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电操作规程
一、设备准备与检查
1. 确保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无损,包括电机、电缆、开关、支座等关键部件。
2. 检查电气绝缘性能,防止短路或触电事故。
3. 核实设备的接地系统,确保安全可靠。
二、启动与运行
1. 按照操作手册步骤开启电源,逐步启动机电设备。
2. 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如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是否正常。
3. 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三、维护保养
1. 定期进行设备清洁,防止灰尘和杂质积累。
2. 对磨损部件进行更换,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3. 定期润滑,减少摩擦,延长设备寿命。
四、停机与断电
1. 在完成工作或遇到故障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停机。
2. 关闭电源,切断电路,防止意外启动。
3. 做好设备的停放和防护,避免因环境因素损坏。
五、应急处理
1. 遇到设备故障或突发情况,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2. 实施应急预案,如火警、漏电等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3. 及时报告并记录故障详情,为后续维修提供依据。
井下机电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与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保证矿山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不得擅自改动设备设置或绕过安全装置。
3. 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疲劳作业,保持清醒头脑。
4. 紧急情况下,优先保障人身安全,设备损失次之。
5. 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以便及时汇报和协调处理问题。
6. 遇到不明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寻求专业人员帮助。
7.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应对能力。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指导井下机电作业,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专业判断,灵活应用,确保安全第一。
第1篇 井下机电低压维修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本岗位作业不少于两人。
2岗位操作程序
2.1准备和检查
(1)检查携带的工具、材料是否齐备完好,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特别注意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
(2)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3)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岗位操作工联系。
(5)井下作业,必须确保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6)不得进入爆破范围,听从爆破警戒人员指挥。
2.2维修作业
(1)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迁和约时送电。
(2)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3)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送电。
(4)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进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5)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6)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7)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8)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通知机动科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极。
(9)检修中或检修完后需要试机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机,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正式试机或投入正常运行。
(10)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测试仪表及其挡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11)在工作地点交接班,接班人员需要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设备维护情况、有无遗留问题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
(12)接班后对维护地点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3)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电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焊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14)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安装与电缆的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进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15)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设备外部至少每天检查一次。检查防爆面,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16)采区维修设备需要拆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矿岩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到干净的地方。
(17)拆装机器时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18)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相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过测试确认为合格的。在检修有电气连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连锁的连锁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19)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的设备倒转。
(2)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矿山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21)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22)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探水员一起进行。
(23)油浸电气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24)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25)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2.3收工
工作完成后,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3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遗留问题、事故处理情况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公用工具要如数交接;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隐患等事宜交接清楚,填写交接班记录后,方可离岗。
4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多工种交叉作业时,要制定单项安全措施。
(2)停、送电必须由值班电工操作。
(3)熟悉井下不同区域作业情况(如采场爆破区、矿石运输区、漏斗放矿区等),确保自身安全。
(4)确保井下工作地点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第2篇 井下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保护装置及检修标准,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工作前准备齐工具、材料、备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用具。
3、维修运输设备,必须停电,验电、挂牌、闭锁。转动部分必须采取防止转动措施。
4、拆卸零部件,要做好标记,妥善保管。
5、使用起吊工具时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悬挂要牢固可靠,并搞好自身安全。
6、起吊要先试吊,被吊物下得有人。检查时,不得将手、脚伸入起吊物下。
7、机械的维修、装配及更换,要加强联系,瞻前顾后,并按规定执行。
8、检修及搬迁电气设备,要加强联系,并按规定执行,严禁带电进行检查、维护、修理、调整等电气作业。
9、井下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先做好停电、放电、验电工作(只有当瓦斯的含量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放电,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完成任务后,要认真检查作业内容,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标志牌,并联系送电。
10、严禁用低压验电笔检验高压设备和线路,如果检查电气设备的温度时,应用手背进行。
11、要掌握触电及烧伤的急救知识。
第3篇 井下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1、 熟悉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保护装置及检修标准,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 根据工作任务,工作前准备齐工具、材料、备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用具。
3、 维修运输设备,必须停电,验电、挂牌、闭锁。转动部分必须采取防止转动措施。
4、 拆卸零部件,要做好标记,妥善保管。
5、 使用起吊工具时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悬挂要牢固可靠,并搞好自身安全。
6、 起吊要先试吊,被吊物下得有人。检查时,不得将手、脚伸入起吊物下。
7、 机械的维修、装配及更换,要加强联系,瞻前顾后,并按规定执行。
8、 检修及搬迁电气设备,要加强联系,并按规定执行,严禁带电进行检查、维护、修理、调整等电气作业。
9、 井下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先做好停电、放电、验电工作(只有当瓦斯的含量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放电,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完成任务后,要认真检查作业内容,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标志牌,并联系送电。
10、 严禁用低压验电笔检验高压设备和线路,如果检查电气设备的温度时,应用手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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