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斜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斜井信号工在矿业生产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与效率。本规程旨在明确斜井信号工的操作流程,以减少事故风险,保障人员安全,提升工作效率。
1. 检查设备:每日工作开始前,信号工需检查信号设备是否完好,包括信号灯、音响装置及通讯设备,确保其功能正常。
2. 信号发送:信号工应按照规定的信号代码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给井下工作人员。
3. 确认安全:在发出下井或升井信号前,信号工必须确认井口周围无安全隐患,人员已就位,设备准备完毕。
4. 保持沟通:信号工需与井下作业人员保持持续沟通,及时了解作业进度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5. 应急处理:遇到紧急情况,如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信号工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6. 记录与汇报:每日工作结束后,信号工需详细记录当日的工作情况,包括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篇2
斜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熟悉设备:掌握各种信号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性能,包括信号灯、信号旗、音响信号等。
2. 定期检查:定期对信号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斜井作业规程发出信号,不得随意改变信号含义。
4. 危险预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警告信号,通知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5. 沟通协调:与井下作业人员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信号传递准确无误。
6.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突发情况能迅速作出正确反应。
篇3
斜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1. 确保安全:斜井信号工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有效的信号传递,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 操作设备:熟练掌握各种信号设备的操作,包括信号灯、信号旗、音响信号等。
3. 观察监控:时刻关注井下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发出预警信号。
4. 协调沟通:与井下作业人员、地面控制室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5. 维护保养:定期对信号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篇4
1. 接收和发送信号:斜井信号工需准确无误地接收地面或井下发出的信号,并及时、清晰地将其传递给相关作业人员。
2. 设备检查:每日开始工作前,应检查信号设备,确保其功能正常,无损坏或磨损。
3. 安全监控:时刻注意井下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发出警告信号。
4. 信号操作: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信号,控制提升设备的起动、停止和运行方向。
5. 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信号操作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篇5
1. 熟悉并掌握信号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工作原理。
2. 按照规定的信号系统进行操作,确保斜井运输的安全。
3. 及时检查信号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发出紧急信号。
5. 与井下工作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协调运输作业。
篇6
斜井信号工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维护:确保信号设备如信号灯、信号旗、音响信号器等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信号传递规则:按照既定的信号系统进行操作,如绿灯代表下放,红灯代表停止,音响信号的长短声代表不同的指令。
3. 安全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操作前的安全检查,操作时的警戒与监控,以及操作后的设备复位。
4. 应急处理程序:针对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信号误发等,有快速响应和处理的预案。
斜井信号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本斜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顿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二、安全规定
第3条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第5条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一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发出信号后,发出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第7条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
第8条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9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 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10条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11条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工认真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第12条多水平提升时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
2、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10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3条 升降人员时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班挂人车时或井筒检修后,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2、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4条矸石山信号工操作要遵守下列规定:
1、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殷实本规程第4条进行。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矸石山上、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呆发出开车信号。
3、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
4、必须同时执行本规程的有关条款。
第15条连续牵引车信号操作必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当发现有人进入运行区希时,行车前要与机头或机尾处的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人员是否离开运行区段,如人员未离开运行区段,不得发出开车信号。运行中严禁人员进入运行区段。
2、牵引车运行到机头、机尾时,及时打点停车,防止车辆撞坏挡车器。
3、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张紧装置、牵引车及钢丝绳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异常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4、中间开有道岔的联络巷口,信号工必须检查道岔岔尖的密贴情况,要保证直线线路的通畅。联络巷口弯道处严禁站人。
5、必须按统一击规范化定的信号操作。
第16条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17条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到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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