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防护装备佩戴
2. 设备操作前检查
3. 危险区域标识与避让
4. 应急预案与演练
5. 安全培训与教育
6. 工作现场清洁与整理
7. 事故报告与处理
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工人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循安全规范,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通过执行这些规程,我们可以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因不规范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和资源浪费。
1. 个人防护装备:每位工人都必须根据工作性质正确佩戴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鞋、耳塞等,确保装备完好无损,并在使用前后进行检查。
2. 设备检查:在操作设备前,务必进行常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情况、紧固件是否松动、电线是否破损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危险区域标识:对存在潜在危险的区域,如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物质等,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工人应远离这些区域,除非在必要且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4. 应急预案:熟悉并定期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减少可能的损失。
5.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现场管理: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及时清理杂物,防止绊倒、滑倒等事故的发生。
7.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隐瞒或延迟报告,以确保及时救治伤员和控制事态发展。
在执行这些规程时,要注重细节,理解每一项规定背后的安全考量。偶尔可能会遇到规程执行的困难,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任何操作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现规程中有不清楚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以便我们不断优化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每一位工人的安全。
第1篇 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3、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4、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5、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人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人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机 电 设 备
1、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6、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l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
7、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高空作业
1、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5、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季节施工
1、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2、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抹 灰 工
1、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2、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3、 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4、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5、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6、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7、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8、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9、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10、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清除干净。
11、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12、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糟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带锯机
1、 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 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3、 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4、 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5、 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 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超过锯条50厘米,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7、 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和抢行。
8、 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锉锯机
9、 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10、 锉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
11、 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油漆
第1条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第2条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3条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5条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第5条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第6条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第7条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第8条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第9条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第10条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第2篇 高空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一、 施工现场
第一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职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纵规程。在操纵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纵。
第二条 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需经由专门练习,考试合格发给操纵证,方准独立操纵。
第三条 准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需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举措措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需系安全带;上下交叉功课有危险的出进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举措措施,距地面2m以上功课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按期检查,无生生许可证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举措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安全员同意。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举措措施和显著标志。
第六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吊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於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 坑槽施工,应常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痕、松散或支橕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间隔,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平均,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养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实,应调换轻便工作。
二、 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 机械操纵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十二条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需稳固,滚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 工作前必需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需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念头具必需按划定进行接零保护外,且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箱,必需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临时停电或停工时,必需拉闸加锁且停、送电由专人负责。
第十五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功课,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3篇 熔炼工部搬运辅助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检查钢丝绳、吊链等吊具是否有断裂现象;大锤、铁锨是否有松动;推车、自行轮胎是否有气;挡板要齐全,以防发生意外伤人。
2、装卸、搬运工件前,首先明确所搬运工作物重量、体积、性质,根据情况确定安全操作方法,不准盲目蛮干。
3、吊运废渣斗、捣打料斗等生产材料物品时,应挂牢,且摆放整齐,不准超高。
4、装卸车时必须先将车轮定位住。装车先装大件,卸车先卸小件,前后要平衡。较大物件要用绳封车。小件物品不超出车挡板,以防掉落。
5、多人抬搬工件时,要有一人指挥,发出口令,齐抬齐放。
6、乘车搬运时,严禁客货混装或坐在车挡板及装载机油箱等部位,以免摔下。
7、搬运有毒、腐蚀、易爆物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肩扛、背、抱。
8、搬运气瓶时,必须拧紧安全帽,瓶头必须朝向一方;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严禁摔、扔、碰、撞。易燃易爆和剧毒腐蚀物品严禁同车混装,并严禁烟火。
9、车辆进入车间倒车时,必须有人指挥;严禁倒车时进行卸车,以防挤伤。
10、按照车间生产要求,做好前方生产准备工作,工作中严禁睡觉、打闹。
第4篇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施工现场
第一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 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无生生许可证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安全员同意。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第六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二、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进行接零保护外,且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临时停电或停工时,必须拉闸加锁且停、送电由专人负责。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
输电线路电压 | lkv以下 | 1-20kv | 35-110kv | 150-220kv |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 4 | 6 | 8 | 10 |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此乙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小于10米。
第二十条_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三、高空作业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行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四、季节施工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到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交底人签字:被交底人签字:
日期:日 期:
第5篇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品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工发辫要换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 1千伏 以下 | 1~20 千伏 | 35~110 千伏 | 150~220 千伏 |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 2.5 | 3 | 5 | 7 |
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_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正确使用安全带。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在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杵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季节加工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冬季施工使作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6篇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 | ||||||||||||||
交底部门 | 交底人 | 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 |||||||||||||||
交底内容: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构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辫要挽入帽内。 1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 |||||||||||||||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9.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光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0.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_光或υ射线探伤作业区。 2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2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26.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了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29.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30.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1.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 |||||||||||||||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
第7篇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架子工
第一节 脚手架材料
第1条 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和裂纹的不得使用。
第2条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条 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第4条 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第5条 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模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6条 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第7条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有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8条 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第9条 脚手架的绑孔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第二节 外脚手架
第10条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11条 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第12条 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第13条 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第14条 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孔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两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15条 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同大横杆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第16条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第17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第18条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第19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小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20条 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21条 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22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第23条 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第三节 里脚手架
第24条 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第25条 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第26条 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段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四节 其他脚手架
第27条 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第28条 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他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第29条 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回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回杆徐徐降落。
第30条 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第31条 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第32条 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第33条 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蓝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第34条 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五节 脚手架拆除
第35条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第36条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第8篇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构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辫要挽入帽内。
1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2.5
3
5
7
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9.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光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0.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_光或υ射线探伤作业区。
2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2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26.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了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29.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30.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1.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9篇 机电设备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工发辫要换入帽内。
第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第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十条:_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10篇 建筑门窗幕墙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施 工 现 场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二、机 电 设 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的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7、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三、高 空 作 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四、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4、冬季施工应注意身体保暖,发现身体僵硬,严禁继续施工。
五、油 漆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六、玻璃(铝板、石材)
1、在高处安装玻璃、铝板、石材等材料,应将材料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
2、垂直运输材料,因将材料严格固定后,方可运输,运输应有专人负责监督,严禁人员在下方行走。
3、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材料安装牢固,注意面板材料的成品保护。
七、钳 工
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3、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作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4、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5、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7、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8、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灰。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9、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八、电 工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6、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九、电 焊 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5、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空气压缩机
1、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2、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3、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4、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5、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它空气通路的零件。
6、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
十一、砂 轮 机
1、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准使用。
5、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十二、手 电 钻
1、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3、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十二、 屋 面 施 工
屋面作为本项目的重中之重,其安全措施详见《屋面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
第11篇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品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工发辫要换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以下
1~20
千伏
35~110
千伏
150~220
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2.5
3
5
7
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_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正确使用安全带。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在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杵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季节加工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冬季施工使作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12篇 高空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
一、 施工现场
第一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职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纵规程。在操纵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纵。
第二条 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需经由专门练习,考试合格发给操纵证,方准独立操纵。
第三条 准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需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举措措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需系安全带;上下交叉功课有危险的出进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举措措施,距地面2m以上功课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按期检查,无生生许可证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举措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安全员同意。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举措措施和显著标志。
第六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吊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於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 坑槽施工,应常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痕、松散或支橕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间隔,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平均,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养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实,应调换轻便工作。
二、 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 机械操纵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十二条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需稳固,滚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 工作前必需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需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念头具必需按划定进行接零保护外,且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箱,必需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临时停电或停工时,必需拉闸加锁且停、送电由专人负责。
第十五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功课,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 在排击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排击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排击输电线路应将重臂落下,在排击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排击输电线路的最近间隔应不小於下表:
输电线路电压lkv以下
答应与输电线路的最近间隔(m)
1-20kv
4
1-20kv
6
35-110kv
8
150-220kv
10
第十八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湿润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第十九条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谨防沾染油脂;乙炔发气愤、液化石油气,必需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此乙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小於10米。
第二十条 _光或γ射线探伤功课区,非操纵职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 从事侵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功课,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按期检查。
三、 高空功课
第二十二条 从事高空功课要按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於高空功课的病情,不得从事高空功课。
第二十三条 高空功课衣著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 高空功课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 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功课。
第二十六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功课,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橕、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功课,高空功课与地面联系,应设通信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行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职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子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四、 季节施工
第二十九条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举措措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沈、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危险的,立刻排除。
第三十条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到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举措措施。
第三十一条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 夏季功课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透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乞降指定专人负责治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13篇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 施 工 现 场
第1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5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7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8条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9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10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 机 电 设 备
第11条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12条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13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14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的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15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16条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17条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
第18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19条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20条 _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21条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第三节 高 空 作 业
第22条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3条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24条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5条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26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27条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28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 季节施工
第29条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30条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31条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32条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14篇 建筑门窗、幕墙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施 工 现 场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二、机 电 设 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的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7、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三、高 空 作 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四、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4、冬季施工应注意身体保暖,发现身体僵硬,严禁继续施工。
五、油 漆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六、玻璃(铝板、石材)
1、在高处安装玻璃、铝板、石材等材料,应将材料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
2、垂直运输材料,因将材料严格固定后,方可运输,运输应有专人负责监督,严禁人员在下方行走。
3、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材料安装牢固,注意面板材料的成品保护。
七、钳 工
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3、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作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4、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5、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7、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8、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灰。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9、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八、电 工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6、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九、电 焊 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5、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空气压缩机
1、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2、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3、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4、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5、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它空气通路的零件。
6、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
十一、砂 轮 机
1、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准使用。
5、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十二、手 电 钻
1、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3、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十二、 屋 面 施 工
屋面作为本项目的重中之重,其安全措施详见《屋面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
第15篇 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政策、法令、规定等,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管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交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焊接、切割、司机等特殊工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生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不准上班前饮酒。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将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6、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库房、通道、食堂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7、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汽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8、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9、严禁非本厂人员随便进入生产车间;严禁非本厂人员在本厂随意乱拿各种东西。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非生产人员严禁在车间行走。
10、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通过和停留。任何人都不得在车间内正在工作的行车下停留和通过。
11、操作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操作。
12、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是时方准合闸。
13、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14、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等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15、高空工作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1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17、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音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18、变、配电室、氧气站、空压机站、乙炔汇流排、危险化学品库等要害部门或场所,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19、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对放其他物品。
20、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二、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对所用的钻床和工、卡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着钻。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3、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正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一般按照逐渐增压和逐渐减压原则进行,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4、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风吹、嘴吹、手拉,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5、精绞深孔时,拔取园器和稍棒,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6、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或卡压或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7、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好尊有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
8、横臂和工作台上不准有浮放物件。
9、工作结束时,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都要卡紧。
三、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装砂轮
1、根据砂轮使用说明书,选用与机床主轴转数相符的砂轮。
2、所选用的砂轮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试验标志。
3、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观有裂纹等缺陷时不能使用。
4、安装砂轮的法兰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或大于砂轮直径的二分之一。
5、法兰盘与砂轮之间要垫好衬垫。
6、砂轮在安装前要搞好静平衡。
7、砂轮孔径与主轴间的配合要适当。
8、紧螺帽时要专用板手,不要用力过猛以防滑倒,螺帽紧固要适当。
9、砂轮装完后,要安好防护罩,砂轮侧面哟啊与防护罩内壁之间保持在20-30mm以上的间隙。
10、砂轮装好后要经过5-10分钟的试运转,启动时不要过急,要点动检查。
(二)一般操作
1、干磨或修整砂轮时要戴防护眼镜。
2、检查砂轮是否松动,有无裂纹,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时不准开动。
3、砂轮正面不准站人,操作者要站在砂轮的侧面。
4、砂轮转速不准超限,进给前要选择合理的吃刀量,要缓慢进给,以防砂轮破裂飞出。
5、装卸工件时,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防止磨手。砂轮在未退离工作时,不得停止砂轮转动。
6、用金刚石修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衔住,不准用手拿着修。
7、吸尘器必须保持完好有效,并充分利用。
8、干磨工件时不准中途加冷却液,湿式磨床冷却液停止时应立即停止磨削。工作完毕应将砂轮空转五分钟,将砂轮上的冷却液甩掉。
四、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杨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
3、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检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电工进行。
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要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栏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电体上
五、油漆、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油漆、喷漆工作场所和库房严禁烟火,操作者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要保持工作环境通过良好。
3、油漆作业场所10米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4、打光、去毛刺时,要戴好口罩和护目镜。
5、调合漆、腻子、硝基漆、乙烯课剂等化学配料和汽油易燃物品,应分开存放,密封保存。
6、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退回库房。
7、空气压缩机要有专人管,开机时应遵守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加油.不准超压使用,工作完毕,应将储气罐内的余气放出,断开电源。
8、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工具、漆桶稳妥放好。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采用有效的通风措施可戴通风防毒面具。
9、下班前,打扫工作场地,存好工具,废纸、废棉纱应放到指定的地方。
十一、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他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有无毛刺及伤痕,锤把是否有裂纹痕迹,安装是否结实,各种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严禁淬火使用。
2、进行铲、剁、铆等工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不得对人进行操作。用风铲,在工作间断时,必须将铲头取下,以免发生事故。噪音超过规定时,应戴好防护耳塞。
3、工作中,在使用油压机、摩擦压力机、刨边机、剪板机等设备时,应先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严格遵守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凿冲钢板时,不准用圆的东西(如铁管子、铁球、铁棒等)做下面的垫铁,以免滚动将人摔伤。
5、用行车翻工作们物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所用吊具必须事先认真检查,并严格遵守行车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6、使用大锤时,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要瞻前顾后,对面不准站人,防止抡锤时造成危险。
7、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搬动时要用滴水试验等方法,视其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防止烫伤。
8、装铆工件时,孔不对,不准用手探试,必须用尖顶穿杆找正,然后穿钉。打冲子时,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准站人。
9、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并详细检查操作架、跳板的搭设是否牢固。在圆形工件上工作时,必须把下面垫好,有滚动可能时面不准站人。
10、打大锤时,不准带手套。
11、连接压缩空气管(带)时,要先把风门打开,将气管(带)内的脏物吹净后再接。发现堵塞,用铁条透通时,头部必须避开。气管(带)不准从铁道上通过。
12、用加热炉工作时,要注意周围有无电线或易燃物品。地炉熄灭时,应在浇水前将风门打开,以防爆炸。熄火后,要详细检查,避免复燃起火。
十二、手工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乙炔站、氧气瓶放间或固定式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间)与厂房或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3、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有沾染油脂的泥垢。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池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吸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明火间距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小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7、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有40℃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8、焊接场地应具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上。
9、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场地,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场地,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卸压、放水、取出电石蓝。
10、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检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蓝,采取措施,消除余气后才能进行。
十三、检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验台和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2、应先去毛刺,再检验;不准用手触摸毛刺口。
3、使用手电钻和手砂轮机时,应遵其安全操 作规程。登高作业要注意安全。
4、使用平板时应检查平板是否用木块垫稳,以防千斤顶倾倒时致伤,被检验的应支撑牢固。
5、一般不得在机床开动和未停稳前使用量具进行测量工作。动态检验时要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转动间位附近工作,应保持安全距离,扎好衣服、袖口或设备屏护网罩。
6、检查工作所用一切电气设备和仪表,必须由电工接通电路。严禁自接临时电源线或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7、检查工具、成品、废品,应分别在固定位置存放整齐、稳妥。
十四、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供电系统和各车间、厂区等各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具备异常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的能力,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维修高压设备严禁带电作业,雷雨天气维修室外相关设备或相关线路时必须穿绝缘鞋,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3、停电拉闸操作应按油或负荷开关的顺序操作。并开机械设备时应根据各种设备顺序进行。
4、特殊情况应戴绝缘手套,用绝缘棒、穿绝缘鞋等防护用品进行机械间位及其他方面的检修、检查,并设警示牌等。
5、停电后,各设备在未拉开闸刀和做好安全措施前均视有电,应通知或采取相应措施,以防突然来电。
6、在带电设备附近或间位必须工作时,一定设警示牌或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7、低压回路停电检修应断开电源,取下熔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8、低电设备带电工作,要专人监护。工作中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用绝缘棒等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 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9、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立刻切断电源,并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灭火。变压器着火,要在周围全部停电后再用泡沫灭火器扑救。
10、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要不经联系果断停电,进行抢救。
11、一切相关的操作、维修、检查等工作时,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及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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