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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锯机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带锯机操作规程

有哪些

带锯机操作规程

一、设备准备

1. 检查带锯机是否稳固放置,工作台面平整无杂物。

2. 确认电源线完好无损,接地良好。

3. 检查锯带张紧度适中,无明显磨损或断裂。

二、开机前检查

4. 检查冷却液是否充足,油路畅通。

5. 操作手柄、开关位置正确,安全装置完好。

6. 启动电机,观察带锯运行是否平稳,无异常声音。

三、工作流程

7. 调整锯切角度和深度,根据材料性质设定合适速度。

8. 将待切割材料固定在工作台上,确保稳定。

9. 开启带锯,待其运行稳定后再进行切割作业。

10. 观察锯切过程,随时调整进给速度,避免过快导致锯片损坏。

四、安全操作

11. 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和手套,防止飞溅物伤人。

1

2. 切割过程中禁止身体任何部位靠近运转部件。

1

3.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继续工作。

1

4. 完成切割后,关闭电源,清理工作现场。

五、维护保养

1

5. 定期检查带锯机润滑状况,及时添加润滑油。 1

6. 清洁设备,保持锯带及工作台清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1

7. 检修或更换配件时,务必切断电源。

目的和意义

带锯机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损坏,保障产品质量。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能有效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保证带锯机的稳定运行,降低维修成本,延长设备寿命,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注意事项

1. 不熟悉设备操作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带锯机,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

2. 工作期间严禁嬉笑打闹,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3.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切勿强行操作。

4.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防止小故障演变成大事故。

5. 注意个人防护,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可因追求效率而忽视安全。

6. 带锯机运行时,操作者应保持专注,避免分心导致误操作。

以上操作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一位员工都应认识到遵守规程的重要性,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带锯机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细)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细)木工带锯机

3、采用带锯机裁板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使用前,检查电源接线是否安装牢固,检查传动皮带的张紧度,主轴制动手柄应在“放松”位置;

3.4清除工作平面及主轴附近的障碍物,当确认以上各项处于完善的情况下即可起动;

3.5操作时,不要穿戴有可能被机床的部件挂扯的衣物及饰品;

3.6在操作过程中, 刀具的刃口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所以要保持上肢和身体的其他部位远离工作区域;

3.7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碎屑能使地面变滑,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

3.8更换刀具必须关闭机床的总开关,更换时,应带保护手套;

3.9刀片应保持锋利,不蹦刃、卷刀、弯曲。

4.0严禁送料时猛进猛退,野蛮操作。

第2篇 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 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 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 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 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 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 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 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 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 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 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3篇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2)

带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二)

1、开机前做好全面的检查工作,详细检查机械各部件、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锯条有无损伤及裂口,木料上有无铁钉、铅丝头或其他硬杂物,均无问题方可开机。

2、锯割中,要时刻观察运转中的锯条动向,如锯条发生前后窜动,发出破碎声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3、操作时,手和锯条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其距离不得小于50cm,且不许将手伸过锯条,以防伤手。

4、进行锯割时,不允许边锯割边调整导轨;锯条运转中,也不允许调整锯卡,以防发生事故。

5、下手在往回送木料时,应注意木料与锯条的位置,以免木料碰撞或顶脱锯条。锯割中若出现夹锯现象,应由下手将木料锯口分开,切勿倒退,以防锯条脱落。当工作台面上锯条通路有碎木等阻塞时,应用木棍剥离,必要时停机排除,切不可用手清除,以防伤手。

6、卸锯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等锯条停稳后进行;换锯条时,手要拿稳,防止锯条弹跳伤人。

第4篇 细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细)木工带锯机

3、采用带锯机裁板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使用前,检查电源接线是否安装牢固,检查传动皮带的张紧度,主轴制动手柄应在“放松”位置;

3.4清除工作平面及主轴附近的障碍物,当确认以上各项处于完善的情况下即可起动;

3.5操作时,不要穿戴有可能被机床的部件挂扯的衣物及饰品;

3.6在操作过程中, 刀具的刃口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所以要保持上肢和身体的其他部位远离工作区域;

3.7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碎屑能使地面变滑,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

3.8更换刀具必须关闭机床的总开关,更换时,应带保护手套;

3.9刀片应保持锋利,不蹦刃、卷刀、弯曲。

4.0严禁送料时猛进猛退,野蛮操作。

第5篇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 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 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 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 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 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 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 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 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 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 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6篇 带锯机操作规程(3)

带锯机操作规程(三)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忽快忽慢。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垂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第7篇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8篇 带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先打开电源和吸尘管阀门,检查锯条的张紧度,并锁紧调整机构的固定镙栓,并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生产。

2、开机后要观察锯条的运行轨迹是否有大的跳动或偏转,限位挡块合适的位置上,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3、要保持锯齿的锋利,经常检查锯条是否有损伤,焊接点要安全牢固,当锯条出现微小裂痕时应当停止使用,防止发生突然断裂伤人。

4、工作时,人员避免正面对锯条操作,不准系领带,袖口扎紧,严禁敞怀上岗,不准戴手套操作。

5、操作时精神要集中,当锯条不锋利或转弯半径较小时,防止夹锯或锯条突然断裂,锯短小材料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伤人。

6、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注意检查松动的螺钉、螺母,并按要求加注润滑油。

7、工作后及时停机断电,关闭吸尘管阀门,擦试机床,清理环境卫生,运走废料头锯切下来的木屑方可离去。

第9篇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带锯机、锉锯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2.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扛;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2.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2.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2.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2.7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2.8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2.9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10挫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2.11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第10篇 木工带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2个和接头超过3个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个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端,带锯机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模搓、木节疤不得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辊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搓、木节疤不得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本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用直禁。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挡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第11篇 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带锯的检验试验和保养

1.1带锯所属电动机应定期进行检验试验,检验试验合格应贴合格标签。

1.2随机所有电线应穿管,并固定牢固。有防止因震动导线外绝缘层磨损的措施。机身金属外壳接地良好。

1.3机械转动部分润滑良好,无卡死和异声。

1.4带锯接头平整,带条无裂纹,锯齿锋利,无连续两个及以上的缺齿。

1.5空载试转,检查带条应无串条和明显晃动。

1.6从动轮(主动轮)及非工作段锯条防护罩完好。

1.7机床应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保养,转动轴部位定期加油润滑。

2木工带锯使用及注意事项

2.1作业前,检查调整锯条松紧度,空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2 检查停、启按钮(开关)控制可靠灵活、运转正常。

2.3 锯废、旧木料时要检查木料上是否有铁钉等金属残留物,如有应进行彻底清理后再进行作业。

2.4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不得锯过小(手难以抓握)尺寸的木材,避免对人或器具发生意外。

2.5 被加工木材长度超过1米时应两人进行。

2.6需调整锯木尺寸靠板时,应停车进行。

2.7如带锯机装有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 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2.8非作业人员严禁操作木工机具。

第12篇 带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必须检查机床各部位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动。

二、车使用过程中,应观察各部件运转情况,若有异常或异响,应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三、工作中要随时清理切屑,以免阻塞锯齿,影响切削效果和锯务寿命。

四、经常检查液压油和冷却液的清洁度与容量,及时过滤或添加,保证供油、供液充足。

五、对导轨面和各润滑点,第每班润滑一次,其它应润滑部位,按规定周期进行润滑。

六、每天工作完毕,应放松锯条,以提高其使用寿命。

七、更换新锯条后,应低速,小进给量“跑合”,待齿尖毛刺去除后,方可按正常切削参数进行锯削。

八、在加工长而重的工件时,须稳安支承,避免切断工件,跌落或挑翻床子。

九、工作场地应整洁无障碍物,工作后应擦拭机床,保持机床的清洁度。

第13篇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裂纹、缺齿或接头数超过规定的锯条不得使用。锯条应调整后试运转,待运行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正式作业。

二、 园木上车前应调好大小头。

三、 操作者应站在带锯两侧。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四、 进锯后不得调整尺寸。进锯速度应均匀,不得过猛。

五、 倒车应待木料尾端越过锯条50cm后进行。倒车速度不宜过快。防止结疤等碰卡锯条。

六、 操作小带锯时,接送料要配合一致,手不得伸进台面,不得猛推猛拉。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七、 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第14篇 带锯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正确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工具、量具,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机前按设备巡回检查点检查,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开机。

四、开启电源开关进行试运转

1、张紧锯带:用配带的扭力扳手将刻度调至25—35n.m,张紧时听到咯咯声为止。

2、按锯带运转按钮,检查锯带运转的倒顺。

3、检查各种按钮是否符合动作。

4、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漏油。

5、检查冷却水枪是否畅通。

6、联动空运转,将选择开关往下扳至联动(自动),按联动按钮,进料机构开始滚动,用手按定尺杆顶端的小触头至平,进料机构停止滚动,主机开,钳紧,锯架下降(进刀)。锯架下降,碰撞前行程开关;锯架上升碰到后行程开关;锯架停止上升,钳退,定杆碰撞钳退限位开关。

试运转无误后即可开机生产。首先按工艺要求定位下料长度开动自动按钮即可自动下料。

五、工作过程中,不许脱离岗位,在上料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加工的胚料应摆放整齐,带锯机在运转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直至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生产。

六、工作完毕后要放松锯带并及时清理机床,完全清除前后带轮箱及锯架、锯带槽内的积屑,以免锈结。为了防止锯架变形,以及锯架自重产生的正常下降现象,应在前行程开关一端机身放一块稍高于行程开关的垫木,工件退出钳口,然后关闭电源。操作手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按“十字”作业法(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七、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一般情况下变速箱1-2年内,连接支座及一般轴承1年内,带轮轴承及大齿轮0.5年内应加油一次;主动轮、左右支架在15天加油一次。冷却润滑液及液压油质量不符合要求要及时更换,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15篇 带锯机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忽快忽慢。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垂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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