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药申请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新药申请程序,确保新药质量。
责任人: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
内容:
1.新药是指第一次进入本院的药品。
2.由新药的主要适应症科室主任按规定填写新药申请。
3.药剂科应根据生产厂产品质量、品牌、价格、服务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
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临床使用的品种和使用范围。
5.讨论通过的品种由药库在经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定的进货渠道中采购,供临床试用。
6.在3个月试用期范围内,药剂科根据临床使用科室反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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