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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注意事项(8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设备检查与维护:

- 每日开机前进行设备功能测试,确保传感器灵敏度及数据准确性。

- 定期进行深度维护,如清洁、润滑和校准,防止设备性能下降。

-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报告维修,不可强行操作。

2. 监测数据记录与分析:

- 记录数据要真实、完整,不得篡改或遗漏。

- 对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发现异常波动及时上报。

- 使用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3. 异常情况报告与处理:

- 发现异常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初步应急措施。

- 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切勿自行决定重大决策。

- 完善异常事件报告,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处理结果。

4. 安全规程遵守与培训:

- 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规操作。

-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 新入职员工必须完成安全培训后才能上岗。

5. 环境因素评估与控制:

- 定期评估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 针对特殊环境,如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物质,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 遇到自然灾害预警,执行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安全。

请每位安全监测工务必熟记并严格执行这些规程,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每一位员工都是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

篇2

1. 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法规,这是安全工作的基础。

2. 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务必全面细致,不可遗漏任何可能的隐患。

3. 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新入职员工和老员工都了解最新的安全规定。

4. 在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考虑到各种可能的紧急情况,确保计划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5. 发现违规行为时,及时纠正并记录,必要时向上级汇报。

6. 保持与各部门的良好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挑战,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安全解决方案。

7. 在事故调查中,保持客观公正,找出根本原因,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 不断更新自己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专业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9.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尊重员工权利,同时确保安全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10. 在日常工作中,始终保持警惕,任何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细节都可能是潜在的安全隐患。

以上规程旨在指导安全监测工高效、负责任地执行任务,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请牢记,安全无小事,每一位安全监测工都是企业安全防线的重要一环。

篇3

1. 在操作微机系统时,务必遵守静电防护措施,防止损坏电子元件。

2. 不得擅自修改系统设置或程序,以免影响通风系统的正常工作。

3. 在处理敏感数据时,必须遵守数据保护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4. 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机并报告,切勿自行处理。

5. 定期备份重要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6. 在进行系统维护时,应确保通风系统处于关闭状态,避免触电风险。

7.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引发安全事故。

8. 了解并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启动相应程序。

9. 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团队成员共享信息,确保工作协同高效。

10. 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如防尘口罩、护目镜等。

这些规程的实施,将有助于形成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降低风险,提高通风安全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每一位技术微机员都应将这些规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

篇4

1. 设备检查与维护:每次作业前,务必对监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及时更换磨损或损坏的部件,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2. 工作环境评估:对工作区域进行常规性风险评估,注意潜在的危险因素如湿滑地面、堆积物、电气隐患等,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熟悉并掌握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如化学品泄漏、高温作业、噪音污染等,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4. 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5. 紧急情况应对:熟知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泄漏等,能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定程序撤离并报警。

6. 事故报告与记录: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分析原因,为后续改进提供依据。

7. 培训与教育:定期参与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知识和技能,了解最新的安全法规和标准。

8. 个人行为规范: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不擅自改变工作流程,不冒险作业,保持良好的职业习惯。

在执行这些规程时,安全监测工应始终保持警惕,将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牢记安全无小事。任何对规程的忽视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只有每个人都尽职尽责,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篇5

1. 在开始工作前,务必关闭电源,以防触电。

2. 检测气体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避免直接接触有害气体。

3. 定期校准气体检测仪,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不得私自维修。

5. 熟悉应急预案,定期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6. 个人防护装备应根据作业环境选择,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且必须正确穿戴。

7. 遇到气体泄漏等紧急情况,遵循“先防护后行动”的原则,迅速撤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8. 保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或篡改。

9. 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协同完成通风安全监测任务。

10. 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通风安全知识和技术,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这些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一位通风安全监测工的认真对待,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请务必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

篇6

1. 熟悉设备:操作前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

2. 个人防护:执行监测任务时,务必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 现场观察:密切关注现场环境变化,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4. 数据准确性: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避免因人为误差导致误判。

5. 保密责任:对监测数据和报告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

6. 培训与更新:定期参加安全监测培训,及时掌握新的监测技术和规定。

7. 协同工作: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应对安全问题。

8. 记录完整性:所有操作过程应有详细记录,以便追溯和评估。

9. 遵守应急程序:熟知并遵守应急响应计划,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响应。

在实际操作中,安全监测工需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也要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以专业素养和责任心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7

1. 操作前,务必熟悉并理解各种监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 进行环境监测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安全帽等。

3. 发现异常数据时,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通知上级和专业维修人员。

4. 记录数据时,要真实、准确,不得篡改或伪造。

5.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性能稳定,延长使用寿命。

6. 在进行故障处理时,遵循“先断电,后操作”的原则,确保自身安全。

7. 参与安全培训时,要积极参与,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8. 注意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影响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9. 遇到突发情况,应保持冷静,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以上规程需每位通风安全监测工严格遵守,确保个人安全,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篇8

1. 设备检查与维护:每次作业前,务必对监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更换磨损部件,记录设备状态,防止带病工作引发隐患。

2. 数据采集与分析: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数据采集,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深度分析,识别潜在风险,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异常情况处理: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扩大影响。

4. 安全报告编写:报告应详细记录监测过程、结果及采取的措施,保持清晰、客观,便于后续问题追踪和改进。

5. 紧急预案执行: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响应,降低损失。

6. 持续学习与培训:安全监测工需不断更新知识,参加专业培训,掌握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方法,提高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7. 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流程,对违反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8. 保持沟通: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分享监测信息,共同维护生产安全。

9. 注意个人防护:在操作过程中,务必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确保自身安全。

10. 工作环境整洁:保持监测区域整洁有序,避免杂物干扰,降低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安全监测工技术操作规程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每一位员工都应深入理解和严格执行,共同构建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细节,时刻保持警惕,以专业的态度和行动,确保安全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紫旭煤矿的安全监测工。

第2条 安全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进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高瓦斯煤矿、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6条 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第7条 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第8条 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9条 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10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11条 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 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第13条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14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有的材料。

3、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五、操作顺序

第15条 本工种应遵照顺序进行:

交接班→检查→地面检修→井下检修(安装)→验收→交接班。

六、正常操作

(一)机房操作

第16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门、调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7条 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第18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19条 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器的校正。

第20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21条 送电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22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面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地面检修操作

第23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按国际“gb3836-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24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1)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前一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第25条 登高3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6条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第27条 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注意协调。

第28条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第29条 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第30条 雷雨大风等严劣天气时,不得人事高空架线作业。

第31条 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吨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吨以上的拉力的固定点上。

第32条 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第33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第34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35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

第36条 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检查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第37条 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是地,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毫米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38条 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第39条 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扒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第40条 所敷设的传输电缆要:

1、将所携带的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区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调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41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42条 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第43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结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手5毫米,腔内边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第44条 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第45条 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井下电工操作资格证收,持证上岗。

第46条 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专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第47条 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协作工作。

第48条 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49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50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51条 传感器在安装时,必须用梯子或木马,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装。具体安装位置:距顶大于或等于20厘米,距帮大于或等于30厘米。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司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拆除传感器时也应遵守本规定。

第52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等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第53条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规定。

第54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井下维护操作

第55条 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第56条 在给传感器送气关,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第57条 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第58条 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第59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形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第60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

第61条 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第62条 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第63条 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

七、特殊操作

第64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第65条 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

第66条 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第67条 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八、收尾工作

第68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69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70条 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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