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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装工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确认设备清单:检查所有必要的安装工具和设备是否齐全,包括但不限于螺丝刀、扳手、电钻、测量工具等。

2. 安装环境评估:确保安装地点安全,无潜在危险,如电线裸露、地面不平等问题。

3. 设备定位:依据设计图纸或产品说明书确定设备的正确位置。

4. 连接电源和管线:正确连接电源线和各类管道,确保电气安全和液体流动畅通。

5. 调试和测试:完成安装后,进行初步的功能测试,确认设备正常运行。

目的和意义

安装工作规程旨在规范操作流程,保证设备安装的安全性和效率,降低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率,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防止意外伤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通过严格的安装步骤,可以确保设备在投入使用后能稳定、高效地运行,为生产活动提供可靠支持。

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手套、防滑鞋等,确保个人安全。

2. 遵守电气安全规则:非专业人员不得接触电器部分,防止触电。

3. 操作设备时注意力集中:避免因疏忽导致的误操作。

4. 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杂物,防止绊倒或引发其他安全事故。

5. 两人协作:大型或重型设备安装时,至少需要两人协同作业,确保安全。

6. 遵循顺序:严格按照安装手册的步骤进行,不可随意跳过或颠倒。

7. 记录与报告:记录安装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汇报。

8. 定期培训:定期进行安装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安装工操作规程是保障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每位工作人员都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共同维护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在实际操作中,要灵活应对各种情况,遇到不确定的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指导,确保每一次安装都能达到预期效果。

安装工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设备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较大机器包装开箱时,要预防碰伤、砸伤,要正确使用开箱工具,多人开箱不要挤在一起,操作者要保留一定距离,拆下的包装木板木料堆放有序,把朝天钉拔掉或打弯,防止扎脚。

2包装未完全拆除时,不准进箱内检查和进行设备拆卸工作。

3安装机器时,池型基础内禁止站人,防止发生脱钩、断绳或机器坠落事故。

4安装机器应用水平仪矫正加垫,加垫时,不准把手直接伸到机器或重物下面。

5用行车起重应检查绳索的可靠性,并先进行试吊,不准超负荷起吊,对于超重物件,应采取安全措施,可用重型吊车或其它方式起吊,重物的起吊高度不超过0.5米,以保安全。

6用千斤顶顶重物时,检查千斤顶是否完好,要严格遵守千斤顶的操作规程,垫木或落千斤顶时,要保持平衡,以防重物倾倒。

7竖立拨杆或起重架,下部要加垫和防滑装置,周围要用拉绳拉住,并能及时调整松紧度,拉绳要拴在紧固可靠的地方,检查钢丝绳的卡子是否卡牢,对润滑部分应添加润滑剂。

8起重机和拨杆顶端的滑轮要栓牢,拨杆的顶端与建筑物、电线等空间物件之间应留有适当的距离,以防拨杆顶端晃动时撞击建筑物或发生其它事故。

9安装设备现场,要指定专人维持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保证安全施工。

第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石工

第1条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第2条 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第3条 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第4条 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第3篇 电梯安装工程操作规程交底

电梯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

交底内容:1、一般规定

1.1 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1.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3 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须经二级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1.4 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1.5 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1.6 焊接动火应办理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1.7 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在指定地点码放。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拾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1.8 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1 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样板架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样板架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承重它用。(3)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拴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站人。

2.2 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1)剔墙、打设膨胀螺栓,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2)电锤应用保险绳拴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3)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4)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5)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6)导轨支架与预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手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用力不得过猛。

2.3 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电梯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续表 1 a3-3

工程名称桥东二期就近安置动迁

配套商品房地块二标段施工单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

(1)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器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3)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4)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5)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6)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2.4 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2)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3)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

2.5 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2)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4)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2.6 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梁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2)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钢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3)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4)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2.7 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2)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3)导轨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4)安装配重块应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电梯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续表 2 a3-3

工程名称桥东二期就近安置动迁

配套商品房地块二标段施工单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

(5)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6)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7)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井深不大于2.3m 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 × 200mm 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 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 号工字钢或20 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井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8)两人以上抬杠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9)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10)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12)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14)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15)对于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2.8 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平放,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2)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3)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4)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损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电梯调试 3.1 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1)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② 限速器调速完毕。③ 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④ 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⑤ 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2) 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3) 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电梯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续表 3 a3-3

工程名称桥东二期就近安置动迁

配套商品房地块二标段施工单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

5) 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7) 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8) 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 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9)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0)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11)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12)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13)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3.2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下列规定: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2)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经模拟动作试验均动作灵敏可靠。

3)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4)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5)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3.3 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2)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3)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4)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5)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时,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6)检查线路、换接端子或修理电器时,尽量做到不带电,带电作业时,要有人监护,在通电电器接线端子裸露处附近,禁止使用没有绝缘柄的工具。

4、每天工作结束人离去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防止他人随意开动。

第4篇 设备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较大机器包装开箱时要预防碰伤、砸伤,要正确使用开箱工具,多人开箱不要挤在一起,操作者要保留一定距离。拆下的包装木板木料要堆放有序。把朝天钉拔掉或打弯,防止扎脚。

②包装未完全拆除时,不准进箱内检查和进行设备拆卸工作。

③安装机器时,池型基础内禁止站人,防止发生脱钩、断绳或机器坠落事故。

④安装机器应用水平仪校正,加垫时,不准把手直接伸到机器或重物下面。

⑤用行车起重应检查绳索的可靠性,并先进行试吊,不准超负荷起吊。对于超重物件,应采取安全措施,可用重型吊车或其他方式起吊,重物的起吊高度不超过o.5m,以确保安全。

⑥用千斤顶顶重物时,检查千斤顶是否完好,要严格遵守千斤顶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垫木或落千斤顶时,要保持平衡,以防重物倾倒。

⑦树立拨杆或起重架,下部要加垫木和防滑装置。周围要用拉绳拉住,并能及时调整松紧度。拉绳要拴在紧固可靠的地方。检查钢丝绳的卡子是否卡牢,对润滑部分应添加润滑剂。

⑧起重架和拨杆顶端的滑轮要拴牢。拨杆的顶端与建筑物、电线等工件物件之间应留有适当的距离,以防拨杆顶端晃动时撞击建筑物或发生其他事故。

⑨安装设备现场要指定专人维持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保证安全施工。

第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电焊工

第1条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第2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3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4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5条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6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7条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第8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9条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0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11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12条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13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第14条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第15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17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6篇 管路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管路安装工除遵守本规定外,应遵守《水利水电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

2.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体,应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用滚杠运输时,应防止压脚,不得用手直接调正滚杠。管子滚动的前方,不得有人。

3.管子煨弯用砂应烘干,灌砂后若用机械敲打时,下方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应错

4.管子加热及弯曲作业,应戴手套,穿工作服或帆布围裙,看火者应戴色镜和脚罩。

5.使用机械或液压冷弯作业,应先检查地锚或靠桩是否牢固。操作时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或着力点的对面。

6.使用火焰弯管机作业,周边现场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7.套丝作业,工件应摆平夹牢,工作台应平稳。两人操作时,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伤人。机械套丝时,不得戴手套。

8.采用切割砂轮切割作业,应精力集中,严禁切割砂轮打磨坡口。

9.管口窜动和对口作业,动作应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10.高处安装与拆除管路,使用的扳手等工器具应栓系防脱落。

11.设备分解清扫,装拆零件顺序应合理,拆下的零件应放平垫稳,防止手脚受伤。

12.酸洗去锈作业,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3.管道采用玻璃棉,石棉布,石棉泥保温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长筒手套和口罩。保温层浇筑沥青时,应穿戴防护用品。

14.氧气管道安装,吹扫试压所用的工具,零部件,材料等均不得有油污。

15.氨系统管道安装,应经过试压合格后方可注入氨液,管道注入氨液后,严禁焊接与切割。

16.管道试压,生压应分级缓慢进行,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作业人员不得在堵板,法兰,焊口,丝扣等处停留。

17.管道吹扫,试压的排泄口不得对着带负荷的高,低压导线,变压器,碎石坡和仓库及建设物。

第7篇 房架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房架在地面装好后,未经工程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准安装。若在房顶高处拼装,应连续进行,中断拼装应设临时支撑。

2.安装房架要用起重工具吊装时,应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在起吊重物下面禁止他人通行,停留或工作。

3.安装过程中在午休或下班前,对房架要普查一次,看其是否牢固。

4.不许站在墙上或木条、木檩上进行工作。

5.在钉天栅和室外望板时,应搭设满铺脚手架,不许站在梯档上进行工作。

6.高处作业或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或设安全网。所用工具必须放入工作袋内,不得上下投掷。

7.房架吊装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不准用活动物件固定屋架。

8.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防止坠落事故。

9.在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时,不准走板面,只准踩在屋架下弦或大楞上行走。板面不准堆放材料。

第8篇 井下机械安装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设施工负责人、安全检查员,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施工地点支护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现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3.在斜巷进行安装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4.在倾角大于15°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5.当安装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6.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工具,活扳手、管钳等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得代替手锤使用。

7.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8.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熟悉安装工作环境、进出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

9.下井前要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工作人员传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10.按当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工具、器械等,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等起重设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11.合理选择起重运输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作业;不得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12.对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及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逐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由专人做上明显标记、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

13.按安装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认真校核基础尺寸,找准设备的安装中心线和标高。

14.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

15.将所需安装的设备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术文件及安装说明书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装的基础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础螺栓,按要求进行灌浆。

16.将设备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图纸及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后,上紧各连接件、销子、螺栓等。

17.安装带式输送机时要保持输送带平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则应保持平缓过渡;做输送带接头时,应使接头两端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应叫作业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严禁直接用手拉或脚踩输送带。

18.安装刮板输送机后试车时,如有漂链现象,应调整中部槽的平直度,严禁用脚蹬、手搬和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9.安装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中间验收、各连接尺寸等技术数据要进行详细记录。

20.设备安装后,试车之前应按施工要求的安装质量标准逐项认真检查:

(1)各部螺栓应齐全、紧固。

(2)减速器、油箱的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应适当,无渗漏油。

(3)输送带、刮板链的张力应适当。

(4)联轴节间隙应符合要求。

(5)各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完好、牢固。

(6)各仪表应齐全、完整。

(7)焊接部位应牢固,无开焊、裂缝等缺陷。

(8)设备周围,特别是转动部位周围,应无影响试车的杂物。

(9)按有关规定需要盘车的设备,应盘车2~3转,转动应灵活。

(10)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21.检查相关设备和环节的配合情况。

22.通知所有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远离设备转动部位,发出试车信号,按试车程序送电试车。在试车时认真检查:

(1)各运转部位应无异响。

(2)润滑油路应畅通。

(3)各部轴承温升应符合规定值。

(4)各仪表指示应灵敏、准确。

(5)设备整体震动情况。

(6)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23.拆卸设备前,应将车停在合适的位置。拆卸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通知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按事先确定的顺序进行拆卸。

24.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拆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要尽量保证各部件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必须拆下的易损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损坏、丢失。

25.对设备的结合面、防爆面及易碰坏的零部件,在拆卸时要注意不要损坏。

26.拆卸重型部件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设施。所有人员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27.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安装配合要随时做好详细记录。

28.安装、拆卸设备竣工后,要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清理现场卫生。

29.拆卸完设备并装上车后,负责人应对现场再检查一遍,有无丢下的零部件。

第9篇 房架安装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房架在地面装好后,未经工程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准安装。若在房顶高处拼装,应连续进行,中断拼装应设临时支撑。

2.安装房架要用起重工具吊装时,应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在起吊重物下面禁止他人通行,停留或工作。

3.安装过程中在午休或下班前,对房架要普查一次,看其是否牢固。

4.不许站在墙上或木条、木檩上进行工作。

5.在钉天栅和室外望板时,应搭设满铺脚手架,不许站在梯档上进行工作。 6.高处作业或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或设安全网。所用工具必须放入工作袋内,不得上下投掷。

7.房架吊装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不准用活动物件固定屋架。

8.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防止坠落事故。

9.在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时,不准走板面,只准踩在屋架下弦或大楞上行走。板面不准堆放材料。

第10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钢筋工

第一节 制作、绑扎

第1条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2条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第3条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第4条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第5条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第6条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7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滑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第8条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第9条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第10条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遇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二节 冷拉和张拉

第11条 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第12条 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他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入操作。

第13条 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第14条 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第15条 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第16条 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次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第17条 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裹,不得外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

第18条 电热张拉达到张拉应力值时,应先断电,然后锚固,如带电操作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第一节 钢 筋 机 械

切 断 机

第19条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第20条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第21条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第22条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发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除 锈 机

第23条 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

第24条 除锈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调 直 机

第25条 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第26条 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第27条 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第28条 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弯 曲 机

第29条 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第30条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第31条 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冷 拔 丝 机

第32条 先用压头机将钢筋头部压小,站在滚筒的一侧操作,与工作台应保持50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

第33条 钢筋的末端将通过冷拔的模子时,应立即踩脚闸分开离合器,同时用工具压住钢筋端头防止回弹。

第34条 冷拔过程中,注意放线架、压辘架和滚筒三者之间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即停机修理。

点焊、对焊机(包括墩头机)

第35条 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第36条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第37条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推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第38条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第1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制材工

第一节 木材搬运、装卸、堆放

第1条 从火车上卸圆木应有专人指挥。拔夹杠应先拔掉中间,后拆两头;断铁丝应先剪上、中层,后剪下层。圆木滚卸时,车上不准留人,车下禁止行人通过。

第2条 马车运圆木,下层装大的,上层装小的。运成材高度不得超过1米,每30厘米设横木,并用绳索捆牢。卸车时车要站稳、挂闸。

第3条 堆放圆木,应站在垛的两端并清除垛下障碍物。码高垛,脚手板必须支搭牢固,禁上两人在同一脚手板上操作。冬、雨季必须加防滑条。

第4条 翻圆木撬杠和板钩不得正面对人。翻弯曲和直径较大的圆木,必须掩好木垫,防止圆木滚动。

第5条 圆木垛高一般不得超过3米,垛距不得小于1.5米;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过4米,每50厘米加横木,垛距不得小于1米。所有材料堆垛应距运输轨道两侧1米,上方不准有高压线。

第6条 用小平车(轱辘马)运料,不准猛推猛跑,拐弯要慢行。两车间距不小于5米。

第一节 制 材 机 械

带 锯 机

第7条 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第8条 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第9条 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第10条 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第11条 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第12条 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厘米,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第13条 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和抢行。

第14条 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锉 锯 机

第15条 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第16条 锉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

第17条 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起重工施工人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第2条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第3条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第4条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第5条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第6条 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第7条 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第8条 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9条 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措施。

第10条 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第11条 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第12条 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二节 起 重 桅 杆

第13条 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第14条 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第15条 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第16条 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米。

第17条 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第18条 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第19条 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第三节 结构吊装

第20条 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第21条 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第22条 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第23条 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第24条 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敲紧。

第25条 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第26条 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第27条 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第四节 设备吊装

第28条 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第29条 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第30条 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第31条 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第32条 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第33条 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第34条 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第35条 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 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 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 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 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并确保缆风受力均匀。

第1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保温工

第1条 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第2条 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第3条 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第4条 聚苯乙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

第5条 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第6条 苯、汽油应缓慢倒入粘结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米。

第14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木工

第一节 支模拆模

第1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2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第3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4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5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6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7条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木构件安装

第8条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第9条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第10条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11条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第12条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告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13条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三节 木 工 机 械

平 刨 机

第14条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15条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16条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第17条 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第18条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清除干净。

第19条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第20条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压 刨 机

(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第21条 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第22条 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第23条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第24条 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裁 口 机

(包括立槽刨、线角刨、铲口刨)

第25条 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第26条 送料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节应慢推。接料需待过刨口15厘米。

第27条 裁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厘米,高5厘米。禁止在中间插刀。

第28条 裁刨圆形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进料。

第29条 机器运转时,禁止在防护罩和台上面放置任何物品。

开 榫 机

(包括双头、燕尾开榫机)

第30条 要侧身操作,不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第31条 短料开榫,必须加垫板夹牢,禁止用手握料。1.5米以上的木料,必须两人操作。

第32条 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打 眼 机

第33条 打眼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1.5米以上长料必须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

第34条 操作中如遇凿芯被木渣挤塞,应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要勤拔钻头。

第35条 清理凿渣要用刷子或吹风器,禁止手掏。

圆 盘 锯

(包括吊截锯)

第36条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第37条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第38条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第39条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刮 边 机

(包括直边机)

第40条 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面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

第41条 刀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毫米。

第42条 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

第1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铆工

第1条 构件摆放及拼装,必须卡牢,移动、翻身时撬杠支点要垫稳,滚动或滑动时前方不可站人。

第2条 组装大型构件,连接螺栓必须紧固,点焊部位必须焊牢。圆筒形工件,应固定垫好。

第3条 滚动台两侧滚轮应保持水平,拼装体中心垂线与滚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度,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米/分。

第4条 在滚动台(转胎)上拼装容器(塔、罐),采用卷扬机牵引,钢丝绳必须沿容器表面由底部引出,并在相反方向设置保险牵引绳,防止容器脱落。

第5条 大锤的木把应材质坚实,安装牢固。锤头必须平整,无缺棱、裂纹、卷边等缺陷。

第6条 打锤严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时打锤不得对站,掌平锤头部要避开,要用工具指示打锤。

第7条 风铲风管接头、阀门等应完好,铲头有裂纹禁止使用,操作中及时清理毛刺。铲头前方不准有人。更换铲头,枪口必须朝地,禁止面对风枪口。

第8条 操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第9条 卷板展开时,拉伸索具必须牢固。展开方向两侧及板上不准站人,松索或切板时严防钢板回弹。

第10条 气顶法施工应用校验合格的仪表。罐体升至预定高度,应沿罐壁均匀点焊牢固。平衡装置的钢丝绳要张紧,中部死点应卡牢,不准左右滑动。

第11条 气顶法施工,每节壁板顶升高,应校验限位螺杆,保证限位高度。顶升时,倒链或花篮螺栓松紧要一致,防止移动倾倒。遇有停车事故,应立即关闭进风门调节档板,使气罐缓慢下降。

第12条 容器水压试验,要用校验合格的压力表,严禁超压。充水时,先打开工顶部放空阀,要缓慢升压,同时不准敲击容器。

第13条 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先将罐内的水放净,清除油污、杂物、顶部要设置安全阀,试验时要以每小时2公斤/平方厘米左右的压力缓慢升压。接头、阀门、仪表等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停压处理。

第14条 使用平板机应站在两侧。钢板过长应用托架式小车托住或用吊车配合。板上不准站人。

第15条 卷板时应站在卷板机的两侧。钢板滚到尾端,要留足够余量,以免脱落。卷大直径筒体,应用吊具配合,防止回弹。

第16条 用调直机调直或弯型钢,要安放平稳卡牢,移动型钢时,手应在外侧。顶具必须焊有手柄。

第17条 使用剪板机剪切钢板,应放置平稳,剪板时,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不得伸入压力下方。不准剪切超过规定厚度和压不到的窄钢板。

第18条 使用刨边机时工件必须卡牢,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清除刨屑要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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