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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装置安全操作规程4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配电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配电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配电装置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操作直接关乎到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本规程旨在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意外发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操作前准备

2. 设备检查与测试

3. 安全防护措施

4. 正常操作程序

5. 故障处理与应急响应

6. 维护保养与检修

目的和意义

配电装置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 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风险。

2. 确保电力设施的稳定运行,减少设备故障,保障供电质量。

3. 规范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混乱导致的时间浪费。

4. 为设备维护和故障排查提供标准指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注意事项

在执行配电装置安全操作规程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知设备性能及操作流程。

2. 操作前应穿戴好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绝缘鞋等。

3. 在进行任何操作前,确保设备已断电,并通过验电笔或测试设备验证无电压残留。

4. 遵循“先接零线,后接火线”的接线原则,拆线时顺序相反。

5.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接触裸露导体,防止触电。

6. 发现设备异常时,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7. 设备检修时,务必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防止他人误操作。

8.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9. 遵守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引发意外。

10. 特殊情况下,如遇雷雨天气,应暂停户外配电设备的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以上内容为配电装置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守,确保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在实际工作中,应结合具体环境和设备情况,灵活应用并持续改进操作规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

配电装置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配电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配电屏(盘)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

2 配电屏(盘)双面维护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2m,背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3 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不小于1m。

4 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取遮拦隔离,遮拦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m;遮拦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m。

5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6 配电屏(盘)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第2篇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与维护

1.1 配电装置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1.1 所有瓷瓶无裂纹,门窗上防小动物网栏应完好;

1.1.2 母线清洁无杂物,接触良好,漆色鲜明。测定母线的绝缘电阻每1千伏不得低于1兆欧;

1.1.3 真空断路器及手车等器件应处于正常状态,各部分接线螺钉应紧固,不松动。各部分瓷瓶无裂纹,操作机构各部分销子无断裂或脱离,跳闸弹簧无断裂,缓冲器油量充足。电力、操作回路熔断器符合规定值,合、拉闸试验合格;

1.1.4 隔离开关触头应接触严密。瓷瓶和连接拉杆无断裂,销子无脱落,电销子在正确位置;

1.1.5 互感器的母线、二次线路及接地线,应联接牢固、完好不松动。测定绝缘电阻,一次测每1千伏应不低于1兆欧。二次侧应接地良好。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熔断器完整,二次回路无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无断路;

1.1.6 避雷器的瓷套管应清洁无裂纹。接线及接触良好,并记录指示器的指示数据;

1.1.7 电力电缆头应无放电或异常,外表清洁,接地线接触良好;室内电缆外部涂漆良好,钢铠不生锈,不断裂;

1.1.8 电力电容器的外壳应无膨胀漏油,绝缘完整良好,熔丝完整;

1.1.9 对“五防”开关柜,应至少每月一次维护,检查并记录存档。

1.2 正常运行中的巡视规定:

1.2.1 配电装置无论在运行或备用中,每班均要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包括无人值班的中心配电室)

1.2.2 前夜班高峰负荷时,应对配电装置进行一次熄灯检查;

1.2.3 室外电缆头白班巡视一次;

1.2.4 每次短路故障跳闸后,对跳闸的配电装置要进行外部检查;

1.2.5 新安装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配电装置,在起始24小时内,每班检查两次;

1.2.6 配电装置在异常情况下,要加强监视;

1.2.7 巡视检查变配电装置的同时,必须检查各类安全工具,检查防小动物、防水、防火等情况;

1.2.8 巡视检查继电保护,信号指示装置的有关情况。

1.3 值班员每班对运行中的配电装置进行巡视时,除按上述规定的基本项目检查外,还应注意检查:

1.3.1 瓷瓶及瓷套管有无断裂、有无放电痕迹及异声;

1.3.2 母线接触点有无发热和变色,以蜡触试应不熔化(或用其它测温装置检测),温度应不超过70℃,且无异声和振动;

1.3.3 隔离开关的刀片是否接触严密,触头有无变色,温度不应超过70℃,触头有无火花及放电声;

1.3.4 油开关油箱内有无放电声及杂音,活动铜皮是否断裂,合闸机构指示是否正确,小车插嘴位置是否准确;

1.3.5 互感器内部有无放电现象及响声,检查指示器有无动作,并将情况记录;

1.3.6 电力电缆头各部位有无放电、破裂,引线绝缘有无破裂,有无过热移动现象;

1.3.7 电力电容器外壳有无膨胀和漏油,有无响声和火花。检查三相电压、电流和室温情况,电压不超过额定值的1.1倍,室温不应超过40℃。

1.3.8 检查时发现的缺陷及有关情况应记入记录簿内,并向主管人员报告。

2.倒闸操作

2.1.所有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遵守配电室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倒闸操作,必须接到设备动力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后才可进行。

2.2.正常停电操作,必须先检查、调整该线路的负荷,应在负荷最小、信号灯指示正常的状态下操作。

断路器断开后,要根据机械指示牌判断断路器位置,不得以表计信号证明断路器断开。

2.3.各种不同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顺序:

2.3.1单一出线操作:

(1)停电时,先断开断路器,后拉开手车至试验位置。

(2)送电时,先将手车推入工作位置(或先投母线侧刀闸,再投线路侧刀闸),(3)最后投入断路器。

2.3.2带联络线的操作:

停送电时(同一系统),要先用断路器并列,后用断路器解列,切不可用手车或隔离开关并、解列;

2.3.3母线停电操作,电压互感器应最后停电,送电时,应先送给电压互感器;

2.3.4停电操作必须先检查有关指示仪表是否允许,拉闸后按操作程序从低压到高压依次进行。送电操作必须先从高压侧送电对变压器或线路充电,然后依次从高压到低压送电。送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上装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保证接地线确已拆除,有关保护装置已按规定投入,断路器确在开闸位置;

2.3.5操作单相的隔离开关,应先拉开中间一相闸刀,然后再拉开两侧的闸刀,合闸时则相反。

2.4当回路中没有断路器时,可利用隔离开关进行以下操作,但必须系统无单相接地故障时进行:

2.4.1拉合空载母线的充电电路;

2.4.2拉合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

2.4.3拉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安的空载电力变压器。但20千伏以上的变压器必须使用户外三联隔离开关拉合;

2.4.4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的空载线路;

2.4.5拉合10千伏以下电网中的70安以下的环路均衡电流。

3. 事故处理

3.1.配电装置发生故障时,应根据信号指示及故障现象,判断并逐项仔细查找原因,故障消除后,才允许设入运行。查找前后均要及时取得动力调度室的指示,并根据调度室的命令执行。

3.2.隔离开关接触点过热,则应将该线路改为备用电源供电,无备用电源时,通知用电单位减负荷,同时应派人监视。

3.3.断路器拒绝合闸时的处理:

3.3.1合闸时仪表指示无变化,红灯不亮,绿灯闪光:检查操作把手是否返回太快,及操作机构辅助接点接触情况;

3.3.2合闸时接触器(断电器)动作,操作机构不动作:检查电力回路熔断丝是否熔断,检查操作机构是否卡住;

3.3.3合闸时仪表有指示,红灯已亮,断路器合闸,但绿灯闪光:检查操作机构辅助接点是否未打开;

3.3.4合闸时断路器已合上,但红灯不亮:检查操作机构辅助点接触情况及灯泡和信号回路;

3.3.5合闸后断路器合上立即跳闸:检查过流继电器及信号继电器是否卡住未返回或触点接触不良,操作机构挂钩是否挂住或跳闸连杆死点位置是否过高。

3.4.断路器拒绝跳闸时的处理:

3.4.1 不动作:检查操作回路电压是否过低或无电压,操作把手接点接触情况,以及弹簧是否储能,操作机构有无问题;

3.4.2表针为零,红灯已灭,绿灯不亮:检查真空开关是否跳闸并检查灯泡及信号回路和操作机构辅助接点接触情况;

3.4.3跳闸线圈动作,但断路器不动作:检查操作机构是否卡住或连杆死点是否过低。

3.5.断路器自动跳闸时的处理:

3.5.1 首先检查断路器保护动作情况,并确认断路器已断开;

3.5.2 检查断路器有无异常,有异常现象时,要停电处理;

3.5.3 断路器两侧母线联接处过热变色,瓷瓶或瓷套管断裂时,立即停电处理;

3.5.4 有重合闸的断路器自动跳闸,重合不良时,必须查明原因后恢复送电,不得强送;

3.5.5 对无重合闸的断路器,如自动跳闸无异常现象,可强送一次,强送不良必须查明原因后方可恢复送电。遮断容量不足的断路器不准强送。

3.6 断路器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该断路器的操作电源,在操作把手上挂“不许拉闸”警示牌。然后联系将断路器所带负荷全部倒至备用电源或停掉,最后用故障油开关切断空载线路或循环电源。必要时,用上级断路器切断。

3.7发生断路器合闸后拉力瓷瓶或弹簧断裂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该断路器的操作电源,无备用电源时,通知有关用电单位停电,然后按下列规定办理:

3.1如断路器是一相拉力瓷瓶断裂,可先将该线路负荷至备用电源供电;无备用电源时,通知有关用电单位停电,然后断开事故断路器;

3.2 如断路器是二相或三相拉力瓷瓶振断,将线路负荷倒至备用电源或通知用电单位,停电后,断开上级断路器,再将事故断路器断开处理;

3.3 跳闸弹簧断裂还能切断断路器时,依项3.1处理,不能断开断路器时依项3.2处理。

3.8 误合隔离开关后,不论发生任何情况,也不论合上了几相,都不许立刻拉开。必须用断路器将这一回路断开或查明确无负荷后,方许方拉开。

误拉隔离开关引起弧光时一般应拉到底,不许立刻重合。但对蜗轮操作的隔离开关在缓慢拉开时,若在闸刀刚离开固定触头的闸口处,出现强烈的电弧(未全部拉开),即发现误拉时应迅速重合。

3.9 当电压表,瓦特表、电度表指示不正常,及电压回路发出信号时,需查明原因,确定是电压互感器内部发生故障,还是二次回路故障,并作如下的处理:

3.1 如电压互感器音响失常,有放电声、噪声,发出臭味或烟味、本体过热、引线漏油等明显内部故障时,应断开上级断路器,停电处理,不许用隔离开关切断故障互感器;

3.2 根据表针指示,并检查一次侧熔断丝确已熔断时,允许用隔离开关切断电源。测量绝缘电阻,如内部短路,应停电处理;

3.3 二次侧熔断丝熔断应查明二次回路短路点。

3.10 发生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放事故时,电流表和电力表指示为零,电力表转数降低或停止而且响声增大时,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将开放的电流互感器用绝缘线在端子排上短路。如故障消除,应查明二次回路开放点。若短路后故障没有消除,系电流互感器内部开放,应停电处理。

3.11 电缆头及电缆爆炸起火,应立即切断电电缆电源,用灭火器和沙扑灭,同时报告调度室组织处理,如火灾较大应报警消防队。

3.12 电缆头带电部分发生放电或电缆外部铅皮破裂,并严重漏油时,应立即将该线路的负荷倒至备用电源供电,或通知用电单位停电,然后将该线路断路器断开,处理电缆。

3.13 因雷电使避雷器爆炸或放电严重时,应报告领导并停电处理。

3.14 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网中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的处理:

3.14.1 发现绝缘监视电压表一相降低到零,其他两相升高,或出现单相接地警报时,如本电网由外来电源供电,应立刻和供电单位联系,听从统一指挥,查找接地。如发生在本厂独立电网内,应由值班负责人指挥寻找;

3.14.2查找接地的方法有:测定各线路的接地电流,把电网分成几个不相连的部分,短时间顺次拉开各线路进行试验等;

3.14.3 查找接地应迅速,一般应尽量在2小时内消除。进行寻找接地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尽量避免触及接地金属。在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不准用隔离开关拉合空载线路。发现接地点后,在室内工作人员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

第3篇 高低压配电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 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高压巡视检查工作不得少于两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

2 、高压油开关的瓷套管应保证完好,油箱无渗漏,油位、油质正常,合闸指示器位置正确,传动机构灵活可靠。并应定期对触头的接触情况、油质、三相合闸的同期性进行检查。

3 、停用或经修理后的高压油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全面检查,在额定电压下作合闸、跳闸操作各3次,其动作应正确可靠。

4 、隔离开关应每季检查一次,瓷件应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和螺栓应无松动;刀型开关应无变形、损伤,接触应严密。三相隔离开关各相动触头与静触头应同时接触,前后相差不得大于3mm。

5 、避雷装置在雷雨季节之前应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应测量接地电阻。雷电后应检查阀型避雷器的瓷瓶、连接线和地线均应完好无损。

6 、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

7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8 、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1km处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的保护零线以及塔式起重机的行走轨道均应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9 、施工现场低压电力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第一级的总电源(总配电箱)保护和第二级的分电源(分配电箱或开关箱)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并应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0、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 6829)的要求,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使用和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运行可靠、保护有效。

11、 配电箱或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2、 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 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13、 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低压电器;在多尘和潮湿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14 、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按规定合理选用。严禁在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

15 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在0.6-1.5m。

16 、每台电动建筑机械应有各自专有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并加锁。

17 、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18、 架空导线的截面应满足安全载流量的要求,且电压损失不应大于5%。同时导线的截面应满足架空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0mm2。施工现场导线与地面直接距离应大于4m;导线与建筑物或脚手架的距离应大于4m。

19 、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20 、照明采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般场所为220v;

(2) 隧道内地面高度低于2.4m,电压不大于36v;

(3)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不大于24v;

(4)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v。

21、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2 、使用移动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3、 电压400v/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供电。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荷保。

第4篇 配电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 配电屏(盘)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

2 配电屏(盘)双面维护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2m,背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3 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不小于1m。

4 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取遮拦隔离,遮拦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m;遮拦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m。

5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6 配电屏(盘)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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