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材料接收与验收:确保所有进入工厂的原材料符合质量标准,记录材料的批次、数量和供应商信息。
2. 存储管理:合理规划仓库布局,保持材料干燥、整洁,防止损坏和变质。
3. 发放控制:根据生产计划精确发放材料,避免浪费和库存积压。
4. 使用监控:跟踪材料消耗,确保生产过程中材料的合理使用。
5. 废弃处理:对废弃或不合格材料进行妥善处理,遵守环保规定。
材料操作规程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 确保产品质量:通过严格的材料验收和使用监控,保证生产出的产品符合品质要求。
2. 提高效率:优化存储和发放流程,减少等待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3.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材料,避免因过度采购或浪费导致的成本增加。
4. 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废弃物,遵守环保法规,体现企业社会责任。
5. 数据准确:建立完整材料记录,为采购决策和生产计划提供可靠依据。
1. 材料验收时,务必核对供应商提供的材质报告和样品,防止劣质材料入库。
2. 存储时,注意防潮、防火,特殊材料应存放在专门区域,并标示清楚。
3. 发放材料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材料过期未用。
4.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材料异常,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5. 废弃物处理需遵循相关法规,不得随意丢弃,避免环境污染。
6. 员工需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材料操作规程,确保执行到位。
7. 对于高价值或关键材料,实施双人复核制度,降低出错风险。
8. 定期盘点库存,确保账实相符,及时调整采购策略。
9. 在材料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本规程旨在指导日常操作,确保材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每位员工都应将其视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共同维护企业的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1篇 材料加工金属、大理石、木制品、石膏制品、钢筋、木模板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操作人员在生产现场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3、现场加工材料,应设置专用的加工区,保证加工区域通风良好。
4、作业人员应尽量在上风口工作,并经常对现场进行增湿,防止粉尘飞扬,减少危害,保证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应定期检测工作场所危害职业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6、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生产。
7、从事金属、大理石、木制品、石膏制品加工的作业人员每周作业时间尽量不超过5天,每天作业时间尽量不超过8小时。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第2篇 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器试验操作规程
一、操作步骤:
1、将试件置于丝杆上,按规程要求调整好试件与仪器间的相互位置。
2、如需电动,接通电源,将选择手柄处于所需的“快速”或“慢速”位置,扳动升降开关至“升”处,丝杆盘徐徐上升,即可进行试验。
3、如需手动,则将开关置于“停”处,将选择手柄处于“手动”位置,插上并摇动摇把,即可升降丝杠盘和试件,可用于其他需要施加垂直载荷的各种试验。试验所加的载荷量,可从测力环的百分表上读出。如在扳动快、慢手柄达不到应有的位置时,可适当摇动摇把,使相配齿轮正常齿合,即可使手柄进到应有位置。 二、注意事项:
1、丝杠盘上升的极限位置为其盘面距基座箱体顶面300mm,丝杠盘下降的极限位置为盘面距基座箱体顶面60mm,如超出以上两个极限,本机可能发生损坏,故请谨慎操作。
2、当使用电动操作时需将摇把拔出取下,以免电动时回转伤人。 3、机器安置应稳固,地面应平坦,电机应有接地安全保护装置。
4、应经常保持机器的整洁,每次使用完成后须擦拭干净,尤其要注意丝杠盘的整洁和防锈。一般每工作12小时后应向丝杠滴注适量的润滑油(20号机油),以保证丝杠在工作中的正常润滑,减少磨损。
5、不使用时应用塑料套将机器罩好。
第3篇 爆破材料搬运工操作规程
1、 爆破材料搬运工应经过业务技术培训,获得上岗资格,并做到持证上岗。
2、 爆破材料运到以后,要认真与厂家就种类和数量做好交接手续。
3、 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不得超过矿车边缘,装好车后要立即下井,不准在地面逗留,严禁运送途中丢失或损坏。
4、 下井前必须和绞车司机、井口(上下口)把勾工联系好,按有关规定操作。
5、 爆破材料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爆破材料与装有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爆破材料或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
6、 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它物品或工具,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7、 爆破材料运到药库后要认真与库管员做好交接手续。并按不同规格、不同品种分别存放在各自的壁槽内,摆放整齐,标明进库日期。
8、 报废雷管由使用单位公安部门清点数量后装箱并贴封条交回生产厂家统一销毁。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摘自《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表a-1 φ48×3.5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gk(kn/m)
步距 (m)
脚手架 类型
纵距(m)
1.2
1.5
1.8
2.0
2.1
1.20
单排
0.1581
0.1723
0.1865
0.1958
0.2004
双排
0.1489
0.1611
0.1734
0.1865
0.1856
1.35
单排
0.1473
0.1601
0.1732
0.1818
0.1861
双排
0.1379
0.1491
0.1601
0.1674
0.1711
1.50
单排
0.1384
0.1505
0.1626
0.1706
0.1746
双排
0.1291
0.1394
0.1495
0.1562
0.1596
1.80
单排
0.1253
0.1360
0.1467
0.1539
0.1575
双排
0.1161
0.1248
0.1337
0.1395
0.1424
2.00
单排
0.1195
0.1298
0.1405
0.1471
0.1504
双排
0.1094
0.1176
0.1259
0.1312
0.1338
注:1.双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是指内、外立杆的平均值;单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系按双排脚手架外立杆等值采用;
2.当采用φ51×3钢管时,每米立杆承受结构自重标准值可按表中数值乘以0.96采用。
表a-2 常用配件与材料、人员的自重
名称
单位
自重
备注
扣件:直角扣件
13.2
旋转扣件
n/个
14.6
对接扣件
18.4
人
n
800~850
灰浆车、砖车
kn/车辆
2.04~2.50
普通砖240mm×115mm×53mm
kn/m3
18~19
684块/m3,湿
灰砂砖
kn/m3
18
砂:石灰=92:8
瓷面砖1500mm×150mm×8mm
kn/m3
17.8
5556块/m3
陶瓷锦砖(马赛克)δ=5mm
kn/m3
0.12
石灰砂浆、混合砂浆
kn/m3
17
水泥砂浆
kn/m3
20
素混凝土
kn/m3
22~24
加气混凝土
kn/块
5.5~7.5
泡沫混凝土
kn/m3
4~6
表a-3 敞开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φ48×3.5mm)脚手架的挡风系数值
步距 (m)
纵距(m)
1.2
1.5
1.8
2.0
1.2
0.115
0.105
0.099
0.097
1.35
0.110
0.100
0.093
0.091
1.5
0.105
0.095
0.089
0.087
1.8
0.099
0.089
0.083
0.080
2.0
0.096
0.086
0.080
0.077
注:当采用φ51×3钢管时,表中系数乘以1.06。
第5篇 竖井设备、材料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材料提升必须遵守《爆破规程》的规定,随身携带的小工具要装入工具袋内,长工具(不超出罐笼长度)要平放在罐内地板上,在罐笼里仪表要背好,任何工具,仪表不准超出罐笼两头。
二、运送材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送零碎材料要装入矿车内或整齐的平放在罐笼内,超过罐笼长度的材料,必须垂直立放,并放稳捆牢在罐笼内。
2、装卸3米以上的材料时,罐内必须有人,罐内外人员要配合好,要稳、准装卸,上端必须捆牢,固定在钢丝绳上和罐笼内。
3、禁止用平板车装任何材料送入罐笼内提升。
三、运送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用平板车在罐笼内提升设备时,须把车绑好,并把车轮固定牢。
2、在提升较大和笨重的设备材料时,必须有一人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工作。
四、竖井提升设备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提升设备材料的罐笼,严禁乘人。
2、禁止在罐笼底的下面吊运设备材料。
3、禁止超重提升和整体吊运装岩机等笨重设备,但发生事故进行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例外。
第6篇 万能材料试验机安全操作规程(5)
万能材料试验机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试验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和检查机器是否正常.
二、根据试验的试样,先估计所用的负荷范围,选择适当的砝码和刻度盘.
三、根据试样尺寸和试验的性质,选择并装上适当的夹具或附件.
四、试验前,首先将油缸升起20-30毫米在机器开动中,将指针对准零点,将平衡锤刻线对准机器上刻线.
五、做有危险的试验时(如钢丝绳,链条弹簧等)试验样品四周必须做好防护挡板.
六、做有氧化铁皮的试验时(如钢板,竹节钢等)下夹头必须用遮板遮住.
七、做脉动试验的试验机进行试验时,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进行.
八、试验完毕后,必需将油缸中的油放回储油箱并取下荷重.
第7篇 聚苯保温材料使用操作规程
1、保温材料的使用要做到随进随用,不在现场存放,临时周转要封闭管理,远离火远电源。
2、使用前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和消防安全交底,经现场消防保卫部门审批,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安装使用。
3、安装部位严禁明火作业,外墙严禁拉接线路。
4、安装后保温材料外露未封堵的应采取技术措施及时作界面处理(如甩胶灰等),以达到防火效果。
5、明确落实现场主管领导责任和存放、使用安装和安装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做到追踪管理,措施到位。
第8篇 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操作规程
一、操作规程
1. 按试验要求,选用相应的测力环用紧固螺丝固定在支架上,再将适当的附件(压头)固定于测力环上,并调整好起始位置。
2. 将试件置于丝杆盘上的中心位置,按规程要求调整好试件与仪器间的相互位置。
3、接通电源,将选择手柄拨至所需的“快”或“慢”或“手动”位置。若将选择手柄置于“快”位置上,开动电机,丝杠盘以50mm/min的升降速度运行,该档适用于做沥青混凝土的马歇尔试验;若将手柄置于“慢”位置上,开动电机,丝杆盘以1mm/min的升降速度运行,该档适用于做承载比等需要按此速度进行的试验;若将手柄置于“手动”位置即可进行手动升降运动,选择手柄置于“手动”位置后,用摇把摇动箱体侧面的方头手柄,可获得1/6mm/圈的速度,可用于其它需要施加垂直载荷测定试验。
5. 如在快或慢选择过程中,快或慢达不到应有位置时,可适当摇动方头手柄,即可使快或慢到达适当位置。
6. 试验所加的荷载量,可从测力环上的百分表读出。
二、注意事项
1. 丝杆的升降距离应保持在125mm内。
2. 当使用电动操作时,需将摇把拔出取下,以免转动时回转伤人。
3. 机器安放应稳固,周围无振动,地面应平坦,电机应有接地安全防护装置。
4、应注意经常维护保养:a.应经常保持机器的干净整洁,每次使用完后需清扫台面及周围环境并擦拭干净;b.丝杆及盘子、立柱擦拭干净后应涂上防锈油,在每次使用前应向丝杆滴注适量的润滑油,以保证丝杆在工作中正常润滑,减少磨损。
第9篇 竖斜井设备材料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材料提升必须遵守《爆破规程》的规定,随身携带的小工具要装入工具袋内,长工具(不超出罐笼长度)要平放在罐内地板上,在罐笼里仪表要背好,任何工具,仪表不准超出罐笼两头。
(二)运送材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送零碎材料要装入矿车内或整齐的平放在罐笼内,超过罐笼长度的材料,必须垂直立放,并放稳捆牢在罐笼内。
2、装卸3米以上的材料时,罐内必须有人,罐内外人员要配合好,要稳、准装卸,上端必须捆牢,固定在钢丝绳上和罐笼内。
3、禁止用平板车装任何材料送入罐笼内提升。
4、斜井提升的材料,必须捆牢,禁止超高、超宽,较长的材料要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禁止在斜坡上装卸材料。
(三)运送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用平板车在罐笼内提升设备时,须把车绑好,并把车轮固定牢。
2、在提升较大和笨重的设备材料时,必须有一人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工作。
(四)竖井和斜井提升设备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提升设备材料的罐笼和斜井的车辆,严禁乘人。
2、禁止在罐笼底的下面吊运设备材料。
3、禁止超重提升和整体吊运装岩机等笨重设备,但发生事故进行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例外。
第10篇 备品备件材料劳保库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戴好劳保用品。
2.一切备件物品要摆放整齐,物物成行,重型物件上垛时不准超过1米高,一人不能搬动的较大设备应用起重设备,不准散垛倒塌。
3.40kg以上的备件不准摆放在货架上。
4.对于有毒、有害物品(盐酸等)必须摆放在指定地点。如发现有误应立即归位。
5.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应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库内通风良好,入库认真检查,单独上帐。
6.库内严禁明火、吸烟,需要在库门动火时,必须经厂长批准,并有防护措施方可进行工作。
7.经常检查防火用具和备品备件,如发现不足,应立即补充和领取。负责防火设备和用品保管。
第11篇 材料保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各类物质要分别存放,定期检查,防止受潮,生锈或霉烂、变质。
2、库内严禁烟火。
3、凡有易燃、易爆或剧毒物品,要分别严加管理,不得与一般物质存放在一起。
4、凡有用起重和其它设备入库房,必须经常检查其设备性能及起重工具等,使用时遵守起重挂钩安全操作规程,不能在天车吊物下或吊物附近工作,二人协同工作时,要有一人为主发出口令,步调一致,不准超负荷使用。
5、库存物质不得存放过高,必须保证其稳固,不准有倒塌,掉下滑倒等危险。
6、凡在货架上存放材料,不得超过货架的负荷量。
7、库的总存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最大负荷量。
8、库内要保存畅通的人行道,以方便工作。
9、库内不准有临时照明、有挥发性物质和易燃物质,一定要有防爆照明。
10、库外不准堆放易燃物质,要经常保持库内外的整洁。
11、库内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容易拿到的地方,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并要经常检查,保证好用。
12、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把自己的工作任意交给他人代替。
13、下班时要检查一下,并关好窗户,仔细检查仓库周围有无烟头, 火苗等,最好将库门锁好。
第12篇 万能材料试验机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
- 确定试验项目,根据试验项目要求,选择适当的夹具以及配套联接器。
- 检查全部电缆线、接插件的自身和连接有无异常(如:破损、松脱等),特别注意检查交流供电是否在220伏、正/负偏差在10%以内;气压供应是否正常。
- 检查实验室环境(如温度、湿度等)是否符合应用试验及试验机的要求
2开机
- 接通计算机电源,观察windows系统是否正常。
- 接通主机架电源,观察自检是否正常,8、7、6…4、3、红点闪烁。
- 启动 “bluehill lite”程序,观察主机/计算机通讯过程是否正常
- 确认主机/计算机系统均正常后,调用具体应用试验方法或编制新试验方法(如拉伸、剥离撕裂)。
3试验
- 正确安装试验所需的夹具和配套联接器,紧固必要的锁紧装置。
- 正确安装试样。
- 根据具体试验样品要求检查试验方法的各项参数,驱动横梁运行,使上、下夹具保持在适当位置。
- 正确设置上、下机械位移限位装置,特别是下限位装置的正确位置,确保上、下夹具不发生碰撞。
- 载荷、位移均应平衡至零点,如使用长行程引伸计,还需应变1归零。
- 启动试验并延续至试验全部完成,点击保存或完成来存储数据。
4关机
- 全部试验完成后,按照要求正确处理/输出各种数据。
- 退出具体应用试验方法
退出“bluehill”; 返回“windows”界面。
- 关闭主机架电源
按计算机退出程序关闭计算机系统、打印机电源。
- 整理、清洁工作环境。
4注意事项
- 定期检查设备入线电源质量;
- 所有线缆严禁带电插拔;
- 手动夹具需要定期涂润滑脂保养;
- 载荷传感器可以每周做一次电标定;
- 电脑与试验机控制器的通讯通过以太网连接,指定的ip地址不要修改。bluehill软件管理器中设置的以太网mac地址不要修改。
- 计算机系统尽量避免安装非相关软件,保证bluehill工作正常。
第13篇 化工原材料库安全操作规程
一、化学药物总材料应按下列分类存放;
1、高氯酸钾、硝酸钾、硝酸钡、硝酸锶等氧化剂。
2、碳酸锶、碳酸铜、草酸钠等着色剂及苯二钾酸、氢钾等特种反应物质。
3、聚氯乙烯等含氯的有机化合物。
4、硫磺、漆片、树脂等可燃物。
5、铝粉、铝镁合金粉。
6、挥发性物质(如酒精、丙酮、聚乙烯等)。
二、材料入库必须严格核对包装标志,品名是否与发票相符,如发现受潮、破损、货票不符等情况,保管员有权拒收,并及时报告厂部处理。
三、材料出库时,必须核对品名、规格是否与领料单相符,以防错发。不得发给代用材料,发货时应做到先入库的材料先发出,及时周转,防止库存过久引起霉烂变质。
四、库内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及时清扫地面,保持库内整洁。
第14篇 焊接材料烘焙规范及操作规程
1、焊条的烘焙温度和保温时间,严格按焊条生产厂家推荐的烘焙规定或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国外焊材的烘焙要求,按所提供的焊材质保书或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烘焙。
2、如焊条生产厂家无烘焙规定或有关技术规范,则按下表的烘干规范进行:
焊条类别 | 酸性焊条 | 碱性焊条 | 碱性不锈钢焊条 |
保温时间 | 1h | 1h | 1h |
烘干温度 | 70~150℃ | 350-400℃ | 150~250℃ |
注:⑴酸性焊条储存时间短且包装良好的,使用于一般结构件焊接,在使用前不再烘焙。
⑵碱性焊条对含氢量有特别要求的,烘焙温度应提高到400~450℃,保温1~2h
3、焊条烘干时,应缓慢升温、保温、缓慢降温,严禁将需烘干的焊条直接放入已升至高温的烘箱内,或者将烘至高温的焊条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以防止焊条药皮因骤冷或骤热面产生开裂或脱落现象。
4、同一烘干箱每次只能入同种烘干规范的焊条进行烘干,对烘干规范相同,但批号、牌号或规格不同的焊条,堆放时必须有一定的物理间隔,且焊条堆放不宜过高(一般为1~3层),以保证焊条烘干均匀。
5、烘干后的焊条,应贮放在温度为50~100℃的恒温保温箱内,随用随取。
6、当焊条在施工现场放置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应对焊条重新烘干处理,但焊条反复烘干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15篇 爆炸材料管理工作业操作规程
1.爆炸材料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必须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爆炸材料库必须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且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量。
(4)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储存措施。
(5)严格执行人员,爆炸材料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2.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着棉布或抗静电工作服。
3.库房要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池的水量必须充足,要有防冻结措施。
4.爆炸物品的管理
(1)地面爆炸材料库房管理
①库房周围40 米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避雷设施完好。库房周围排水沟畅通。非库房内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必须持有效证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传呼机等违禁物品。
②库房必须有避雷电设施、消防蓄水池、消防泵、水枪、灭火器等防火设
③不同性质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 层爆炸材料箱。
④库内照明,光源最好采用外照式;如用室内照明,必须用防爆设备。
⑤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套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与发爆器。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⑥库房内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
⑦对使用年限在2 年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最大容量要求:
a.炸药不得超过3 吨,雷管不得超过1 万发,并不得超过该库所供应单位10 天的需要量。
b.库房里的空气应保持干燥,温度一般不准超过30 ℃,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
c.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 米,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 米。
d.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照明、防火和避雷电措施、管理制度与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相同。
⑧在地面临时保管当天使用的爆炸材料时,可存放在棚子、帐篷、平硐内或其他地点,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a.爆炸材料箱上必须覆盖帆布,防止雨淋日晒,箱下必须垫有厚度200厘米以上的垫木。
b.炸药不得超过3 吨,雷管不得超过1 万发,不成箱的雷管必须放置在加锁的专用箱子内。雷管必须放在距炸药25 米以外的地点。
c.保管爆炸材料的地点距有人的建筑物、公路、铁路等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d.保管爆炸材料的地点必须围有栅栏或铁刺网,并有警卫昼夜看守。
⑨开凿井筒或平硐时,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围主要建筑物50 米以外加设横堤,或250 米以外不加横堤的专用房屋或硐室内贮存1 天使用的爆炸材料,但最大炸药贮存量不得超过500 千克。
(2)井下爆炸材料库管理
①井下爆炸材料库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②井下爆炸材料库只准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贮存方式。
③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
a.不得超过该矿井3 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 昼夜的电雷管需要量。
b.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c.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 吨,电雷管不得超过10 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 千克,电雷管不得超过2 天的需要量。
④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 千米的矿井内、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 米。
b.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 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 千克。
c.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0 厘米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d.发放硐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有1 道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
e.建井期间的临时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必须具有独立风流。必须制定预防爆炸材料爆炸的安全措施。
f.管理制度必须与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相同。
⑤井下炸药库发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 箱。
b.炸药和雷管必需有保持干燥的措施,防止受潮变质。
c.收发炸药和雷管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和撞击,炸药要摆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5 箱。
d.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不设固定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进入库房人员必须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e.发放台上必须铺有能导电的半导体橡胶板;该橡胶板下面还必须铺设金属网,并用导线将其接地。
⑥爆炸材料库和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24 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必须清点库存,并填写爆炸材料交接班记录。
⑦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爆炸材料库。检查人员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件并进行登记,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库房。
⑧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火药发放台账和库存台账;做到日清点、旬盘结,账、物相符,按时报主管部门。
⑨过期、失效、报废炸药应存放在专用硐室内。报废雷管不得多于500发、失效炸药不得多于100 千克,并应报主管部门申请销毁。
⑩火药发放必须按照入库顺序发放,做到先入库先发放,防止积压。
5.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
(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渗油、受热或分解变质。
(3)电路、照明、防火是否符合规定。
6.炸药检查和电雷管全电阻检查
(1)炸药检查:检查药卷外观是否完整,防潮剂是否剥落,封口是否严密等,否者不得发放。
(2)雷管检查:金属壳是否有裂缝、砂眼和锈蚀。对纸壳雷管,应查看纸壳是否松裂,管底起爆药是否碎裂,脚线是否良好,有无生锈。
(3)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进行编号;电雷管箱必须在存放硐室外开启,一次开启一箱。并清点数量,每次最多取100 发进入硐室做电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未做全电阻检查、编号的,不得发放。
(4)雷管的编号要严格按照搓码机(打号机)说明书规定操作。不准用硬物在雷管上刻编号。
(5)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必须在专用的硐室内进行,严格按规定操作,并定期检验和校正全电阻检查仪。检查不合格及交回的废雷管要单独存放在库内,并建立台账。更换电雷管全电阻检查仪电池时,应在井上或井下安全地点进行。
(6)检验电雷管用的电流不得超过50 毫安(0.05 安)。
(7)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合格后,要将电雷管脚线理顺成束。理顺成束时不准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更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轻轻理顺、伸展整齐,每10 发为一组卷绕脚线,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编号待发。
7.炸药、电雷管的发放
(1)爆炸材料管理工发放爆炸材料,必须先检查爆破工的证件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再根据领料单如数发放,并登记入账。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爆炸材料。
①未持有合格证件的爆破工。
②凡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③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3)硬化、水分超过0.5 %的硝铵炸药不许发放;其检查方法是从外观看药卷是否受潮、渗水,或出现浆状物,用手轻轻揉搓有无硬块。
(4)爆破工将当班剩余的炸药、电雷管退库时,应持有当班班组长的签字,爆炸材料管理工要认真查对、验收,确认领退数量相符,方可办理退库手续。退库的炸药、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准发放。
(5)对在领退手续上作弊、有意损坏、偷盗、私藏、炸药、雷管人员,爆炸材料管理工发现后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必须有专用硐室并上架存放放炮员的药箱、雷管盒,存放的药箱、雷管盒内不准有剩余火药、雷管。
8.爆炸材料管理和发放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记录在值班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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