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起重机在建筑、交通、能源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安全操作至关重要。本规程旨在规范操作流程,保障作业人员安全,降低事故风险。
本规程的制定,旨在确保汽车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通过明确操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故障和生产延误。也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作业习惯,为企业的稳定运营提供坚实基础。
1. 操作前检查:
- 作业前,务必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液压系统、刹车装置、钢丝绳、吊钩等关键部件,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 确保起重机周围无障碍物,地面稳固,无潜在危险。
2. 启动与操作:
- 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并熟悉设备性能。
- 起重机启动前,鸣笛示意,确保周围人员注意。
- 操作过程中,保持平稳,避免急加速或急刹车,防止货物晃动。
3. 货物装载:
- 严格按照负载能力进行装载,不得超载。
- 装载时,确保货物捆绑牢固,防止滑落。
- 起吊过程中,保持视线清晰,随时注意货物状态。
4. 操作期间:
- 操作员应始终关注周围环境,避免碰撞其他设备或人员。
- 在吊运过程中,禁止人员站在吊臂下或货物可能坠落的范围内。
- 如遇突发情况,立即停止操作,评估风险后再决定是否继续。
5. 停止与维护:
- 完成作业后,将起重机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关闭电源,锁定制动器。
-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 应急处理:
- 设定并熟悉应急计划,如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 所有人员应了解急救措施,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援助。
7. 记录与报告:
- 对每次操作进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状况、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
- 发现任何安全隐患,立即上报,采取相应措施消除。
请注意,以上规定旨在提供基本操作指南,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条件和设备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每一位操作员都应牢记,安全是工作的首要原则,严格遵守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1篇 汽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单独操作。
2、当风力大于6级或遇雷雨大雾时禁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启动发动机前应按规定执行检查保养作业,启动后,必须先使用支腿平坦放好,将机身调平,方可操纵吊臂进行试运转,确认各部操纵灵活,安全可靠后,才能正式进行起重作业。
4、吊重物时将吊件吊离地面10厘米,检查机械性能是否良好,支腿有无下陷,绑扎是否可靠,再平稳提升,并注意吊钩到顶。降下吊件时必须匀速轻放,禁止突然制动。回转时不得过快,禁止突然制动及变换方向。
5、起重机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动作前须鸣号。如发现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其它人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听从。
6、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工作,不准斜吊,两机或多台机抬吊作业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重量分配合理,单机负荷不得起过其额定负荷的80%。
7、汽车起重机吊物时,汽车驾驶内不准有人,并禁止将物件吊越驾驶室上方。
8、起重机吊物时严禁伸缩吊臂。当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吊臂挠度,并严禁落臂或同时进行两种操作。
9、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严禁任何人在吊臂下方停留或通过。要注意与带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0、汽车起重机自行走前应先将吊臂收拢,放在托架上,收紧固定吊钩的钢丝绳,才可以收回支腿。汽车起重机的移动必须由持有正式大型汽车驾驶证的司机操作。
11、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交通安全法令、规则和规定。
第2篇 小型吊车及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风力五级以上应暂停工作。
2.吊车吊臂与高压线应保持下列距离:电压少于1000伏者距离大于2米;电压由2000伏至20000伏者距离大于4.5米。
3.必须打支腿作业。打支腿后回转支承处应水平,其倾斜度不得大于10。
4.支腿与支承面必须垂下,支腿与地面间应铺垫80mm厚的硬木板。
5.起重机吊重作业中,不准扳动支腿手柄,如果要调整支腿,一定要先将所吊重物放落地面。
6.在作业前应检查吊机安全保护装置及钢丝绳、吊钩等吊具,均应保持完好,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必须按吊车起重特性表所规定起重量及吊距范围内操作。严禁超负荷作业。
7.当实际起重接近起重表所规定的起重量时,吊臂只能向后方起吊,左右回转不准超过450c。
8.当场地比较松软时,必须进行试吊(吊重离地高不大于30cm),检查各支腿有无松动或下陷,如发现有变动,不可起吊。
9.吊钩(或提升滑轮组)提升时与吊臂头部距离应少于0.5米。吊钩下降至最低点时,卷筒应保留3圈以上的钢丝绳。
10.当起重机以最大仰角作业时,卸载时,应先将重物放下地面并保持钢丝绳拉紧状态,然后将吊臂放低一些再摘吊(防止吊机向后倾复)。
11.吊重后变幅应在起重表规定范围内,并尽量缓慢进行。
12.负荷在空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吊臂下不准站人和通过。
13.吊重作业时应有起重工(路桥工程为桥工或已培训专职人员)负责指挥,在作业现场有其它人员操作时,当起吊及放下时必须发出信号,作业难度较大的吊装作业,必须由有关人员先做好吊装方案,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观察起重机安全状态。
第3篇 液压式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⒈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检验合格的起重机。必须熟知设备结构、动作要领、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严格遵守“五吊、五不吊”。
⒉工作前检查液压系统各部份的压力是否符合该机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压力范围,工作前先打开压力表开关,按顺序检查并调整到规定值。调整完毕后,将压力表开关死,防止冲击压力损坏压力表。
⒊工作时,应先将支撑脚支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板垫实,并使用权起重机保持水平。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以保证行驶时安全。
⒋起重机工作时,汽车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的物件
不得从载货车辆的驾驶室上面越过。
⒌重物吊起后,不准扳动支腿操纵手柄,如必须调正支腿时,
应先将重物落下后再进行调整。
⒍伸缩臂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钩之间有一定距离。重物吊起后,不准伸缩臂杆,伸缩长臂应在先60度以上。
⒎主付臂全部伸出时,起重臂的倾角不得小于48度,否则会造成翻车。
⒏汽车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要通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稍微拉紧,以防止吊索在行驶中振动。
⒐汽车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⒑认真填写运行和检查记录。
第4篇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
2.风力五级以上应暂停工作。
3.吊臂与高压线应保持下列距离:电压少于1000伏者距离大于2米;电压由2000伏至20000伏者距离大于4.5米。
4.必须打支腿作业。打支腿后回转支承处应水平,其倾斜度不得大于10。
5.支腿与支承面必须垂下,支腿与地面间应铺垫80mm厚的硬木板。
6.吊重作业中,不准扳动支腿手柄,如果要调整支腿,一定要先将所吊重物放落地面。
7.作业前应检查吊机安全保护装置及钢丝绳、吊钩等吊具,均应保持完好,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8.必须按起重特性表所规定起重量及吊距范围内操作。严禁超负荷作业。
9.当实际起重接近起重表所规定的起重量时,吊臂只能向后方起吊,左右回转不准超过450c。
10.当场地比较松软时,必须进行试吊(吊重离地高不大于30cm),检查各支腿有无松动或下陷,如发现有变动,不可起吊。
11.吊钩(或提升滑轮组)提升时与吊臂头部距离应少于0.5米。吊钩下降至最低点时,卷筒应保留3圈以上的钢丝绳。
12.当起重机以最大仰角作业时,卸载时,应先将重物放下地面并保持钢丝绳拉紧状态,然后将吊臂放低一些再摘吊(防止吊机向后倾复)。
13.吊重后变幅应在起重表规定范围内,并尽量缓慢进行。
14.负荷在空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
15.吊臂下不准站人和通过。
16.吊重作业时应有起重工(路桥工程为桥工或已培训专职人员)负责指挥,在作业现场有其它人员操作时,当起吊及放下时必须发出信号。
17.作业难度较大的吊装作业,必须由有关人员先做好施工方案,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观察起重机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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