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设备检查与维护:
- 每日作业前,检查报警仪外观是否完好,无明显破损。
- 确保传感器清洁,无尘埃或其他污染物。
- 检查显示屏是否清晰,读数是否准确。
2. 报警阈值校准:
- 根据工况和标准气体进行定期校准,确保报警阈值的准确性。
- 校准时避免直接暴露于高浓度瓦斯环境中,以防仪器损坏。
3. 电池更换与充电:
- 当电量低于20%时,及时更换或充电,避免影响使用。
- 充电时应在通风良好且无瓦斯泄漏风险的环境中进行。
4. 检测环境选择与测试:
- 在可能产生瓦斯泄漏的区域进行检测,避免在无瓦斯的洁净空气中误报。
- 检测前先自检,确保报警仪工作正常。
5. 故障排查与修复:
- 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 不得私自拆解设备,以免损坏内部组件。
6. 安全操作与个人防护:
- 操作时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
- 遵守现场安全规定,避免在危险区域长时间停留。
以上操作规程应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每位检修工都需熟悉并熟练掌握这些规程,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篇2
1. 检修工作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避免在瓦斯浓度高的环境中操作,以防误报或对设备造成损害。
2. 使用专用工具,轻拿轻放,避免对设备造成物理损伤。
3. 校准时,严格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校准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调整传感器参数。
4. 更换电池时,务必关闭电源,防止短路或电击。
5. 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重大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6. 维护保养后,务必进行功能复检,确保设备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7. 工作完成后,及时归档检测报告,以便日后查阅和追踪设备状态。
以上规程需每位检修工严格遵守,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从而为矿井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篇3
1. 检修工作应在通风良好、无瓦斯泄漏的环境中进行,确保人员安全。
2. 使用专用工具,避免对仪器造成额外损伤。
3. 校准时,确保空气清新,避免其他气体干扰。
4. 测试气体应与实际环境可能遇到的气体类型匹配,以保证报警准确性。
5. 每次检修后,务必恢复仪器到初始状态,避免误报。
6. 遵守个人防护规定,如佩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7. 遇到复杂故障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切勿擅自拆解。
8. 记录务必详实,便于日后查阅和分析。
9. 定期参加培训,了解最新维修技术和安全规定。
10. 保持检修区域整洁,防止杂物影响检修工作。
以上规程旨在确保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可靠运行,每位检修工都应严格遵守,以保障矿井安全。
篇4
1. 检修前务必关闭设备电源,以防触电或损坏电路。
2.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拆卸,避免使用硬物刮伤设备内部零件。
3. 校准时应在无瓦斯环境下进行,确保零点校准的准确性。
4. 更换传感器时,需遵循厂家指导,确保新传感器与设备兼容。
5. 清洁过程中避免水或化学物质进入设备,以免损坏电路。
6. 故障排查时,如不确定原因,应立即报告上级,由专业人员处理。
7. 定期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对设备的熟悉程度和维修能力。
8. 检修完毕后,进行功能测试,确认设备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9. 记录每次检修情况,包括更换的部件、校准结果等,便于追踪设备状态。
10. 在瓦斯浓度高的区域工作时,必须佩戴报警仪,随时监控环境安全。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位检修工都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同时对设备的完好性保持高度警惕,确保矿山安全运行。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
第二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负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修、校定、充电和收发管理。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人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工作原理及主要参数。
3、掌握 《煤矿安全规程》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配备及使用的有关规定。
4、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5、掌握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计量标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第六条 严禁在井下拆机修理。
第七条 严禁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第八条 新仪器投人使用前,要先充、放电3次以上再使用。
第九条 维修后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使用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一条 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四、操作准备
第十二条 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准备好常用工具仪表、材料及工作台。
第十三条 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表面清洁,除去粘有的煤尘等杂物。
五、操作顺序
第十四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发放:仪器检查甘按规定发放+回收+检查+存放登记。
六、正常操作
(一)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发放
第十五条 发放前,先打开开关预热l5min后,显示器为零若有偏差,可以调整电位器给予校正,使其指示为零。
第十六条 发放前必须进行电压检查。如显示欠压或电池电压不足,要重新充电。电池电压不足时,不准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对维修的仪器各部分的检查,应按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维修”部分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发放仪器,不得借故不发。按牌发仪器,进行登记,发完后将仪器牌挂到相应位置。
第十九条 交回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时,发放人员应将其领取仪器牌还给使用人。
第二十条 对收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应检查、维护,使其符合规定的要求。还要使仪器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各调节旋钮能工常调节,电源开关应灵活,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动作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第二十一条 对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及时充电。
第二十二条 对当班使用并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因故末检查完的,在交班时要交代清楚下一班检查。
第二十三条 对当班使用、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当班使用末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及时汇报,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维修、检查、标定
第二十五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细致检查,根据先简后繁、先外后内的原则,压缩分析故障的部位,再用测量电压、电阻、屯流的方法,找出故障点。
第二十六条 清理传感器网上的煤尘时,可用毛刷去尘,不准用湿布,以免损坏催化元件。
第二十七条 充电回路的常见故障和排除方法有:认电源开关接触不良、充电二极管损坏时,需更换新件。
2、连接线断线时,焊接连接线。
第二十八条 电源部分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有:
1、电池损坏时,更换新品。
2、连接线断线时,焊接连接线。
3、放电时间不足8h、有短路时,维修电路。
第二十九条 稳压电路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显示值随电池组电压下降而下降,稳压电路有元件坏,更换新品。
第三十条 传感电桥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开机显示小数点或负极性点,黑白元件坏,更换新品。
第三十一条 通甲烷标准气体显示值为负,黑白元件焊反,重新焊接。显示数字不稳,肋d转换器坏,更换新品。
第三十二条 不能报警,报警集成块坏,更换新品。
第三十三条 换电池时须整体更换,不能用其他类型的部件代替。更换元件时须关机,防止损坏集成块。
第三十四条 维修过的仪器,必须重新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第三十五条 零点校准:接通电源,让仪器稳定后用清洁空气调准仪器零点。
第三十六条 示值校准:将1.0%的甲烷标准气体,按仪器规定的流量流人仪器,标校3次,使仪器示值与标准气体一致。
第三十七条 基本误差检定:分别通人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读取仪器示值,应分别不超过土0.1%、土0.3%。
第三十八条 用3.0%的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响应时间,吸人时间不超过105,扩散时间不超过305。
第三十九条 用1.5%的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报警误差,报警设定值与报警时的示值之差应不超过士0.1%。
第四十条 报警强度及信号检定,报警声级度不小于75册,光信号在黑暗申20m处应清晰可见。
第四十一条 位置误差,仪器在正常位置与位置变动后的零值误差应不超过士0.1%。
七、特殊操作
第四十二条 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维修待处理正常后,再进行工作。
第四十三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定应按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四十四条 检定条件:环境温度15~35c,相对湿度小于85%,大气压力86~106kpa,周围无影响检测的干扰气体。
第四十五条 外观及通电检查:仪器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连接可靠,电源电压符合仪器工作要求,并有欠压指示灯,仪器各调节旋钮应能正常调节,仪器测量值的指示器应清晰无缺陷。
第四十六条 仪器校准:检定前,被检仪器、检定用甲烷标准气体及配套设备应在同等条件下放置l2h左右。
第四十七条 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检定数据应记人原始记录内,保存期2年,仪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1年。
八、收尾工作
第四十八条 做好交接班工作,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台账要清楚。
97位用户关注
98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
77位用户关注
35位用户关注
22位用户关注
79位用户关注
93位用户关注
79位用户关注
9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