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熟知各类信号含义及操作方法。
2. 操作时应集中注意力,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其他无关活动。
3. 发送信号前,确认接收方已做好准备,避免因仓促操作引发事故。
4. 遇到信号设备故障,立即停机并报告,不可强行操作。
5. 在井口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安全帽、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
6. 保持井口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影响视线或信号传递。
7. 对于异常情况,如听到异常声响、发现设备损坏等,应立即发出警告信号,并启动应急程序。
8. 不得私自更改或调整信号设备参数,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状态。
9.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和设备状态。
以上规程需每位主井信号工严格遵守,以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实现高效、安全的矿产资源开采。
篇2
1. 操作前,务必确保信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任何故障都可能导致通信中断,引发事故。
2. 在信号传递过程中,保持专注,避免因分心或误解导致错误操作。一旦发现信号不清,应立即停止操作,重新确认。
3. 不得在没有得到明确信号的情况下启动或停止提升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
4. 在应急情况下,要冷静判断,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行动,切勿慌乱,以免事态恶化。
5. 个人防护装备的佩戴不能马虎,它们是防止意外伤害的重要防线,必须时刻保持完好。
6. 定期的安全培训不仅是提升技能的机会,也是更新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的关键环节,每位信号工都应积极参与。
7. 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同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在复杂环境中能快速响应。
8. 注意工作环境的变化,如照明、湿度、温度等,这些因素可能影响到设备的性能和操作的准确性。
9.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疲劳操作会增加事故风险,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是安全工作的基础。
10. 对于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安全文化的落实。
主井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对每一位信号工的基本要求,只有严格遵守,才能确保矿山作业的安全与高效。
篇3
1. 信号发送:信号必须清晰、准确,避免混淆。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灯,不得随意改变信号含义。
2. 设备检查:每次接班前,务必对信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维修。
3. 专注工作:操作时保持专注,不得分心,避免因疏忽引发事故。
4. 遵守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
5. 沟通协调:与井下作业人员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提升作业的协同性。
6. 应急响应: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程序,避免危险扩大。
7. 个人防护: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反光衣等,确保自身安全。
8. 记录与报告:做好工作日志,记录设备状态和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但具体操作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每位信号工都需理解并践行这些规定,共同维护矿山的安全与和谐。
篇4
1. 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更新知识和技能。
2. 严禁在信号传递过程中分心,避免因个人行为导致的信号错误。
3. 保持信号设备清洁,防止油污、尘埃影响设备性能。
4. 发出信号后,应确认接收方已理解和响应,未得到回应时不得擅自改变信号。
5. 在井口作业时,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衣等。
6. 遇到紧急情况,优先保障人员安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7. 不得擅自修改或取消既定的信号规则,任何变动须经上级批准。
8. 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疲劳作业,必要时应主动申请休息。
以上规程需主井信号工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通过持续的自我约束和专业提升,我们共同努力,为煤矿生产安全筑起坚实的防线。
主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公司主井上下信号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本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三、安全规定
第4条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第5条正常运行中信号工不得随意按急停按钮,除非发生特殊情况;井上下信号工或绞车房司机不得打电话或使用呼叫按钮联系开车。
第6条交接班时,应现场交代清楚以下内容:
1、信号系统的完好情况。
2、有关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3、上一班运行工作的情况。
4、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第7条发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可交接班。
1、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
2、交班人交代不清楚当班情况。
第8条上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打停点,将信号按钮闭锁,并向有关领导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9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接班后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他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操作。
五、正常操作
第11条操作顺序;接到开车信号→井下信号工确认箕斗装满煤→向井上发开车信号→井上确认信号→向绞车房发开车信号→信号改为自动
第12条根据当班情况选择运行方式,正常提煤应选择自动方式,点动方式只允许在检修状态时使用。
第13条信号发出后,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钢丝绳、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 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必须随即上报有关领导进行处理后在开机。
第14条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出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第15条当绞车连续停运6小时以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信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试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提升信号。
第16条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六、收尾工作
第17条每班工作结束后,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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