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熟悉设备:井下钻探工必须了解并掌握所使用的钻探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安全检查:作业前,应对钻探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
3. 工具准备: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如头盔、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4. 现场布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堆积。
5. 钻孔作业:遵循正确的钻孔程序,防止钻头断裂或设备损坏。
6. 应急措施:熟悉并执行应急处理方案,如遇到突发状况能迅速撤离。
篇2
井下钻探工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 检查设备:确保钻机、钻具、动力设备等完好无损,润滑系统正常。
2. 安全检查:检查工作场地,清除杂物,确保通风良好,照明充足,无安全隐患。
3. 工具准备:备好所需工具和备用零件,如钻头、钻杆、紧固件等。
二、钻探作业
1. 定位:根据地质资料,准确确定钻孔位置和角度。
2. 开钻:启动钻机,缓慢下放钻头,逐渐加大钻压,保持钻速稳定。
3. 监测:观察钻进情况,定期提取岩芯,分析钻孔进度和地质状况。
4. 维护:及时清理钻屑,保持钻孔清洁,定期检查钻具磨损情况。
三、异常处理
1. 遇阻:若钻进受阻,应立即停钻,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2. 泄漏:发现设备漏油、漏水,应立即关闭设备,进行维修。
3. 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塌方等紧急情况,应迅速撤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四、收尾工作
1. 停钻:完成钻探后,关闭钻机,卸下钻头,清洗钻具。
2. 记录:详细记录钻探数据,包括钻深、钻速、地质情况等。
3. 清理现场:整理工作区域,恢复原貌,确保安全整洁。
篇3
井下钻探工操作规程
井下钻探作业是矿业开采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 设备准备与检查:确保钻机、钻具、动力设备等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现场布置:合理规划工作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域整洁有序。
3. 钻孔定位:精确测量和标记钻孔位置,遵循设计图纸要求。
4. 开始钻进:启动钻机,逐步增加钻压,保持稳定钻速。
5. 进行钻探:监控钻进过程,及时调整钻压和转速,防止卡钻和事故。
6. 洗孔与排渣:确保钻孔内清洁,防止堵塞。
7. 孔深检测:定期测量钻孔深度,确保达到预定目标。
8. 结束钻探:停止钻进,拆卸钻具,清理现场。
9. 数据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钻探数据,提交作业报告。
篇4
1. 熟悉设备:掌握钻机、钻具、动力设备的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
2. 检查作业环境:确认作业地点无坍塌、滑坡等安全隐患。
3. 安全装备: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4. 设备检查:在作业前对钻机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5. 工作流程:遵守钻探工艺流程,合理安排钻进、起下钻、接卸钻杆等步骤。
6. 应急准备:了解应急预案,熟悉紧急撤离路线。
井下钻探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的井下钻探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井下钻探需要熟悉以下知识:
1.必须熟悉民《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悉钻机的工作原理。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技术知识。
3.掌握瓦斯抽放、煤层注水、封堵水注浆、防灭火、防突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抽放,煤层注水、注浆、防突等的有关规定。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6.熟悉预防灾害的措施和矿井避灾路线。
第3条 掌握井下打钻、注浆、封孔、煤层注水、防灭火、瓦斯抽放、防突等各种钻孔的施工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井下钻探施工前,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目的、任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第5条 无风地点打钻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通风或采用导风筒通风,在打钻过程中不准停风,并有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特殊情况停风时,必须按规定撤出施工地点的所有人员。
第6条 打钻时,必须加强原有的支护;改变支护方式,应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第7条 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地质技术人员、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四、操作准备
第8条 下井前认真了解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第9条 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第10条 设备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得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并符合井下运输的有关规定。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容易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运送超长管材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抬轻放,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行动一致。
第11条 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安装前要检查、整修设备,并检查加固钻场及其周围支架,防止冒顶片帮;清理各种脏杂物,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沟。
2.钻机立轴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基台木要安放牢固、平稳,用水泥打基础,并用底固螺丝固定或卧入底板,四角打上压柱及戗柱固定。使用木柱时,直径不小于18厘米。
3.机身安放平稳,上紧底固螺丝。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机械传动部分要安装防护栏、保护罩。
4.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5.在上山施工斜孔时,需支设密集支柱,防止钻机下滑。
6.准备好各种材料、配件、备用工具,摆放要整齐有序。
7.调试钻机。检查钻机各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开关启闭是否灵活可靠,各种零部件及钻具是否齐全、合格。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必须进行处理或更换。
8.施工前要具备自然排水条件。
第12条 各类钻机的操作方法按各钻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1.myz系列液压钻机的操作方法:
(1)利用操纵台的操作手把来控制钻杆的旋转和推进。操作手把由空档位向前推动时,钻头顺时针方向旋转,可以进行钻孔或安装钻杆;操作手把由空档位向后拉时,钻头反时针方向旋转,可拆卸钻杆;
(2)推移给进油缸的操作手把,可控制钻头前进或后退,向前推时钻头前移,向后拉时钻头后退;
(3)需快速推进或后退时,可操纵快速操作手把。操作方式与给进油缸相同,即推前进、拉后退;
(4)利用节流阀控制给进速度。手柄顺时针方向转动时速度加大,反时针方向转动时速度减小。钻进时可根据岩性随时调节节流阀,以便加大或减小推进压力。
2.zf系列风动钻机的操作方法如下:
(1)操作旋转部和推进部的操作手柄,即可以改变主轴转动方向和使动力头的前进或后退,实现方向控制;
(2)要改变旋转和推进速度,实现速度控制时,可通过控制油雾器调节流阀的大小来实现。
3.mk系列全液压钻机的操作方法如下:
(1)油马达回转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正转;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反转;中间位停止;
(2)卡盘、夹持器的操作:手把向前推,夹持器松开(卡盘卡紧);手把向后拉,卡盘松开(夹持器卡紧);手把在中间位置时,卡盘、夹持器均卡紧;
(3)给进、起拔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前进,即给进;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后退,即拔起;手把在中间位置时,回转器浮动,此时可装卸钻杆;
(4)操纵截止阀手把,可以接通或关闭夹持器的油路。手把处于水平位置时油路接通;手把处于垂直位置时油路关闭,夹持器处于松开位置;
(5)操纵增压调节手轮,可调节系统的辅加压力。顺时针旋转手轮时,系统压力提高;
(6)操纵给进压力调节手轮,可改变给进压力。顺时针方向旋转时,给进压力增加;反时针方向旋转时,给进压力减小。
4._u一75型钻机的操作方法如下:
(1)电源接好后,先用手盘车试运转,再送电试运,转扳动各操作手柄,检查各旋转件转动、各油管接头、压力表的技术参数;
(2)在上、卸顶丝时,严禁钻机挂空档或带电进行;
(3)操作钻机和停送电必须由一人操作,先停电后上卸钻杆和加水龙头;
(4)升降钻具时必须站着操作升降机,双手不准离开升降机手柄,严防跑钻;
(5)待提引器与钻具接好后方可提升。
5.岩石电钻的操作方法如下:
(1)停送电必须由一人操作;
(2)施工仰角钻孔时,根据孔深和角度大小合理加减压;
(3)管钳卸接钻杆时,两人要协调一致;
(4)提下钻具时,应站在钻杆两侧提送钻杆。
第13条 安装钻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钻杆应不堵塞、不弯曲、丝口未磨损,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接钻杆时要对准丝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3.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4.装钻杆时,必须一根接一根依次安装。
第14条 井下钻场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设施和条件:
1.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2.有照明及专用电话。
3.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风机实现风电闭锁。
第15条 开钻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开钻。
2.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防水、防火、通风设施等,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开钻。
3.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设施情况,经试车合格后,方可开钻。
五、钻探操作
第16条 打钻时要做到:
1.按地质技术人员所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和钻孔防斜措施施工,不经地质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2.钻探工人穿戴要整齐、利落,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3.启闭开关时,注意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司机命令,准确、及时、迅速地启动和关闭开关。
4.禁止用手、脚直接制动机械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和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保护罩上。
5.扶把时,要站在立轴和手把一侧,不得紧靠钻机;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给压要均匀,根据孔内情况及时调整钻法及压力。
6.采用清水钻进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不准打干钻;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米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7.钻进过程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8.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压、水量。
9.若发现煤岩松动、片帮、来压、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不得直对或任意跨越钻杆,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派人监视水情。
10.透老空后,需经瓦检员检查有无有害气体溢出,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钻孔进行处理。
第17条 下置孔口管:
1.套管要下在坚硬完整的岩层中,套管下置深度、固结方法及耐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3.下套管遇阻时,禁止猛墩套管。
4.套管固结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套管不松动、不漏水为合格,然后安装止水闸阀。揭露高压水的钻孔,还要装好防喷装置,方可钻进。
第18条 下钻具时要按下列要求施工:
1.提钻前,准确丈量机上余尺,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装置以及拧卸工具是否安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下钻前,除上述检查外,还要认真检查钻具接头、接箍、丝扣加工是否合格,钻杆有无弯曲、磨损等。凡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2毫米,或均匀磨损达3毫米,每米弯曲超过3厘米及各种钻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松动或其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2.在提、下钻具的过程中,操纵升降机人员必须与其他岗位工人紧密配合,互相关照。操作要轻而稳,不得猛刹、猛放不得超负荷作业,不得用手脚去扶摸钢丝绳。其他人员要注意钻具起落,在完成摘挂作业后,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探摸、伸头观看管内岩芯。
3.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用脚勾垫叉。
4.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管钳、链钳代替。
5.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各种数据,包括加尺、残尺、孔深、分层厚度、涌漏水情况、岩芯采取率、套管下置深度、耐压试验数据、班报表等。提出的岩芯必须清洗干净并编号,按序次摆放在岩心箱中。
第19条 砂浆封孔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砂浆封孔需下套管,套管可采用钢管或外端用钢管里端用塑料管,煤层注水孔的套管也可采用钢丝编制的高压胶管。
2.封孔部分需扩孔,孔径一般不小于100毫米。煤层注水钻孔封孔深度一般应大于5米。
3.封孔时先把套管牢固地固定在钻孔内。固定方法可采用木塞或在套管上缠麻丝、海带等方法。套管一般要露出孔口10~15厘米。
4.套管下入钻孔后,可用人工或用封孔注射器、泥浆泵,将按规定配制好的水泥砂浆送入管套壁外的钻孔内。
5.人工送砂浆封孔,要边送砂浆边用力捣实;用泵送砂浆封孔时,灌浆管要固定于钻孔内,孔口要密封,工作结束时要用水把泵内砂浆清洗干净。
第20条 封孔器封孔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封孔器应完好。
2.仰角钻孔装封孔器时,操作人员不得正对封孔器,以防封孔器下滑伤人。
3.安装封孔器时,一人用管钳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管钳拧紧丝扣;连接气门与支管时,必须把支管总气门关闭。
4.使用液压或机械加压封孔器时,给压要均匀,应先小后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与钻孔壁接触后再加压。
第21条 防止出现导水钻孔的措施
1.各类钻探孔达到勘探目的后,应立即全孔封闭,包括四系潜水含水层以下各含水层组。
2.为了防止水沙分离或粘土稀释流失,封孔不能用水泥砂浆或粘土,要用高标号纯水泥。
3.严重漏水段,应先下木塞止水,然后注浆,防止水泥浆在初凝前流失。
4.要按照封孔设计,进行分段封孔并分段提取固结的水泥浆样品,实际检查封孔的深度和质量,由上而下边检查边封闭,作好记录。
5.需要长期保留的观测孔、供水孔或其他专用工程孔必须下好止水隔离套管。
6.已下套管的各类钻孔,不用之前,也应按1、2、3条的要求封孔。
7.所有钻孔的孔口均应留设标志,一旦需要时,便于采取措施。
六、钻孔防斜操作
第22条 在打垂直孔时,首先下好孔口套管,其长度4米左右。孔口套管中心必须与钻机立轴、天轮中心线一致。孔口管上下端必须用砂浆封闭。
第23条 在易斜或急倾斜地层中钻进,应以环状平底钻头为主,以粗径加重钻具为导向管。粗径钻具长度应大于20米,钻具与钻孔的环状间隙应小于5毫米。
第24条 在钻进中遇有老窑、溶洞、纵向发育的岩层时,应加长粗径钻具。
第25条 软硬岩石互层时,要减小孔底压力,待钻头全部进入下层岩石时,再正常压力钻进。
七、特殊操作
(一)探放水操作
第26条 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第27条 在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时,遇到下列情况,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经技术人员确定的探水线进行探放水操作: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第28条 煤系底层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施工。
第29条 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场前、后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并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测量和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放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第30条 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前,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31条 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伤人。
第32条 下置的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压力,安装闸阀后,方准继续钻进。
第33条 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取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34条 在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第35条 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位(压)和耗水、涌水量。
第36条 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37条 探放老空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2.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3.钻孔放水前,必要估计放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量。
4.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5.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第38条 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有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用木塞黄泥封闭。
第39条 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第40条 探放老空水钻孔接近老空,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二)探放气体操作
第41条 探放气体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附近巷道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42条 施工地点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施工,风筒必须跟到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第43条 施工地点必须安设专用电话。
第44条 施工地点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监护,否则严禁施工。
第45条 探放气体时,必须思想集中,边钻进边观察孔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
第46条 钻孔透采空区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要停钻加强通风,并用黄泥封孔,同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
第47条 钻瓦斯抽放孔、防突孔出现瓦斯急剧增大、顶钻杆等现象时,要立即停钻,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
第48条 钻孔打到设计位置时,必须检查孔内气体含量,确定无溢出后,方可拔出钻杆。
(三)采煤工作面两巷全煤厚孔、煤体注水钻孔操作
第49条 全煤厚孔及煤体注水孔孔间距严格按设计施工, 全煤厚孔以见煤层顶底板为准。
第50条 煤层注水钻孔钻入顶板或底板岩石中时,要停钻,该孔报废,并将废孔封死,不得注水。
第51条 根据现场条件,全煤厚孔及煤体注水孔用岩石电钻施工,底煤厚用煤电钻施工,但因煤层中夹矸较厚钻孔较深时,也可用岩石电钻施工。施工全煤厚孔(顶、底)时,若因巷道高度不够2.6米以上,必须用坡度规量出施工角度,每一巷的煤厚施工方位应一致。
第52条 用煤电钻施工全煤厚孔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握紧煤电钻手把后,方可启动煤电钻进行施工,以免因配合失误伤人。
第53条 严格按照现场点孔位置施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前后移动孔位时,必须丈量与原孔的距离,填写在班报表内,并注明影响原因。
第54亲 钻孔施工结束后,须用清水将孔内煤岩粉冲净再提钻。
第55条 在运输顺槽施工期间,每班必须在刮板输送机机头尾或带式输送机机头尾各安排专人进行监护,以便在需要开、停刮板输送机或胶带时能及时协调联系。
(四)采煤工作面分层煤厚孔操作
第56条 用煤电钻或风钻施工分层煤厚孔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握紧煤钻具手把后方可启动进行施工,以免因配合失误伤人。
第57条 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首先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严禁空顶作业。
第58条必须准确丈量探测点至测量点的距离及施工孔间距,认真填写在班报表上。
第59条分层煤厚孔随工作面的推进施工,原则上每推进 20米施工一次。
第60条 一般应在工作面整修时间进行施工,与工作面整修平行作业,必须做好相互协调联系,并做到自主保安及相互保安。
第61条 严禁在工作面正在移架或支护不完整区段进行施工。
第62条 每次施工结束后,必须将工作面煤电钻及电缆收回整理吊挂整齐。
(五)采煤工作面两巷及停采线附近防火注水、注浆孔操作
第63条 在采煤工作面材料道、输送机道以及停采线附近分别向上分层采空区或周边采空区施工注水、注浆孔,用岩石电钻施工。
第64条 施工地点必须清理浮煤和杂物,施工前必须由跟班负责人首先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加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65条 严格按照挂线方位,角度摆放钻机,并及时用8号双圈铁丝扎紧钻机架子。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杜绝弄虚作假,虚报进尺现象。
第66条 施工地点电气设备杜绝失爆现象。
第67条 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有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跟班,必须认真填写班报表,将施工地点、钻孔类别、孔号、孔深、透水封孔情况、出勤人员施工日期及班次填写清楚。
第68条 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施工,杜绝随意停电停风。
第69条 施工期间必须注意来往车辆,并协调好与平行作业单位的联系。
(六)反井钻机操作
第70条 掘煤仓、天井、溜煤眼、管道井、通风井等,适 用反井钻机操作。
第71条 司机必须熟悉钻机主要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一般液压传动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和维护、维修。
第72条 司机必须了解钻孔地段上、下水平(巷道、硐室)的情况和自然条件(包括通风、运输、通讯、水源、电源等),未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要求不能开钻。
第73条 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集中精力,谨慎操作,坚守工作岗位,注意观察各部件及配套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处理。
第74条 钻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液压系统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额定值符合规定;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严禁失爆。
第75条 液压操作控制台上的压力表、换向阀、调压阀等液压组件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规定,液压系统压力表、温度指示表必须齐全;关机前,必须使液压系统处于卸荷(空载)状态。
第76条 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检查钻机的基础、洗井液池、冷却水池是否达到要求;钻孔中心位置是否准确,硐室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第77条 检查供电、供水系统(设备及配套的管路、阀门、开关等)的是否安全完好,各液压油泵的电动机旋转方向与液压油泵要求的转向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78条 检查油箱中液压油是否清洁,油量是否充足,油温指示表是否灵敏可靠。发现滤油器中脏物较多时,应及时更换其滤芯。向油箱加油时,必须经过滤网,工作时不允许打开油箱盖。
第79条 检查各零部件、紧固件是否齐全牢固可靠。检查液压系统各组件、管路接头、密封件有无脱落、漏装、损坏现 象,管内有无异物,管路连接、电器设备连接线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80条 钻机各部件及其配套设备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依次安装就位;钻架按要求调平找正,调整相应的支撑装置并紧固所有基础的螺栓、螺母。在运转过程中,发现有螺母松动及时紧固。安装钻机、设备时,必须注意人身安全。
第81条 所需钻具(钻头、扩孔器、各类钻杆、接头等)专用工具(卸扣卡瓦、扶正器、特种扳手等)应配备齐全。
第82条 所有钻具和丝扣连接部位及钻杆内孔必须清理干净,并检查丝扣及端面有无损伤,碰坏部位应及时修复,有裂缝、缺口,丝扣磨损严重的严禁使用。在内外丝扣部位应涂专用矿用防锈油脂。
第83条 检查动力水龙头及各运动部位的润滑情况,开钻前应加足润滑油脂。
第84条 动力水龙头与高压水管连接处密封件应完好、可靠,高压水管须联接好。
第85条 连接好高压油管及冷却器的进、出水管,通过冷却器的水质必须清洁无异物。准备工作完成后,按下列要求进行试运转:
1.启动冷却水泵调节冷却水流量。
2.顺序启动液压油泵电动机,并空载试运转3~5分钟,观察电动机及油泵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如压力表显示空载压力超高或电机、油泵有异常振动、噪音,应停机处理。
3.操作多路换向阀,使各部油缸往复伸缩全行程,观察各动力机构是否到位,有无卡阻;各控制阀、液压反动作是否可靠。对不合格的器件应进行更换。
4.启动液压马达,调节立轴转速达到要求数值,进行正转、反转试验,并检查各控制阀、变速阀功能是否正常;观察压力表显示值是否正确,若超过正常空载压力,应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观察液压马达及齿轮箱工作声音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停机处理。
5.启动水泵,检查洗井液通路是否畅通,各联接处有无渗漏,若有渗漏须立即处理。
第86条 钻机试运转达到要求后,清理作业现场,将不用的工具、配件暂时装箱。钻机的油管、水管、电缆排列整齐,在人员经常通过处将其吊挂好,做到文明生产。
第87条 开孔钻进时,司机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和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装卸钻杆时,严格控制推进速度,以免损坏丝扣。
第88条 停机前,必须使液压系统处于空载状态。
第89条 导向孔施工操作及注意事项:
1.开钻前应先启动供冷却水的水泵,冷却水要连续供给,油温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和作业规程要求。
2.钻进前必须先供洗孔液,钻进中应注意观察孔内流出的洗孔液流量变化及排出岩屑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及时处理。
3.开孔时应使用扶钎器扶正钻杆,以小压轴、慢转速将孔开出。开孔深度达0.5米后,可酌情加大轴压,提高转速,钻深超过3米后,可按正常参数钻进。
4.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调整钻进参数(钻压、转数)值,遇到特殊地质构造时,可根据经验适当改变钻进参数。
5.装接钻杆前,必须将钻具提高距孔底5~10厘米高度处,充分清洗钻孔,清洗时间可根据当时钻进的深度控制。若准备停机钻进,必须将钻具提至安全位置。
6.装接钻杆操作程序如下:
(1)关闭洗孔液阀门,停止供液;
(2)用专用工具卡住钻杆方形部位,使钻具重量加在钻机底座上;
(3)将机头提升到适当位置;
(4)反转油马达(有辅助卸扣装置的钻机,可用其协助卸扣),卸开钻杆与导向套之间的联接丝扣;
(5)将钻杆丝扣清理干净,涂上油脂,把钻杆送入钻架,加铁丝或麻皮密封垫;
(6)下放机头,旋转联接并拧紧钻杆的上端丝扣;
(7)旋转下放机头,联接并拧紧钻杆的下端丝扣;
(8)提升机头,取出专用工具;
(9)打开洗孔液管路的阀门,向钻孔供应洗孔液,待洗孔液从孔内流出后方可继续钻进。
7.向孔钻进至与下水平3米时,要减小钻进速度,并在下水平透孔位置周围10米处设置警戒区,放置警戒标志,站岗堵人,以免透孔时高压液体及岩石伤人。
8.导向孔钻透后停止供洗孔液,继续接钻杆,直至钻头距孔底板距离达到便于拆装钻头的高度为止。
9.导向孔透孔后,上、下水平必须安装电话,便于更换钻头和扩孔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联系。
第90条 装接钻杆时,根据使用说明书及作业规程要求,加稳定钻杆,防止导向孔偏斜。
第91条 换接钻头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在下水平换接扩孔器(扩孔钻头)时,应用电话与上水平工作的司机进行联络。
2.换接钻头的步骤如下:
(1)用专用工具将钻头和接头卸下;
(2)用专用工具将扩孔钻头运到预装位置并找平、垫平,使扩孔钻头芯轴中心与钻杆中心对中,在对接丝扣上涂油脂;
(3)通知司机慢速转动钻杆缓慢下降,使钻杆与扩孔钻头芯轴丝扣旋合好。
3.注意事项:
(1)司机必须听从下水平工作人员的指挥,在收到下水平工作人员的动作指令后,必须重复一遍,核实无误后方可开动钻机;
(2)司机需要启动钻机时,必须先同下水平工作人员联系后方可操作,不得随意启动钻机;
(3)要设专人监察安全,当出现不安全情况时(如瓦斯浓度超限、下水平顶板冒落等),必须停止工作,必要时撤离现场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后再进行作业。
第92条 扩孔钻进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向扩孔钻头供高压水,观察扩孔钻头喷出的水是否喷到边刀上,如喷不到要加大水量。检查一切正常后,通知司机启动钻机扩孔。
2.扩孔开始时应以较小钻压破岩,滚刀体全部进入钻孔后,再加压正常钻进。
3.扩孔过程中所用参数值(钻压、转数)应根据岩性及钻机性能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滚刀的允许压力和钻机的额定能力参数值。
4.遇到卡钻时,应立即快速下放和旋转钻具,以甩掉卡钻岩石,然后再往返钻进数次。如仍不能正常钻进时,则应将钻头下放到下部巷道底板,进行人工处理。
5.若发现钻进速度极慢,加大钻压后仍无提高时,应立即 停止扩孔,将钻具下放至下部巷道底板,进行检查处理或更换滚刀。
6.扩孔过程中严禁驱动头反转(卸钻杆除外),并且注意开钻时要先供水后扩孔,停机时先停机后停水。
7.扩孔时,机头到达最高位置后,必须卸下一根钻杆方可继续钻进。拆卸钻杆操作步骤如下:
(1)用专用工具卡住下一根钻杆的方形部位,使钻具重量全部落在钻机底座上;
(2)操作辅助卸扣装置和油马达,卸开钻杆与导向套之间的连接丝扣;
(3)扣紧导向套上的卡块配合钻机卸开待卸钻杆与下一根钻杆间的连接丝扣;
(4)提起机头,将卸下的钻杆用机械手移离钻架;
(5)下放机头,并与下一根钻杆联接;
(6)提升机头,取下专用工具;
(7)继续扩孔钻进。
8.卸下的钻杆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在丝扣部位涂以专用防锈油,妥善保管。
9.司机必须及时了解下水平的出矸情况,矸石将要堵住钻孔时应立即停钻,待下水平矸石运出后方可扩孔钻进。
10.扩孔至上部钻机基础部分时,应减小钻压,缓慢扩孔。
第93条 钻孔扩透后的收尾工作及提吊扩孔钻头注意事项:
1.在上水平提吊扩孔钻头步骤如下:
(1)操作钻机卸下与扩孔钻头相接的最后一根钻杆;
(2)用专用工具联接机头和扩孔钻头,并将扩孔钻头往钻孔内下放一段距离(以扩孔钻头的中心管最上端不影响拆卸钻机为宜),用工具将扩孔钻头吊挂在基础的辅助横梁上,将机头和扩 孔钻头联接件拆下;
(3)与安装时相反的顺序拆卸、放倒钻架,使之成为运输状态并推离孔位;
(4)用吊车或其他起吊设备将扩孔钻头提吊到孔外,放在平车上运走;
(5)钻孔应用钢板或木板盖严,以防人或物掉入孔内造成事故。
2.在下水平拆卸扩孔钻头步骤如下:
(1)操作钻机把扩孔钻头与钻杆联接的丝扣卸松半扣距离并用垫片从两面插入间隙中;
(2)用导向孔钻进方法装接钻杆,直到把扩孔钻头送到下水平;
(3)用专用工具卸掉扩孔钻头,并放在准备好的平车上运出;
(4)用扩孔钻进方法提升并拆卸全部钻杆;
(5)拆除电源、油管;
(6)与安装时相反的顺序拆卸、放倒钻架,使之成为运输状态并推离孔位。
3.检查扩孔器刀盘、刀座及滚刀的磨损情况,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钻孔完毕。
第94条 将组合接头的连接螺钉卸掉,按照卸钻杆的顺序将钻杆逐根卸掉,将钻杆、钻头排放整齐。
第95条 拆除机械手、各进出油管。油管接头、各接油口均使用干净包装布或专用堵头进行封堵,盘扎好,卸掉水管。
第96条 钻进过程中的故障处理:
1.发生埋钻、掉钻具事故,司机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制定事故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2.钻导向孔时,发生突然停电现象,不准停止供水;发生停水现象,要将钻头提到距孔底1米位置,用抱合扳手或垫叉卡住钻杆,防止钻头下降发生埋钻事故。
3.扩孔时发生突然停水现象,严禁继续扩孔。
4.导向孔钻进过程中,发现上孔口反出的水量减小,要及时检查供水系统供给的水量是否减小。如果供给水量减小,要立即加大水量;如果供水系统水量未减小,要立即将钻头提到上孔口检查出水口是否被岩粉堵死。
第97条 钻进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钻孔在扩透前5米时,要通知通风部门进行风量调节,已扩完钻孔段检查瓦斯含量,防止钻孔扩完影响通风系统和钻孔内瓦斯积聚造成通风、瓦斯事故。
2.钻进导向孔时,要安排专人清理孔口岩渣,防止岩渣在孔口囤积,同时严禁金属杂物掉入钻孔。
3.严格执行“先停机,后停水;先开水,后开机”的操作顺序。
4.钻机调试完毕后严禁油泵反转。安装新油泵、马达或更换油泵、更换马达内部零部件,必须向壳体内灌满液压油。
5.接入液压系统的组件、接头和管路,必须清洗干净,防止进入杂物,损坏液压组件。
6.做好液压系统巡回检查,液压系统出现泄漏或其他问题及时通知司机停机进行处理。
7.严禁冷却装置向液压系统漏水,造成液压油和水混合,损坏液压组件。
8.钻机使用的油压规定:主泵系统油马达一般8~20兆帕最高不超过25兆帕。副泵系统一般保持在6~15兆帕,最高不超过22兆帕。
(七)水文孔、注浆孔钻探操作
第98条 放水孔的钻进除执行钻探操作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以下操作:
1.放水孔终孔孔径不大于58毫米,观测孔终孔孔径不小于 50毫米,套管不小于二级,末级套管尽量靠近含水层,套管壁厚不小于5毫米,水门要安设在末级套管上,其承受压力不小于孔口压力的1.5倍。
2.注浆孔终孔孔径不得小于73毫米,注浆孔可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只下一级套管,深度尽量靠近含水层,孔口要安设与注浆孔、注浆终孔压力相匹配的水门。
3.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开孔直径应比孔口管的外径大15~30毫米。
5.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两听”、“三看”,即听机器运转声音,听孔内震动声音;看操作把手震动、给进压力和钻进速度,看压力表及回水情况,看胶带及接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
6.取芯钻进时钻程不得超过岩芯管有效长度。
7.钻进过程中若发生机械故障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断开开关,用人力将钻具提到安全高度。
八、收尾工作
第99条 钻孔结束后应清理钻机等设备,主要应做到:
1.所有液压油缸的活塞杆缩回缸内,不能缩回的活塞杆应用油纸包好,以防划伤。
2.卸开的油管接口处必须用堵头堵住,严防污物进入管内。
3.不需拆下的钻机油管,应堵好管口并牢固盘扎在运输钻机的平车上,严禁在运输过程中松散、损坏。拆下的油管应在堵好管口并经盘扎或捆绑后装入箱内。
4.排除冷却器中的全部冷却水。
5.将清点后的钻机零部件、工具及配套设备等装箱,不能装箱的大件也应捆扎好,不得丢失任何器件。
第100条 钻孔竣工后,应做好各种善后处理工作。其中包括:钻机的撤除、搬迁、检修、存放;钻杆及接头、接箍的更换;钻孔质量验收和封孔;场地中脏杂物的清理及有关资料的移交等。
第101条 钻孔资料的整理,每个班都必须填写班报,包括钻孔角度、进尺、套管下置深度、岩芯采集、设备运转、钻程记录、作业时间、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资料。记录要真实反映生产情况,做到全面、准确、详细和整洁。记录需经当班班长审核并签字。
第102条 钻机应经常清扫擦洗、保养,以防锈蚀。长时间不用时,须在清洁后将运动部位涂以黄油包好。
第103条 钻机工作500小时以上时(或者在阶段工程之间),必须升井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修;需要更换备件时,司机应提出名称、型号、数量报请有关部门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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