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个人防护装备
1. 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确保身体与地面和带电体间的绝缘。
2. 使用安全帽,防止高空作业时物体坠落造成的伤害。
3. 携带便携式验电器,随时检查线路是否带电。
4. 佩戴防护眼镜,保护眼睛不受电弧或飞溅物的伤害。
二、工作前准备
1. 对作业区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安全措施。
2. 关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使用锁具锁定开关。
3. 使用绝缘工具,如绝缘剪刀、绝缘棒等,非绝缘工具不得接触带电部分。
三、作业过程
1. 遵循“先验电、后操作”的原则,确认无电后再进行作业。
2. 保持工具干燥,避免湿手操作。
3. 严禁单人进行高压作业,至少需两人一组,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应急处理
1. 发现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不可直接接触触电者。
2. 使用绝缘物品移开触电者,拨打急救电话并进行现场急救。
五、作业结束
1. 清理作业现场,恢复设备到正常状态。
2. 拆除警示标志,恢复供电,并记录作业情况。
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电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电气事故。通过规范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故障率,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共安全,防止电力设施损坏和停电事件的发生。
1. 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安全规程,任何情况下安全都应优先。
2. 在特殊环境(如雨天、湿度大)下,增强安全防护措施,增加监护人员。
3. 培训和考核是关键,确保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并能正确执行规程。
4. 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和绝缘工具,确保其完好有效。
5. 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切勿冒险作业。
6. 紧急情况下,应优先保证自身安全,再进行救援行动。
7. 保持警觉,避免疲劳作业,以防意外发生。
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不仅关乎每个电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执行。
第1篇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2)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防止操作时相间或相对地短路。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3)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4)上杆前,应先分清相、中性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中性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第2篇 电力工程送电开通及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9.1停电检修作业时,应在已停电设备的开关及操作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9.2在发电厂、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电力线路邻近施工时,应在施工线路的各杆塔处做出标记,并设专人监护。
5.9.3在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应符合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1的有关规定。
5.9.4在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的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检查与高压线路或设备的带电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5.9.5低压带电作业不得带负荷接续导线。如果必须带电更换电气器具时,应先做好旁路线。在自动闭塞的低压线路上,应在不受张力的处所接续导线,但必须设可靠的旁路线。
5.9.6在相电压大于220v的电力设备上工作时应停电;当带电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严禁同时接触带电体和接地体以及同时接触两个带电体;
3尚未脱离设备带电部分时,严禁与站在地面上的人员接触和互相传递料具及其他物品。5.9.7施工线路与带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1的有关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l根据施工需要,向带电线路运营管理部门提报停电申请计划。
2停电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施工负责人签领。施工负责人在现场专门承担作业指导和安全监护。
3电力专业停电工作票样式见附录a,其办理手续及执行的步骤应符合现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4接到允许开始作业的命令后,必须对停电线路进行验电和接地。
5办理停、送电手续时,必须建立可靠的联系措施和确认方法,严禁约时停、送电。
6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在确认线路上已无人作业或停留,且接地线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己全部撤除,方可申请恢复向线路送电。在接地线和他安全防护措施已全部撤除后,不得再进行与线路有关的任何作业。
5.9.8铁路电力工程动态试验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成立动态试验领导机构,编制动态试验方案及应急预案。
2建立动态试验抢修、巡视检查组织,且全部实施专人负责。做好动态试验期间抢修的人员、机械、材料、工具的准备,并进行抢修演练。
3铁路电力线路巡视检查人员在巡视检查期间应按动态试验方案规定的路线行进,严禁进入铁路隔离栅栏内;对线路隔离开关等设备应提前操作检查和维护。
4铁路供电调度应按照动态试验的时间安排提前与供电局联系,确保试验期间不间断供电。
5各变、配电所工程所有供、馈电线的能力必须符合动态试验规定,并提前对全部断路器进行试验检查。
6动态试验时,铁路变、配电所工程的值班人员应加强设备巡视,并对箱式变电所和重点供电部位派专人值守,确保连续供电。
7参与动态试验各方应建立可靠畅通的联系方式。
8抢修作业应符合本规程第5.9.1条和5.9.7条的规定。
5.9.9带电、停电作业施工应按表5.9.9进行安全作业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当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时,应按表2.2.4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3篇 施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2、临时用电线路应架设在电柱或建筑物的绝缘物体上。高压线路对地面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永久性工程要求。低压线路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m,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3、电气设备的刀闸开关和熔断器应装设防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如在户外应设防水罩。熔断器应装在电源的相线上且不得装在零线上。
4、电气设备、电力机械,如用电磁启动器控制时,必须在启动器前加设刀闸开关。
5、变电配电间应备有经试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棒、高压验电器、绝缘夹(钳)、携带型接地线等安全操作用具。
6、移动式电动工具,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管,定期检修,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具应放置在库房内或防雨、雪棚内。
(2)交、直流电焊机、氩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以2.5m为宜,但不得超过5m,二次线应使用合格的电焊软导线,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3)手电钻、手砂轮、电锤等电动工具,应使用多芯橡皮绝缘软导线,其中一芯专供保护接零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
第4篇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带电工作时电压只允许在380伏及以下进行。
2、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低压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长袖衣服。其相邻带电部分或接地金属部分应有绝缘隔离,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等工具。
3、严禁带负荷装卸熔断器。
4、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注意:
(1)、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2)、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3)、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5、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
6、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保护盘和电气屏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分隔开。
7、在保护盘和电气屏上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
8、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0.7米,要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9、在具有双电源供电的电气开关或设备上工作,必须有可靠的防止反送电的措施。
10、在工作中,为避免操作过电压,不准反复停、送电。
11、带电时,只限在一相上工作,不得同时碰触另一相或金属外壳,或可能触及时,应以绝缘物隔离。
12、带电作业自始至终,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如工作项目相同,则一人最多只可监护二人,监护人由较熟练者担任。
13、带电工作时,带电人之间不准互相接触及传递工具。
14、禁止带负荷接驳火线或带负荷截断电源。
15、工作场所需设遮栏、悬挂警告标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闯入。
16、工作人员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熟悉,清楚每个工作环节,确保不出差错和事故。
第5篇 停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333条 停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出停电申请,并办理工作票。
第334条 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约 时送电的方式进行任何工作。
第335条 在未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第336条 在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进行验电;验电必须使用相应电 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必须设专人监 护。同杆塔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第337条 验明线路确无电压后,必须立即在作业范围的两端挂工作接地线, 同时将三相短路;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必须挂工作接地线。同杆塔 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第338条 工作间断或过夜时,施工段内的全部工作接地线必须保留;恢复作 业前,必须检查接地线是否完整、可靠。
第339条 施工结束后,现场作业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待全部作 业人员(包括工具、材料)撤离杆塔后方可命令拆除停电线路上的工作接地线;接地 线一经拆除,该线路即视为带电,严禁任何人进入带电危险区。
第6篇 带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规定
①本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1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并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②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③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④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⑤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⑥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做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⑦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a.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b.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⑧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应由调度值班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⑨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值班调度方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①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规程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②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规程的规定。
③带电作业不得使用非绝缘绳索(如棉纱绳、白棕绳、钢丝绳)
④带电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应保证作业中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少于规程的规定。
⑤更换直线绝缘子串或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线装置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的后备保护措施。
⑥在绝缘子串未脱离导线前,拆、装靠近横担的第一片绝缘子时,应采用专用短接线或穿屏蔽服方可直接进行操作。
⑦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派专人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⑧非特殊需要,不应在跨越处下方或邻近有电力线或其他弱电线路的挡内进行带电架、拆线的工作。如特殊需要,则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生产领导(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7篇 停电与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在运行中的变、配电系统的高压设备、线路上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经负责人许可并办理指定位置手续;
(2)应由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4)应先切断电源,经验电并做好接地、装设遮栏、悬挂警告牌等安全设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电气设备停电,应先切断负荷,停电顺序是:先低压、后高压。即先切断低压开关,然后依次断开主开关和隔离开关,取下主开关上控制回路的熔断器,或锁住操作把手。
3、在切断电源时,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等,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并有明显的断开点,防止向停电设备反送电。
4、高压设备停电时,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
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kv)
10以下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安全距离(m)
0.40
0.60
0.90
1.50
2.00
3.00
4.00
5、使用喷灯或从事焊接作业时,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且火焰不得对着带电体。
喷灯、焊接作业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
≤10
>10
安全距离(m)
1.00
1.50
3.00
6、检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并遵守下列规定:
(1)检修电器设备、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闸刀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2)在室内配电装置中的某一隔间工作时,在其两边和对面的隔间里,应装设遮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装好接地线后,应在工作场地悬挂“在此工作!”的警告牌,防止有人误入带电隔间。
(3)在变电所室外工作时,其带电部分周围应用绳围成遮栏,悬挂警告牌,防止有人进入带电区。
(4)严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拆除或移动遮栏、携带型接地线和警告牌。
7、高压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使用验电器检验是否有电。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经试验合格并符合安全等级的验电器;
(2)验电时,作业人员必须带橡胶绝缘手套;
(3)验电时,应将验电器先进行预试,合格后再逐步移向带电体,以防讯号及其指示仪表的指针失灵,试验应先在确认带电的设备上进行;
(4)对室外设备进行验电,必须在干燥的环境中进行;
(5)验电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8、装设接地线,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各线路,均应装设接地线,并将三相短路。接地线应采用裸铜线并装设在设备的明显处。并应与带电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在已断开电源的设备(主开关、隔离开关、熔断器等)上进行作业时,应在设备两侧接地或分段接地。长大于10m的母线,其接地应不小于两处。
(3)装设接地线应有两人进行,必须先装设接地的一端,再装接设备的另一端。在装接设备时应先进行放电。
(4)装、拆接地线时,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橡胶手套。
9、恢复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应全部退出施工现场,并仔细清点工具、材料,做到设备上无物件遗留。
(2)拆除携带型接地线。
(3)拆除临时遮栏的警告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同时撤消工作票。
(4)合闸送电,应按先高压、后低压,先隔离开关、后主开关的顺序进行。
(5)线路送电前,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以防不测。
10、高压电气设备无论带电与否,严禁让人超越遮栏操作修理。对已拆除接地线或短路线的高压电气设备,均认为有电,严禁接触。
11、在低压带电系统上作业时,不得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经负责人许可,且必须办理工作票。
(2)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3)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橡胶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并站在干燥的梯子上或绝缘板上。身体不得与其他带电体和周围接地体接触。
(4)接线时,应先接开关及其以下的负荷部分,后接电源。
(5)带电断线时,应先停负荷、切断火(相)线、后切断中性线。带电的断头,应用绝缘胶布带包好,并固定在适当的地方。
(6)在架空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防止身体触及地线、引下线、拉线、通信线和路灯线等。
(7)使用验电笔时,应避免由验电造成的接地短路。
(8)在雷雨、浓雾及潮湿的环境下,严禁带电作业。
第8篇 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①检修的设备
②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3规定的设备。
③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4-1规定,同时又无绝缘挡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④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⑤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2)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对于有些设备无法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除外)。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3)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确保不会误送电。
(4)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第9篇 低压配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名称
低压配电作业
工作要求
必须持有效电工证上岗
序
号
工作步骤
潜在危害
控制措施
1
穿戴防护用具
设备发生漏电、短路造成触电伤害或引发火警。
现场备齐防护用具,进入现场,按要求佩戴。若发生火警时迅速利用就近灭火器灭火,火势扩大,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2
巡视
未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造成触电伤害。
值班电工巡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3
停/送电准备
停送电时未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误操作引起人身伤害事故。
配电室内停/送电,正确使用绝缘工具;悬挂警示牌;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4
模拟操作
直接对电控开关进行操作,易误操作引起电器设备故障、人身伤害事故。
低压电气设备操作时要先在模拟板上,核对性操作,然后按规定在设备上操作。
5
停送电操作
未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容易造成人身、器材安全伤害。
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地线、挂警告牌和安排监护人员,监护人不得参与其它作业,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活动范围进行监控。工作票或口头调度中的错误应拒绝执行,对疑问要问清楚,不能盲目操作。
6
检修
电器设备未断电、未进行人工放电,检修电器设备易引起触电,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检修须拉开负荷开关和上下隔离开关及室外跌落保险;并断开其它有关电源触及电容器和电缆头,必须进行人工放电。雷雨或不良天气时不要检修避雷针和高压设备,不要在附近停留。
7
工作结束
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值班人员必须完成操作票中全部安全措施要求后,才能准许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检修完毕后,拆除地线、遮栏、标志牌;此时,设备应视为带电状态,不能再次触及,否则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填写检修记录。
8
现场清理
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造成电击伤害。
现场监护人员如发现有危及安全的行为,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清理工作。
第10篇 验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2)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
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但应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许可。
(3)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
(5)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6)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7)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设备上工作。
第11篇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低压带电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第二条 所有工具都必须有完整的绝缘手柄,并须有监护人员再次检查绝缘确定无疑。
第三条 带电工作时要扎紧袖口,使用安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 不允许使手直接接触带电体,也不允许身体同时接触两相或相与地。
第四条 站在地上的人员,不得与带电工作者直接传送物件。
第五条 登高作业带电工作时,道德必须将邻近导体(包括相线、吊线和金属架等)用橡皮毯遮盖,不论导体外壳有无绝缘。
第六条 工作处应用红折拌告带围住,防止行人误入。
第七条 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应彻底拆除,不准遗留线头,但准拆到开关处。
第八条 如厂内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事故时,应立即前往切断有关电源,危急时许切断全厂电源。
第九条 电工在工作时应穿厂内发给的橡皮胶底鞋,如发现损坏,应立即修补。
第十条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带电工作:
1、阴雨天气;
2、防爆、防火及潮湿场所;
3、有接地故障的电气设备外壳上;
4、在同杆多回路架设的线路上,下层未停电,检修上层线路;上层未停电且没有防止误碰上层的安全措施检修下层线路。
第12篇 工贸企业配电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直接接触20”及以下电压等级带电设备的作业时,应穿着合格的绝 缘防护用具(绝缘服或绝缘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鞋);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也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必要时戴护目镜。使用前应对绝缘防护用具进行外观检查。作业过程中禁止摘下绝缘防护用具。
2.作业时,作业区域带电导线、绝缘子等应采取相间、相对地的绝缘隔离措 施。绝缘隔离措施的范围应比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增加0.4m以上。实施绝缘隔离 措施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拆除时顺序相反。装、拆绝缘隔 离措施时应逐相进行。
禁止同时拆除带电导线和地电位的绝缘隔离措施;禁止同时接触两个非连通的带电导体或带电导体与接地导体。
3.作业人员进行换相工作转移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4.杆塔上带电核相时,作业人员与带电部位保持表10-1的安全距离。核相工作应逐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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