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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光缆操作规程

有哪些

光缆操作规程

一、光缆的接收与检查

1. 光缆到货后,需核对型号、规格及长度是否与采购订单一致。

2. 检查光缆外皮是否有破损,端头密封是否完好。

3. 对接收到的光缆进行随机抽样,进行光学性能测试。

二、光缆布放

1. 布放前,规划好路由,确保无锐利物和重压区域。

2. 使用专用工具切割光缆,保证切口平直无毛刺。

3. 布放过程中,避免过度弯曲,保持适当的曲率半径。

三、接续操作

1. 清洁光纤端面,避免污染影响连接质量。

2. 使用熔接机进行光纤熔接,确保熔接损耗在允许范围内。

3. 完成熔接后,进行接头盒封装,确保防水防尘。

四、光缆保护

1. 在可能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安装保护管或槽道。

2. 对于地下敷设,应进行回填并夯实,防止沉降。

3. 定期巡检,及时修复受损部位。

五、系统测试

1. 连接完毕后,进行光功率测试,确认信号传输正常。

2. 进行otdr测试,分析光纤链路的损耗和反射点。

3. 确保所有测试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稳定运行。

目的和意义

光缆操作规程旨在确保通信网络的高效、安全运行,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减少故障发生,提高网络性能。该规程对于保障通信质量,延长光缆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以及提升整体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遵守规程能有效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光缆损坏,保证网络服务的连续性,为用户提供稳定的通信环境。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光缆特性和操作技巧。

2. 在光缆接续和测试过程中,应佩戴防护眼镜,防止激光伤害。

3. 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户外作业,以防触电和设备损坏。

4. 布放光缆时,应避免与其他电缆混杂,防止电磁干扰。

5. 在光缆接续点附近做好标记,便于后期维护定位。

6. 注意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避免灰尘污染光纤接口。

7. 所有测试数据应详细记录,以便后续问题排查。

以上光缆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工程条件和设备状况灵活调整。务必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光缆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通信电缆/光缆割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割接过程中施工人员、通信设备和仪器仪表的安全。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作业内容。主要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光/电缆的规格、型号及割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点。

3.2核对审查图纸和技术资料,以掌握光/电缆径路和光纤/芯线的运用情况。

3.3找出光电缆径路和接头,敷设割接用光/电缆,挖好接头坑,光/电缆的长度和坑的大小要符合规范要求。

3.4检查仪器仪表、工具、材料。

3.5申请要点,时间留有余地,以防特殊情况的出现。

3.6新敷设的光/电缆要按规定尺寸提前开剥处理好,并做好余留。

3.7电缆接续工作应在干燥、晴朗天气进行,尽量避免在阴湿、大风天气进行接续,禁止在雨天、雾天、雪天接续,如非接续不可时,一定要做好防潮防风工作。

4、安全操作规程

4.1在要点时间到达后,经指挥小组确认无误才能把原来的光/电缆锯断。

4.2工具、材料要放在油布上,保持清洁。

4.3工具箱、工具袋要保持清洁;接续材料不许沾污、折绉,不得用牙咬、嘴吹,有沾污的材料必须用酒精棉球擦洗干净。

4.5电缆在接续完毕,对号、绝缘等项目测试合格后,安装接头盒、包封和充气等,在设备运营正常后,消点、操作人员撤离;光缆在接续完毕,也要进行测试,确认合格。

4.6在人孔、地下室接续时应采取通风措施,严禁在人孔、地下室用炭火取暖。

4.7汽油、甲烷等危险品必须照章作业和保管,喷灯用完后及时放气。

4.8接头下埋时必须轻拿轻放。

4.9工作地点的线头、锡渣、铅管、塑料带等必须全部回收。

5、其它注意事项

5.1接续过程中禁止吸烟,吃零食,接续完了要用肥皂洗手。

5.2电缆如是充气的,接续坑先填一半的土,在气压稳定后再全部回填,埋入标石。

5.3光缆接续要在帐篷内进行。

5.4在有塌方,落石地段作业时要设立防护设施。

5.5在市区和公路两旁进行接续时应设防护栏栅,夜间设防护灯。

第2篇 城区架空光缆线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通信架空线路施工对沿途环境进行调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应有预防措施。

1.2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条件

2.1接受过专业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工作内容。

3.2施工前对沿途的环境进行调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要有预防措施。

3.3检查施工工器具的好坏,尤其做好安全防护装具的检查。

3.4立电杆前检查电杆有无损坏、裂缝等情况,确保电杆完好。

3.5立杆前应检查地锚是否牢固。

3.6放线前检查线盘支架是否放稳,支架受力是否均匀,防止线盘倾斜。线盘应有制动装置。

4、安全操作规程

4.1立电杆时叉竿、支杆必须支撑在地面上。坑内有人时,严禁移动或转动电杆。在六级及以上大风、雷雨、浓雾时,严禁进行立杆作业。

4.2在立杆作业时,各受力点必须绑扎牢固,侧面应用拉绳控制,在电杆未安装牢固前,不应登杆工作和解开绳索。

4.3立杆指挥者,应由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指挥信号应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4.4电杆起立头部离地面0.5~1米的高度时,应暂停牵引进行检查,确认无异状后方可继续起立,中途不应停下,起立到70度时应减慢牵引速度。与立杆无关人员均应距起立电杆高度的1.2倍以外。

4.5参加立杆的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4.6吊车立杆时,应加三方拉绳,立正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4.7放线时线盘轴杠应保持水平,防止线盘倾斜。放线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

4.8电线盘的防护板,应集中放置在不妨碍交通和施工的地点。

4.9放线时信号必须明确、畅通,便于瞭望和传递,如发现异状应立即停止放线。在山区放线时应选好路径。在市内、住宅区或跨越公路时,应设专人防护。跨越通信、电力线路时应搭设越线架。

4.10越线架必须坚固可靠,立柱埋深不应小于0.5米。简易架的埋深应适当加大,并应设撑杆或拉线。越线架的形式应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确定,宽度必须超出两边线各1.5米。越线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

4.11在通航河流上跨河架线时必须与航运部门取得联系,并设专人防护。放线时应放完一条后立即绑扎牢固。

4.12紧线时应根据导线截面积及地形情况选择紧线工具及方法,耐张、转角杆应根据紧线张力和设计要求,调整永久拉线或设临时拉线,并随时检查拉线和电杆有无异状。

4.13使用绞车或绞磨紧线时,绞车或绞磨上的绕绳不应少于5圈。绳尾应由有经验的人员牵引。拉尾绳人员距绞磨的距离不应小于2.5米。

4.14施工时如穿越、跨越电力线路时,应向供电部门申请停电作业。作业时应将通信线条接地。跨越架设时严禁将线条搁在电力线上拖拉,穿越时在穿越处将通信线条套住。

4.15在进行挂缆作业时,应确保安全带的牢固。在大于15度的电杆间进行上坡或下坡挂缆时,应有专人在地面进行拉绳保护。

4.16在登杆作业前应对登杆工具进行自检。在电杆上工作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钩环。

4.17严禁在紧线的一侧、角杆内侧或利用拉线上下电杆。

4.18严禁使用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作业人员的安装带必须拴在牢固不易脱落之处。

5、其他注意事项

5.1架线中如有跨越,应根据不同的被跨越物和现场条件编制技术措施,对于不同的被跨越应搭设不同的跨越架,或采用不同的跨越架线施工方法。在跨越通航河道时,应在上游大于100米和下游大于50米处张挂施工标志,并挂设限制桅杆高度的拦河线和设置防护人员。

5.2在市内的杆顶上作业时,电杆周围2米范围内应设围栏或派人防护。

第3篇 光缆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时刻不忘安全生产,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足防范,强化监管,把各项安全生产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工作制度。各光缆线路代维单位都要制定“光缆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真正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为贯彻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光缆线路维护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以免给国家、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供从事光缆线路施工、维护人员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仅供参考)

一、高处作业的分级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分为四级: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登高作业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

二、登杆作业

1、上杆前应认真检查所上杆或邻近杆有无发生倾倒或折断的危险,若有折断、倾倒的可能应先加固后再上杆作业。

2、上杆前应仔细检查脚扣、上杆钉及保安带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修复或更换后方可利用上杆。

3、利用上杆钉或脚扣在杆上工作时必须扣好保安带。如接近杆梢,保安带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

4、在杆上作业时,不可用力过猛或探出身子过远,以保持身体重心稳固。在紧拉时,杆上不得站人。利用上杆钉,脚扣在杆上工作时,不得两人同杆上下。

5、在电力线附近或跨越公路的杆上进行过线、紧线等作业时,应按规定进行警戒和监护,防止因触电或车辆刮带线条造成坠落事故。

6、杆上作业时要防止杆下站人或进入杆上作业的范围,可用围栏或绳索拦护。

7、在杆上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所用材料也应放置稳当,杆上与地面人员之间传递工具材料不得抛掷,应用绳子吊。

8上杆上作,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应穿戴整齐。

三、登梯(凳)工作

1、梯子(高凳)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确认牢固后方可攀登。凡已折断、松弛、破裂、腐朽的不得使用。

2、普通梯子靠在墙上、吊线上使用时,梯子上端的架靠点下端的支撑点间的水平距离,应等于架靠点和支撑点距离的四份之一至三份之一。当梯子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30厘米,不能大于梯长三份之一。梯子所靠支持物必须足够坚固,足以随梯子上最大负荷。梯子上下端必须架靠稳固,在打蜡、有油、有水等光滑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3、在梯子上操作不得用力过猛;不能一脚踩在梯子上,另一脚放在其它物体上,或用脚移动梯子;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操作;上下梯子不得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

4、上下较高及树立地点容易滑动或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凳)子,必须有专人扶梯(凳)。

四、建筑物上工作

1、上建筑物工作时,必须检查建筑物是否牢固,附近有否电力线条等情况,如有问题应采取防范措施后才能上去工作。

2、在房顶上移动,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走钉,水泥瓦走脊,楼顶内走棱,谨防塌陷坠落,在屋顶内天花板上工作必须使用行灯。

3、在楼房上装机引线时,如窗外无走廊,晒台,不要立或蹲在窗台上工作;如必须站在窗台上工作时,须扎保安带。

五、电缆吊线上作业

1、首先应检查杆线强度,确知不致于发生吊线中断、两端电杆倾斜倒折和吊线松脱时,方可进行工作。试验方法是:用绳索挂于吊线上,以一人重量加于绳上,检验是否牢固。

2、对攀登工具进行检查。吊板的坐木板、连绳、挂钩及它们间的连接必须牢固。挂钩已磨损四份之一时不得使用(在2.0/7以下的吊线上不准使用吊板)。梯子的检查要达到无折断、松弛、破裂、腐朽的方可使用。

3、坐吊板时,必须扎好保安带,并将保安带拢在吊线上。不得两人同时在一档内坐吊板工作。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经过电杆时必须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

六、上树作业

1、上树前应查看树上有否蜂窝和其他不明的线条等,若有应判明线条性质,采取防范措施,清除蜂窝,并充分考虑树木的脆韧性,承受能力后才能上树。

2、工作人员上树后应保持重心平衡,双脚踩在主干上,不能踩在无法承受人体重量的树枝上。

3、在风力5级以上时,不得进行上树作业。

七、通信线与地面的安全距离

1、与市内街道、里弄胡同、铁道、公路、土路行等时分别为:4.5、4.0、3.0、3.0、3.0米。

2、与市内街道、里弄胡同、铁道、公路、土路交越时分别为:5.5、5.0、7.5、5.5、4.5米。

八、立杆

1、主杆必须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组织。立杆前要检查立杆工具是否牢靠;参加立杆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听从统一指挥。

2、在房屋附近立杆时,不准碰触屋檐,以防砖瓦、石块落下伤人。

3、立杆时,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作场地;在铁路、公路及人烟稠密地区,应有专人维护现场。

九、施放通信线条

1、沿杆施放线条应拉直置于障碍物面上;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否被树枝、屋檐等卡住,泥土埋住或其它障碍物搁住,以防紧线时线条弹起带落瓦片等伤人。

2、在跨越铁路、公路档放设线条,应在跨越路段两端设立安全标志,并指定专人观察指挥,当车辆临近时,应迅速将线条收起,不使车辆刮带线条,以免拽断杆线设备,拖倒作业人员,必要时可用“环系法”引渡线条。

3、跨越低压电力线放设线条,应采用“环系法”或在跨越处做安全保护架后施放。从电力线下穿越的吊杆上的线条,紧线前应用临时扎线可靠控制在弯钩或线担上,以免紧线时弹起碰触电力线引起触电。

4、紧线时,在角杆上帮助过线的人员应站在张力的反侧,以防被脱出的线条兜落,在紧拉线时,杆上不准站人。

5紧线作业工具的规格尺寸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可随意加长紧线钳的搬手。

十、架设过河飞线

1、架设过河飞线最好在汛期前或后施工。

2、在通航河流上架设飞线,应经航务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同意,在施工地段暂时停止水上交通,并请水上公安机关在上下游维持秩序。

3、在水面较宽的河流上架设飞线,为不使线条沉到水底应使用适当数量的船只,船上工作人员站立位置应在线条张力的反侧,并按规定信号一致行动,以免被线条兜入水中。

4、遇有其它船只冲下无法阻挡,可能钩住线条时,应迅速将线条两端剪断,同时两岸杆上工作人员都应迅速撤至地面,以免发生事故。

十一、拆除杆线

拆除杆线,除应遵守上杆工作的一般安全要求外,还应注意:

1、拆除顺序:跨越供电线路、公路、铁路、河流的线条应将其跨越部分首先拆除;拆除电杆,必须首先拆除杆上线条,再拆拉线,最后拆除电杆;拆除终端杆。

2、在剪断线条时,应先与有关杆上人员联系,提醒有关人员注意。

3、在拆除线路工作的地方,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十二、开挖土石方

1、在开挖前应先了解施工地段地下有无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热力管、自来水管、下水道、工业管道、坑道、枯井、坟穴等,如有,当挖到接近其约30厘米时,机械作业的应改为人工挖掘,钢钎或铁镐硬凿的应改为铁铲、铁铣轻挖,挖露的任何地下管线均应加以保护。

2、挖掘中如遇电力电缆漏电,自来水管漏水,煤气管、热力管、工业管道漏气漏液,均应请有关部门配合修理。未修复前应停止工作并指派专人维护现场,以防触电和中毒。如遇枯井、坑道、坟穴等应报告上级处理,谨防坠落。

3、在靠近建筑物动土时,应注意防止房屋墙壁倒塌。如果采取加固办法无法解决时,应将容量倒塌的房屋墙壁拆除。

4、在土质松软或流沙地区动土,凿深1米以上时,应装置护土板支撑。

5、挖沟后影响车辆过往的,应搭临时木桥或钢桥维持交通。

6、必要时在施工地段两端应设红旗或红灯标志,或加设围栏,派专人监护作业现场。

7、由沟坑内抛出土石沟外时,为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有人的沟内,不应堆积过高,并须有适当的坡度,还要及时清运行人要道及妨碍交通之处的土石。

8、挖掘土方石块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时应做好排水措施。

9、开挖石方需要爆破时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十三、陆上施放光、电缆

1、放光、电缆前,缆盘上拆下的护板必须收放妥当,板上钉子应砸平,盘两侧内外壁上的钩钉应拔除。

2、缆盘必须支撑平衡,离地不可过高。千斤顶的活动丝杆顶心露出部分,不可超出全丝杆的3/5,有坡度的地方,千斤顶底座下必须铲平垫稳,若缆盘搁在汽车上,千斤顶必须打拉线。

3、放缆前,必须对所有工具、器具,如绳索、吊架、绞车、滑车、钩链等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断脱发生危险。

4、参加牵拉光、电缆人员必须戴手套操作。人孔内抹油人员,不得靠近管口,以免挤伤手部。

5、施放各种光、电缆,都要服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听从规定的旗语和哨令。

十四、施放水下光、电缆

施放水缆除应注意放普通光、电缆和在通航水道进行电信线路施工的一般安全事项外还应注意如下事项:

1、船上工作面应平坦,无钉露出;不得有冰、油、白腊或其它杂物,船缘要设防护栏;钢丝绳应摆好,防止缠绊伤人。

2、船上工作人员应选择适应水上操作的人员,每个人都应穿救生衣。

3、内河五级以上大风及大雨或起雾时,不可施放水底光、电缆。

十五、砍伐树木

1、工作人员在树上应保持重心平稳,并充分考虑树木的脆韧性、承受重量限度,防止重心失衡和踩断树枝坠落。

2、砍伐较大树木时,应先砍伐树枝、支干,再砍伐主干,并要注意防止砍落的树枝伤人。

3、在将要锯断树木时,要有足够的人力用绳索拉拽,使树木倒向线路或建筑物的反侧。

4、沿街道伐树时,必须加设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

5、风力在五级以上时,不得进行砍伐树木作业。

十六、人工抬、扛、挑通信器材

工作前应检查担、扛、绳、抬钩等工具能否承担最大负荷。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人体负载不可过重,以防压伤、扭伤;两人以上抬扛电杆或其它重物时,要脚步一致,同时换肩,过坎越沟和抬起放下要互相照应;抬电杆要顺肩抬。笨重设备和料具多人搬运,事前必须研究搬运方案,并有统一指挥。

十七、采用滚筒撬运拉运笨重器材

工作前应检查撬棍、滚筒、垫板、绳索能否足够承担负荷。现场要有统一指挥;滚移时,物体下所垫滚筒须保持两根以上;遇软土滚筒下应垫木板或铁板;上下坡应用三角木等随时支垫,或用绳子徐徐拉住物体。要始终保持物体左右平衡。操作者的脚不能放在滚筒运行一侧。

十八、用跳板和坡度进行装卸工作

1、工作前应检查跳板、绳索、滑车、木凳等能否足够承担负荷及无破裂、损腐现象。

2、跳板的放置斜度应不大于1:3(高:地)。坡度坑的坡度最好小于30度。

3、普通跳板应选用大于6厘米厚没有死节的坚实木材。装卸较重物体时,其厚度应大于15厘米,并在中间加垫支撑木凳。跳板上端应用钩、绳固定,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4、进行装卸作业时,应听从统一指挥,参加人员应保持动作协调。重物应用合适的绳索、绞车、滑车控制慢慢滚下。

十九、汽车装运电杆和电缆

汽车装运电杆,应使电杆平放在车箱内。装运较长电杆时,车上应装有支架,并尽量使杆料重心落在车厢中部,用绳子捆绑撬紧。凡用车架运杆,杆上不准坐人。卸车松绑时应逐一解开,不可全部解开,以防电杆从车厢两边滚下。

汽车运光、电缆,应用绳索将缆盘绑固在车厢铁架上。若车上无电缆盘座架时,必须垫以木枕。在行驶中,工作人员不得坐立在缆盘前后方。押运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木枕和缆盘移动情况,遇有问题应停车处理。

二十、电杆、电缆的屯放

堆放电杆应使梢、根各在一头整齐排列,杆堆两侧应用短木或石块塞住,以免滚塌。电杆排列时,木杆不得超过六层,水泥杆不得超过两层。堆完应用铁线捆牢,以免塌散伤人。

电缆盘不可放在斜坡上。安放电缆盘时,必须在盘的两边垫以木枕,以防滚动。

二十一、安全帽

1、安全帽在保管时应防止与油污、酸、碱性物品放在一起,要防止受潮发霉,或放在靠火炉边受热变质现象。

2、在使用前应检查安全帽有否变质、裂痕、或破损,确认完整无损后方可使用。

3、若保管或停用较久,必须进行强度试验。

二十二、保安带(绳)

1、保管时应与酸性物、锋刃工具等分开堆放,也不能放在过热过湿之处,以免损坏。

2、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如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或不能扣牢,皮带眼孔有裂缝、绳索磨损及腐坏的,均应禁止使用。

3、使用时,切勿使皮带扭绞,皮带上各扣套要全数扣妥,皮带头子穿过皮带小圈,切勿使用一般绳索或各种绝缘皮线代替保安带。

4、在初用或存放一定时间,应进行可靠性试验。

5、保安带(绳)的可靠性试验:将200公斤重物穿过保安带(绳)皮带中(绳套中)悬空挂起,无裂痕,折断才算合格。

二十三、脚扣

1、每次使用前要检查是否完好。脚扣带必须坚韧耐用,脚扣登板与钩处必须铆固。水泥杆脚扣上的胶管和胶垫应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胶里线时应予以更换。

2、使用中,脚扣大小应适应电杆的粗细,切勿因不适合而把脚扣扩大或窝小,以防折断。

3、在初用或使用一定时间后,要进行可靠性试验。

4、脚扣的可靠试验: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厘米左右的电杆上,一脚悬起,另一脚用最大力量猛踩或在脚板中心悬空吊挂200公斤重物,若无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才能使用。

二十四、爆炸作业

1、打眼、装药、放炮都要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2、打炮眼时,掌大锤的人一定要站在扶钢钎人的侧面,严禁对面操作。

3、装药严禁使用铁器,装置带雷管的药包要轻塞,不要重击,不准边打眼边装药。

4、放炮前要明确规定警戒时间,范围和信号,确认全体人员已避入安全地带,方准起爆。

5、用电雷管起爆,应设专用线路,起爆装置要由接线人员负责管理;用火雷管起爆,要使用燃烧速度相同的导火索。

6、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爆破,应指派熟悉爆破的人员处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险区。

7、在市区、居民区及行人车辆繁忙地带绝对不能使用爆破法。在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以及其它设施附近一般不得使用爆破法。

二十五、人孔内作业应注意安全事项

1、人孔揭开进行工作时,应设置围栏和红旗或红灯标志,必要时要派人值守。工作完毕后,盖好孔盖方可拆除围栏和标志。

2、打开人孔后必须立即进行通风,确知没有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在人孔内工作如觉头晕,呼吸困难等应立即离开人孔,再行通风。

3、不准在人孔内吸烟,须在孔内使用喷灯或炭火盘时,须在孔外点燃或放烟。

4、人孔内照明用工作手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特,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特。

二十六、在无人站、地下室工作

1、进入地下室或无人站工作,须先进行通风,防止有害气体中毒。如用木炭烘烤去潮,站内不得留人,烘烤完毕通风后方可进入。

2、下无人站工作时,至少应有两人在场,以免发生意外。

3、无人站、水线房、地下室内不得熬制绝缘混合物,严禁携带易燃物品入内,以防火灾。

4、在无人站内进行安装作业,站上站下人员应互相照应;工具器材不得入在井口边缘;设备进站时,必须用绳索缓慢吊下,谨防坠落伤人。

二十七、作业场所安全信号、标

有红旗、红灯作为安全信号和标志,使用时在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必要时也可设醒目的围栏和标牌。

二十八、应设安全信号、标志的作业场所

1、街道拐角处或公路转弯处。

2、在街道上有碍行人行走或车辆行驶处。

3、跨越公路架设线路须车辆暂时停止通行处。

4、行人车辆有陷入地沟、杆坑、拉线洞危险的处所。

5、架空电缆接头处。

6、已经揭开盖子的人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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