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执行规程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忽视任何步骤。
2. 岩石力学测试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解读,不得擅自判断。
3. 瓦斯抽放设备需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预裂爆破后要进行充分通风,确认无瓦斯泄漏后再进行开采作业。
5. 通风系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6. 瓦斯监测设备的读数要定时记录,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7.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所有人员熟悉应急流程。
以上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为煤矿开采提供安全保障,各岗位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以确保生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篇2
1. 防突工进行钻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钻孔深度、角度准确无误,防止漏孔或错孔。
2. 瓦斯检测员需定期检测,记录数据,一旦发现瓦斯浓度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安全员应时刻关注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严禁违章作业,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4. 通风工应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定期清理通风设施,保证通风质量。
5. 电工在处理电气设备时,务必遵守停送电程序,避免带电作业,防止触电事故。
书写要规范,错误示例: - 防突工需确保钻孔无误,否则可能导致“问题”的发生。 - 瓦斯检测员需“经常性”监测,防止瓦斯积累至危险水平。 - 安全员“不仅”要观察,还要主动介入,消除安全隐患。 - 通风工“需要”确保风量足够,避免瓦斯积聚。 - 电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遵循安全规则,以免造成意外。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指导防突队各工种执行任务时保持高度警惕,注重细节,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每个工种都需牢记自己的职责,相互协作,共同维护井下的安全环境。
篇3
1. 防突员应严格遵守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步骤。
2. 在执行防突措施时,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3. 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 注意保持与同事的沟通,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5. 不得疲劳作业,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6. 遵守煤矿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防突员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防突员的认真负责和团队协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煤层瓦斯突出,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篇4
1. 执行规程时,务必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步骤。
2. 遇到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不可冒险作业。
3. 培训和教育是关键,所有防突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并掌握规程内容。
4. 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分享作业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5. 定期评估规程的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指导,但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矿井条件和环境灵活应用,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性。防突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任务,每一位防突工都需牢记自己的职责,将安全放在首位。
篇5
1. 遵守规程,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步骤。
2. 保持警觉,随时关注瓦斯浓度变化。
3. 不得在无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区域作业。
4. 接受定期培训,提升防突知识和技能。
5. 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6.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优先确保自身安全,遵循应急预案。
7. 维护好设备,定期保养,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正常工作。
8. 团队协作,相互监督,共同维护作业环境的安全。
以上防突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和专业指导,灵活运用,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为矿井安全保驾护航。
篇6
1. 执行规程时必须严格按照步骤操作,不得擅自简化或省略。
2. 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确保对规程的熟悉和掌握。
3. 预防措施的实施需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特别是高风险区域。
4. 应急预案需定期更新,以适应环境变化和技术进步。
5. 安全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6.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或拖延。
7. 在持续改进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策略。
8.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意外。
9. 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10. 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优先保证人员安全,其次才是财产。
防突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员工则需积极配合,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面临突发情况时,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篇7
1. 严格遵守规程,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步骤。
2. 遇到不明情况,切勿盲目行动,应立即报告。
3. 注意个人安全,避免接触有害物质。
4. 不得在瓦斯超限环境下作业,防止窒息和爆炸危险。
5. 加强团队协作,相互监督,共同维护作业环境的安全。
6. 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定期进行防突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煤矿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个工人的严格执行和持续改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每一位矿工的生命安全。
篇8
1. 防突工必须严格遵守规程,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或忽视安全警示。
2. 在任何情况下,人员安全始终优先于生产进度,不得冒险作业。
3.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佩戴好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安全帽等。
4. 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报告异常情况,避免信息延误。
5. 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6. 遵守矿山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持续优化防突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篇9
1. 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
2. 所有监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分析,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3. 矿工应熟知并遵守规程,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4.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应急预案需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生产环境和条件。
6. 在执行规程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应灵活应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避免因僵化执行而引发新的安全隐患。
以上防突预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为煤矿企业提供一个全面的安全管理框架,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篇10
1. 勘查与资料收集必须详尽,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 风险评估应客观公正,不得因主观因素影响判断。
3. 预测方法的选择要考虑实际情况,避免盲目跟从。
4. 实施预测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5. 结果分析需由专业人员进行,防止误判。
6. 防突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兼顾效果与成本。
7. 安全监控应常态化,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8.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9. 提高员工防突知识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0. 定期对防突预测技术进行更新和优化,以适应技术进步和现场变化。
以上各环节应紧密结合,形成完整的防突预测体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务必注重细节,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任务,确保防突预测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篇11
1. 预测预报务必准确:防突工作首先要准确判断突出危险区域,不能凭主观臆断,必须依据科学数据。
2. 措施实施需严谨:防突措施的执行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简化步骤。
3. 个人防护不可忽视:每个防突工都应佩戴合格的防护设备,了解其使用方法,关键时刻能保护自身安全。
4. 定期检查与维护: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5. 培训教育常态化: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突知识和应急处理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6.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防突方案,提高防突效果。
以上防突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实现安全、高效、合规的煤矿生产环境,每一位防突工都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矿井的和谐稳定。
防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突出煤矿(包括瓦斯突出和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的防突工作人员。
第2条 防突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有关参数的测定。
2.收集、整理突出资料。
3.协助编制年度、季度、月防治突出计划。
上岗条件
第3条 防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防突工要有3年以上的防突经验。
第4条 防突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防突工应由在突出矿井从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过防突知识培训,熟悉本矿突出预兆的人员担任。
2.应熟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防治内容。
3.掌握防突技术措施的施工要求。
4.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5.掌握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突路线。
6.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7.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知识。
安全规定
第5条 操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防突设计施工。
第6条 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第7条 打钻前,工作面应用挡拦措施,预留钻孔位置。
第8条 打钻时,随时观测煤、岩壁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如突出、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9条 作业地点应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工作。
第10条 打钻作业地点要安设瓦斯断电仪,确保瓦斯超限自动断电。
第11条 必须实行间歇作业,为实施防突施工留有充足的时间。
第12条 防突预测仪器,每年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1次检定。
第13条 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并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或压风自救系统。工作面回风系统中有人工作地点,也应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第14条 建立四图板、四台账和一卡片。
1.四图板即瓦斯地质图板、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动态图板、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关系图板、现场防突施工图板。
2.四台账即突出煤层实际考察的基本参数台账、煤柱台账、瓦斯抽放台账、防突设备仪表使用及完好台账。
3.一卡片即发生突出后的煤与瓦斯突出卡片。
操作准备
第15条 入井前,对所需携带的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以满足测试要求。
第16条 使用a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使用前按说明书要求将仪器充足电、并试操作!遍,确认无问题后,才准带仪器下井工作。
第17条 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将电源送到工作面作业点,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和防爆检查。
第18条 测试前,应明确记录负责人、参数测定负责人。
操作顺序
第19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仪表→测试参数→检查清理作业现场→分析数据→填写报表。
正常操作
第20条 使用a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指标k⒈值和钻粉量时的操作:
1.到达现场后,a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放置要平稳,人员分工明确。
2.具体操作如下:
(1)接通电源,预热约!10分钟,并将仪器调零。
(2)向仪器内输入本矿的k⒈值和sma_钻屑量)的临界指标数据,或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输入其上下限临界值。
(3)在煤层内选择好钻孔位置,用电煤钻打眼,钻孔孔径42毫米,打钻速度控制在1米/分钟左右。按要求每钻进一定深度测定k⒈值和sma_。
(4)测定时,用1---3毫米的筛子筛取煤样,将筛好的煤样倒入煤样罐,盖好罐盖,打开盖上排气开关,同时记录时间,取样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1---2分钟后,扭紧排气开关,同时按下采样键,仪器即进入自动测量阶段。
(5)5分钟后,输入取样时间数据,按监控键,再输入钻孔长度数据,再按监控键,则仪器计算并显示k⒈值。然后倒掉煤样,再进行下一个煤样的测定。
(6)全部煤样的k⒈值测完后,按预报键,输入sma_值,再按监控键,仪器将自动显示突出危险性等级。
(7)井下全部煤样(不超过25煤样)测完后,按仪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关机。
(8)仪器带上井后,在断电的情况下,将cyd15---1型微型打印机和cty瓦斯突出预测仪连接好,接通电源,按仪器上的打印键,打印机将自动打印出全部测试数据和预测结果。
3 操作时注意事项有:
(1)应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不能随意动c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的满度电位器,不能随意打开主机盖。
(2)仪器长期不用时10 天以上),必须每10天充1次电。
(3)必须对每次测定结果作系统整理、分析,并将测定结果及时送交领导审阅。应注意观察突出前征兆及地质构造区煤层的地质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加以素描。
(4)仪器要防止碰压,保持清洁,专人使用保管,不得让他人摆弄。
(5)仪器在井下应放在顶板完好处,距离测突地点5米处。
第21条 测定瓦斯涌出初速度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 应根据煤体结构确定钻孔具体位置,并严格按设计方位布置钻孔,做到钻进速度均匀,按测定要求排出煤屑。
2. 测定时,应每施工1米测定1次数据。从开钻起,每取出1米段的钻屑量后,立即拔出钻杆,插入封孔器,要求在2分钟内读取该米段的瓦斯涌出初速度。
3.测定时,记时与读数必须准确。当瓦斯涌出初速度较慢时,测定时间一般为3---5分钟;若瓦斯涌出初速度较快时,其测定时间不应小于10分钟。
4.收集钻屑量的同时,将温度计放入煤屑内测定该米段的煤屑温度。
5. 测定钻屑量时,应做到每米段推、拉钻杆的次数基本相同,以减小测试误差。
第22条 防突工应经常下井检查施工区域压风自救装置,使其能正常工作,并检查现场防突措施的执行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防突人员施工时,不要正对钻孔,防止喷孔伤人。
特殊操作
第23条 由于地质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24条 采用远距离放炮时,远距离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米;放炮时,受影响区域,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戒;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急救袋或自救器;放炮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第25条 突出的煤应及时清理。清理突出的煤时,必须按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的防护措施进行。
第26条 对突出的孔洞应充填接顶,并应及时砌碹或注浆封闭孔洞。操作前均应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作业。
第27条 每次突出发生后,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作好详细记录、收集有关资料:
1.记录突出时间、突出地点、距地表垂深、巷道名称、支护情况、煤层特征、地质构造及邻近层开采情况等。
2.调查突出前的预兆、突出前及突出当时发生的过程、突出后的特征及支架破坏情况等,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调查突出前瓦斯压力大小、正常时瓦斯浓度及突出后瓦斯涌出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绘制突出地点通风系统示意图、突出处煤层剖面图及煤岩柱状图。
5调查突出前所采取的防突措施,并附施工图,向有关领导汇报。
6.填写突出记录卡。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主要尺寸。
7.强度大于500吨的突出,必须填写专题调查报告。
第28条 每年应对全年的突出记录卡片进行整理,总结经验、体会。
收尾工作
第29条 检查清理作业现场。
第30条 现场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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