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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矿山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金属矿山操作规程

有哪些

金属矿山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探矿与评估:确定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和品质,进行地质勘查和经济可行性分析。

2. 设计与规划:依据探矿结果制定开采方案,包括矿山布局、开采方式、设备选型等。

3. 开采作业:包括钻孔爆破、挖掘装载、运输等,确保安全高效地提取矿石。

4. 矿石处理:通过破碎、磨矿、选矿等步骤,将矿石转化为精矿。

5. 安全管理: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6. 环境保护:控制污染,实施复垦,实现可持续发展。

7. 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品质符合标准,满足客户要求。

8. 维护与检修:定期检查设备,及时维修保养,保证矿山正常运行。

目的和意义

金属矿山操作规程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 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开采和处理流程,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

2. 确保作业安全:规范操作,防止意外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保护环境:减少开采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绿色矿山建设。

4. 保证产品质量: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5. 延长矿山寿命:通过合理规划和维护,延长矿山的经济开采期。

注意事项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操作和应急预案。

2. 在爆破作业中,必须遵守安全规定,确保人员撤离,防止飞石伤人。

3. 保持工作现场整洁,防止滑倒、绊倒等安全事故。

4. 设备运行时,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接近,防止触电、机械伤害。

5. 对于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直接接触和吸入。

6. 定期检测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指标,确保环保达标。

7. 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

8. 在处理矿石过程中,注意防尘,避免粉尘爆炸风险。

9.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10.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计划,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以上规程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持续改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确保经济效益时,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金属矿山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工人担任。

2、爆破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炮棍要用木质的,并且要直,直径要和药卷相当。

3、领取火药时要当面检查,点清数量,雷管和火药必须由爆破员亲自领取、退还和携带,其他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

4、雷管、火药往工作地点携带时,必须执行专人专箱专锁,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不同的容器里,领取火药后要立即上锁。

5、火药运到工作地点后,要将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安全地点,不得混放。

6、当班剩余的火药要退回火药库严禁将炸药、雷管寄存在其他地方。

7、装配引药要在安全地点进行,禁止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8、装配引药的数量要以当时需要的数量为限。

9、装药时,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仝地点。

10、放炮要一次装药一次拉炮。

11、放炮前,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员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未经班长或组长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12、放炮撤人时,爆破员要最后离开放炮地点。放炮时,爆破员 必须连续三次喊话或鸣笛,并确认放炮地点无人时,才能放炮。

13、放炮后,爆破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的情况,检查炮窝和炮眼数是否相符,如有危险必须处埋。发现残炮、瞎炮要收集起来,交回火药库。

第2篇 金属非金属矿山掘作业面安全操作规程

一、掘进

(一)、掘进作业指导

1、所有掘进工程必须有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杜绝无设计的口头协议工程。

2、工程设计和施工通知单,必须包括地质概况,施工目的、施工单位,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重大工程必须编写安全专篇,安全措施必须认真、详细、具体。

3、工程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签字、报施工单位、分管副矿长、安全部,生技部存档案备查。

4、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后,必须认真安排,并向凿岩工、扒装工讲明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并到现场进行安排。

5、作业前,首先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有不安全因素必须首先进行处理,否则不得作业,主要应详细检查作业场所的地质情况、浮石处理情况、支护情况、管、线路架设情况、通风情况等。

6、凿岩工应严格按设计布眼、装药,破碎地段,顶板、边邦应实施光面爆破,以减少岩体的破坏,增加安全强度,掘进面最佳顶板为三心拱型。

7、凿岩工作业严禁打干眼,严禁明火单点炮,严禁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严禁边凿岩边装药。

8、掘进面凿岩工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放炮时必须通知相邻作业 面,并按规定设好警戒,确认无误后,方可撤除警戒。

9、爆破工放炮后,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10、扒装工进入作业面前,必须首先接好照明,检查作业面通风情况,严禁冒险作业;进入作业面的扒装工严禁干式扒装。

11、扒装工必须进行排险和敲邦问顶,排险时必须双人作业,一人照明监护,一人排险,严禁单人排险。排险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严禁带浮石作业。

12、作业面必须排净浮石,并按规定清挖水沟。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好作业面的卫生,并做到人走灯灭。

13、需要支护地点,必须及时通知支护工进行支护。

14、掘进面严禁使用高压风进行通风,所设局扇必须管好、用好。

15、掘进面必须及时打好风、水、管线路眼,并吊挂整齐。

16.、天井掘进时必须架设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保险带。

(二)、掘进工程管理标准

1、巷道工程的推进要落实支护措施,对破碎地段及时采用木质、锚索、锚杆、锚网、喷浆及钢架等支护手段加以维护,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系数。

2、天井掘进至7m时应架设安全作业平台,安全作业平台距天井工作面不应超过2.5m;人行、溜渣间必须分开。

3、工作面照明良好,灯线架设规范,灯泡功率100w,灯距不大于15米,无明线头,严禁乱拉乱挂。

4、各种电缆、风水管的架设符合要求,禁止电缆与风水管混架,电缆不得置于水中(尤其接头处);停车后电缆应及时盘起。

5、贯通工程必须在贯通前(不小于10米)通知有关人员,并设置警戒;当两个相贯通工作面相距15米时,其中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

6、四大工种人员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按规范作业。

7、爆破物品的临时存放及使用均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溜井防坠落措施到位,格筛、护栏、标志、照明设置齐全。护栏高度1.05-1.2m(特殊地段加高),网格不大于38×50cm2,格筛两平行轨中心线距离不超过40cm,焊接牢固。

9、电气焊等设备按技术操作规程使用,防护措施要及时到位,劳保用品佩戴齐全。

二、硐室作业指导

1、 所有掘进工程必须有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杜绝无设计的口头协议工程。

2、 工程设计和施工通知单,必须包括地质概况,施工目的、施工单位,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重大工程必须编写安全专篇,安全措施必须认真、详细、具体。

3、 工程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签字、报施工单位、分管副矿长、安全部,生技部存档案备查。

4、 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后,必须认真安排,并向凿岩工、扒装工讲明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并到现场进行安排。

5、 凿岩工应严格按设计布眼、装药,破碎地段,顶板、边邦应实施光面爆破,以减少岩体的破坏,增加安全强度,掘进面最佳顶板为三心拱型。

6、 凿岩工作业严禁打干眼,严禁明火单点炮,严禁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严禁边凿岩边装药。

7、 落实控制爆破护顶技术,保证工程质量,顶板平整成拱形,无浮石,严禁带浮石作业。

8、 扒装工、排险支护工进入硐室后,必须先布好照明,灯距不得超过8米,灯泡功率100w,灯线不得有明线头,不得违规架设。检查通风情况和顶底板情况,不允许冒险作业。作业前,先排险(硐室排险工具配备齐全(一长、一短)且质量符合标准)。禁止带险情和干式扒装,禁止单人作业和单人排险。

9、 排险支护工对破碎地段或排不下来的浮石,必须做好记号,需爆破和打锚杆的,必须通知凿岩工及时打眼,安设锚杆或爆破。局部需进行木支护的,必须立即进行支护,并保证牢固可靠。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或进行封堵。

10、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出作业面,并带好个人照明工具,严禁在作业面休息。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车间有关领导汇报。

11、 加强支护管理,视现场情况确定合理的支护方案,确保安全可靠。

第3篇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全技术总则

1、全矿职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则。

2、入矿新工人和新工种工人必须经过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工种需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前要充分休息,上班时穿戴劳保用品要合适齐全,长大衣、长雨衣、要放在适当地方,操作时不准穿用。工作岗位及通道不准堆放东西,并随时清理工作现场。

4、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循章作业,不准看书报,不准睡岗,打闹说笑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自己不懂的设备和不是自己的设备,不能乱动。

6、挂有警告及危险标志或有爆炸、触电区域,非排险人员不准靠近。

7、爆炸时要严格清场和警戒,无关人员应提前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8、裸露在外的机械运转部位应加设安全网罩,人人爱护,不得随意拆除,检修拆卸的要在检修后负责安装好。

9、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积极处理。

10、交接班制度:

(1)、交班者应将当班生产情况,操作条件特殊变化情况,设备运转和故障情况,及处理程度以及对下班生产工作意见,应详细记录于交班日志中。

(2)、接班者对上班生产情况、设备状况、风、水、电系统供给情况、润滑部位和接合部位状态及设备升温情况等,应做详细检查和了解。

(3)、交班者还以口头形式向接班者交清当班情况,在接班者对岗位进行检查和阅签交班日志后,交班者才能离开现场。

(4)、在本班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本班处理排除,当交接班中发生“拉锯”矛盾时,应由岗位协商解决。

(5)、交班时工具应如实点清并作记录,工作场地和机械设备必须整洁。

(6)、交班定为在正点前10分钟在岗位开始进行,正点结束。在正点交班前的当班中出现的一切生产、设备问题和发生的设备事故以及工具、仪器的损坏和遗失等均由当班者负责。

(7)、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能离开岗位。杜绝感情交班、无人交班及途中交班。

一、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工的职责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

2、爆破工负责爆破器材的领通、运输、起爆药包加工、联线、点火、盲炮和残炮检查、处理工作。

3、所领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收藏或丢弃,严禁将爆破器材挪为他用;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退回爆破材库,严禁乱扔、乱放、私存和转让他人。

4、提前到工作面验收炮眼质量、个数和深度,发现有不合理的炮眼,应叫钻工补打。

5、在工作面进行装药、联线、点火等工作时,应严密组织,明确分工,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6、风钻工在打盲炮、残炮的平行眼时,爆破工应地场观察,防止打响盲炮、残炮。

7、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进行放炮。(炸漏斗时除外)

8、爆破工每班领用雷管不得超过五发。

二、爆破器材的运输

1、非专职爆破工(无爆破证者),无权领取任何爆破器材。

2、领取爆破器材必须携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领药箱(袋),雷管与炸药要分袋装运,严禁装在衣袋里。

3、每位爆破工,每次运送炸药时不得超过25公斤。领药后,应立即向工地出发,不得途中停留或将爆破器材转交别人。

4、几名爆破工同时运送时,其相互间距不小于10米,不得开玩笑和打闹。

5、爆破工在领退、运送、加工、装联爆破器材时,禁止抽烟、明火。

6、禁止在上下班时或人员集中井口、井底、车场运送爆破器材。除护送爆破器材人员和一个信号工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同时乘罐。

7、在打眼、吹眼没有结束时,高压风未停时,严禁爆破器材进入工作面。

三、爆破器材的加工

1、禁止加工和使用变质失效的导爆管和雷管;

2、制作起爆药包应在爆破地点以外或临时加工房内进行,加工用的锥子为铜质、竹、木做成,禁止用铁质、铝质锥子。锥子直径应大于雷管直径2-3毫米。

3、加工起爆药包时,雷管只准对锥好的小孔插入,不准用力推和压,并用胶布固定好雷管,加工好的药包,不准用手提导爆管和拆导爆管,以防影响爆破效果。

4、导爆管使用注意事项:

⑴网路联结时,切勿将导爆管拉得太紧,以免传爆雷管爆炸时将未传爆的导爆管拉脱或炸断造成拒爆。

⑵对炮孔充填时,特别是深孔充填时注意勿使粗大的充填物将导爆管砸断而造成拒爆。

⑶非电导爆管起爆系统,应由爆破工掌握好雷管的段数和起爆药包的加工。

四、装药

1、负责对所领用的爆破材料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回爆破器材库。

⑴销铵炸药严重硬化结块、受潮、药卷破裂。

⑵雷管破皮、生锈、有眼孔等。

⑶导爆管不合格,粗细不一,破皮、打断、压扁、受潮或燃烧速度不合格。

2、装药前,应在所有能通向爆破工作面的巷道口、通道口上放哨或用特制灯光、挂牌等警告。

3、装药时,用木炮棍轻轻地顶住药卷,送放眼内,药要装到底,装入起爆药包一律不准使劲冲击,保护好导爆管,严禁使用钢钎、铁棍装药。

4、起爆药包可视情况装在孔口或孔底位置,炮眼要用15-20厘米的炮泥填满。

5、填塞炮泥时,禁止使用硬质状或易燃材料,有出水的炮眼应用防水炸药或者加装防水套,合理选择爆破顺序,合理安排雷管数。

6、装药严禁吸烟、明火。

7、通风照明不良时,禁止装药。

五、点火爆破

1、点火前,必须先确定好畅通的撤离通道,发出声响信号(如敲管子、喊话等),并在所有的通道口放哨。

2、点炮时要有警戒炮。

3、炮响后,严禁看回头炮,必须记住其响炮个数,用导爆管爆破很难听清响炮个数,但应在最后一个炮响后20分钟才进行工作面,并进行充分的通风。

4、每个爆破工应采用一次点火;成组点火时,一个人不得超过五组。

5、单个点火导火索的长度须保证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但最短不小于1.2米。

六、盲炮和残炮的处理

1、发现盲炮应立即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时,立即报告班(组)长,在盲炮设置标记,研究后处理。

2、禁止把起爆药包,火雷管的导火线导爆管等从炮眼中拉出来。

3、对工作面的盲炮、残雷管必须处理好,不准用铁器或能引起火药爆炸的物品掏挖,可将炮泥取去,重机装上起爆药包爆破或用竹木棍及水冲洗出来。

4、禁止用高压风吹洗。

七、注意事项:

1、火雷管和导火线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⑴雷管内有杂物;

⑵雷管变质;

⑶雷管体上有残药;

⑷导火线破裂包皮损坏或折断;

⑸导火线有断药现象;

⑹燃速不标准。

2、导爆管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⑴导爆管有折断现象;

⑵导爆管尾部不封闭;

⑶导爆管穿孔

⑷段数相同但厂家不同。

二、 凿岩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进入工作面首先必须严格做好以下几点:

1 通风防尘效果良好,风筒、 水管按要求跟上迎头,必须冲 洗好工作面;平巷要顺、反向冲洗 10 米的顶邦;天井要冲 洗工作台以上部分;采场要冲洗好顶邦。

2 认真检工作面是否有盲炮和残药,发现盲炮必须处理好。

3 检查供风、水是否正常,风、水各接头是否有松动。

4 天井掘进必须检查工作平台和吊盘撅是否牢固可靠,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5 必须了解和熟悉作业地点技术要求,坚持正规化作业,不 违章操作,按设计施工。

6 工作时必须保证照明良好。

二、禁止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反对图省事和找便宜,不管 安全的坏思想、坏作风。

三、禁止带浮石(包括掘进和回采)作业,必须全面仔细地 进行敲邦问顶,不准用风钻去代替撬棍去顶浮石,禁止在活 毛上打眼。

四、禁止打干眼,开钻时先开水门后开风门,开始(点眼) 要开半风门, 把钎人躲开后才准开全风, 换钎不要开全风门, 操做要准、稳。

五、打眼者要站在风钻的右侧,手扶风钻,不准坐或跨在风 钻的气腿上,风水绳只准从凿岩机工身体的一侧通过,禁止 从两腿之间跨过。

六、打眼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从风钻的下面通过或前面停留, 不准从风钻、钎子的上部越过,随时注意风水绳接头是否松 动。

七、在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作业区的顶板和两邦、棚 子和支柱是否有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钻检查处理,重大问 题及时向车间(队)汇报。

八、矿房回采和天井(竖井)打眼时必须两人。禁止单人作 业,在不安全的矿房禁止两台(多台)凿岩机同时凿岩。

九、在矿房溜矿井上口打眼时,溜井上口必须用 4 公分木板 以十字花盖严,气腿下部必须双行木板,否则不准打眼。

十、吹炮眼时,吹眼人不要对着炮眼,主机和助手两人要配 合好。

十一、 采用新型凿岩机凿岩时, 要遵守新的凿岩机操作规程。

十二、在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 带。

十三、在可能出现老硐及大量积水的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时 必须按设计打好探水眼。当作业面岩石出现“冒汗” 、滴水 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 报,在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继续作业。

三、 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坑木必须严格遵守斜井提升、平巷运输的有关规定,听从信号工的检查和指挥。斜井运送坑木时,车场禁止有人,并将木材上下两端捆牢后方可升降。向天井和采场运送坑木,必须检查好提升设备、绳索、 滑轮和挂钩,提升时要注意上下信号联系。在人行间运材料 时必须一层一层往上提或下放, 绳子要捆牢,并打上扒锯子。

二、井下运送材料时,不得损坏动力、照明线路及变配电设备、电机车架线、风、水管路和轨道、风门等设施和构筑物。

三、支护工进入作业地点,要严格做好下列检查处理工作:

1、认真检查顶、帮是否有活毛,要进行细致的撬毛,大块不易处理和影响顶帮稳定性的活毛(矿)必须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

2、检查通风设施是否良好,进作业地点前必须开通风机,防止憋气和中毒,禁止在无通风的情况下作业.

3、检查脚踏台板、梯子、隔板及天井的吊盘是否坚实可靠, 发现问题立即修维护好.

4、检查爆破后的工作面是否有残药、雷管和盲炮,盲炮要 划上记号“0” ,并回报代(值)班长派人处理。

四、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斧头、锤子等工具是否牢固,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其它障碍物。

五、使用圆木禁止砍撑头,撑窝的深度在硬岩石中不小于 30 毫米,在软岩石中不得小于 100 毫米。禁止把撑窝打在浮石上。

六、支护冒落取区,必须详细检查顶板和帮的情况,采取可靠措施,制定计划,经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领导批准方可执行,在作业中必须有一名经验的老工人监护顶、帮变化。

七、拆修天井时,必须由上而下进行,上口必须盖好, 必要时并设专人看守,注意周围岩石安全情况,作业人员要 佩带安全带,禁止多层作业。

四、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熟悉本工种规程及技术操作规程,并持有特种工作证。

2、工作时绝对禁止穿布鞋、非绝缘皮鞋及其它带钉鞋,不准赤脚、赤膊工作;不准戴金属边的眼镜及金属边的眼镜及金属制的腰带和工具套;不准使用易导电的工具(如金属尺等)。

3、从事现场作业和高空作业都必须有两人以上;高空作业时,电线杆=蹬具、安全带、所架设的架子、梯子等必须牢固可靠,不准在雷雨天作业(紧急情况下除外);分区共同作业,必须明确分工,并有专人负责信号联络标志。

4、工作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作时彼此应互相照顾,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违反安全技术规定哲里木盟不听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5、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心必须与高压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或用电铜、铝、铁等线代替保险丝;不准擅自触动继电保护装置,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装置。

7、在工作岗位上不准打闹、睡觉,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过失,发现问题随时汇报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

8、一切设备与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不准轻易摸触,不准进行检修。

9、无电应作有电认识,不要完全信赖绝缘保护。

10、变压器房高压开关的操作地点,必须设有木板台,启闭高压开关时戴上绝缘手套,并用绝缘棒进行操作。

11、建立总开关和变压器房的管理制度,非有关人员不准进入。

12、烘烤电器设备必须有人看管,人离要熄火。

13、防雷保护的避雷管器接地装置,每年必须检查一次。

14、凡因工作需要用电话传讯意见时,特别是有关安全事宜,须重述对方言词,禁止用含混字句,以免误解发生事故。

15、检修或试验前后要清点工具是否齐全,防止遗忘于设备上(内)。

16、在已停电未接地线的设备上工作,开始工作前须将该设备对地放电,其断电开关须用绝缘物隔拦或派专人监视。

17、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断电源,进行急救,现时立即报告值班室、生产调度室。

18、车间、坑口的维修电工必须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和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充分了解前,禁 止冒险作业。

19、敷设的线路必须悬挂整齐,线路与管路原蛐蛐则上同侧布置,同侧布置,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2、工作前检查电焊的接地线路状况、电线的接合情况和焊接电缆的绝缘外皮是否完好,确认没有漏电现象后方可开始作业。

3、不准在易燃易爆、油脂、瓦斯等物旁作业。

4、接地线不要接在建筑物或铁架上;焊条夹钳必须完好和绝缘可靠。

5、工作时必须戴防护面罩和绝缘手套;不准穿湿衣服作业;在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在工作台附近地面铺设橡胶垫子。

6、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带,站立位置要安全。

7、调整电路时先切断电源;焊接铁板时,不应将夹钳放置铁板上。

8、禁止焊接密封和有压力作用的物件,以免发生爆炸。

9、更换焊条时,必须戴干燥的帆布手套,脚不能站在焊接的工作物上, 以免触电。

10、不得将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

11、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拉开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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