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员岗位操作规程
一、职责范围
1. 根据实验室标准程序进行样品采集、制备和分析。
2. 确保实验数据准确无误,记录详细。
3. 维护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4. 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防止意外发生。
5. 参与实验方法的研发和改进。
二、操作流程
1. 接收样品:确认样品来源、标识,记录相关信息。
2. 样品处理:依据实验要求进行预处理,如破碎、混合、过滤等。
3. 实验操作: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化学或物理测试。
4. 数据记录:准确无误地记录实验数据,包括原始观察和计算结果。
5. 结果报告:整理实验数据,编写报告,提交给上级审核。
三、质量控制
1. 内部质控:定期进行质控样品测试,确保仪器和方法的准确性。
2. 外部质控:参与外部机构组织的质量评估活动。
3. 不断学习:跟进最新技术动态,提升实验技能和知识水平。
四、实验室安全
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护目镜。
2. 熟悉应急预案,如化学品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应对措施。
3. 定期清理工作区域,保持实验室整洁。
化验员岗位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实验室工作流程,保证实验数据的可靠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人员安全,降低潜在风险。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确保化验结果的科学性,为生产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 在实验过程中,严禁擅自更改实验步骤或忽视安全规定。
2. 对于不熟悉的实验方法,应先进行充分的学习和练习,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错误或事故。
3. 保持良好的实验习惯,如及时记录、准确称量、正确使用和存储化学品。
4. 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实验,及时上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5. 注意保护实验数据的保密性,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通过遵循这些规程,化验员能够高效、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务,为企业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同时也为自身的专业成长打下坚实基础。
第1篇 化验员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1、化验员进入化验室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要求,更换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电源接线是否良好。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运行,产生安全隐患。仪器设备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并断开电源。
3、实验时注意不能将液体漏入各种仪器内部,尤其是带电部分,防止引起火灾或电击事故。
4、对电热恒温干燥箱等工作中产生高温的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 避免操作过程中被烫伤。
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遵守《化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6、化验室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嬉闹、进食和存放食物。
7、不得随意挪动化验室仪器设备;检查维护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8、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验操作时,必须做好通风工作。
9、化验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好防中暑、防滑、防雷击、防中毒、防触电、防爆炸、防高空坠落。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0、实验检测完毕后,应对仪器、电、水等进行关闭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1、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药品。
12、严禁在火燃、电热器具或其他热源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
13、蒸发、蒸馏或回流易燃易爆药品时,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应按沸点高低分别使用水浴、砂浴或油浴加热,并应注意室内通风以兔蒸汽浓度过高。
14、倾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不慎将易燃易爆药品倾倒在实验台上或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附近加热源,用毛巾、抹布将液体吸干,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15、化验员必须充分了解实验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在未了解实验反应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量开始。对有危险的实验要准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发生事故时的处理办法。
16、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
17、使用和操作易燃易爆药品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18、每月检查一次药品的储存、使用和领用记录,并核对账目与药品的库存数量是否相符。应经常检查药品库室温和通风状况。库内应无异味和烟雾,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19、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板或砖块。
20、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21、要经常检查化验室用电器保护接地的可靠性;并经常注意检查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予以更换。
22、做高温灼伤工作时,要戴好手套,防止烫伤。
23、严禁湿手操作电器,严禁用水及湿布带电擦洗电器。
24、禁止用嘴尝或直接嗅闻来检验药品。
25、在倾注有毒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时,并站在上风处,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在实验中如遇皮肤或眼睛受伤,可速用水冲洗;如受酸损伤,即用 3% 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受碱损伤,即用饱和硼酸溶液冲洗(溶液均应事前配好存放备用)。
第2篇 化验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化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试验操作。
2 现场取样时要看清取样路线的标识和警示牌,上下楼梯时,要检查扶手楼梯有无损坏,抓牢扶手防止摔倒,注意叉车、装载机等通行车辆,确认取样路线无安全隐患才能通行。现场取样严格按照《现场取样及产品检测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 使用酒精灯和电炉加热处理物品时,应加垫石棉网,以免受热不匀,防止炸裂,在给酒精灯加酒精时,应等灯芯冷却后,严禁明火加减酒精。
4 使用高温炉、干燥箱、微波炉等加热设备做试验时,应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放拿样品时戴好手套,严禁用手直接拿试验器皿或样品,以防烧伤烫伤。
5 使用和处理玻璃仪器时,要防止割伤,不得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6 试验时要注意检查设备电源、闸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严禁用湿手触碰开关,防止触电。进行各种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得离开试验场所,离开试验室必须关停各种应关停的试验设备。
7 取用药品时,不能让药品洒出或身体沾上药品,必要时戴上乳胶手套。
8 处理强酸强碱和挥发腐蚀性液体时,应戴上手套,在通风橱内时行操作,防止溅出伤害人体衣物。稀释强酸,必须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同时搅拌,以免骤然受热使酸溅出,伤害皮肤,眼睛或衣物。
9 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相符的标签,标明试剂名称及浓度,实验用过的滤纸,试纸,碎玻璃以及废酸,废碱等应倒在指定的地方。
10 化验员应懂得处理烧伤、烫伤、腐蚀及中毒事故的基本方法。
11 在使用抗折机前,要调整抗折机零点,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定期维护保养,严禁私自拆修。
12 使用蒸馏水器时,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蒸馏水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并时时观察其运行状态,及时处理运行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3篇 选矿化验员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女工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
(6)保持现场整洁。
.2岗位操作程序
.2.1工作前的准备
(1)检查化验设备的保护装置,如防火、防爆、防毒、通风、电气、接地、安全装置等,必须保持完好。
(2)检查送来的化验样品质量、含水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化验样品所需的仪器、玻璃器皿是否完好,各种药剂是否齐全、量足。
(4)严禁化验室放有易燃物,防止漏电和燃烧。
(5)经常认真检查恒温箱、电炉、高温炉、电气仪器、接地等是否保持完好,如有异常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2.2化验操作一般要求
(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气体的样品,均应在有良好通风的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严禁试剂入口,如需用鼻嗅鉴别时,应远离试剂并用手轻轻煽动,如闻不到气
味,再稍靠近一些,严禁鼻子直接接近瓶口。
(3)所有试剂容器上应贴上完整的标签,注明分子式、名称、是否有毒;标签脱落、不清,应及时更换补贴。
(4)溶解10%以上高浓度的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时,必须在耐热容器中进行。
(5)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或锥形瓶等耐热容器中进行,并必须缓慢将浓硫酸加入水中,同时辅以搅拌,用水浴锅冷却;配制硝酸和盐酸的混合溶液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以上操作不准反次序进行。
(6)低沸点易挥发的有机溶液及其他易挥发的溶液,热天应放在低温处;开瓶使用时要先用冷水冷却,然后将瓶口对着无人方向开启;使低沸点有机溶液蒸发时,应放在水浴锅上进行,不准用火直接加热。
(7)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冲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8)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需先用木夹夹住轻轻放下,稍待一会儿使其冷却才能使用,以免使用时沸腾溅出伤人。
(9)固体及难溶物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水道。
(10)倾倒浓酸和浓碱废渣,必须先将水阀放开后,方可倒入水槽。所有废渣,如含有有害物质超过排放标准的,应先进行处理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规定地点。
(11)在提升机上搬运酸等物品时,必须待提升机停稳后,方可搬运;提升机在升降时,严禁在提升机通道内观测溶液或工作,并遵守提升机的操作规程。
(12)用试管预热溶液时,必须用试管夹夹住离管口1/3的部位;加热时必须将管口
对着无人方向,将火焰自管内之溶液上部逐步移至底部,不准直接加热底部。用三角瓶煮沸溶液时,严禁拿着瓶剧烈摇动,防止溶液喷出伤人。
(13)分析人员对禁忌药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及妥善保管;不准一人单独进行分析工作,不准私自将化验药剂带出化验室,防止事故发生。
(14)各种分析仪器、贵重设备应做好维修、保养和保管。严禁实验器具与餐具共用、共放一处。
(15)各种金属、非金属元素或组分(成分)的测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要求和规定的分析步骤进行,及时提交化验报告并签字。
.2.3有毒物质使用操作
(1)遇有下列毒性强烈物质,如汞及汞盐、铅及铅盐、砷及砷盐、氰化物、氟化物、钾、钠、氯酸盐及铬的化合物时,必须做到安全使用、安全运输、安全贮存。
(2)进行有毒物质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细心操作,操作后要洗手。操作过程中不可饮水、进食、吸烟。
(3)操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的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
操作。
(4)所有有毒液体不许用嘴吸取,只能用抽气管或洗耳球吸取。
(5)所有有毒药品和含有有毒物质的溶液,必须由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处置,并符合排放标准后,再排放至规定地点,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2.4强酸、强碱及其他腐蚀剂使用操作
(1)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硝酸、硫酸、溴及溴水、氢氟酸、铬酸洗液、五氧化二
磷、磷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冰醋酸、硝酸银、盐酸等。
(2)搬运酸、碱等腐蚀剂之前应仔细进行下列检查:
1)装用器具的强度是否符合要求,容器口密封是否可靠;
2)容器摆放位置是否安全、摆放是否稳固;
3)搬运时不得将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碱液体时,要用虹吸管,不能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伤人。
(4)酸碱和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
(5)开启浓盐酸、过氧化氢、氢氟酸、浓氨水容器时,应先以流水冷却5min,然后
开启;开启时,瓶口不得对准人。
(6)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在耐热容器中进行,一面搅拌,一面将酸慢慢注
入水中,并辅之以冷却。
(7)称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瓷匙或牛角匙采取。
(8)如果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反复冲洗。
.2.5易燃剂使用操作
(1)不得将易燃器放置在明火或热源附近。
(2)在操作室内放置多种易燃器总量不可超过3kg,每种不可超过1kg。随用随取,
用后送回专门的贮存地点。
(3)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金属钠、金属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或水槽中;
凡易燃废液(如废油、废有机溶剂等)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4)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电源,关闭煤气或电气,然后用消防砂或石棉布盖在着失火地点或用四氧化碳、防火砂等灭火,除酒精外,化学药品着火时不许用水灭火。
(5)应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灭火器、防火砂、石棉等,使之处于备用状态。
(6)当进行加热、焙烧、灼热等操作时,要有专人看护,不得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7)使用过氧化钠时,洒落在操作台上过氧化钠粉末要立即用湿抹布擦净;称试剂
时,盛装过氧化钠的塑料袋,要用水冲洗后,方可丢入废物箱,以免和有机物接触发生自燃。
.2.6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操作
(1)氧气使用:不能使氧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滚动的办法运氧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启时瓶嘴不能对人。
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距离必须保证在5m以上;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气瓶旁边抽烟;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气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氧气瓶内剩余氧气压力不得低于0.5mpa。
(2)爆炸危险的药品(如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不得与氧气瓶混放。
(3)为防止产生氧气发生事故,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禁止有机物与氯酸钾一起研磨,禁止有机物与硝酸钾一起研磨。
.2.7电热蒸馏水器使用操作
(1)使用前检查电线及线路是否完好,水路畅通。
(2)每当使用时,须先加水至规定水位线,然后通电。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调节水的流量,水压低于0.3mpa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蒸馏水出水皮管不宜过长,切勿插入蒸馏水中,保证蒸馏水通畅。
(4)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稍后再关闭进水阀门。
(5)蒸馏水应定期清洗。清洗时从下部放水处放掉存水1000ml,稍抬高出水皮管
(冷却水),从进水处加入1:1盐酸1000ml,合上电源加热至近沸腾放置10~20min,放掉
废酸,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即可。
.2.8电烘箱使用操作
(1)电烘箱要按照铭牌上规定的范围使用。
(2)烘箱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3)电阻丝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与电阻丝接触造成短路。
(4)打开烘箱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不得在烘箱内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挥发物。
(6)经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体洗过的零件及喷过的产品,应在室温下停放15~30min,待易燃物体挥发后,才能放入烘箱内烘烤,室内应注意通风。
(7)烘箱工作前必须开放通风的闸门,以加快干燥。
(8)使用前要先检查自控装置是否灵活,如失灵应修理好后方可使用。
(9)不得在生产用烘箱内烘食品。
.2.9酒精喷灯使用操作
(1)首先要检查喷灯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果有必须搬走。
(2)确认管路、盛放酒精的容器、喷灯均无泄漏,方可点燃。
(3)点燃灯时要有专人看管,不得离开。
(4)操作中避免无色火焰烧伤。
.2.10玻璃、陶瓷器使用操作
(1)使用时,小心轻放,以免碰坏。
(2)加热时不可使器具骤热,加热后也不可使器具骤冷。
(3)折断玻璃管、棒时,应用钢锉或瓷坩埚断面的棱边刻一道痕,再用布包好后折
断,使用前要把断口棱边磨圆滑。
(4)如将玻璃管或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在玻璃管或棒上沾水,再用布裹好手握处插入,防止折断时伤手。
(5)酒精喷灯上加热过的玻璃制品等,不能安放在可燃物附近。
(6)烘干玻璃器皿时,温度应维持在120℃以下。
(7)清洗玻璃器皿时,应采用适合该仪器洗涮的专用刷子,使用洗液时要防止发生化学烧伤。
(8)冷瓷管不可在炉温高时放入炉内。
(9)不可使用未经磨圆的玻璃棒在玻璃容器内搅拌。
(10)瓷器内不可加入氢氟酸,不要烧融碳酸钠。
.2.11贵重器皿使用操作
(1)铂器皿只能用铂头坩埚夹取。
(2)铂器皿必须在氧化焰上加热、灼烧,不可在还原焰中加热、灼烧,以免生成脆弱的炭化铂。
(3)铂器皿在马弗炉内加热时,必须先扫炉膛,并垫上干净的瓷舟或瓷坩埚,以免在炉膛内脏物沾在坩埚上,在电炉上加热也同样垫上干净的瓷舟或瓷坩埚。
(4)在铂坩埚内熔融样品或试剂时,不允许熔融、使用氧化钠、过氧化钾、硫代硫酸盐、硝酸钾、硝酸钠、亚硝酸盐、氰化物、氢化物、碱土金属的氢氧化物。含硫、磷、碳较高的样品须事先在瓷坩埚内焙烧后,再用铂坩埚熔融。
(5)为避免铂由于和其他金属生成合金以及脆弱的铂化物而损坏,不可在铂容器内灼烧和加热下列物质:
1)易被还原的金属及盐类,如铅、锌、铬、锑、锡、银、汞、铝等类金属。
2)避免与金属铁作用,以免生成铁铂合金。因此,当铁合金的样品熔融时,必须用酸先将大部分铁溶解后,再将不溶物放于铂坩埚中熔融。
3)容易被还原的金属氧化物:硫化铅、氧化铅、二氧化锡、三氧化铋、三氧化二
铁等。
4)含磷、硫、砷的化合物:磷酸铝、硫化锰等。
5)盐酸与高锰钾或重铬酸钾不能混合。
6)盐酸与高锰酸钾或重铬酸钾不能混合。
7)在铂坩埚内灰化滤纸时,必须在低温下进行,并应充分氧化,以免有还原性的碳化物与铂作用。
8)铂金器具不可接触冰。
9)成分不明的物质不要在铂坩埚中加热或溶解。
(6)用银坩埚等银制器具温度最高不得超过700℃。
(7)禁止在银坩埚中分解或灼烧含硫的物质,也不能在其中使硫化物熔融。
(8)铝、锌、锡、汞、铅等金属盐及硼砂不能在银坩埚中灼烧或熔融。
(9)银制器具中熔融物浸取时,不得接触浓酸(或加热的浓硝酸)。
(10)玛瑙研钵使用时要遵守:
1)不得同氢氟酸接触;
2)不得放在有热源的地方(如不可放入烘箱烘烤);
3)遇有大块或结晶大粒样品,要在外边压碎,敲碎,不可直接在玛瑙研钵中压、敲;
4)不可研磨硬度过大、粒度过粗的样品。
.2.12收工
工作完毕,整理化验台,清洗化验器材并放置到柜子里,收回剩余的药剂并妥善保存,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门方可离去。
.3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交班时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整理记录,填写交接班记录,要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
.4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化验室闲人免进,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化验室时,履行出入登记手续。
(2)严禁周围放有易燃物,防止漏电和燃烧。
(3)经常认真检查恒温箱、电炉、高温炉、电气仪器、接地等是否保持完好,如有异常,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4)不准将易燃物放入烧红的高温炉或其他火焰上。
(5)易燃易爆物品与有机物配合时,严禁加热;使用氰化盐药品严禁同酸接触;未知物品严禁贸然尝味和使用;不明性质的两种药品严禁混合;一切药品严禁乱倒。
(6)分析人员对禁忌药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及妥善保管。不准一人单独进行分析工作,不准私自将化验药剂带出化验室,防止事故发生。
(7)严禁在化学分析室内动用明火和吸烟;不准将食物带入分析室或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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