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涵盖了设备检查、操作前准备、操作过程、应急处理和维护保养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天车作业的安全性,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 设备检查:包括天车的整体结构、钢丝绳、吊钩、制动系统、电气设备等关键部件的完好性。
2. 操作前准备:操作员需接受培训,熟悉天车性能,了解作业环境,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3. 操作过程:遵循“慢起、稳行、轻放”的原则,保持对负载的持续监控,避免超载和急停。
4. 应急处理:设定应急预案,如遇故障或紧急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5.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修复异常,确保天车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存在,是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断。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降低运营风险,增强企业信誉。
1. 操作前务必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天车无明显损坏或故障。
2. 不得在无证或未经培训的情况下操作天车,确保操作员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
3. 操作时保持专注,禁止边操作边聊天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4. 装卸货物时,应缓慢平稳,避免碰撞或剧烈晃动,确保货物及周边人员的安全。
5. 如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6. 在风力过大或其他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停止天车作业,以防意外发生。
7.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8. 保持作业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影响操作视线或导致滑倒等安全事故。
9. 确保吊具牢固可靠,避免吊装过程中吊具断裂造成事故。
10. 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设备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天车性能稳定。
以上各项要求旨在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每位作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作业秩序。
第1篇 工贸企业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0.7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0.1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过热, 产生故障。
29.非避免不幸事故不得使用反刹车。
30.操作人员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停在空中。如天车在吊运中出现故障 或停电,吊物放不下来,应立即划出危险区,并挂出明显标志。如长时间不 能工作,则应设法将重物垫起或人工放下。
31.发生事故应停止工作,并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划出危险区,报告 有关部门处理。
32.天车停止工作后,吊钩不许悬挂物件,并升到接近上限位的位置;大车开到固定停放点,小车停到两跨的中间跨端部,所有的控制器手柄都应 放在零位,将紧急开关关掉,主电源刀闸拉下。
33.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极意外事件 时,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
34.禁止利用限位开关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限位开关只是在操纵. 备意外不良或司机操作疏忽时才让它起作用。
35.钢丝绳润滑应用浸有煤油的抹布清洗旧油,绝对禁止用金属刷子或 其他尖锐器具清洗钢丝绳上的污物,也绝对禁止使用酸性或其他具有强烈腐 蚀性的润滑剂。
36.天车十不吊:(1)物件超重不吊。〔2〉埋入地面物体不吊。〔3〕歪拉斜挂不吊。(4)易燃易爆品不吊。(5)物件棱角锋利未加垫不吊。(6)无人指挥不吊。(7)指挥信号不明不吊。〔8〉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9〉吊绳、吊具不合规格不吊。〔10〉物件上站上或有活动物不吊。
第2篇 工贸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0.7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0.1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过热, 产生故障。
29.非避免不幸事故不得使用反刹车。
30.操作人员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停在空中。如天车在吊运中出现故障 或停电,吊物放不下来,应立即划出危险区,并挂出明显标志。如长时间不 能工作,则应设法将重物垫起或人工放下。
31.发生事故应停止工作,并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划出危险区,报告 有关部门处理。
32.天车停止工作后,吊钩不许悬挂物件,并升到接近上限位的位置;大车开到固定停放点,小车停到两跨的中间跨端部,所有的控制器手柄都应 放在零位,将紧急开关关掉,主电源刀闸拉下。
33.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极意外事件 时,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
34.禁止利用限位开关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限位开关只是在操纵. 备意外不良或司机操作疏忽时才让它起作用。
35.钢丝绳润滑应用浸有煤油的抹布清洗旧油,绝对禁止用金属刷子或 其他尖锐器具清洗钢丝绳上的污物,也绝对禁止使用酸性或其他具有强烈腐 蚀性的润滑剂。
36.天车十不吊:(1)物件超重不吊。〔2〉埋入地面物体不吊。〔3〕歪拉斜挂不吊。(4)易燃易爆品不吊。(5)物件棱角锋利未加垫不吊。(6)无人指挥不吊。(7)指挥信号不明不吊。〔8〉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9〉吊绳、吊具不合规格不吊。〔10〉物件上站上或有活动物不吊。
第3篇 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钧、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b、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c、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d、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e、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g、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
h、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安全拭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直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直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直限住器停车;
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f、无下降极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g、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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