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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信号工应佩戴必要的安全帽、反光服、防护眼镜和耳塞,确保在工作环境中的人身安全。

2. 设备检查与维护:在每次作业前,必须检查信号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如信号灯、旗语、对讲机等,确保其能准确无误地传递信息。

3. 作业区域的设定:明确划定作业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非工作人员误入。

4. 通信联络:信号工与操作员之间的沟通必须清晰、及时,使用规定的信号代码和标准操作流程。

5. 紧急情况处理:制定应急方案,遇到异常情况时能迅速采取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6.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信号工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目的和意义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保障铁路、建筑工地、港口等领域的施工安全,防止因信号传递错误导致的事故。通过规范信号工的操作行为,可以降低误操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此外,严格的规程执行也有助于提升整个团队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注意事项

1. 在信号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并修复,不得强行操作。

2. 遵守交接班制度,确保交接过程中信息的准确无误,交接双方都需确认设备状态和作业进度。

3. 遇到视线不佳、噪音大等环境影响信号传递时,应调整工作方式,如增加手势信号,或者更换通信设备。

4. 严禁在饮酒、疲劳或身体不适的情况下进行信号操作,确保反应灵敏,判断准确。

5. 不得擅自更改信号代码和操作流程,如有改进建议,应通过正规渠道上报。

6. 保持作业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干扰信号传递。

7. 定期参与安全演练,熟悉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信号工的严格遵守和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个信号都能准确无误地传达,从而保证作业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副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下料或提车时两个信号工必须在两个作业中段(或井口)同时上岗。

二、严格检查罐笼门和阻车器是否已关好、挡好,保证本人和其它乘罐人员的安全。

三、负责监督执行坑口乘罐制度,负责管理罐笼两侧的安全门(护栏)是否关(放)好,对乘罐人员的安全负责。发罐前,信号工必须先询问乘罐人员是否准备好再发罐。信号工有权制止违章乘罐人员。

四、信号工必须跟罐运行,不得将信号钥匙、信号权交给他人。下料或提车时,其它中段要罐,无特殊情况可不予接送。

五、对井下发生的工伤事故,信号工必须优先发罐接送。

六、在运送爆破器材时,信号工必须坚持专人专罐运行。

第2篇 井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对接发信号的规定。

2对井下所需人、物向井上发需要信号,当井上发出下罐信号后,认为可以下罐才发同意信号,否则打停点。

3当吊架(小罐笼)提离井底200mm左右时立即打停点稳罐。待把钩工同意上提时才许发提升信号。

4下罐前立即通知井底施工人员撤离。

5信号工必须精力集中,当升降信号发出后,手不离点把,吊桶升降必须目接、目送距井底20 m左右,若遇罐运行不稳,或罐下有人、设备等紧急情况,立即打停点。

第3篇 井口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对接、发信号的规定。

2听到井下发出的信号后,先送红灯,后打信号。做到车动红灯亮,车停红灯灭。

3井下发什么信号,传递什么信号,当信号不清有疑问时,应用电话询问清楚再传递信号。

4当听到井下发出的信号而又不能及时传出时,应晃红灯或用电话通知井下信号说明原因。一旦恢复正常,必须先通知井下,待重新听到井下信号后,方可传递信号。

5提升信号传出后,仍要精力集中,手不离打点器,一旦听到井下紧急停车信号,应做到立即传出停车信号。

6当人员乘吊桶(吊篮)检查井筒或进行其他作业时,必须先定好临时信号传递方式,通知或撤出井下工作人员,按作业规程办事。

7当提升容器在井下,而井口又急需时,必须先与井下联系,接到井下发出的提升信号后,才准向绞车房发出信号。

8信号工必须严守工作岗位,精神集中,神志不清严禁上岗,严禁让他人代替,更不准以脚代手打信号。

第4篇 非煤矿山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按规定迅速、准确、清楚的发送信号,不准用电铃当作电话。保证电话、电铃、信号灯的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修理。

二、升降人员或运送物料时,要严格检查,发现不符合乘罐规定的,要立即通知整改,不整改,严禁发送升降信号。

三、对升降信号一定要打清,打准。如没有听清楚应反问一下,弄清楚后再发信号。

四、在操作台上要集中精力不准说笑、打闹,不准脱岗。

第5篇 立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交接班制度

1、罐笼等提升容器在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信号后才准交接。

2、信号工应现场交接清楚以下内容:

①主备用信号及专用联络电话等通讯信号的完好状况;

②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

③上班有关运行情况;

④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3、发现以下情况,交接班双方均不得私自交接,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准交接:

①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

②交班人交代不清当班情况。

4、交接班双方均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5、信号工接班后,应首先与提升机司机及其他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二、信号发送

1、信号工在上岗期间,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送信号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2、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应不离信号工房,并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送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事故隐患情况,还应随即上报有关领导查处。

3、信号工必须严格按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发送信号。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信号。

4、在井筒运送爆破材料、长轨道、长木等材料时,信号工应严格按规定操作,必须事先通知提升机司机按相应的升降速度提升运行,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发送爆破材料的信号。

5、信号把钩工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他种类信号。

6、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发生故障时,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信号系统。

7、信号工在上岗期间,不但擅离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闭锁信号,并向有关领导请假。

8、当提升机连续停运6小时及以上时,信号工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试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准发送提升信号。

9、信号工在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第6篇 司索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俱备,并正确配合使用。

2.熟悉起重机机械的基本性能,向起重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

3.必须了解调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

4.检查吊索具的磨损状况,有达“报废”标准情况之一的立即更换。尚未达标准却又磨损程度轻的,必须降低其允许适用范围。

5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

6.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吊装情况。

7.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带妥当后再行调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塔吊司机将重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或吊物挂钩。

第7篇 竖井中段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规程适用于各中段信号工:

1.若罐笼在该中段,需要上、下人员、物料,选择提升类型:人员、炸药、大件设备、抢险救灾等,相应的指示灯亮;提升一般物料,不需要选择;

2.选择去向,即去几中段,按下按钮,指示灯亮,

3.发允许开车信号,指示灯亮,电铃响,该信号直发井口;

4.若罐笼不在该中段,需要罐时,按“呼罐”按钮,当罐到该中段后,再按1、2, 3项方法进行操作;

5.危急情况下,按“紧急停车”按钮,且自锁,指示灯一直亮,电铃一直响,车停后,再按下解锁;在正常情况下,禁止按该按钮;

6.需调罐时,先通知司机将开关选择正常“慢动”位置,并选择上、下方向,再按下“上调罐”或“下调罐”按钮,等车动时松手,车到所需位置,按下“停止”按钮,等车停时松手;

7.注意事项:发允许开车信号前,先看一看罐帘门是否关好,摇台是否抬起,安全门是否关闭,否则不允许发开车信号,罐笼不在该中段,摇台必须在抬起位置。

二、本规程适用于主要生产中段信号工

1.若罐笼在该中段,需要上下人员、物料,选择提升类型,人员、炸药、大件设备、抢灾,相应的指示灯亮,提升一般物料,不需要选择;

2.选择允许中段按下按钮,指示灯亮;

3.发开车信号,该信号直发司机台和所有中段,指示灯亮,电铃响;

4.若罐笼在该中段,其余中段需要罐时,其中段的信号工会按“呼罐”按钮,在该中段的呼罐指示灯会分别指示,该中段信号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允许中段,发开车信号;

5.若罐笼不在该中段,所在中段的信号工会选择提升类型和去向,在该中段会指示出来,该中段信号工根据去向选择允许中段,发开车信号;

6.危急情况下,按“紧急停车”按钮,且自锁,指示灯一直亮,电铃一直响,罐停后,再按下解锁,在正常情况,禁止按该按钮;

7.需调罐时,先通知司机将开关选择正常“慢动”位置,需上调时,按下“上调罐”按钮,等罐动时松手,罐到所需位置,按下 “停止”按钮,等车停时松手,需下调罐时,按下“下调罐”按钮,等车动时松手,罐到所需位置,按下“停止”按钮,车停时松手;

8.注意事项:发开车信号前,先看一看罐笼门是否关好,摇台是否抬起,安全门是否关闭,否则不允许发开车信号。

第8篇 把钩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上岗条件

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把钩信号工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懂得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列车组列、联接装置的选择。

二、安全规定

(一)严格执行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行车不行人”制度,执行作业地点技术特征牌板中对物料运送的要求。

(二)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在上部平车场严禁有余绳开车,严禁用代用品代替联接装置。

(三)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提升时严禁非把钩信号工进入车场,已进入提升区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带,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下山掘进,上提车辆正常使用尾绳。

三、准备工作

(一)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设施、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若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二)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其他工作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三)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必须制定安全提升措施。

四、操作顺序

正常操作顺序:

运行前,联环—一挂钩头——挂保险绳—一发开车信号。停车后,摘保险绳—一摘钩头—一摘环。

五、正常操作

(一)车辆停稳掩牢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首先对列车组列、装载、联接装置、保险绳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常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紧急停车信号。

(二)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进入斜坡时,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准发信号。

(三)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摘挂钩:

(1)严禁站在道心,严禁头部和身体仲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在人行道侧。

(4)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若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将空车道车辆推出摘挂钩位置,再进行摘挂钩。

(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越过。

2.发送信号:

(1)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目视车辆,提升过程中,应进入信号硐室。

(2)“一响”为正常停车信号;“二响”为上提信号;“三响”为下松信号;并规定好其他联系信号且不得与之重复。

(四)挂人行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行车及其连接装置和泄漏通讯机的完好情况,挂好钩头,将人行车提至斜坡进行手动落闸试验,空运行一次,试车正常后,方可提升人员。

(五)特殊物料、设备、材料及大宗物件运送时,必须果用专用的连接装置,遵守措施的要求,配合施工单位提升,专用车辆挂不上时,应倒出车辆,重新装载留出联接空间。

(六)提升物料前,发现牵引车数及重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提升,若发现提升异常时,应及时发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详细检查,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恢复提升。

(七)车辆严重脱轨时,按规定条款复轨,严禁把钩信号工个人复轨。

六、收尾工作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做到现场交接班。

第9篇 主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设专人操作,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信号工不得擅自操作(电、钳工试车不在此限)。

2.接班时,要认真仔细检查所使用的设备、信号装置、操作按纽等是否齐全、完好。并且试验一次,确保声光信号具备、动作可靠。

3.信号操作:

主井信号以主罐(南侧)为主。

(1)正常信号: 主罐升--- 二短点

主罐降--- 三短点

(2)对罐信号: 主罐升--- 二长点

主罐降--- 三长点

(3)停车信号: 一长点

(4)特殊情况信号工应用电话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

4.设备操作:

主井装栽设备具有自动和手动操作系统。

(1)手动操作:

①当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再根据箕斗位置、闸门关闭信号,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机给煤,到量后自动停车。

②箕斗到位时,井壁信号灯亮,按下电机(泵站)启动按纽,电机运转,按下闸门升起按纽,闸门升起装栽。

③空载指示灯亮后,按下闸门降按纽,闸门关闭、灯亮,发出提升信号。按下电机停按纽,停止电机运转。

④箕斗离开后,井壁灯灭,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完成一次循环。

(2)自动操作:

①接班后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先用手动操作工作一段时间(5箕斗以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在静止状态将转换开关拨至自动装栽位置(自动灯亮)实现自动装栽。

②自动装栽后,信号工只打信号。但信号工必须随时观察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将转换开关搬回手动位置进行手动操作。

③工作中因故停止提升,时间较长时,应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以防误动。下班时必须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方可离开。

④维修工在检修、维护设备时,严禁使用自动操作,必须使用手动操作。信号工必须与维修工联系清楚后再操作。应积极配合维修工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⑤在进行特殊提升时(如提水煤等),必须使用手动操作。

⑥信号工操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允许误操作。

5.给煤机工作中,发现压磁称重仪数据无变化时,应及时停止装栽(出现死机),通知维修工处理。

6.发现定量斗超载,超载指示灯亮时,不准将斗内煤全部装入箕斗,必须分两次装入箕斗或部分放入井筒。

7.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箕斗内煤量超载时,必须配合绞车司机工作,不允许强行提升,应采取有效措施把超载重量从箕斗内挖出后再提升。

8.周末最后一个班下班时,应保持定量斗是无煤状态,必须使箕斗离开装栽位置(井壁灯灭),确保传感器不在工作。人离开时应停电。

9.在特殊情况,箕斗上必须上人员时,信号工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后,人员才能上箕斗作业。并设专人监护。信号工不得离开信号房。

10.发现设备和信号有故障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维修工到场进行处理。并向区值班汇报。

11.特殊情况下的运行:

在定量斗闸门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征得调度室和区值班同意后,可采取给煤机直接装箕斗,但一名信号工必须在下层台观察箕斗装栽情况,并用信号指挥给煤机工作,不得超载。

第10篇 斜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斜井信号工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不准行人。

第3条 提升机停运超过6h 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二、收发信号

第4条 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工作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第5条 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 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第7条 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要及时、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8条 信号工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第9条 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信号工在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2、信号工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0条 斜井升降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跟车工的信号操作必须严格按跟车工的操作规程执行;

2、每班挂人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应与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3、信号工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

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1条 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按上述要求进行;

2、矸石山信号工在发开车信号前,应检查山上确实无人捡东西,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3、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

4、矸石山信号工必须同时执行本操作规程的其他各项规定。

三、其他规定

第12条 各信号工与提升机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

第13条 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信号工应提前与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4条 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决定;

四、收尾工作

第15条 信号工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11篇 井下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l、工作前,认真检查信号,推车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信号故障时,禁止提升。

2、熟练掌握推车器操作技能与井口出罐工协调配合好,要在进罐工的指挥下操作推车器。

3、在接到井口工重车阻好的信息后,方可对地表信号发出执行铃。

4、井下信号工应严格执行地表信号指示,给罐灯不亮时应阻止人员或重车进入罐内。

5、如发生推车器失灵等意外故障,要马上断开紧急开关电源,并作出处理。

6、本班提升完毕或下班,必须断开紧急开关和主开关电源,并检查阻车器是否安全关闭。

第12篇 深部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1点信号,停车信号,高压换向掉电,工作闸缓慢自动收闸。

2.2点信号,主令控制器向后拉,上提运行。

3.3点信号,主令控制器向后拉,下放运行。

4.使用非正规信号时,司机必须选择开车方向(上行或下行),然后信号工打点,“信号已发”指示灯亮,司机方可开车。

5.卷扬工工作闸每拉回零位一次,信号工必打一次点(上行或下行),否则不能开车。

6.信号显示屏罐位与主罐实际位置不一致时,司机必须调零,调零时主罐必须停在023水平,按一下调零按钮(调零按钮在信号主机柜内上方),罐位指示正常后,方可开车。

主罐停车位置不准确,手闸已回零位,信号工跟罐无法打点须开车时,卷扬工必须按一下检修按钮,否则不能开车。

第13篇 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回柱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顶板控制方法,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回柱绞车司机要和回柱放顶工、看滑轮工、信号工密切配合,做好回柱放顶工作。回柱绞车司机和看滑轮工都要有护身点柱或设施。

第3条回柱绞车司机与回柱放顶工的联系,必须使用电铃(或声光)信号装置,信号一般规定如下:

1次长铃停车;

连续2次铃开车;

连续3次铃倒车松绳。

电铃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不准打开。在操作过程中,一律听从信号指挥。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开车前,绞车附近及绳道内人员要及时躲开。

第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绞车移动时。

2.导向轮移动或看守导向轮人发出信号时。

3.其他不安全情况或有人喊停车时。

4.绞车附近、绞车与导轮间有人时。

5.钢丝绳钩头距绞车或导轮1.5m时。

第5条滑轮及滑轮柱要符合下列规定:

1.滑轮柱子小头直径不小于200mm,使用时大头向下,小头向上。

2.滑轮柱子顶端要有柱窝,深度不小于500mm,顶板破碎要加深柱窝,窝底加垫帽。底柱窝深不小于100mm,底板破碎或松软要穿铁鞋。

3.滑轮柱与底板成60°~75°。方向视两绳的合力方向而定。

4.滑轮必须拴在滑轮柱的下部,最高不得超过底板0.5m,上边缘必须与绞车滚筒成一直线。

5.滑轮底部应用半圆木或木板垫平,防止回柱时上下摆动。

6,拴滑轮的钢丝绳直径必须为不小于18mm的新绳,不得使用旧钢丝绳。

7.滑轮的位置要保证钢丝绳的一端对绞车中心,另一端和回柱方向成直线c

8.滑轮的滑动销子、轮夹、轮轴必须齐全,滑轮沟槽直径最小要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4。

9.在滑轮靠工作面一侧,应加打一对支柱,防止断绳伤人及拉倒工作面支柱。

第6条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按信号操作。开车时不得远离绞车,必须站在护身柱后方。

三、操作准备

第7条备齐小锤、长柄工具等工具及油壶、螺丝等备品配件。

第8条检查绞车附近的顶帮、巷道位置是否支护完整牢固、安全,有无杂物堆积影响操作。

第9条检查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压柱、战柱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排绳是否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是否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面积的10%。

第10条检在电气设备是否摆设稳固适宜、操作方便。

第11条检查绞设备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是否齐全牢固,常用闸是否灵活,减速箱和轴承的油质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

第12条检查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先进行2一3次的正反车试转,并与回柱工用信号联系,试验其准确性。

第14条集中精力,听取信号,按回柱信号进行开车、停车、倒车等操作。

第15条正常情况停车时,应断电后用机械闸停车,不准打反车停车。电动机、轴承温度达65℃时,要停车找出原因,等温度下降后方准开车。

第16条看滑轮工应在滑轮柱上方0.5m外靠采空区侧工作。松主绳时,在滑轮下方钢丝绳外侧密切配合向下给绳,以防咬绳。

第17条看滑轮工必须用哨子与回柱绞车司机联络,发现滑轮卡绳、柱子松动、咬绳、销子松动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吹哨停车。

第18条不论开车或停车,看滑轮工都必须集中精力,目注工作范围动态,严禁打吨或离开岗位。运行时,滑轮内侧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19条信号工(打点工)必须听从回柱工的指挥,精力集中,密切注意钢丝绳运行方向,当发现钢丝绳运行方向有误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重新发出正确的信号:发信号要迅速、准确。

第20条信号工始终要和回柱位置保持5一8m距离,随回柱位置推延而改变工作位置,并收盘好电缆。调整工作位置时,应手持信号装置,不得悬提信号线,以免损坏信号线接头,造成事故。

第21条回柱工作结束后,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把开关把手打在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切断电源。

五、特殊操作

第22条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及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和回柱工作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牵引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第23条移回柱绞车时应至少2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他设施,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第24条绞车移到位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饿柱。四根压柱要与顶、底板垂直。两根战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60°~75。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上,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为复合顶时,应加柱帽,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第25条安装绞车要保证其平、正、牢。经试车,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六,收尾工作

第26条收拾好工具,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等。按规定填写回柱绞车工作日志。

第14篇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发信号要准确无误,要严格实行在岗位交接班和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对信号装置、罐笼钢丝绳、罐笼及安全门、井口安全门和照明、阻车器等一切设备、设施要维护保养好,使其安全可靠。严格执行乘罐制度,维护井口乘罐秩序,注意检查进罐材料是否捆好。监督乘罐人员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对信号室内外的安全、卫生保卫工作负责。

3、工作时不准睡岗,不准与他人打闹谈笑,不准游动打信号,不准在信号失灵时叫司机开机。不准自己打信号自己乘罐(若无人接班时,要先用电话联系好,才准自打信号自乘罐)。有人在井筒、罐笼内或井底处理故障时,严禁发开机信号,要做好井口的安全监督,不准向井内丢东西。

4、对违反乘罐的人和事,有权制止,对运送材料、设备不符合安全乘罐要求的有权不发信号提升,在井口乱堆放材料、设备、杂物有权制止,罐笼不在本岗位井口位置上,而又不清楚其停放情况者,不许发号提放。

第15篇 竖井立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交接班规定

(1)罐笼等提升容器在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才准交接;

(2)信号工应现场交接清楚以下内容:

①主、备用信号及专用联络电话等通讯信号的完好状况;

②其他有关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

③上班有关运行工作情况;

④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3)发现以下两种情况,交接班双方均不得私自交接,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准交接:

①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

②交班人交待不清当班情况。

(4)交接班双方均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5)信号工接班后,应首先与提升机司机及其他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2.信号发送

(1)信号工在上岗期间,应主动与把罐工(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2)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应不离信号工房(室),并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送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事故隐患情况,还应随即上报有关领导查处;

(3)信号工必须严格按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发送信号。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信号;

(4)在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信号工应严格按规定操作,必须事先通知提升机司机按相应的升降速度提升运行。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发送运送爆破材料的信号;

(5)多层罐笼或多水平提升时,井口上、下各层或各水平信号工,必须按下列程序操作:

①下井口总信号工在收齐井下各岗位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上总信号工发送信号;

②上井口总信号工在收齐井下各岗位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提升机房司机发送信号;

③井上、下总信号工收到任何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此时可用备用信号或专用通讯设备联系判断,以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6)信号把钩工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他种类信号;

(7)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发生故障时,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用信号系统;

(8)信号工在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闭锁信号,并向有关领导请假;

(9)当提升机连续停运6h 及以上时,信号工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试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准发送提升信号;

(10)信号工在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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