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水上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每个作业人员都应时刻保持警惕,遵守规程,不擅自冒险。
2. 严禁酒后作业,保持清醒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
3. 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在水上作业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在水上作业时,避免单独行动,至少两人一组,相互照应。
5. 不得随意改变作业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须经过负责人批准。
6. 紧急情况下,优先保证人员安全,设备损失次之。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导,具体操作还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确保作业安全。每位员工都有责任理解和执行这些规程,共同维护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篇2
1. 作业前,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熟悉作业流程及应急处理措施。
2. 严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水上作业,如强风、暴雨、雷电等。
3. 作业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作业进度和安全状况。
4. 使用电气设备时,确保其绝缘良好,防止触电事故。
5. 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案,如需调整,须经主管同意,并更新相关安全措施。
6. 在平台或船舶上移动时,注意防滑,避免跌倒。
7. 定期检查救生设备,确保其有效可用,如救生圈、救生索、信号弹等。
8. 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关闭电源,将设备妥善存放。
以上规定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请所有作业人员牢记安全第一,遵守规程,确保水上作业的顺利进行。
篇3
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在有经验的监督下进行初次操作。
2. 在水上作业时,始终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救生衣、安全帽等。
3.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持冷静,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4. 在能见度低或天气恶劣的情况下,除非必要,否则应暂停水上作业。
5. 保持良好的沟通,使用标准的信号和语言,避免误解。
6. 对于复杂的水上作业,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所有参与者了解并遵守。
请注意,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监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水上作业的安全与高效。
篇4
1. 作业前,所有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可能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2. 在水上作业时,禁止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作业。
3.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绊倒或滑倒。
4. 对于大型或复杂作业,需有专门的安全监督员现场监控。
5. 作业中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不可盲目冒险。
6. 在船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绳,防止坠海。
7. 严格遵守消防规定,禁止在船上吸烟或使用明火。
8. 对于潜水作业,要遵守减压停歇时间,防止潜水病发生。
以上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个作业人员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只有全员参与,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水上作业环境。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规程,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是保证安全作业的重要环节。
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在通航江河上施工应符合现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工前应报告当地港航监管部门。
2、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配备相应的救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3、船只操作驾驶人员应持证上岗,要了解、熟悉本河段作业区情况,并熟知本机船的动力设备和管系的布置、安装、修理方法、技术要求,做到操作熟练,发现故障做到及时排除。
4、打桩船、起重船施工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区域的水深、流速、河床地质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5、牵引或旁侧拖带作业船只时,严禁超载、超负荷,船体连接时必须稳定牢固,牵引或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连接牢固。
6、水上作业生产调度人员应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停止航行或作业。
7、水上施工作业期间应根据施工进度、通航要求与当地港航部门协定通航航道、设置航行标志以及临时码头,严禁在作业区域内采集砂石和水上客运。
8、作业船只定位船抛锚、就位时应保持船体稳定,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锚碇后应在涉及航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9、船只靠岸后应搭设跳板、扶手或安全护网,经踏试稳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装卸货物。
10、交通船应按规定的载人数量渡运,严禁超员强渡;船上应配有救生设备、器具;遇上大风、雨雾视线不清等天气时,禁止渡运;船行中途遇有阵风、大雨时,乘船人员不得走动或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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