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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井信号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8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立井信号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立井信号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立井信号工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号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确保信号系统的正常运行,包括信号灯、电铃、信号旗、无线通信设备等。

2. 信号传递的规则与程序:按照预设的信号代码,准确无误地发送和接收信号,协调井上井下的作业。

3. 应急处理与安全措施:遇到突发情况时,如设备故障或信号误解,应迅速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

4. 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流程,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5.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提升信号工的专业素质。

篇2

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号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2. 信号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4. 与提升机司机的沟通协调

5. 安全规程的遵守

篇3

竖井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竖井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准备

- 确保信号设备(如信号灯、旗语、音响信号器等)完好无损,功能正常。

- 检查通信系统,保证与井下作业人员的通讯畅通。

2. 信号传递规则

- 严格执行信号传递标准,不得随意更改信号含义。

- 在发出信号前,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已做好准备并能看到或听到信号。

3. 工作流程

- 在提升设备启动前,发出起动信号。

- 在提升过程中,根据井下作业进度及时调整信号,指示提升速度和方向。

- 提升结束后,发出停止信号,并确认设备安全停稳。

4. 应急处理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发出紧急停止信号,并报告上级。

- 遇到通信故障,启用备用通信方式,确保指令传达。

篇4

立井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熟悉并掌握各种信号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故障应急处理。

2. 按照规定的信号传递规则进行作业,确保井下与地面的通信畅通。

3. 定期检查信号设备,保证其性能良好。

4. 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发出警报信号。

5. 严格遵守劳动保护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

篇5

竖井立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竖井立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号设备的检查与维护:每日工作前,信号工应确保所有信号设备如信号灯、信号铃、信号旗等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信号传递规则:严格按照预先设定的信号系统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信号含义,确保与提升机司机的沟通准确无误。

3. 安全距离规定:在井口作业时,信号工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因误操作或意外导致伤害。

4. 紧急情况处理:遇到突发状况,如设备故障、人员伤亡等,应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并启动应急预案。

5. 个人防护装备: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帽、反光衣、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6. 培训与演练: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篇6

1. 接班与交班:立井信号工需按规定时间接班,并进行交接班手续,确保所有设备状况、工作记录及待办事项的清晰交接。

2. 设备检查:在接班后,全面检查信号系统、通讯设备及各类安全设施,确认其正常运行。

3. 信号发送:根据井下作业需求,准确、及时地发送提升、下放、停车等信号,确保与井下人员的有效沟通。

4. 应急处理:在发生故障或紧急情况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暂停作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

5.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每日工作情况,包括信号发送、设备维护及异常情况,按要求向上级汇报。

篇7

1. 设备检查:每日作业前,确保信号设备功能正常,无损坏或磨损。

2. 信号发布:使用统一的信号代码,如灯光、声音或手势,清晰准确地传递指令。

3. 信号确认:接收信号的人员必须复述信号,以确保理解无误。

4. 应急处理:遇到信号故障或混乱时,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5.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信号操作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熟悉并能正确执行信号规程。

篇8

立井信号操作流程

1. 信号员准备:信号员应熟知各种信号的含义,检查信号设备完好无损,保持通讯畅通。

2. 启动前检查:确认井筒无异常情况,人员已撤离危险区域。

3. 发送信号:根据作业指令,准确、清晰地发送信号,不得随意更改信号。

4. 接收反馈:确认接收到井下回信,确保信号传递无误。

5. 监控运行:在提升过程中,持续监控井筒状态,随时准备处理突发情况。

6. 停止信号:作业完毕或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出停止信号,并通知相关人员。

7. 记录与交接:做好信号操作记录,交接班时详细说明井筒状态及未完成事项。

立井信号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 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 条 必须熟悉本立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安全规定

第3 条 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第4 条 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按相应的升降速度提升运输。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发送运送爆炸材料的信号。

第5 条 交接班时,应现场交待清楚以下内容:

主、备用信号及专用联络电话等通讯信号的完好状况。

有关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

上一班运行工作情况。

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第 条 严禁在罐笼等提升容器运行中交接班,须待提升容器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方可交接班。

第6 条 发现以下情况时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交班人交待不清当班情况。

第7 条 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闭锁信号,并向有关领导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8 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操作准备

第9 条 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他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操作。

正常操作

第10 条 应在便于观察了望及收发信号的信号工房(室)内工作。

第 11条 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要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第 12条 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工房(室),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钢丝绳、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

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必须随即上报有关领导查处。

第13 条 多层罐笼或多水平提升时,井口上、下各层或各水平信号工,必须按下列程序操作:

下井口总信号工在收齐井下各岗位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上总信号工发送信号。

井口总信号工收齐井口各层信号工信号并接到井下总信号工信号后,方可向绞车司机发出信号。

井上、下总信号工收到任何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可用备用信号或专用通讯设备联系判断,以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第14 条 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他种类信号。

第15 条 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方可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用信号系统。

第 16条 当绞车连续停运 2小时及以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试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提升信号。

第 17条 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收尾工作

第18 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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