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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驾驶操作规程

有哪些

驾驶操作规程

驾驶操作规程是确保行车安全和高效运行的重要指导文件,它涵盖了驾驶员从启动车辆到停车的所有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准备工作:检查车辆状况,包括刹车、灯光、轮胎、油量等,确保车辆正常。

2. 启动与行驶:正确使用钥匙启动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合理使用加速、刹车和转向。

3. 行车中:保持安全距离,注意路况,及时使用信号灯提示其他道路使用者。

4. 应对突发情况:如遇紧急情况,需冷静应对,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5. 停车:选择合适的停车位,正确操作车辆停稳,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目的和意义

制定驾驶操作规程的主要目的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同时提高行车效率。规程的意义在于:

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增强驾驶员的安全驾驶习惯。

2. 保证车辆状态:定期检查维护,防止因车辆故障引发的事故。

3. 提高交通效率: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因不规范操作导致的交通拥堵。

4. 培训新驾驶员:为新驾驶员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加快其技能掌握。

注意事项

1. 驾驶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避免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

2. 集中注意力,避免使用手机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设备。

3. 熟悉车辆性能,了解紧急制动和避险驾驶技巧。

4. 遵守交通标志和信号,不超速,不闯红灯。

5. 在复杂路况或恶劣天气下,适当降低行驶速度,保持警惕。

6.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7. 在行驶过程中,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车休息。

8. 下车时,确保车辆完全停稳,避免溜车。

9. 遇到行人或非机动车,应礼让优先。

10. 保持良好的驾驶心态,避免因情绪波动影响驾驶安全。

以上驾驶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指导框架,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以确保每次出行的安全与顺利。

驾驶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驾驶员乘务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十不准”。

2、衣装整洁,持证上岗。

3、操作准确,行车要做到“三稳”即: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

4、车辆进站停直、停稳后开门,关好门起步。

5、中速行驶,安全礼让,正确使用灯光。

6、行车准点,中途不压、不抢、不跨线、不越站,不中途抹车,严格执行停车纪律。

7、及时排除故障,行车中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指示灯,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8、利用停站时间搞好车辆检查,保证下次车运行。

9、爱护车辆设备,各部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二、乘务员安全操作规程

1、热爱本职工作,衣装整洁,持证上岗。

2、每一名乘务员都要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发扬“我们用心服务,做到公交优秀”的企业精神,,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和优质服务,为乘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3、售票时面向前方,防止刹车时摔伤。

4、做好安全乘车知识的宣传,防止客伤事故的发生。

5、下车不许催促乘客,确定上下完乘客后再让司机关好门起步。

6、在行车中一旦发生事故,应协助司机积极救治伤者,并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本单位和总公司事故处理处。

第2篇 挖掘机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操作规程:

(1)、操作规程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了解掌握挖掘机的结构、性能、用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2)、实行车长负责制,车长对挖掘机的安全使用和正确保养负有全面责任,对学员操作负有监督责任。

(3)、挖掘机每天都有完整的操作运行记录和保养维护记录,并且由机长或当班人签字存档。

(4)、驾驶员在交接班时,必须说明本机的工作状况。如有异常,请维修人员进行排除,不能带“病”作业。

(5)、驾驶员应按维修保养规程对本机定期进行保养,使本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对新安装和大修后的挖掘机,应安规定进行性能试验,并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冷却水的质量,机油质量和液压油质量,准确使用冷却水、润滑油和液压油,检查仪表和开关。

(2)、检查挖掘机周围地区是否有人员或障碍物,然后按喇叭,启动发动机启动期间切不可加过量启动液,防止引起爆炸。

(3)、检查各操作杆是否位于中间位置,将启动开关在“开”位置,发动机控制刻度盘放在低档位置。将运动开关放启动位置,启动发动机,启动后,手离开启动开关。

3、操作程序

(1)、首先在操作行走装置前,检查履带架的方向,如果链轮位于前方,操作行走杆必须朝相反方向操作。

(2)、启动后,检查仪表盘,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发动机低速运行时,机械会随共振而震动,可少许提高发动机速度。冬天起动机时要进行预热,灯亮起时启动发动机。

(3)、发动机中速无负荷运行5分钟,发动机高速时释放铲斗5分钟,无负荷操作动力臂、斗铲和铲斗,使循环的温油流入液压设备。

(4)、要对液压油进行加温,特别是寒冷天气,应确保加温操作完整,液压油合适温度为50c-80c,低于30c时,液压系统设备会损坏。

(5)、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应始终将安全锁杆放到lock位置,防止操作杆被无意碰撞。

(6)、工作完时,可能的话将铲斗放到地面上,将发动机控制盘转到“low”位置约3分钟,启动开关放在“关”位置,关闭发动机。

4、作业

(1)、机械运转时监听各部位有无异常声响,监视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的范围内。

(2)、当所有工作处于中位超过3秒钟,及时发动机高速空转,自动空转系统会降低1000转/分,只要操作杆工作,发动机就会回到原来的转速,控制回转速度只要将转盘转到“a”间,动臂上升速度增大,转到“b”间,回转速度增大,要按照载荷高速和回转角度调节,选择增压功能要在增压选择开关上进行操作,压下右操作杆上的按钮,挖掘机力量增大,在起重模式或行走模式下主溢流压力自动增大。

(3)、严禁油缸过度的伸缩,造成工作装置损坏,不能用铲斗挖掘地面来拖动挖掘机,也不能用挖掘机的自重来挖掘。

(4)、当在岩洞里作业时,小心工作装置碰撞岩洞顶。深度挖掘时,不要使动力臂侧面或铲斗油缸与地面想碰撞,不准将铲斗作为重锤或打桩机使用。

(5)、避免与行走框架成一角度挖掘。不要用回转力来铲平地面或撞击物体,严禁抬高工作装置,下山坡和越过斜坡行走时,禁止在斜坡上回转上部结构。

(6)、在使用液压破碎器时,不要使破碎器在物体上啄洞,不得将油缸全伸或全缩操作破碎器,注意动力臂与钻头的干涉,除钻头外不要把破碎器浸在水中,不准用破碎器起跳任何物体,不准在履带侧面操作。当液压软管震动厉害,停止操作,检查储能压力。

5、行走

(1)、行走杆操作操作之前,检查履带架的方向,链轮在前,行走杆向后操作,启动时,检查附近的安全情况,启动时按喇叭。倒车时留意车后空间,注意机械后面盲区。

(2)、机械尽可能在平地上行走,避免直接自旋和操作回转。在低速行走时,应在1.0-1.5km/hr。如果履带因为进泥渣不能行走,应顶起和转动履带取出泥沙。

(3)、在爬上或爬下斜坡前,应确保履带方向和地面条件,尽可能直线行走,上、下坡时,保持铲斗离地20-30cm,如果挖掘机打滑或不稳定,立即降低铲斗至地面。发动机在斜坡上熄火,降低铲斗至地面,然后将控制杆放置中位,再启动发动机。

(4)、挖掘机在浸至支成轮上缘的水中行驶时,应考察水的深度,以免机械在松软的地面上逐渐下沉。

6、停机

(1)、挖掘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禁止停在可能塌方或威胁安全的地方。

(2)、将各操作杆放置在中间位置,长时间停机时,应该好一次性保养工作。对发动机各润滑部位要加注润滑油。

(3)、以上工作完成后,确认妥当无误后,将门窗关闭加锁。

第3篇 工程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规定的限制速度和行驶路线内运行。

2、上下车辆时应踏稳扶牢、面向扶梯,严禁从上跳下。

3、工程车停到装卸位置后,驾驶员不准坐在驾驶室内,要在附近观察装卸工作动态,做好安全监视。

4、起步前,应对车厢内渣料进行检查,确保渣料摆放合理、平稳,做到无超高、超宽现象,保证渣料无掉落倾向。

5、行驶时严禁快速转弯,防止渣料滑落或侧翻,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

6、渣料倾倒结束,必须将车厢复位后方可行驶。

7、渣垮装渣时注意各种车辆、行车、行人情况,做好避让工作。

8、装载重量必须符合规定。

9、驾驶室限坐二人,确保安全操作,不得人货混装。

10、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有事离开车辆就按规定停放到位,不得影响其它工作的进度和安全,并做到汽车钥匙随身带,不得留在车上。

11、遵守厂规厂纪,服从安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帮好配合服务工作,提高运输效率。

12、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油、液、水经常保持正常,各类灯光、报警设施完好,有隐患及时排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3、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尽可能的将车辆停放于合适的位置,前后放上三角牌,做到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14、清洗车辆时,必须将机器熄火、拔去钥匙,结束后按规定放于停车场。

15、认真、如实填写好交接班记录,让接班人员了解车辆运行情况。

16、严格遵守驾驶员安全行车“十个不准”。

(1)不准带思想问题、思想情绪开车。

(2)不准饮酒后开车和使用直流油开车。

(3)不准开英雄车、赌气车、带病车。

(4)不准私自带客和带货物。

(5)不准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开车。

(6)不准超速行车、强行超车。

(7)不准开超载过量车。

(8)不准将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9)不准在遇有大雾,视线不良时盲目开车。

(10)不准开人货混装车及物件超高、超宽、超长没有捆扎,没有危险标志的车。

第4篇 工贸企业叉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又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lokm,进出车间、库房时遵不得超过5km,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km;进出车间,库房和行驶在人多的交又路口时必须减速和呜喇叭,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2.驾驶员不许将车辆交给随车人员或其他人员驾驶。

3.不准超载使用车辆,所运部件要装牢固,以免在行驶中滑落,在运大部件或精密部件时要低速行驶,防止肇事。

4.在行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电瓶叉车除驾驶员外,不许其他人乘车。

第5篇 载重汽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载重汽车安全驾驶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载重汽车运输作业。

2 主要内容

2.1行车前注意事项:

2.1.1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器。

2.1.2严格执行例行保养,井仔细检查方向盘及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各部机件螺栓是否紧固,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灯光装置、喇叭、刮水器、后视镜是否齐全有效。

2.1.3冬季发动内燃机前必须用手摇柄摇动内燃机几转后再打开电动起动器,避免不经摇动而直接起动。

2.1.4使用电动起动时,每次不得超过5至8秒钟,禁止连续使用,以防损坏电瓶或烧毁起动电动机。

2.1.5发动后应详细观察内燃机运转情况倾听有无异声响,保持急速运转5-10分钟后,气刹车气压达到规定要求,关好车门,观看四周有无障碍物,方可鸣号用一档起步。

2.1.6按规定吨位和高度装载货物,运输物件必须摆放平稳,绑扎牢固,装有超高物件的车上严禁坐人,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2行车中注意事项:

2.2.1行驶中驾驶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中速行车安全礼让,不得抢行。通过各特殊地段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行车安全,随时注意路面,气候变化情况及行人特点,掌握行车规律,行车时与前车保持适当安全距离。

2.2.2车辆起步后,温度未到达70℃不得挂高速挡,并随时注意各仪表工作情况。

2.2.3变速时应逐级加速,正确使用离合器的增速和减速,避免挂档时发生冲击,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应严格执行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2.2.4车辆在正常行驶时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

2.2.5在道路宽阔、视线良好没有限速标志,且制动有效,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滑行,但严禁在山区及陡坡地段熄火滑行。

2.2.6由前进档变为倒退档或由倒退档变为前进档时,须待车辆完全停稳后方可换档,先观察周围有无障碍物,才能倒车或前进。

2.2.7行车过程中如机械过热,或缺水时应停车,待温度降低后方可加冷水,禁止在温高时猛加冷水。

2.2.8在冰雪道路上行驶时,除认真执行冬季安全行车规定外,还要减速缓行,注意各种车辆行人动态,发现情况要轻踩间歇制动踏板,必要时应换低速档行驶,在拐变会转向指灯方向不要过猛,要随时提高警惕。

2.2.9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虚心听取意见。

2.3工作后注意事项

2.3.1车辆回厂后应关闭电源,停车时不得猛踩油门。冬季气温在0℃以下时须将发动机内冷却水放掉,将发动机运转1至2分钟,待冷却水放完后,锁好门窗方可离开,放水前应将水箱盖打开再放水阀,并注意放水闸是否堵塞,以防存水而冻坏缸体。

2.3.2严格执行清洁保养工作,将车辆擦洗干净,清除轮胎上的油污和夹石等物。

2.3.3要认真填写机械履率和工作任务单,并及时上交,不得丢失。

第6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车辆操作规程

1、驾驶员车辆安全操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车辆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车辆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车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经营。

(2)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强烈的车辆安全车辆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参加车辆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车辆安全活动,不断提高车辆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车辆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车站的车辆安全门检工作,不得驾驶车辆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车辆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车辆车辆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车辆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车辆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按调度规定线路、时间正点运行,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和车站管理,车辆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7)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车辆安全方可起步。

(8)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车属单位(车主)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车辆日常维护操作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操作执行,其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车辆安全检视。车辆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车辆中、收车后三个阶段操作,并特别注意轮胎的使用。

(1)出车前,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及液压油等各种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查补给,保证车辆前车辆油液充足、清洁和性能良好,保证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校紧,确保连接装置坚固可靠。

(2)车辆中,在中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和车辆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别除;天气尖热时应检查车轮轮毂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察看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带挂车的要检查挂车连接装置;检查货物的捆扎牢固情况。

(3)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驶的情况。如有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状况,为车辆维修提供资料。

(4)轮胎使用必须保证无任何可能导致对人或路面造成损害的缺陷。严禁使用轮胎与它的使用不相配、使用的轮胎气压不足、轮胎出现由于破裂或局部破裂而引起的结块与撕裂或凸出、轮胎的帘布层或帘布线的任何部分裸舜、轮胎的帘布层中有开裂或有大于25mm或大于轮胎剖面宽度10%的开口以及轮胎胎面花纹深度低于1mm等情形。

3、车辆运输车辆安全操作

(1)起动发动机操作

a、在发动机起动前,应严格按照例行保养项目,作好出车前的检视工作;

b、起动前,应先检查变速杆是否空档,手制动杆是否拉紧。如汽车停在陡坡上起动,须使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后轮;

c、在炎热、高温、低温三种情况下,应按具体操作要点与规定起动发动机。

(2)起步操作

a、发动机起动后,温度达到50-60度,经检查低、中、高速运转及声

响和仪表工作正常,气压表读数符合规定,并没有焦臭气味与漏油、水等情况下,方可准备起步。

b、起步前,须先检查车旁周围和车下有无人、畜和障碍物,并关好车门。

c、起步时先鸣号开转向灯(语音提示器必须呜响),后挂档,通过后视镜看后面有无来车,再松手制动器,缓抬离合器适当加油,徐徐起步。夜间,浓雾天气视线不清时,须同时打开前后灯。

d、起步时,松离合器与踏加速板的动作要配合恰当,以求平稳。避免冲撞跳动、熄火以及车轮滑转等情况发生。

e、汽车如必须在上坡途中起步时,应一手握紧手制动杆,一手紧握方向盘,一脚适当加油、一脚缓抬离合器,待离合器已在部分接合,即完全放松离合器,同时放松手制动杆,使车辆徐徐起步。不允许不使用手制动器,而由右脚兼踏加速踏板和制动器踏板的方法在坡上起步。

f、在下坡上起步,应慢松离合器,徐徐少许加油,同时注意放松手制动器。

g、在冰雪和泥泞道路上起步,如驱动轮打滑空转,应采取铺砂土或清除轮下冰雪、泥浆等办法。

(3)车辆在道路同方向时的操作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车道。在快速车道的车辆应当按照快速车道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车辆超过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车辆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下常行驶。

(4)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速度的操作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车辆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a、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b、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60公里。

c、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时的操作

车辆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

a、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b、掉头、转弯、下坡时;

c、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d、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5)车辆超车时的操作

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车辆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超车:

a、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b、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c、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

d、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车辆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车辆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车辆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6)车辆遇相对方向来车时的操作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车辆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车辆安全距离;

b、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c、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d、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e、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应使用近光灯。

(7)车辆掉头、左转弯时的操作

a、车辆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转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b、车辆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8)车辆倒车时的操作

车辆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车辆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9)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的操作

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行驶:

a、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b、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c、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语音提示器必须呜响),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d、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e、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f、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g、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边转弯车辆先行。

(10)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的操作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b、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语音提示器必须呜响),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c、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d、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暸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e、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f、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11)车辆遇有前方交通堵塞时的操作

a、车辆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b、车辆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c、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12)车辆装载及牵引时的操作

牵引故障机动车的规定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b、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c、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

大于4米小于10米;

d、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拖泵使用的插销应使用车辆挂车专用的或确实行之有效的有防脱钩功能插销。

e、牵引车和被子牵引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f、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

g、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13)车辆行驶及停车的操作

车辆行驶的车辆安全规定,驾驶车辆不得有下列行为:

a、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车辆;

b、在车辆驾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

品;

c、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车辆安全驾驶的行为;

d、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溜行;

e、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f、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

分钟。

车辆停车的规定

车辆在道路上和工地临时停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没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行人道之间没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b、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c、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d、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车辆驾驶员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g、任何时候停车,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拉起驻车保险杆(手制动)并确认已到达制动位置后方可离开。

车辆行驶的其它规定

a、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应当察明水情,确定车辆安全后,低速通过;

b、车辆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道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c、车辆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渡。车辆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d、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车辆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14)车辆灯光使用时的操作

车辆使用转向灯的车辆安全规定

车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语音提示器必须呜响):

a、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语音提示器必须呜响);

b、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语音提示器必须呜响)。

车辆在其它情况下使用灯光的车辆安全规定

a、车辆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前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车辆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警闪光灯;

b、车辆在夜间通过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c、车辆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车辆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d、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主向一定距离设置警告牌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夜间还应当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必要时迅速报警;

e、车辆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时,应当列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15)高速公路行驶时的操作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速度规定

a、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拖泵车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b、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8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80公里。道路限速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的最低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c、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8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8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每小时在80公里以内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米。车辆在高速公路遇有恶劣气候时的行驶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b、能见度小于100米,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c、能见度小于50米,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以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其它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a、倒车、逆行、穿越中央与隔离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

b、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c、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霁在路肩上行驶;

d、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e、试用期时驾驶机动车;

f、车辆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16)车辆在特殊条件下的操作

通过桥梁时的操作

a、车辆通过桥梁时,应注意桥头附近交通标志,遵守其规定,且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辆安全距离,降低车辆速度;

b、遇到窄桥时,应尽量避免在桥头换档、制动、会车和停车;

c、通过漫水桥、便桥、浮桥以及一些简易桥梁时,应当停车观察,确认车辆安全后,在引导下低速通过。必须让车上所有乘员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d、通过有冰雹、泥泞的桥梁时,过桥前应对桥面情况进行勘查,必要时桥面铺垫一些防滑物品,而后选择桥面中间缓慢通过。

第7篇 0.5t以上铲车电瓶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存在机械损害和人员伤亡的风险。

2.严格遵守安全交通法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4.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严禁闲谈和打手机等,确保车辆在行驶作业中的安全。

5.车辆发动前,必须检查刹车、转向器、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6.车辆发生故障时,不许私自维修违章操作,应报告部门主管,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7.车辆起步时必须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在厂区内行驶作业车辆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

8.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外车辆其它部位严禁乘人,司机有义务告诉他人。

9.工作完毕后,司机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铲车的铲脚应放在落地面。

10.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无任何安全保护装置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作业,并可越级向上级报告。

11.以主人翁精神积极提出对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意见并参加实施。

12.每天下班前做好车辆清洁和保养工作。

第8篇 吊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吊车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酒后上岗。

2、 经常调整和检查制动器,以保证平稳可靠。

3、 经常检查钢丝绳、链条是否有损伤,紧固螺钉是否有松动,三角皮带和链条是否张紧,轮胎的压力是否足够。

4、 注意检查发动机、燃油箱和各减速箱的油位,按要求定期给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5、 作业前进行一次空负荷运转,注意各部分是否有异常,同时注意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工作可靠。

6、 不得超负荷吊运,起重重量较大的货物时,应先吊起50—100毫米,然后检查制动器、支腿是否可靠,再继续吊运,吊运时操纵要平稳。

7、 操作时每开始一个动作均要鸣喇叭,以提醒周围人员离开可能导致危险的地方。

8、 在行驶和吊运时,应经常注意各种电线,在有高压线的场地,不应进行作业,如必须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 吊运时不要把货物从近旁人员上方转过。

10、 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

11、 不得用起重机的旋转运动拖、拉货物或障碍物,没有把握和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拉、拔埋在地下的东西。

12、 司机和起重工应密切配合,在未挂牢和人员未离开前,不得起吊货物。

13、 带负荷起臂和落臂时,不得超过该起重物重量的最大幅度。

14、 在发动机未停车前,司机不得离开起重机。

15、 严禁在起重机没有完全停住前,把换向器手把推向另一方。

16、 空车行驶应把吊钩用钢丝绳系在底架上,并稍拉紧,以减少吊臂和吊钩跳动。

第9篇 塔形吊车驾驶员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需身板康健,两眼目力杰出,无红绿色盲,两耳无听力停滞。必需路程经过过程安全技能培养训练,取得特殊的一种功课人员操作证,方可自力操作。

2.驾驶员必需清楚知道所操作塔形吊车的机能机关,按塔形吊车有关划定举行操作,严禁违章功课。应清楚知道机械的调养、检查修理常识,按划定对于机械举行同样平常调养。

3.塔形吊车必需有活络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需具有有用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定器、驾驶室起落限位器等,上涨爬梯应有护圈。

4.功课前,应将轨钳齿及,断根轨道上停滞物,拧好夹板螺钉;施用前应检查试吊。

5.功学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重批示旌旗灯号;冬天驾驶室内取暖和,应有防火、防触电办法。

6.多台塔形吊车功学时,应注重保持各机操作间隔。 七、塔形吊车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泊车;旌旗灯号不明或者可能导致义故时,应暂停操作。

7.吊起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者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需与排挤电线保持安全间隔;吊起必需对于峙“十不吊”的安全操作划定。

8.物件吊起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者举行加工。

9.吊起在满负荷或者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者同时举行两个动作。

10.吊起重物严禁自由落体,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者脚刹控制迟缓下降。

11.功课完结后,塔形吊车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该过高,应顺向风源,

卡紧夹轨钳,堵截电源;应将吊起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把持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自升式塔形吊车在吊运物件时,均衡重必需移动至划定位置。

13.塔形吊车顶升时必需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均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扭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扭转。

14.塔形吊车安装后经验收及格,方可投入施用。严禁施用未经验收或者未路程经过过程验收的塔形吊车。

第10篇 油罐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汽车驾驶员一般安全守则》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中,严禁携带火种。

第三条出车前:

1、检查加油枪、油管计量表是否正常,车内存油量是否充足。

2、确认导电链、防火帽、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第四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第五条油罐车装卸作业前,必须断开电源开关。

第六条在进行装卸油作业时,要由本车司机操作车油泵,严禁其他人员动用。需要加油的车辆一律熄火后方可加油。

第七条进入油库、加油站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在库站内维修车辆。

第八条运油作业途中停车时司机不得远离驾驶室。需要住宿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守。

第九条在卸油作业中,做好防静电保护后,将卸油管和卸油口连接或分离,并主动与现场作业人员密切配合,加强现场作业巡视。

第十条进入冬季,应将油泵用高标号柴油(-20号以上)打一次循环,使油泵和管路内存有高标号柴油,(汽油机除外)。

第十一条装过汽油的油罐车,必须用柴油洗净后方可装煤油。

第十二条雷雨天严禁加油、卸油作业。

第11篇 运矿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驾驶证》方能上岗作业,作业前必须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必须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检查(特别是方向、灯光、制动器、轮胎状况等),补充足够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水,紧固各联接件螺栓,保证车辆在完好状态下方可起动设备,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中的一切规定。

4、车辆在矿山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km,在工作面行驶不得超过20km,雨雾视线不清的天气,一律不得超过15km。

5、车辆进人工作面装料时,应与铲装设备密切配合,在液压铲装设备回转角最小的地点装车。

6、在破碎站或堆场卸料,应听从值班人员指挥,或按指挥信号灯卸料,在废石场卸料,应听从值班人员指挥,并主动与推土机司机配合。

7、卸料时应慢速倒车,车后轮不得骑上挡车档,在汽车安全停稳后方可卸料,卸料后应待车箱落下后,汽车方能起步。

8、在矿山汽车运输中,不准用空档滑行,下坡发动机不准息火,不得在坡道上倒车。

9、行驶在滑路上坡时,应选好适当的档次,不得中途换档,以免造成行车后滑事故。

10、通往装卸地点的坡度大于8%时,禁止开倒车行驶至装卸地点。

11、进行爆破作业或下班前,车辆必须开到指定的安全地带。

第12篇 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目 的

为规范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岗位操作行为,确保公交车驾驶员为乘客提供安全规范服务,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镇远县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公交车驾驶员当班工作行为。

驾驶员工作状态要求

1.认同公司管理文化,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业管理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安全指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2.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树立“以客为尊”品牌服务理念,精心操作,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意识、成本意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谨慎规范操作习惯,致力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环保、舒适”的公交服务。

3.上岗驾驶员必须能熟练操作所驾驶车辆和各种车载服务设备,熟悉线路途经路段站点、站名,熟悉线路沿途危险路段操作要求和各路段准点时间,熟悉线路运调作业、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和本操作规程。

4.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睡眠质量,上班时要放下一切思想包袱,保持“平常心态”,保持良好的体力、集中精力驾驶车辆。

5.严禁饮酒后开车、带情绪开车、带病勉强开车、服药后开车、疲劳开车,不得在夜间和阴天戴深色眼镜(视力有障碍驾驶员必须配戴眼镜,保证纠正视力达到正常要求)。

6.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得与他人闲谈、打手机、吸烟、饮食、看资料或戴耳机耳塞。行车时不做与安全行车无关的事,任何时候不做有损公交员工形象的行为。

7.当班驾驶员必须穿着干净整齐工作服、带齐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上班,严禁赤膊上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开车。

8.任何人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驾驶员单独驾驶。

三检工作要求

1.驾驶员须提前在发车之前15分钟报到,做好行车准备工作。

2.驾驶员当班期间需做好“三检工作”。三检工作是指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各部件和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1)出车前检查内容包括:a.发动机:燃油、机油、冷却液、皮带;b.电器电路:电池、灯光、仪表、电器、音响系统;c.行驶系:刹车油、刹车、轮胎、轮胎螺丝;d.传动系:传动轴、半轴螺丝;e.方向系:方向机、液压油、横直拉杆;f.车身:车门、后视镜、玻璃、沙板是否有破损。注意检查车厢座椅、地板、扶手是否牢固平整,有无危害乘客安全的破损;出发前调节好驾驶员座椅、后视镜位置(行驶过程中不得边行走边调座椅或后视镜);g.附属设施:灭火器、空调机、报站器、钱箱、电子显示牌、服务标识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h.车辆各营运证件、保险卡是否齐全。

起动机启动前要确认车辆处于空档位置,拉好手刹,启动一次不能超过10秒钟,连续启动要间隔2分钟,启动后禁止猛轰油门升温、打气。启动后15秒内必须有机油压力显示,否则要停机检查。

车辆起动后检查是否有机油压力、漏电、漏油、漏气、漏水、异响、冒黑烟现象。早上出发前车辆必须怠速运转5分钟,待水温上升至40℃以上和制动气压达到标准才能出车。

检查车辆和车厢内清洁卫生是否达到公司清洁卫生标准,是否按时消毒,做好安全、清洁检查监督记录并签名,发现存在不适合运营条件及时报修并通知调度员暂停发车,立即整改。

2)行驶中主要检查安全部件,内容包括:仪表指示信号;车辆动力状况变化;离合器、刹车、方向行程和性能变化;异响、异味、异常状况;有问题及时在安全区域停车检查。

3)收车后操作、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熄火之前要怠速运行3-5分钟,充分冷却涡流增压器。注意检查发动机工作情况,轮胎、灯光、沙板、玻璃状况。清洁车厢、关闭总电源和门窗、排放贮气筒积水、锁好钱箱和车辆防盗锁,做好交班工作后方可下班。

车厢环境要求

1.驾驶室内、车头要保持清洁、整齐,不乱张贴图片、悬挂、堆放杂物妨碍视线;口盅杂物摆放要固定,确保安全,以免影响正常操控车辆和杂物滑动卡住刹车踏板发生危险。

2.保持车厢内环境干爽、洁净、整齐、舒适,达到规定的车厢服务标准。

3.调节适宜的温度、湿度,保持空气清新,照明充足,减少噪声干扰,室外气温23℃以上时必须开启空调,夏天保持车厢内温度比室外温度低2℃。音响声音要控制在适当范围。

起步操作规程

1.始发站提前3分钟开车门等待乘客上车,发车时间到30钞内起步。

2.乘客上车后,应先关好车门,提示乘客坐好扶稳,然后观察车辆四周情况,打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用一档(自动档车辆用“d”档)平稳起步,注意离合器与油门的配合,做到起步平稳。

第13篇 铲车驾驶员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操作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在公路上行驶,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一般只能在厂区作业行驶。

3、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交谈。

4、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装置是否灵活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5、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作业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三公里。

6、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的三分之二。运行时铲车件离地高度大于0.5米。

7、运行中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下,除司机室以外的其他部位严禁乘人。

8、工作完毕,必须将车刹稳并摘档熄火,铲脚应放落在地面上。

第14篇 驾驶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证。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出车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酒后不准驾车,驾车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前必顺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汽车在起步、出入公司、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遇雨天、雾、雪、道路泥泞、能见度差等情况时要视情减速,尽量避免使用紧急制动、快速转向。

5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得超过10kn/h;倒车及出入公司大门时,不超过5km/h;库房内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3km/h;出入车间大门时,不超过2km/h。

6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对于较大和易滚动的货物,应用绳索栓牢,对于超出车厢的货物应备有托架。

7装载超过规定的不可拆解货物时,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准,并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线路、时间和要求行驶。

8装运炽热货物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9装卸时,汽车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与滚动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2m。装卸货物的同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不准将货物经过驾驶室的上方装卸。

10车辆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得小于1.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11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12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扒车和跳车。

13运输危险货物时,汽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如确因特殊需要进入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4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停放地点要选择适当、严禁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行驶途中需临时停车紧靠道路右侧,不准逆行停车或停在人行道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随意停车,如需要停车时人不得离车。

15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法规、总结经验。发生交通违章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第15篇 驾驶员操作规程范例

驾驶员操作规程

1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是否足够锦是动器是否灵敏、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盘、传动轴及转向横道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空调皮带是否正常,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7)检查乘车人员的乘车证、业主证。

(8)检查各种牌照、证件和收据是否齐全,线路牌是否适合当天所行路线,并填写当天各种行车日志、单据和凭证。

2、发车前

(1)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2)车辆同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或发现故障,马上查找原因,自己能处理的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报告车队主管送厂维修,并换备用车辆投入使用。、

(3)把车开至候客车道,按次序候客。

(4)提前十分钟发动车辆检查后,立正站在车门边候客,不准无故离开或谈笑嘻戏。

3、行驶中

(1)平稳驾驶,最高车速不得超第小时80公里。

(2)行驶中遇交通堵塞,须征得客人同意后方可绕道行驶。

(3)遇客人时间,司机不能违反行车速度规定布景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中途中遇上机械故障,立即查找原因,若是一般故障,应自检排除,不能觖决的,通知车队主管,由主管派专人处理,

(5)电到客人要求中途下画,需向客人布耐心解释,非营运车辆客人中途不能上落。

(6)若发生事故,立即将客人转移至安全地带,报警并报告车队负责人,由车队主管协助交警处理。

4、收车后

(1)按要求补充燃油,检查机油,冷却水和电瓶液。

(2)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

(3)熄灯、熄车、入排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4)检查车内是否有客人遗留物品。若有设法归还失主,不能归还的报车队长处理。

(5)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工具箱。

(6)检查车辆外表是否损坏。

(7)到办公室交车钥匙,打下班卡。

5、服务要求

(1)对顾客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坚持“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待客宗旨。

(2)微笑服务态度,给顾客以亲切、愉快、轻松的安全的感觉。

(3)急顾客所急,热情主动为顾客排忧解难,给客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4)对顾客要一视同仁,决不能厚此薄彼。

(5)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不争先抢道,坚持文明行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6)遇到少数客人故意刁难时,应采取克制态度,紧记“客人总是对的”,决不允许和客人争吵,更不准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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