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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车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企业行车操作规程

有哪些

企业行车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车前检查:确保行车设备完好,包括刹车系统、灯光、转向、悬挂等关键部件。

2. 起动与行驶:正确操作起动程序,遵守厂内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速度。

3. 装卸作业:按照安全程序进行货物装卸,避免超载或不平衡装载。

4. 紧急情况处理:熟悉紧急停车及事故应对措施。

5. 停车与关闭:规范停车,完成作业后正确关闭行车设备。

6.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行车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 培训与资质:所有行车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目的和意义

企业行车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生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和生产中断。通过规范操作,可以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利于延长行车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此外,良好的操作习惯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水平,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形象。

注意事项

1. 行车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2. 在行车运行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确保工作现场秩序。

3. 操作前确认行车周围无其他设备或人员阻碍,避免意外发生。

4. 装卸货物时,确保捆绑牢固,防止滑落或翻倒。

5. 遇到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突然停电等,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及时上报。

6. 定期进行行车操作技能复训,确保操作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7. 不得擅自调整行车设备的任何部件,如需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8. 保持行车设备清洁,定期润滑,及时处理小故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故。

9.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时详细说明行车设备的状态和存在的问题。

10. 在行车操作规程的执行过程中,应持续监控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环境。

以上规定旨在为行车操作提供明确指导,但实际情况中可能遇到各种复杂因素,操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同时始终保持谨慎和专业。企业也应定期评估规程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企业行车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工贸企业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 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 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 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 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浇注前,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下降速度要缓慢,防止钢(铁),水震动飞溅灼伤。

9.运行时发生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圾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1.龙门吊行车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轨钳。

12.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

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

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⑦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

⑨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⑩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3.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14.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第2篇 工贸企业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能超过100mm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5)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 物件埋在地下或重舞重量不明不吊;

(7) 歪拉斜挂不吊;

(8)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 带棱角物件、钢绳无保护垫不吊;

(10) 并不准吊运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暴、易碎及腐蚀剂等危险物品。

两不撞:

(1) 不准车与车相撞;

(2) 不准用行车吊物件撞其它物件。

17、严禁脱手操作控制器手柄,上下梯时,严禁手持工具、重物等物品,并双手扶梯上下,禁止单手上下直梯。严禁从车上往下或车下往上乱扔东西。

18、动车、合闸、靠近、起放重物运行中必须发出警告信号,严禁行车在作业运行中不打铃。

19、吊运物品距障碍物应保持在0.5m以上,严禁从人、重要设备或气瓶上空通过,严禁吊运氧气、乙炔等压力容器。

20、两台行车吊运同一重物或多人进行挂吊时,必须听从一人统一指挥,与地面人员配合,确认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动车进行起吊。

21、禁止用倒车代替制动作业,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禁止在工作停息时将重物悬吊在空中。

22、停电、电压下降、司机离开时,应将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并拉下电源开关,取下操作牌和司机室钥匙。

23、吹尘、清扫行车时必须两人作业,做好互保和安全防护,防止坠落事故。

第3篇 工贸企业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牟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牟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 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牟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牟 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牟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 牟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牟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牟跨越到另 一台行牟。

5、检修牟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 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 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 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牟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牟轮前 后应塞垫德清县安监局敬告本规程汇编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际工种配置制定、 完善本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块卡牢。

9、龙门吊行牟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 轨甜。

10、行牟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②指挥信 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拥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 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⑨行牟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的不吊;⑩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过一米慢起 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牟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牟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 放置“0”位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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