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并视情况配备护目镜、防尘口罩等。
2. 作业前检查:检查工作平台、脚手架、梯子等设施的安全性,确保无损坏、松动。
3. 许可证制度: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获取有效的作业许可证,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作业内容及风险。
4. 安全监护:设置专人监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危险。
5. 紧急救援计划:制定并演练紧急救援计划,以便在意外发生时迅速应对。
6. 限制作业时间:避免在恶劣天气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高空坠落引发的事故。其重要意义在于:
1. 提高安全意识:通过规程的实施,增强作业人员对高处作业风险的认识,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
2. 减少事故风险:明确作业流程,规范操作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
3. 保障生产效率: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停工损失。
4. 法规遵从:符合国家及行业关于高处作业的相关法规,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1. 安全带必须正确系挂,确保“高挂低用”,避免悬空作业。
2. 使用工具时,应使用工具袋或工具带,防止工具掉落。
3. 在移动工作平台时,确保所有人员已撤离,避免碰撞和挤压伤害。
4. 作业过程中,禁止嬉笑打闹,保持专注,避免分心。
5. 严禁酒后作业,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6. 对于特殊高处作业,如焊接、切割等,还需遵守相关专业安全规定。
7.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不得冒险蛮干。
8. 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恢复设备原状,确保下次作业的安全。
以上规程的遵循需要每一位作业人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只有全员参与,才能真正实现高处作业的安全。务必牢记,安全无小事,生命至上。
第1篇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根据国家标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最低坠落着落点是指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与高处作业高度有关。
二、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三、 进行高处作业的各工种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切实遵守本规程。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患有下列疾病的工人不易进行高处作业:高血压、低血坟、严重心脏病、贫血症、颠痫等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
四、 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登高前严禁喝酒,并应清除鞋底泥沙油垢。
五、 脚手架、脚手板、栈道(桥)、斜道、梯子、吊篮、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搭设稳固、材质优良、巡回检查使用情况,这些设备必须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办理,在不能设栏杆扶手、安全网的地方,应设置安全拉绳,安全拉绳应用钢丝绳等强度大的绳索,并且生根牢固。
六、 高处作业的设备,不许有翘头板、空头板、断裂板、露头钉、朝天钉、空缺档、折断等缺陷。施工中的“五口’(洞穴预留孔口、升降机口、门窗口、平台口、楼梯口)应设围栏和盖板,在“五口”处不得防止宜落下的料具。
七、 斜道、斜跳板及操作平台上除钉有(或焊右)防滑条、或涂防滑漆外、应及时清扫上面的泥垢砂石。
八、 必须使用梯子、斜道登高,不准从模板或脚手架外部攀登,不准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九、 操作者的受用工具,尾部应系有绳套在手腕上操作,登高时手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上下梯子时应腹胸部对着梯子,一手扶竖杆,另一手抓横杆,逐级上下,不要背对梯而下;也不要一手扶梯、另一手拿工具或材料上下梯子。
十、 传递工具和材料应用绳索系送,禁止抛掷,禁止从高处向下丢掷料具。
十一、 禁止在脚手架上进行笨重夯击或冲击力相当大的操作,进行扳、拉、推等操作时,适当拦开两脚的间距,使身体重心下移,以防失手而坠落。
十二、 脚手架和基坑上的平台不要堆放过多的材料,人员也不能过于集中,脚手架和平台负荷量,应掌握在250公斤/平方米以内。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十三、 脚手架和起重设备上空及邻近空间如有高压线、电线,应按安全距离控制,脚手架上所有的电线与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以防漏电。
十四、 六级强风和雨雪天以及夜间,一般应停止从事高处作业;如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则应由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相应的防护技术措施。
第2篇 工贸企业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8.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9.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10.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12.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第3篇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交底内容:
1、凡是隧道井口临边处,每一层站台层的临边必须按《jgj80-9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制作标准的安全围护栏杆。
2、隧道井下高空作业平台(测量平台)四周必须有可靠的临边保护措施,梯子绑扎必须规范。
3、隧道井下盾构车架的上部、管片拼装平台临边也必须制作可靠的围护栏杆,车架的空缺处必须设置规范的过桥措施。
4、定期做好登高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凡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的施工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5、严禁穿硬底鞋、塑料鞋、拖鞋登高作业,不准使用没有防滑脚、梯档缺档和腐烂的梯子。
6、高处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整齐、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或系保险绳、严禁上下抛射任何物件。
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8、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高处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系扣在有滑槽的钢丝绳上。
9、钢丝绳起吊棱角,刃口物件无可靠的保护措施不能起吊。
第4篇 内装工(通风消防等)攀登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施公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3、攀登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及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乡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7、踢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8、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9、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0、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使,攀登高度以5米为宜,超过2米是,宜加设护笼,超8米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
第5篇 电力线路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时,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刀闸)互感器等支持不牢固的物件]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上杆塔作业前,应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杆架后,再行登杆。
(4)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严禁利用绳索、拉线上杆塔或顺杆下滑。
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受腐蚀的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架上。
(5)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别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人员在转位时,手扶的构架应牢固,且不得失去后备绳的保护。220kv及以上线路杆塔宜设置高空作业工作人员上下杆塔的防坠安全保护装置。
(6)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拴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
(7)在高处作业现场,工作人员不得站在作业处的垂直下方,高空落物区不得有无关人员通行或逗留。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点下方应设围栏或其他保护措施。
(8)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9)在气温低于零下10℃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保暖措施,施工场所附近设置临时取暖休息所,并注意防火。高处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1h;在冰雪、霜冻、雨雾天气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
(10)在末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上进行工作。
(11)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硬质梯子的横挡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梯子不宜绑接使用。
(12)在杆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梯子。工作前应将梯子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水平使用普通梯子应经过验算、检查合格。
(13)在架空线路上使用软梯作业或用梯头进行移动作业时,软梯或梯头上只准一人工作。工作人员到达梯头上进行工作和梯头开始移动前应将梯头的封口可靠封闭,否则应使用保护绳防止梯头脱钩。
第6篇 内装工通风、消防等攀登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施公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3、攀登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及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乡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7、踢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8、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9、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0、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使,攀登高度以5米为宜,超过2米是,宜加设护笼,超8米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
第7篇 化工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员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作业条件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脚手架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的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 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现场管理高处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牢在坚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防物体掉落,应铺设木板;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捆牢后上下吊送;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过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护围栏处或落实管槽可以倾倒废料外,任何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物料。
5、防止触电和中毒 脚手架搭建时应避开高压线,实在无法避开时应保证高处作业中电线不带电或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短距离大于安全距离 (电压小于llokv,安全距离为2m;电压等级小于220kv,安全距离为3m;电压等级小于330kv,安全距离为4m)。高处作业地点如靠近放空管,则作业安全负责人事先与有关生产部门联系,保证高处作业期间生产装置不向外排放有毒、有害的气体,并事先向高处作业全体人员交代明白,万一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应迅速撤离现场,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落实。
6、气象条件 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7、注意结构的牢固性和可靠性 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严禁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毛毡等易碎裂材料的屋顶上作业,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类结构的显眼地点挂上警告牌,若必须在此类结构上作业时,应架设人字梯或铺上木板,防止坠落。
第8篇 化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员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作业条件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脚手架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的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 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现场管理 高处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牢在坚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防物体掉落,应铺设木板;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捆牢后上下吊送;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过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护围栏处或落实管槽可以倾倒废料外,任何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物料。
(5)防止触电和中毒 脚手架搭建时应避开高压线,实在无法避开时应保证高处作业中电线不带电或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短距离大于安全距离 (电压小于llokv,安全距离为2m;电压等级小于220kv,安全距离为3m;电压等级小于330kv,安全距离为4m)。高处作业地点如靠近放空管,则作业安全负责人事先与有关生产部门联系,保证高处作业期间生产装置不向外排放有毒、有害的气体,并事先向高处作业全体人员交代明白,万一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应迅速撤离现场,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落实。
(6)气象条件 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7)注意结构的牢固性和可靠性 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严禁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毛毡等易碎裂材料的屋顶上作业,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类结构的显眼地点挂上警告牌,若必须在此类结构上作业时,应架设人字梯或铺上木板,防止坠落.
第9篇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第一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一级高处作业高度为2-5m;二级高处作业高度为5-15m;三级高处作业高度为15-30m;特级高处作业高度为30m以上。
第二条 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等)者,禁止高处作业。
第三条 作业前,要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提升用具。(安全带、梯子、跳板、爬杆脚板、脚手架、安全网等)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第四条 作业前,要划出安全禁区,并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设专人监护。
第五条 使用梯子时,认真执行《梯子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进行高处动火作业,必须清除下方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 上、下作业面时,工具应放入工具袋里,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
第八条 攀登时,做到手抓牢、脚踏实、精神集中,禁止站在不坚固的构架上工作,冬季应采取防滑措施。
第九条 站在吊板上工作时,不准站在吊板两端,避免吊板翘起使人从高处坠落。
第十条 高处作业时,不准把工具、器材等放在脚手架或建筑物边缘,防止坠落伤人。
第十一条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和恶劣天气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若因抢险、抢修要求,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工作结束后,应清点工属具,清扫作业现场。
第10篇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一级高处作业高度为2-5m;二级高处作业高度为5-15m;三级高处作业高度为15-30m;特级高处作业高度为30m以上。
第二条 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等)者,禁止高处作业。
第三条 作业前,要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提升用具。(安全带、梯子、跳板、爬杆脚板、脚手架、安全网等)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第四条 作业前,要划出安全禁区,并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设专人监护。
第五条 使用梯子时,认真执行《梯子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进行高处动火作业,必须清除下方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 上、下作业面时,工具应放入工具袋里,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
第八条 攀登时,做到手抓牢、脚踏实,精神集中,禁止站在不坚固的构架上工作,冬季应采取防滑措施。
第九条 站在吊板上工作时,不准站在吊板两端,避免吊板翘起使人从高处坠落。
第十条 高处作业时,不准把工具、器材等放在脚手架或建筑物边缘,防止坠落伤人。
第十一条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和恶劣天气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若因抢险、抢修要求,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工作结束后,应清点工属具,清扫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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