.5m。

●上下分层同时回采时,须保持上分层(在水平方向上)超前相邻下分层15m以上。

●崩落假顶时,禁止人员在相邻的进路内停留。

●假顶降落受阻时,禁止继续开采分层。顶板降落产生空洞时,禁止在相邻进路或下部分层巷道内作业。

●崩落顶板时,禁止用砍伐法撤出支柱,开采第一分层时,禁止撤出支柱。

●顶板不能及时自然崩落的缓倾斜矿体,应进行强制放顶。

●凿岩、装药、出矿等作业,应在支护区域内进行。

●采区采完后,应在天井口铺设加强假顶。

●采矿应从矿块一侧向天井方向进行,以免造成通风不良的独头工作面。当采掘接近天井时,分层沿脉(穿脉)必须在分层内与另一天井相通。

●清理工作面,必须从出口开始向崩落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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