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停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停电申请与审批:在进行停电作业前,必须向电力调度部门提交正式的停电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2. 安全隔离:对作业区域实施有效的电气隔离,确保无电流流经工作点。
3. 验电与接地:确认电源已切断后,进行验电操作,确保无电压残留,接着安装临时接地线,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
4. 工作许可与监护:获得工作许可证后,指定专人监护作业过程,确保安全。
5. 作业实施: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进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6. 恢复供电:作业完成后,拆除临时接地线,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后恢复供电。
篇2
停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停电作业是电力系统中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它涉及到设备维护、线路检修、故障排除等多个环节。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停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制定详细作业计划:提前规划停电区域、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
2. 停电操作前的检查:确认作业区域无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3. 断开电源:按照规定程序,依次断开相关开关,确保电源完全切断。
4. 挂设警告标志:设置明显的“停电作业中”警示牌,防止误操作。
5. 验电与接地:使用验电器检测无电后,进行有效接地。
6. 工具准备:使用绝缘工具,确保作业安全。
7. 作业期间监控:专人监护,随时关注作业动态。
8. 作业完成后恢复供电:检查无误后,按照相反顺序恢复供电。
9.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停电作业过程,必要时提交报告。
篇3
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停电申请与审批:确保停电作业前已获得必要的审批,明确作业时间和范围。
2. 安全措施设定:包括设置警示标识、断开电源、验电、挂接地线等步骤。
3.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规定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4. 作业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区域整洁,无杂物,防止意外发生。
5. 作业流程执行:按照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不擅自更改作业步骤。
6.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7. 作业后恢复:作业完成后,检查设备,恢复供电,并清理现场。
篇4
停电作业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 制定停电作业计划:根据工作需求,确定停电区域、时间及恢复供电的时间表。
2. 安全检查: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认无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3. 通知用户:提前告知受影响的用户停电原因、时间和预计恢复时间。
二、实施停电
4. 操作断路器:按照操作规程,依次关闭相关设备的电源开关。
5. 验电:使用验电器确认设备已无电压,确保人员安全。
6. 接地:安装临时接地线,防止突然来电造成的电击风险。
三、作业进行
7. 开展维修或施工: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预定的作业任务。
8. 监控:有专人负责监控作业过程,确保作业安全有序。
四、恢复供电
9. 拆除接地线:作业完成后,拆除临时接地线。
10. 重新接通电源:依次开启断路器,恢复供电。
11. 检查设备:确认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情况。
电力工程送电开通及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5.9.1停电检修作业时,应在已停电设备的开关及操作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9.2在发电厂、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电力线路邻近施工时,应在施工线路的各杆塔处做出标记,并设专人监护。
5.9.3在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应符合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1的有关规定。
5.9.4在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的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检查与高压线路或设备的带电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5.9.5低压带电作业不得带负荷接续导线。如果必须带电更换电气器具时,应先做好旁路线。在自动闭塞的低压线路上,应在不受张力的处所接续导线,但必须设可靠的旁路线。
5.9.6在相电压大于220v的电力设备上工作时应停电;当带电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严禁同时接触带电体和接地体以及同时接触两个带电体;
3尚未脱离设备带电部分时,严禁与站在地面上的人员接触和互相传递料具及其他物品。5.9.7施工线路与带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1的有关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l根据施工需要,向带电线路运营管理部门提报停电申请计划。
2停电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施工负责人签领。施工负责人在现场专门承担作业指导和安全监护。
3电力专业停电工作票样式见附录a,其办理手续及执行的步骤应符合现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4接到允许开始作业的命令后,必须对停电线路进行验电和接地。
5办理停、送电手续时,必须建立可靠的联系措施和确认方法,严禁约时停、送电。
6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在确认线路上已无人作业或停留,且接地线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己全部撤除,方可申请恢复向线路送电。在接地线和他安全防护措施已全部撤除后,不得再进行与线路有关的任何作业。
5.9.8铁路电力工程动态试验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成立动态试验领导机构,编制动态试验方案及应急预案。
2建立动态试验抢修、巡视检查组织,且全部实施专人负责。做好动态试验期间抢修的人员、机械、材料、工具的准备,并进行抢修演练。
3铁路电力线路巡视检查人员在巡视检查期间应按动态试验方案规定的路线行进,严禁进入铁路隔离栅栏内;对线路隔离开关等设备应提前操作检查和维护。
4铁路供电调度应按照动态试验的时间安排提前与供电局联系,确保试验期间不间断供电。
5各变、配电所工程所有供、馈电线的能力必须符合动态试验规定,并提前对全部断路器进行试验检查。
6动态试验时,铁路变、配电所工程的值班人员应加强设备巡视,并对箱式变电所和重点供电部位派专人值守,确保连续供电。
7参与动态试验各方应建立可靠畅通的联系方式。
8抢修作业应符合本规程第5.9.1条和5.9.7条的规定。
5.9.9带电、停电作业施工应按表5.9.9进行安全作业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当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时,应按表2.2.4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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