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不得在恶劣天气下进行作业,如强风、雷雨等可能影响设备稳定性的条件。
2. 作业中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和反光衣。
3. 遇到不明物体或潜在危险时,不要擅自处理,应立即报告上级。
4. 培训和考核是确保操作员具备正确操作技能的关键,未经培训的人员禁止操作起重机。
5.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 在操作过程中,任何与安全无关的交谈或分心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专业指导,灵活应用,确保安全第一。
篇2
1. 操作员需持有有效操作证,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在吊装过程中,严禁站在吊物下方,避免发生意外。
3. 起重机移动时,注意周围障碍物,特别是高压线和地下管线。
4.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不可强行操作。
5. 维护保养时,务必断开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6. 对于新设备或改造后的设备,应在正式使用前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作业。
通过上述注意事项,我们期望每一位操作人员都能深刻理解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以确保每一项作业任务都能安全、高效地完成。
篇3
1. 操作前:
- 检查履带起重机的各个部件,包括但不限于液压系统、钢丝绳、吊钩、驾驶室、履带和支腿,确保无明显损伤或异常。
- 确认周围环境安全,无其他施工设备或人员在工作范围内。
- 验证操作手柄、指示器和警告装置功能正常。
2. 操作中:
- 按照规定的起重量和载荷图表进行作业,不得超载。
- 在起吊过程中保持稳定,避免快速转动或急停,防止货物摇摆。
- 操作员应时刻关注周围环境变化,如遇突发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应对措施。
3. 支腿使用:
- 根据地面条件正确设置支腿,确保设备稳定。
- 支腿未完全展开或收回前,禁止操作起重机。
4. 电气系统:
- 避免在雨天或湿度高的环境下操作,防止电气设备短路。
- 检查电缆线是否有磨损,确保电源连接安全。
5. 应急处理:
-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通知现场负责人。
-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维修。
6. 日常维护:
-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包括清洁、润滑和紧固工作。
- 记录每次操作后设备的状态,以便追踪潜在问题。
7. 培训与资质:
- 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安全,提高工程效率。每一位操作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这些规程,以实现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在实际操作中,操作员应结合具体工况灵活运用,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
篇4
1.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履带起重机,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书。
2. 作业中如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将起重机置于安全位置。
3. 严禁超载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铭牌上的额定载荷进行操作。
4. 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5.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故。
6. 保持良好的沟通,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标准手势或对讲机,确保指挥清晰无误。
7. 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篇5
1. 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在恶劣天气下,如强风、暴雨,应停止起重机作业。
3. 严禁超载使用,以防设备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
4.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采取相应措施。
5. 工作结束后,务必断开电源,避免无意识启动引发危险。
6.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此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导,具体情况需结合现场条件和设备实际情况灵活应用,确保每一项操作都符合安全标准,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篇6
1. 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不得超载使用,严格遵守额定载荷限制。
3. 严禁在酒后、疲劳状态下操作起重机。
4. 在视线不清或通信不畅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5. 遵守“十不吊”原则,如信号不明、重量不清、捆绑不牢等,不得起吊。
6. 在进行维修或调整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禁止操作”警示牌。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导,具体作业环境可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每位操作人员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规程,确保每一项操作都安全、高效。
履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1 一 般 规 定
1.1 司机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的规定。
1.2 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3 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遇有恶劣气候必须遵守本规程30.1.5条规定。
1.4 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吊,如静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25%)及动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5 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
1.6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7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1.8 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
1.9 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10 加油时附近严禁烟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扑灭。
2 安 全 操 作
2.1 操作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4和30.1.7的规定。
2.2 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2.3 重物起吊离地10~50cm时,应检查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可靠,绑扎牢固,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4 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2.5 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和降落臂杆。
2.6 起吊重物左右回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没有停稳前作反向旋转。起重机行驶时,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2.7 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2.8 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一次不超过15°)。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2.9 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尽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3 停机后检查
3.1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在后面,回转、臂杆、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
3.2 起重机通过桥、管道(沟)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3.3 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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