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操作规程
1. 设备检查:确保起重机各部件完好无损,包括钢丝绳、吊钩、滑轮、制动系统等。
2. 工作前准备: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了解负载重量及重心位置,制定安全吊装方案。
3. 起吊操作:缓慢平稳地起吊,避免剧烈晃动;保持视线清晰,随时注意周围环境。
4. 吊运过程:保持稳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起;避免碰撞其他设备或人员。
5. 降落操作:缓慢降低负载,确保安全落地;非必要情况下,禁止在空中悬停。
6. 停工与保养:工作结束后,将起重机归位,关闭电源,并进行日常维护。
此规程旨在规范起重作业流程,保障作业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有效执行规程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延长设备寿命,同时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企业因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1.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起重机,必须持有相关证书。
2. 禁止超载作业,严格遵守设备的最大负荷限制。
3. 在吊装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排查问题后再继续。
4. 操作时应避免在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作业,确保能见度和稳定性。
5.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阻碍视线或影响操作。
6.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预设程序进行处理。
以上规定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每位员工都应理解并践行这些规程,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2篇 某公司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超重机的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及操作。严禁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2.0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0司机不得在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4.0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4.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4.2超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4.3钢丝绳磨损严重、连接不牢固、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4.5各种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4.6金属结构部份发生变形;
5.0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6.0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过载荷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0起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8.0超重机在不同重物第一次起吊或接近满载荷或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9.0重物提升和隆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末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0.0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11.0每班作业重点检查:
11.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1.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1.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1.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1.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12.0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0作业中临时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并将总电源切断。
14.0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分以及运动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5.0司机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16.0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
17.0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18.0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小车应移到规定的位置。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夜间打开高空指示灯。
19.0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20.0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个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
21.0起重机司机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并填写日常检查表、工作日志及交接班记录。
第3篇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必须取得主管单位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3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情况。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应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4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5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制动。
6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严禁斜拉、斜吊和吊装埋人地下的物体。起吊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必须确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全部松动。
7吊装零散物时,必须用吊笼。
8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厘米,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晃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9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10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操作。
1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12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2载重汽车
1载重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载重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限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周围人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5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6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3自卸汽车
1自卸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使用自卸汽车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3车厢内严禁载人。
4自卸汽车在沟槽边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时汽车后轮距槽边不得小于1.5米,并设牢固挡掩。
5举升车厢检修、保养车辆时,必须将车厢支撑牢固。
4油罐车
1油罐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3油罐车的各种专用装置必须完好,油泵、油管、油罐接头、阀门、加油口等应密封良好无泄漏,通气孔应畅通,接地链条应符合观定。
4油罐汽车的化油器不得有回火现象。油罐汽车附近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吸烟。油罐汽车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荫凉处停放;雷雨天气不得将车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
5检修人员检修车辆时,不得携带火种,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5拖车车组
1拖车车组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3在装卸货物或机械设备时,应将拖车车组停放在乎坦坚实的地面,将车辆制动,用三角木楔紧轮胎,并设专人统一指挥。
4装运带长臂杆的设备时,臂杆应朝向拖车的后方,超长的臂杆应拆解装运。拖运货物或设备的长、宽、高,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装运货物或设备时,应把货物或设备绑扎牢固,将设备制动,楔紧轮胎或履带,锁牢保险装置。
6装卸设备用的跳板必须搭设牢固可靠。装卸挖掘机、起重机、压路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时,跳板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不得大于15度;装卸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时,跳板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不得大于28度。
7拖运超长、超高的物品或设备时,应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行驶手续,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拖运前应勘察线路。拖运时,白天应挂红旗,夜间应挂示廓示宽的标志灯。随车应有电工保护路经的供电、通讯线路。
8在坡道上行驶前,应换好适宜的低速挡,避免中途换挡或紧急制动。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6洒水车
1洒水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洒水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限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周围人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4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7沥青罐车
1沥青罐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3随车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沥青罐装储量应符合规定。装、卸沥青及加热沥青应符合原车辆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8机动翻斗车
1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3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4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重车下坡应倒车行驶。
5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6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沿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并设置牢固挡掩。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7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出斗宽。
8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乎坦的地面上。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9叉车
1内燃式叉车在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作业。
2叉装作业时,物件应尽量靠近叉装架,其重心应在叉装架中心。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叉装架后倾,货物离地尽可能低。在载物行驶时,起步应平稳。变换前进后退方向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不得急转弯。行驶时不得紧急制动。
3当叉装架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位置。不得同时操纵两个手柄。
4当搬运大体积货物驾驶员视线被挡住时,必须倒车低速行驶。
5叉装作业严禁超载。严禁用叉齿拔埋人地下的物体。
6严禁叉车载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货叉下穿行或停留。
10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板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制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机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经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听取施工技术人员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11履带式起重机
1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3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5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6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去配重,拆短臂杆,制动回转机构、臂杆、吊钩等。行时主动轮在后面。
8起重机通过桥梁、管道(沟)前,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9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12塔式起重机
1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排除险情后方可使用。
2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部件、安全装置、轨道、电气设备、吊索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塔身固定。
4操纵控制器应从零位开始,严禁越档操作,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操作,严禁急开急停。
5严禁用吊钩直接钩挂重物。工作中平移吊物时,吊物应高于所跨越障碍物1米以上。起重机应与轨道端头保持2-3米的安全距离。
6塔吊在停歇或中途停电时,应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装的重物悬在空中。
7多机同时作业时,两机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8作业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零位。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锁紧夹轨器。
9自升塔式起重机,除遵守上述各条规定以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在顶升时,必须设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装置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工的指挥。
3)顶升时应把小车和平衡重心移至规定位置,保持塔吊被顶升部分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4)顶升作业结束后,必须有专人检查连接螺栓,确认连接牢固。
10塔式起重机电梯每次限乘2人。
13门式、桥式起重机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位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地面2.5米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厘米。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米。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14卷扬机
1作业前应检查地锚的牢固性,并进行空载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升降作业时,起重钢丝绳、导向滑轮及吊物运动情况都应在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
3严禁超载。双卷筒卷扬机的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50%。
4载物升降作业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宜紧急制动。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关闭电源。
5卷扬机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排绳混乱时应停机处理。钢丝绳跨路部分应作保护。
6严禁用卷扬机牵引吊笼载人升降。作业中严禁跨越钢丝绳。
7作业结束以后,垂直运输吊笼必须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15电动葫芦
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以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垂线重合,必须垂直起吊。吊物行走时,吊物的高度必须超过地面物体0.5米以上,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吊物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
3作业结束以后,应将电葫芦停放在安全的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第4篇 移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移动式起重机含: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
1、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2、移动式起重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扣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面军可启动。
3、履带式起重机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那。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4、移动式起重机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6、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7、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8、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b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c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第5篇 地面操纵电动葫芦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电动葫芦应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电动葫芦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并按额定负荷做下滑试验,其滑钩距离不应大于每分钟提升距离的百分之一。
三、吊运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绊倒。
四、操作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五、工作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六、由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起吊:(1)超过额定负荷;(2)重量不明,光线暗淡;(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5)歪拉斜挂;(6)工件下站人、工件上浮放或有活动物件;(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件;(8)带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9)埋在地下的物件;(1违章指挥。
第6篇 起重吊车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检查和起动
1、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2、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液压油等添加均应充足。
3、各连接件应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是否符合规定。
5、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规定起动发动机,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前注意事项
1、起重吊装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必须持证上岗。
2、起重机行驶或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事先加以平整。并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必须有音响清晰的喇叭或铃等信号。
4、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
5、起重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表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0c时,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前,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斜度在载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8、起重机工作前,应注意在起重机起重臂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三、起重机工作中注意事项
1、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工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操作人员在得到指挥人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号后起吊。
3、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吊最大或接近额定重量时(即90%以上),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5、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达到顶点。
6、履带超重机吊装重物行走时起重臂应在履带正前方,重物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0.5m。
7、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1.5m,以防塌方。
8、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9、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
10、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11、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
12、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3、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4、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5、汽车式起重机起吊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载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6、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枪实弹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起重机吊起满载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200~500mm,检查并确认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可靠性和绑扎牢固后,才能继续起吊。
18、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9、禁止吊物长时间停在空中,若需要较长时间表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20、起重机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1、起重机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22、起重机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
四、起重机工作完后注意事项
1、空车行转向时不得过急过快,应保持中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3、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收回支腿,应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吊钩应有专用钢丝绳挂牢。
4、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尽,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
5、所有保养、修理及调整和润滑工作,都必须在发动机停止后完成。
第7篇 单位工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一般要求: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
位器及平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2.应严格执行十不吊即:(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斜拉物件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及指挥信号不吊。(6)散装物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7)安全装置缺损或失效不吊。(8)多棱物品无防护措施不吊。(9)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吊。(10)埋在地下及重量不清的物件不吊。
履带式起重机:
13.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时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14.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15.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16.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17.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18.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19.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产将钢丝绳拉紧。
20.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在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塔式起重机:
21.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22.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2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关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2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6.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源,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27.履带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竖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有负荷时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转弯及旋转上体。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住。
门式、桥式起重机:
28.桥式起重机大梁的两边,应设1米高的防护栏杆或档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不准走轨道。
29.两机同时作业,相邻间距应保持3-5米。
30.起重机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31.作业中如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32.工作完毕,应将吊钩提升到电葫芦(跑车)与地面中间。
第8篇 船用起重机抓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作业前检查钢丝绳、绳扣、接头、卡环,确认无损坏时方可使用。
第二条船用起重机作业时,发现吊杆、抓斗运行线下有人要停止作业。
第三条随时清除抓斗作业时洒漏的煤炭及其它影响作业的障碍物。清理时要停机或闪开运行线路。
第四条指挥工指挥作业时,站在安全明显位置,精神集中,手势规范准确。
第五条使用抓斗时,严禁超负荷作业。
第六条作业时严禁进行拖斗、甩斗操作,起斗要稳,落斗要轻。
第9篇 起重机操作规程
适用机型:
1、双梁桥式起重机。
2、单梁桥式起重机。
3、电动葫芦。
4、电动跑车。
第一条:带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有专人驾驶。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
第二条: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第三条: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1、 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苛。
2、 限位开关失灵。
3、 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4、 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5、 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6、 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7、 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10、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12、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13、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14、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第四条:一般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
1、 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2、 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谈话。
3、 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4、 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
5、 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① 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 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
③ 不从设备上越过;
6、 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0、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
11、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12、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3、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4、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5、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6、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不准沿轨道行走。
17、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18、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19、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0、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1、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22、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
第五条:电动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做到:
① 向交班人或参阅交接班记录了解设备状况。
② 详细检查卷场限位开关、制动器力矩。
③ 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器部分。
④ 观察车上有无可能掉下来的东西,紧固件有否松动,并试验空车。
2、操作中做到:
① 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后再起吊。
② 吊物件时禁止从人头、火车头、汽车头及设备上越过。
③ 吊物操作要平稳,不准摆晃。
④ 同一跨轨道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推拉碰撞。
⑤ 发现有第三条情况之一者应停车。
3、离开工作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吊钩升到规定高度,切断电源。
第六条:带有驾驶室的电动跑车,除执行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开动行走机构时,应先看转辙器(叉道)是否接通。
2、在弯道上不能全速行驶。
第七条:特种天车除执行第四条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操作吊运熔化金属、液体浮渣及浇铸天车:
(1) 起吊前,须注意吊是否将包环吊牢。
(2) 将金属包吊至距地面100毫米以内的高度试验制动器可靠性。
(3) 包内液体距包沿之距离不得小于100毫米。
(4)不得将天车停于浇铸钢渣位置。
(5)不准利用天车扯拉凝固金属。
(6)吊运金属包时不准从易燃易爆物品上和冰、水面上通过。
(7)发现有漏包现象时,应打铃告警、找安全地方放下,运行中金属包距地面距离不得大于0.5米。
(8)在起吊时,应注意辅助吊钩动作,不准钢丝绳与金属包相碰接触。
(9)当天车移动时,应注意避免吊钩及金属包挂住地面物品,不准从设备上越过。
(10)倾倒液体金属或浮渣时应平衡均匀,以免迸溅到工作场地。
(11)如因有浮渣,液体金属倒不出时,不应再翻复金属包。
2、操作电磁盘及抓斗天车:
(1) 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只可在指定路线内移动重物。
(2) 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应经常注意电压变化情况,如有突然下降或超出规定值时,应停车检查。
(3) 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在卷筒上。
(4) 起重电磁盘不准超高退磁卸物,不吸物时不准通电。
(5) 电磁盘工作不准超jc制。
(6) 抓斗工作时,为避免物品物品掉出,应交抓斗闭合紧密,不许可摇晃。
(7) 当抓斗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防止过载。
(8) 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苛均匀传至每支钢丝绳上。
(9) 抓斗工作前,各机构需进行短时间空运转,查看是否正常。
(10)电磁、抓斗不得吸、抓固定物品。不准升高卸物破碎。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不准抓。
(11)抓斗、磁盘重与重物重量之和不得超过天车的额定起重量。
(12)不工作时磁盘、抓斗应落至地面。
3、吊运毛坯天车:
① 在起吊时须确信捆绑、夹持紧固。
② 将毛坯送进或取出炉子时不得碰击炉口及其他物品。
③ 不准使夹持毛坯的夹钳或其它装置留在炉子中。
第八条: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班检内容包括:
1、有声信号声音宏大。
2、控制器触头应接触良好,保证调速正常。
1、 各制动器必须灵活可靠(特别是卷扬机构)。
2、 锥度轴上的联轴器不准松动。
3、 大、小车缓冲器完整可靠。
4、 集电托及软线不准有挂、卡、碰、脱现象。
5、 各安全开关必须完整、灵活、可靠(特别是升降机构)。
6、 大、小车轨道不准有障碍物。
7、 电动机碳刷、滑环必须光滑,接触良好,调速正常。
10、钢丝绳的紧固、卷绕必须正确,其损坏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11、吊钩、滑轮转动灵活,不准有裂纹、破裂现象,防松螺母必须可靠。
12、空运转试车,确信安全可靠,方可工作。
第10篇 起重吊具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前检验
由起重工在使用新的吊具前,必须进行以下技术性能的检验:
一、凡起重用配备的钢丝绳、链条等吊具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如材质、强度、标号等。
二、使用规定:各类吊具符合下列规定方可使用。
钢丝绳采用6×19 +1,gb—1102—74;
安全系数必须在6或以上;
使用时夹角在60°时,起重量应按下表:
钢丝绳直径mm | 8—8 | 11.0 | 13.0 | 15.0 | 17.5 |
最大起重量kg | 560 | 875 | 1260 | 1719 | 2322 |
三、使用四根钢丝绳吊运重物时,四根应长度一致,吊运物件应保持基本水平,钢丝绳与吊物接触处应采取防滑措施。如加垫、支撑等。
四、钢丝绳的连接绳扣长度应不小于150mm,插花不得低于3个。
五、钢丝绳使用夹头进行连接时,夹头不得少于三个,间距不得低于1500mm,夹头必须压紧,直到钢丝绳直径被压缩三分之一为止。
六、使用链条时,链条直径与起重量的配比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链条直径mm | 9 | 11 | 13 | 16 | 18 |
最大起重量kg | 540 | 851 | 1127 | 1707 | 2160 |
最大安全工作载荷=方式系数p×额定载荷 | |||||||
吊带型号 | 颜色 | 破断载荷(kg) | 额定载荷(kg) | 垂直吊p=1(kg) | 结套吊p=0.8(kg) | 45度吊45lifting p=1.8 | 90度吊90lifting p=1.4 |
pesa005 | 3000 | 500 | 500 | 400 | 900 | 700 | |
pesa01 | 6000 | 1000 | 1000 | 800 | 1800 | 1400 | |
pesa02 | 12000 | 2000 | 2000 | 1600 | 3600 | 2800 | |
pesa03 | 18000 | 3000 | 3000 | 2400 | 5400 | 4200 | |
pesa04 | 24000 | 4000 | 4000 | 3200 | 7200 | 5600 | |
pesa05 | 30000 | 5000 | 5000 | 4000 | 9000 | 7000 | |
pesa06 | 36000 | 6000 | 6000 | 4800 | 1080 | 8400 | |
pesa08 | 48000 | 8000 | 8000 | 6400 | 14400 | 11200 | |
pesa10 | 60000 | 10000 | 10000 | 8000 | 18000 | 14000 | |
pesa12 | 72000 | 12000 | 12000 | 9600 | 21600 | 16800 | |
pesa15 | 90000 | 15000 | 15000 | 12000 | 27000 | 21000 | |
pesa20 | 120000 | 20000 | 20000 | 16000 | 36000 | 28000 | |
pesa30 | 180000 | 30000 | 30000 | 24000 | 54000 | 42000 | |
pesa40 | 240000 | 40000 | 40000 | 32000 | 72000 | 56000 | |
pesa50 | 300000 | 50000 | 50000 | 40000 | 90000 | 70000 | |
pesa60 | 360000 | 60000 | 60000 | 48000 | 108000 | 84000 | |
pesa70 | 420000 | 70000 | 70000 | 56000 | 126000 | 98000 | |
pesa80 | 480000 | 80000 | 80000 | 64000 | 144000 | 112000 | |
pesa90 | 540000 | 90000 | 90000 | 72000 | 162000 | 126000 | |
pesa100 | 600000 | 100000 | 100000 | 80000 | 180000 | 140000 |
钢丝绳:
一、每一捻距的钢丝折断12根以上。
二、钢丝绳磨损或腐蚀量为原直径的10%以上。
三、钢丝绳有松股、打结、芯子外露等。
链条:
一、链条发生塑形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
二、有裂纹。
三、链环磨损直径超过10%。
第11篇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松开起重机的夹轨器。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8、不准利用起重机的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9)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10、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11、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12篇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吊运前检查吊装设备、钢丝绳、吊钩等各种机具,确保规格正确、安全可靠;
2、吊运前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
3、吊点选择正确,吊物捆缚牢固,捆缚吊运带有锋利棱角的重物时,应当放垫;
4、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体;
5、用两台起重机吊运一个重物,应在有关部门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并装有专用吊重平衡梁,吊运时起重钢丝绳应当保持垂直,每台起重机所受的负荷量不能超过其最大起重量;
6、吊运时,应当先稍离地面试吊,证实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
7、禁止歪拉斜吊;
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
9、禁止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对吊物加工,不许吊物在空中长时期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0、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从事检修工作,禁止从一个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个桥式起重机上去;除停车检修外,禁止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走人。
第13篇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动电源前,操作者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到零位,并观看桥架上无人后,方可启动。
2、起重机每次开动前,必须发出开车电铃警告;
3、工作前首先试车,上下、左右、前后观察机械电器是否有不正常现象,检查钢丝绳有无断股,吊钩转动是否灵活;
4、工作中,起吊重物必须在垂直位置,严禁吊挂超额定重量,严禁吊挂与转动设备相接近的物件。
5、移动和吊挂重物,只应听从挂钩工所发出的信号,但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布应停车;
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吊具应引到上面位置,使控制器处于零位,并断开主刀型开关;
7、清扫起重设备,再一次检查各部情况,为下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8、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停放在规定停车点上,与接班工做交接班工作,并将所发现的毛病报告维修班或电工班。
9、桥式起重机润滑明细表。
序号 润滑部位润滑剂名称及牌号 润滑周期
1 齿轮联轴器 锂基润滑脂1个月
2滚动轴承锂基润滑脂3个月
3滑动轴承锂基澜骨指3个月
4 减速器hl30齿轮油 1个月
5 钢丝绳钢丝绳麻心脂 5天
第14篇 单位工程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一般要求:
1.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到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表2)。
6.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小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表1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钢 丝 绳 的 用 途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3.5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3.75
手动起重设备4.5
机动起重设备5~6
作吊索无弯曲6~7
作捆绑吊索8~10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14
表2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折减或报废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6×19+16×24+16×37+16×61+1
1.000-50-70-100-15
0.906-108-1411-2022-25
0.8011-1615-2022-3026-40
报废16以上20以上30以上40以上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绳卡应用范围
绳卡
型号卡杆直径(毫米)允许承载力(千公斤)适用于钢丝绳直径(毫米)绳卡间距(毫米)绳卡使用量(个)
y1-6m60.727.4-8903
y2-8m81.288.7-9.3903
y3-10m102.0011903
y4-12m122.4012.5-141003
y5-15m142.8815-17.51003
y6-20m165.1218.5-202204
y7-22m186.4821.5-23.51404
y8-25m208.0024-26.51605
y9-28m229.6828-311805
y10-32m2411.5032.5-372005
y11-40m2512.5039-44.52506
y12-45m2714.8046.5-50.53006
y13-50m301852-563006
60以上3507
注:搭接时的绳卡数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起重桅杆:
13.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板手,如用活动板手应系安全带。
14.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15.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16.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米。
17. 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18.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19.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越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结构吊装:
20.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21.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22.就位的屋架应搁置的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23.使用抽销卡环吊钩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
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24.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25.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26.禁止将物体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27.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设备吊装:
28.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9.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30.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31.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32.使用管子(滚杠)拖动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度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它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33.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34.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
,应为设备和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35.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和后仰应一致,并选
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第15篇 mg1450t轮胎式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班前检查准备:
1、根据当班任务安排,指挥、操作及监护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到位齐全。
2、当班指挥检查机组人员身体和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个人防护用品及通讯工具是否装备到位。
3、检查气象条件及作业场地,严禁在八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大雾等情况下作业。
4、当班司机必须在作业前半小时对设备进行班前检查,并逐项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现场指挥或主管工程师报告,未经班前检查禁止作业。
二、作业注意事项:
1、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听从指挥。严禁在无指挥或信号不明的情况下操作设备;主发动机处于启动状态时,操作司机不得离开司机室。
2、主发动机启动后应先怠速运转3-5分钟,待各参数均正常后再转到高速档开始工作。
3、执行各项操作前,必须按喇叭3~5秒钟,提醒作业区域人员注意安全。
4、遵守“十不吊”原则,保证所吊物件平稳、安全的起升和下降。操作司机有权拒绝危及人员、设备安全等违章指挥命令。
5、装吊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禁止在起吊重物下穿行、停留。设备运行时,在轮组两侧0.5米(最小安全距离)范围内禁止存在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
6、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对各转动部分加注润滑油脂,或进行修理和调整作业。
7、设备起吊及运行过程中,遇到危及人员、设备安全时应立即按下红色蘑菇形紧急停机按钮。必须在查明停机原因并完全排除后,方能重新启动设备继续作业。
8、吊具联接注意事项:⑴吊具下降至吊杆底面即将接触梁面时,必须停止下降,待吊杆对准吊装孔后,方可缓慢下降进行吊具联接;⑵吊具穿好后,检查吊杆上部应伸出螺母60~65mm;⑶内箱螺母上紧后,各吊孔垫板必须与箱梁顶板密贴;⑷吊具拆除后,螺母、垫板等必须清点齐全、集中存放。
9、起落箱梁时应检查左右升降高度是否一致,必要时调整两侧起吊卷筒。
10、起吊箱梁必须进行制动及保持试验,即首先将箱梁吊高100mm,然后利用高速档下降5秒钟后立即停止,保持3分钟。期间观察应制动可靠、无异响方可继续起吊箱梁。
11、运行时应密切观察并及时调整轮组角度及方位,避免轮组与其它构件干涉。
12、搬运机在预制场内应按标线走行,在横移通道处加强运行监护。走行路面需平整密实,无塌陷、裂纹等现象。
三、班后注意事项:
1、检查柴油、机油、液压油消耗情况,必要时予以补充。
2、关闭控制箱门,切断总电源,取下启动钥匙,锁好司机室门。
3、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特别是运转部位润滑油脂的加注。
4、填写运转记录,应详细记录当班作业内容、运转时数、故障及排除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5、停机位置不得影响其它设备施工作业。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保养及维修作业必须满足如下条件:⑴设备停机断电、拔除启动钥匙并锁好司机室;⑵运转部件冷却到环境温度;⑶在主控制柜上悬挂“维修保养作业,禁止合闸!!”。
2、大风、台风来临前,应将吊具起升至高位以避免其摆动过大,并做好电气、液压等系统的防护工作。
3、在台风或强降雨过后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电气控制系统和重要结构件的焊接、联接部位),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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