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货物分类与标识:确保正确识别和分类危险货物,正确粘贴相应的联合国危险货物标签和标记。
2. 包装与装载:选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确保货物安全装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破损或泄漏。
3. 申报与许可:完成必要的危险货物运输申报,获取相关运输许可和文件。
4. 运输工具与设备: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设施。
5. 驾驶员培训:确保驾驶员熟悉危险货物性质,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安全驾驶技能。
6. 路线规划:规避人口密集区、敏感设施等高风险区域,选择安全的运输路线。
7. 监控与记录:实时监控运输状态,详细记录运输过程,以便追溯和评估。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旨在保障公共安全,保护环境,预防因运输不当导致的事故。它有助于:
1. 降低事故风险:通过规范操作,减少因错误处理引发的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
2. 保护人员健康: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远离危险货物可能带来的危害。
3. 维护物流效率:有序的运输流程能提高运输效率,减少延误和损失。
4.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国际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避免法律纠纷。
1. 在货物分类时,务必准确无误,避免将危险品误归为普通货物。
2. 装载时保持货物稳定,防止在运输途中移动或倾覆。
3. 驾驶员需定期接受复训,更新知识,应对新出现的风险。
4. 运输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5. 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知道在事故发生时如何迅速、正确地响应。
6. 记录保存应完整,便于在需要时提供证据。
7. 对于特殊危险品,如放射性物质,必须严格遵守特别的安全规定。
遵循这些操作规程,危险货物运输将更加安全、高效,同时也彰显了我们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在执行过程中,务必保持警惕,时刻以安全为首要考虑。
第1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包括运、装、卸、搬、储等方面
一、 检查各企业建立的gps平台。动态管理主要是针对运输途中车辆的管理。
二、 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在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中,主要是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六查验”制度:
1、 即查验车辆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质证件;
2、 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罐体是否有渗漏、漆面是否完好;
3、 查验危险货物运输警示灯具是否符合要求,其安装是否规范;
4、 查验安全告示牌及警示标志;
5、 查验车辆灭火器具的配备是否有效、轮胎胎纹是否符合安全行车要求等等。
三、 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组织驾驶员、押运员每月安全学习,是否按要求每次学习有签到、有记录、有内容,从理论学习、教育来促安全。
四、 检查货运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完整。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要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
① 车辆基本情况、
② 主要部件更换情况
③ 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
④ 技术等级评定记录
⑤ 车辆变更记录
⑥ 行驶里程记录
⑦ 交通事故记录等。
检查时应检查企业档案内容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
第2篇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二、基本要求
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3、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1)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2)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3)严禁吸烟。
(4)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雷电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潮湿措施有效。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6、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生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9、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10、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三、作业要求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2、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以及交通、安监、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5、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6、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7、运输各种易燃气体受压罐,应检查管道接头、仪表、泄压阀等安全装置的情况良好,并接通导除静电装置。
8、夏季运输当罐内温度达到40℃时,还必须配有罐体遮阳或冷水喷淋降温等设施,防止罐体暴晒。
9、运输易燃易爆气体应远离高温、明火场所。
四、泄漏处理
切断火源。应急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也可以将漏气的容器移到空旷处,注意通风。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五、急救方法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六、灭火方式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干粉。
七、防护措施
建议特殊情况下,佩带过滤式呼吸器。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穿消防防护服。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3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定期对专项车间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常见危险物品性能知识及消防知识培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 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气焊、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维修罐体。
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厂维修前必须由专人进行严格地入库前检验,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应在修理车间内进行,严禁露天作业。维修时周围应设置相适应的警戒区,警戒区内无火源、热源,并设置警示牌。
4. 严禁载货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发生故障时,特别是外出救援服务,如维修时间及维修程度危及货物安全的,应将危险货物转移到安全场地,由承运人安排专人看管,方可进行车辆维修。
5. 动用明火维修作业时,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和隔热板,作业前必须对车辆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6. 车辆入库维修前必须切断电瓶电源。
第4篇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
安全操作规程
一、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三、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四、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六、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七、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八、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九、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十、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十一、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十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5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 车辆gps监控要做到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灯,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灯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 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 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 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 监控员职责
1、 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 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 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 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 驾驶员职责
1、 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 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 保护好gps车载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 监控管理
(一) 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厂时间着车等监控。
1、 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 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 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驱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四、 违章行为及处罚
1、 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 无故按紧急京开关报警的。
3、 驾驶员不得超出规定路线范围行驶的
4、 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5、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6、 如车辆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五、 gps监控管理及数据统计
1、 监控员负责gps日常监控的工作
2、 自gps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 车辆转移或报废,车管人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对gps设施予以拆卸、变更使用车辆或予以暂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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