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搭设前准备:确保场地平整,清除杂物,并进行地基处理。
2. 材料检查:检查脚手架钢管、扣件、跳板等材料的质量,确保无损坏、腐蚀或变形。
3. 设计与规划:根据施工需求,制定详细的搭设方案,包括脚手架的尺寸、结构形式、支撑系统等。
4. 搭设过程:按照设计方案,逐层搭建,确保每一步都牢固稳定。
5. 安全防护: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6. 使用与维护:定期检查脚手架状态,及时维修加固,严禁超载使用。
7. 拆除作业:按照逆序进行拆除,确保安全有序。
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脚手架不稳定造成的返工和延误,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形象,增强客户信任。
1. 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脚手架搭设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搭设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3. 脚手架高度超过4米时,需设置临时拉结点,确保稳定性。
4. 跳板铺设应平直,两端固定牢固,避免滑动或翻落。
5. 禁止在未完成搭设或未做安全防护的脚手架上进行作业。
6. 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风、暴雨等,应暂停搭设,确保安全。
7. 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直接抛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防止砸伤下方人员。
8. 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妥善存放工具和材料,防止丢失或损坏。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的施工环境。
第1篇 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搭设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应有设计方案、重要部门应有计算依据。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得使用。
3、凡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使用。
4、脚手架的基础按规定设置,并作好排水工作。
5、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кg.m。
7、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8、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小于0.4米。
9、脚手架的主要杆件,不得采用竹、木材料。
10、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铅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成的钢性材料。
11、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用于高层的,严格按上海市建施(83)201#规定执行,用于一般建筑工程按建施(87)525#规定执行。
第2篇 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全技术要求
①不管搭设哪种类型的脚手架,脚手架所用的材料和加工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绝对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搭设的脚手架,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②一般脚手架必须按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搭设,对于高度超过1.5m以上的高层脚手架,必须有设计计算、有样图、有搭设方案、有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书面技术交底,然后才能搭设。
③对于危险性大而且特殊的吊、挂、插口、堆料等架子也必须经过设计和审批,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才能搭设。
④施工队伍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并派技术好、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2)搭设安全要求
①搭设时认真处理好地基,确保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垫木应铺设平稳,不能有悬空,避免脚手架发生整体或局部沉降。
②确保脚手架平稳牢固,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人员搭设时必须按要求与结构拉结牢固。
③搭设时必须按规定的间距搭设立杆、横杆、剪刀撑、栏杆等。
④搭设时,必须按规定设连墙杆、剪刀撑和支撑脚手架与建筑物间的连接应牢固,脚手架的整体应稳定。
⑤搭设时,脚手架必须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阶梯、斜道,严禁施工人员攀爬脚手架。
⑥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木脚手板有腐朽、劈裂、大横透节、有活动节子的均不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载荷,确保有较大的安全储备,避免因载荷过大造成脚手架倒塌。
⑦金属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遇有高压线必须在保持大于5m或相应的水平距离,搭设隔离防护架。
86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天气下应暂停脚手架的搭设及在脚手架上作业。斜边板要钉防滑条,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⑨脚手架搭好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遇台风、暴雨,以及使用期较长时,应定期检查,及时整改出现的安全隐患。
⑩因故闲置一段时间或发生大风、大雨等灾害性天气后,重
新使用脚手架时必须认真检查,加固后方可使用。
(3)安全防护要求
①搭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要求,设置安全网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②脚手架搭设两步及以上时,必须在脚手架外立杆内侧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
3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体与操作层不应有大于10mm的缝隙。网间不应有25mm的缝隙。
④施工操作层及以下连续三步应铺设脚手板和180mm高的挡脚板。
⑤施工操作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隔离。
⑥施工操作层脚手架部分与建筑物之间应用平网或竹笆等实施封闭,当脚手架立杆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200mm时,还应自上而下做到四步一隔离。
⑦操作层的脚手板应设护栏和挡脚板。脚手板必须满铺且固定,护栏高度为1m,挡脚板应与立杆固定。
第3篇 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鞋,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杆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竹子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j 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3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随机分布原则进行。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按规定确定。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14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4.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14.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14.3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14.4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定;
14.5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4.6 是否超载。
第4篇 竹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为了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固,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按立杆总数对等交错设置,同一副里、外立杆的小横杆应上下对直,不应扭曲。
第2条:立杆、大横杆,斜拉杆的接长,应视梢部有效直径接足1800mm以上。每300-400封绑一道。接杆中不宜三杆同时绑扎。
第3条:竹杆脚手架的拉结,应严格按10-12号钢丝双股并联的要求,与墙体牢固连接,并设支头抵住墙体,形成一拉一支,保持脚手架的垂直稳固。
第4条:竹脚手架,从安全角度考虑应逐步淘汰,如若使用竹脚手架应进行特殊计算。
第5条:搭设高度20m以上竹杆脚手架,选材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第6条:搭设高度20m以下竹杆脚手架,选材必须严格按福建省地方标准的规定进行。
第7条:搭设砌筑外手脚,立杆根部必须埋入土中300mm以上。因地面层坚硬无法埋入者,在距离地面高度400mm处绑扎水平扫地杆保护。
第8条:脚手架的底部应考虑排水措施,防止积水后脚手架步层的不均匀沉陷。
第9条:所有砌筑或装修脚手架都必须采用顶撑保护。
第10条:砌筑脚手架其主要杆件连接处,应采用广篾(或18号铁丝)绑扎,每三个月检查保养一次。小青篾(本篾)只能用于非主要杆件的连接中。
第5篇 门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门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平架),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6、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每隔四步设置一道,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杆件接长按落地脚手要求。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连墙件设置:架高45m 以下时,垂直≤6m,每二层设一处,水平≤8m;架高45~60m时,垂直≤4m,每层设一处,水平≤6m,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11、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2、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3、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4、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5、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位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6、拆下的门架、钢管和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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