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矿井维修钳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规定:确保在工作前了解并遵守所有相关的安全规则,包括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眼镜、手套和防滑鞋。
2. 工具检查:在开始工作前,仔细检查所有工具和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无损坏或故障。
3. 作业准备:熟悉并理解维修任务,预估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4. 井下作业:在矿井内进行维修时,需遵守井下作业规程,如照明、通风、通讯等要求。
5. 故障诊断:正确识别设备故障,使用专业技能进行分析和判断。
6. 维修操作:按照标准程序和步骤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效率。
7.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包括所采取的措施、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8. 清理与整理:完成维修后,清理工作现场,归位工具,保持井下环境整洁。
矿井维修钳工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保证矿井的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通过规范的操作,可以降低事故风险,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维修管理能够延长设备寿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此外,良好的工作记录有助于追踪设备历史,优化维护策略,提升矿井的总体管理水平。
1. 在任何情况下,安全应始终是首要考虑的因素。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宁可暂停工作,也不冒险操作。
2. 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规程,任何变更都应经过审批,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悉。
3. 在井下作业时,保持警惕,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变化,防止发生意外。
4.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5. 对于复杂的维修任务,应寻求专业指导或团队协作,避免单独行动。
6. 培训和持续学习是提高技能和安全意识的关键,定期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更新知识和技能。
7. 注意个人健康,合理安排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影响工作表现。
通过遵循这些规程,矿井维修钳工可以高效、安全地完成任务,为矿井的稳定运行贡献力量。
第1篇 矿井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告牌。
第10条 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位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6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7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8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19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0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元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1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2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3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4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 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 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 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
4、 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5、 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6、 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7、 主排水泵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8、 减速器更换齿轮。
9、 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5条 试运转时,监护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6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8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29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0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1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2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3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4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5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6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7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8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39条 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告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1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2篇 矿井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3、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5、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7、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8、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9、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10、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11、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3、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14、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5、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16、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17、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8、拆装组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19、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0、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如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应用软金属进行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处理。
21、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2、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须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23、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
(1)修换轴承;
(2)电动机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处理轨道,更换天轮、连接装置、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电气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检修电气系统;
(5)水泵更换本体主要部件;
(6)减速器更换齿轮;
(7)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要求试运转的项目;
25、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6、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27、高空和井筒严禁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28、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和井筒作业。
29、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30、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1、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托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送必须栓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栓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篇 矿井维修钳工、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 矿、人车修理工 )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必须熟悉矿(人)车的性能、构造原理、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 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机械有关作业规程。
4、 检修矿车、人车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如需现场作业时,应做好防撞车措施。
5、 要将检修用的材料、工具准备齐全,确保安全、可靠。维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6、 现场检查人车时,要与机车司机及司旗联系好,同意后方可作业。
7、 装卸车轮要用专用机具和工具,装卸时禁止敲打。装卸大件时要放稳摆正防止脱落伤人。
8、人工装卸轴承时,要用软金属或垫有木片。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9、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执行。
10、检修作业结束后。要按完好标准检查验收,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并做好记录。
11、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工具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4、 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5、 支车作业时,必须平稳可靠,以防滑落或偏倒伤人。
矿井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 )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电机车、架线牵引网络的性能、构造原理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4、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检查、试验。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5、检修机车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检修。临时小故障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在施工地点两端40米外设好警戒,车辆通过时严禁作业。
6、检修前,必须将机车可靠的闸住,并要检查检修地点的瓦斯和氢气的浓度,超限严禁作业。
7、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机车电源, 并要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8、检修架线牵引网络设备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挂好停电牌方可进行。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风大雨天,禁止高空作业。
10、拆装重大部件时,设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
11、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触电、试车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线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并对电源及现场设好监护人。
4、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第4篇 矿井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3、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5、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7、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8、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9、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10、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11、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3、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14、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5、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16、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17、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8、拆装组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19、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0、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如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应用软金属进行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处理。
21、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2、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须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23、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
(1)修换轴承;
(2)电动机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处理轨道,更换天轮、连接装置、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电气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检修电气系统;
(5)水泵更换本体主要部件;
(6)减速器更换齿轮;
(7)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要求试运转的项目;
25、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6、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27、高空和井筒严禁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28、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和井筒作业。
29、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30、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1、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托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送必须栓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栓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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