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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操作操作规程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塔吊操作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操作前准备:

- 检查塔吊机械结构是否完好,无明显损伤或松动。

- 确认电气系统正常,接地良好,无裸露线路。

- 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等关键部件,确保无磨损、断裂。

2. 操作流程:

- 启动前鸣笛警示周围人员。

- 按照指令缓慢起升,保持平衡。

- 转动吊臂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碰撞。

- 下降时要稳定,避免快速下坠。

3. 安全规定:

- 严禁超载作业,遵守最大荷载限制。

- 在风力超过规定值时,应停止操作。

- 工作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目的和意义

塔吊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工地安全,防止因误操作导致的事故。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损坏,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工地秩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注意事项

1. 操作员需持证上岗,熟悉塔吊性能及操作方法。

2. 操作时必须集中注意力,避免分心或疲劳驾驶。

3. 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收地面指挥信号。

4. 遇到突发情况,如机械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5.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及时排除隐患。

6. 塔吊在非工作状态下,应将吊钩升至最高点,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7. 严格遵守工地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始终保持警惕,确保安全第一。在执行任务时,务必以专业素养和谨慎态度对待每一个环节,做到心中有责,手中有术,确保塔吊作业的安全高效。

塔吊操作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塔吊操作的规程介绍

一、塔吊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使用。

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严禁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四、塔吊作业必须有专职操作工和地面指挥员,操作人员在得到明确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作业,开机前必须鸣笛示意。

五、塔吊必须在生产厂客规定的起重作业性能范围内作业,严禁超负荷运行。

六、塔吊严禁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严禁起吊埋入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品。

七、吊物上站人不准吊,严禁高空坠物。

八、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物品必须捆扎牢靠,严禁起吊松散、零乱的物品,雨天作业应先试吊,证明制动系统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十、操作人员起吊前须检查各限制器,需调整时要及时调整,严禁使用缺少安全装置的塔吊。回转、变幅、起升、行走机构要及时添加润滑油。

十一、起重机工作时,风速应低于6级,遇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行走式塔吊还应夹好夹轨器。

十二、塔吊晚间作业,除塔吊本身照明外,工地现场也应保证良好的照明,否则严禁作业。

十三、塔吊作业完毕,吊钩上严禁挂物,吊臂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至最高位置,小车停在起臂中部,依次切断所有电源,只留塔帽和起重臂障碍红灯示警,锁好司机室方可离机。

十四、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等易燃品。

第2篇 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规定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者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看不清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内不准吊;

信号指挥不清不准吊;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埋在地上物不准吊;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现场光线不明不准吊;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一、斜吊不吊

二、超载不吊

三、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四、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不吊

六、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七、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八、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埋在地下物不吊;

6、斜拉斜牵物不吊;

7、散物捆绑不考不吊;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

9、零碎物无容器不吊;

10、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

第3篇 塔吊操作安全管理规程

1.作业前

1.1检查轨道是否平直、无沦陷,连接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检查行走限为装置是否完好,夹轨器是否牢固。对行走塔,作业前将夹轨器向上固定好。

1.2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在380±5%之内,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1.3检查音响发射信号装置及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1.4检查各齿轮箱油是否符合标准,各部位连接螺栓紧固良好。

1.5检查钢丝绳固定情况,并查看钢丝绳润滑及磨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供电电缆应固定良好且无破损。

1.6塔吊在中波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塔吊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1.7进行空车试运行,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是否正常灵敏无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作业中

2.1操作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级操作。在变换转运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运转后,在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2.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大车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下平面不得小于1m,塔吊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2.3动臂式塔吊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在满载时,不得变幅。

2.4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障碍物1m以上。

2.5严禁超载,必须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作业。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2.6六级风以上不得进行操作,吊索与物件间应加垫块,以防硌伤钢丝绳。

2.7严禁斜拉和斜牵重物,禁止有吊钩运人,严禁起吊与地面冰冻粘结的重物。

2.8必须根据信号工的信号进行操作。开始运动是必须鸣响示意。

2.9在作业中,禁止对塔吊进行保养、维修作业。

2.10禁止在夜间照明不足的部位进行吊装作业。

2.11严禁擅自调整安全装置,使安全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需要。

2.12作业中,塔司机禁止擅离工作岗位,禁止接纳非操作人员登机,严禁酒后操作。

2.13司机在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规定如下:

a.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b.斜拉及斜吊重物不准吊;

c.吊物重量不明和超负荷不准吊;

d.散物捆绑不牢,及零散物件无容器或装放过满不准吊;

e.吊物上有人或吊装物下有人不准吊;

f.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g.机械安全装置失灵和带病时不准吊;

h.夜间照明不足或不够看清吊物起落点时不准吊;

j.重物菱角与重物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时,不准吊;

k.遇到有恶劣天气如大雪、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吊。

2.14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3作业后

3.1作业后,塔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项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应移动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2-3米处。

3.2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3.3锁紧夹轨器,使塔吊与轨道固定。

3.4工作班结束时,应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4篇 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者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看不清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内不准吊;

信号指挥不清不准吊;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埋在地上物不准吊;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现场光线不明不准吊;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一、斜吊不吊

二、超载不吊

三、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四、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不吊

六、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七、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八、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埋在地下物不吊;

6、斜拉斜牵物不吊;

7、散物捆绑不考不吊;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

9、零碎物无容器不吊;

10、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

第5篇 塔吊操作规程

塔吊操作共计十三条,本文详细说明。

一、塔吊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使用。

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严禁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四、塔吊作业必须有专职操作工和地面指挥员,操作人员在得到明确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作业,开机前必须鸣笛示意。

五、塔吊必须在生产厂客规定的起重作业性能范围内作业,严禁超负荷运行。

六、塔吊严禁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严禁起吊埋入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品。

七、吊物上站人不准吊,严禁高空坠物。

八、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物品必须捆扎牢靠,严禁起吊松散、零乱的物品,雨天作业应先试吊,证明制动系统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十、操作人员起吊前须检查各限制器,需调整时要及时调整,严禁使用缺少安全装置的塔吊。回转、变幅、起升、行走机构要及时添加润滑油。

十一、起重机工作时,风速应低于6级,遇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行走式塔吊还应夹好夹轨器。

十二、塔吊晚间作业,除塔吊本身照明外,工地现场也应保证良好的照明,否则严禁作业。

十三、塔吊作业完毕,吊钩上严禁挂物,吊臂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至最高位置,小车停在起臂中部,依次切断所有电源,只留塔帽和起重臂障碍红灯示警,锁好司机室方可离机。

十四、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等易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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