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保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分析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实验室外套、安全眼镜和防化学手套。
2. 了解化学品性质:在接触任何化学物质前,务必熟悉其性质、危害及安全处理方法。
3. 正确存储化学品:所有化学品应按照标签指示分类存储,易燃品和腐蚀品需单独存放。
4. 实验室清洁与整洁:保持工作台面和实验区域干净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事故。
5. 使用仪器设备:操作前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遵循制造商的使用指南,定期维护保养。
6. 应急准备:熟悉并定期演练应急程序,如火灾、化学品泄漏等。
7. 数据记录与管理:准确记录实验数据,确保可追溯性,并妥善保存实验记录。
8. 个人健康监测: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尤其是长期接触有害物质的分析员。
本规程旨在保障分析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降低职业病发生风险,同时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资源浪费,维护实验室的稳定运行,进而提升整个组织的科研能力与成果质量。
1. 不得私自混合未知化学物质,避免产生危险反应。
2. 操作时避免直接吸入化学气体,必要时使用通风橱或呼吸防护设备。
3. 使用热源时,如电热板、加热器,需谨慎,防止火灾。
4. 禁止在实验室吃喝,防止化学品误入口腔。
5. 完成实验后,确保所有设备已关闭,清理实验废弃物,遵守废物处理规定。
6. 若发生意外,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并及时上报。
7. 学习新技能或接触新设备前,务必接受相关培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8. 保持良好的团队沟通,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同事或上级的帮助。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每位分析员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通过规范操作提升工作效率和实验质量。请每位分析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气体分析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色谱仪的结构、性能。
第3条 使用前检查仪器各气路、电源、设备,确保完好。。
第4条 开动记录仪,进行基线调零和记录调零。
第5条 用适量的标准气体标定仪器的灵敏度,求出定量校正值。
第6条 采用六通阀进样,每种样品分析2次,取平均值。如偏差较大应重新进样分析。
第7条 零点漂移、噪间电平、灵敏度等出现异常时,停止气体分析,查找原因,故障排除后对仪器的灵敏度重新标定。
第8条 氢火焰检测器必须用99.9%或99.99%高纯度载气,且其中不含其它污染物。
第9条 配制溶液比例要适当,溶解强碱时不能用手触摸,稀释硫酸必须将酸慢慢倒入水中。
第10条 化验室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分析过程中的室温要保持不变。
第11条 停机时,应先关闭色谱仪的电源,各旋钮打到初始位置,然后关闭空气发生器电源,过15分钟后再关闭氢气,最后关闭载气。
第12条 分析气体要做详细记录,结果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3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通风不良人感到不适。
第14条 保证通风良好,气体流通。
第2篇 化学分析员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化学分析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分析人员的操作。
2 操作要求
2.1化学分析员应培养良好的实验作风和实验习惯,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认真遵守实验操作规范,熟悉常用的各种化学试剂名称、性质、使用方法和保管方法,掌握化学实验以及化验室内各种仪器、仪表及设备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了解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知道事故的处理方法。操作过程中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温度、时间和试剂用量,以防事故发生。
2.2 化学分析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凡能产生有毒性、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头部不得伸进通风橱内,最好配戴乳胶手套及防护口罩。
2.3 遵守化验室的安全使用原则,对化验室的灭火器材及防护用具应知道其放置位置和安全使用方法。实验室严禁饮食、吸烟。
2.4 化学试剂
2.4.1 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不得任意放置、任意使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不得靠近热源,避免阳光照射。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4.2 药品领用应严格执行领用登记手续。操作时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中。实验结束后必须仔细洗手。进行有毒物质的实验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手套等)。
2.4.3 取用腐蚀性药品,如硫酸、盐酸、冰醋酸等时,应戴上耐酸手套。搬用较大瓶子时,必须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颈。若腐蚀性物质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干布擦拭后并用大量水冲洗,也可用洗眼器对面部、眼部、脖子或手臂等受伤部位进行紧急冲洗。情况严重的应送医院治疗。
2.4.4 配置大量放热的试剂(如硫酸、氢氧化钠等),应仔细缓慢地将试剂加入冷水中并不断搅拌,严禁在试剂中直接加水配制。如需将浓酸和浓碱中和,则必须先稀释。
2.4.5 加热或蒸发盐酸、硝酸、硫酸,溶解或消化试样时,应该在通风橱内进行。严禁氧化剂、可燃物一起研磨。避免浓硫酸与松节油、乙醇等相遇,以防止引起易燃。
2.4.6 易燃物质主要有溶剂油、无水乙醇、无水乙醚、石油醚等。该类物质具有较强的挥发性,极易引燃,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用后应把瓶塞塞严,放在阴凉的地方。开启易挥发性药品时,不要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在夏天气温较高时,开启前应事先设法冷却。
2.4.7 加热易燃物质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或电热套,绝对不能用明火,如果加热温度有可能达到被加热物质的沸点,则必须加入沸石以防暴沸。进行加热操作或易爆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2.4.8 每个试剂瓶应贴有与内容物相符的显著的标签,标明试剂名称及浓度,严禁标签乱贴。对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化学试剂,不得使用。有毒物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2.5 玻璃、陶瓷器皿的安全操作规定
2.5.1 使用及清洗玻璃、陶瓷器皿时,必须小心轻放,以防碰坏。
2.5.2 加热时,不可使器皿骤热,并应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烘干玻璃器皿时,温度应维持在120℃以下。
2.5.3 不可使用未经烧圆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内进行搅拌。
2.5.4 从高温炉中取出高温物体(坩埚等),应放在耐火石棉板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
2.6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2.6.1 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阀门,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得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2.6.2 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以手移动气瓶时,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2.6.3 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2.6.4 气瓶使用时应加以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鲜明容易辨认。
2.6.5 定期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7 遵守安全用电规程,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电炉在工作状态下不要离人。操作高温实验时,必须佩戴防高温手套。
2.8 废气、废水、废渣等三废的处理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
2.9 每日操作结束后,应将试剂收好,工作台面、地面清除干净,防止残留渣、液引起事故。检查水电气窗,检查完毕后方可锁门离开。
第3篇 污水分析员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本岗位水、电的开关,严格执行化验规程和用电规程。
(2)严禁在电气设备上烘烤任何东西,禁止在烘箱内烘烤食品。
(3)严格用汽油、湿抹布及金属板的刷子擦抹电器设备。机电设备有不正常现象,不得擅自处理与强行作业。
(4)从事强酸、碱等有腐蚀性和毒性的药品工作时,务必戴好防护用品,若遇烧伤立即用水冲洗。
(5)禁止使用不明药品。
(6)硫酸稀释时必须缓慢将硫酸倒入水中,应在烧杯内进行并随时搅拌。
(7)到池上取样要两人以上,不准越过井口栏杆。
(8)蒸馏试验完毕后,应先停电放炉,不得在蒸馏瓶热时拔除瓶塞并向瓶内倒入冷油或冷水,以防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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