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个人防护: 操作前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防护眼镜等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完好无损,不带电作业时还需佩戴防静电手环。
2. 现场安全: 工作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确保工作台稳固,避免高处坠落风险;使用绝缘垫隔离地面,防止电流泄漏。
3. 电气设备检查: 对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破损、漏电现象,测试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线路接拆: 接线前应切断电源,使用绝缘工具,遵循“先接零线后接火线”的原则;拆线时则相反,确保断电后再进行。
5. 紧急处理: 若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不可直接接触触电者,使用绝缘物品将其移开;火警时,先切断电源,再使用灭火器灭火。
6. 作业后清理: 完成工作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关闭电源开关,做好设备清洁和保养,确保下次使用正常。
以上规定务必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位电工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牢记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共同构建安全、高效的作业环境。
篇2
1. 操作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电工证,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
2. 穿戴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以防意外伤害。
3. 严禁带电操作,确保切断电源后进行作业。
4. 不得私拉乱接,所有线路应有明确标识,避免混淆。
5. 遇到不确定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向专业人员咨询。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防止滑倒、绊倒等事故。
7. 遵循“先接零线,后接火线”的原则,拆线顺序相反。
8. 作业过程中,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如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9. 遵守用电时间规定,避免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10.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电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本规程旨在为电工操作提供基本指导,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在实际工作中,每位电工都应以安全为首要,严格执行规程,确保施工安全和效率。
篇3
1. 电工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方法。
2. 在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确保固定点牢固可靠。
3. 不得擅自更改电路设计,如有变动需经专业人员审核批准。
4. 严禁带电作业,除非采取了充分的绝缘措施。
5. 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不确定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咨询有经验的同事或上级。
6. 保持工具的良好状态,破损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7. 注意防潮、防火,避免在潮湿或易燃环境下进行电气作业。
8. 遵守企业内部的应急预案,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工作环境和设备状况灵活应用。每位电工都应理解并遵守这些规程,以确保工作的安全与高效。
篇4
1. 电气设备操作前:电工必须进行绝缘测试,确认设备无电后方可作业。
2. 线路敷设:电线应按规定颜色区分,避免混淆;使用专用工具,确保线路紧固无松动。
3. 接线:严格按照接线图进行,确保极性正确,避免短路或接地错误。
4. 临时电源: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电工人员擅自操作;定期检查电源负载,防止过载。
5. 故障排查:使用合适的工具,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不得盲目拆解。
6. 安全防护:穿戴好绝缘鞋、手套等防护装备,使用接地棒,防止触电。
7. 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压或特殊电气作业时,需提前申请并持有有效许可证。
8. 作业环境: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避免杂物引起安全隐患。
9. 应急处理:熟悉并掌握触电急救方法,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准确地采取措施。
10. 培训与记录: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每次作业后记录工作内容与安全状况,以便分析改进。
在实际操作中,电工应严格遵守规程,时刻保持警惕,确保每一次操作的安全与高效。管理层需监督电工的作业行为,定期评估规程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完善。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的电气作业环境。
篇5
1. 严禁未经许可私自作业,遵守工作许可制度。
2. 保持清醒状态,禁止酒后作业。
3. 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及时咨询上级或专业人员,不可盲目操作。
4. 注意个人防护,穿戴好安全帽、绝缘鞋和工作服。
5. 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6. 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团队协作有效进行。
7. 在高处作业时,务必使用安全带,防止坠落。
8. 遵守环保规定,妥善处理废弃材料和垃圾。
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工作环境和设备状况灵活应对,始终保持警惕,确保安全第一。
篇6
1. 持证上岗: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电工证,未经培训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2. 个人防护:作业时应佩戴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装备,防止触电和坠落伤害。
3. 工作前检查: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线路无破损,接地良好,确保无漏电隐患。
4. 断电操作:进行电气维修时,务必先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5. 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电气安装、维修、调试的规程进行,不擅自改变电路布置。
6. 现场监护:高风险作业需有专人监护,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7. 防火措施:严禁在电气作业现场吸烟,确保消防设施完备,防止火灾发生。
8. 保持清洁:工作区域应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引发意外。
9.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详细记录设备状态,交接清楚,确保工作连续性。
10. 应急准备: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正确地采取应对措施。
请注意,以上规定并非一成不变,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安全第一。电工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以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暂设电工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
1 一 般 规 定
1.1 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1.2 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1.3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4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5 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6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7 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8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9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2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1 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 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 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号。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 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箱内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8.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2 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3 施 工 照 明
3.1 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3.2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3 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3.4 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3.5 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3.6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3.7 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3.8 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4 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
4.1 架空线路:
1. 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 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 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 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1) 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 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3)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 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1)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2) 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3) 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4)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见表4.4.1.5):
表4.1.5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
架空线路地区
线路 负荷
1kv以下
1-10kv
居民区
6
6.5
交通要道(路口)
6
7
建筑顶端
2.5
3
特殊管道
1.5
3
(5) 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孔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 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 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2 电缆电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 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 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 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 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 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线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 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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