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防护装备佩戴
1. 必须穿戴绝缘鞋,以防电流通过身体。
2. 穿着防静电工作服,防止电荷积聚。
3. 戴好安全帽,以防止意外物体落下。
4. 携带绝缘手套,确保操作时的电气隔离。
二、设备检查
1. 充电前,检查充电桩及连接线无损坏、老化现象。
2. 确保充电枪插头干燥,无水渍或油污。
3. 检查充电桩的接地装置是否正常。
三、操作流程
1. 连接充电枪至电动汽车时,确保车辆电源已关闭。
2. 插拔充电枪时,保持手部干燥,避免产生火花。
3. 充电过程中,不得随意触碰充电接口。
4. 充电结束后,先断开充电枪,再开启车辆电源。
四、应急处理
1. 发现设备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2. 如遇火灾,使用干粉灭火器,禁止用水灭火。
3. 若有人触电,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救援。
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充电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可以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充电效率,同时维护公共设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充电服务。
1. 不得在雨天或湿度高的环境下进行户外充电作业,以防触电。
2. 遵守“先断电,后操作”的原则,避免带电操作。
3. 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离开现场,以防突发情况无法及时应对。
4.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在充电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6.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操作前后吃喝,防止污染设备。
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但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安全第一。在日常工作中,充电工应时刻警惕,将安全操作规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现高效、安全的充电服务。
第1篇 内燃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安全通则》和《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 作业时注意:
1、上下机车时,要面向机车,抓牢栏杆,以免摔伤。
2、充电过程中,要加强对充电设备和电瓶的巡视,出现异常要果断采取措施。
第三条 拆装、紧固蓄电池螺栓应避免造成短路。
第2篇 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机必须有良好接地,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乱动。工作时一定要戴好防护眼镜、口罩、防护手套,必要时穿防酸胶鞋。
2、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与充电设备隔离。发电机铜头、炭精刷不准接触硫酸溶液或气体。在未接好蓄电池铅柱头前,严禁将电源合闸,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先装蒸馏水,后缓慢倒入硫酸。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禁止将浓硫酸直接倒入蓄电池中。
4、中途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直流电源,然后关充电设备。防止电流倒流引起爆炸。
5、蓄电池端子,应使用镀铅夹子紧密连结,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电池内的氢气爆炸。
6、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
7、在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在塞子上面或在蓄电池壳盖透气管里面的透气孔内情况。如果这些小孔闭塞,气孔压力就会剧烈上升,使外壳爆炸。同时应经常检查电压、温度、电解液比重。特别是温度不得超过45℃,以防止爆炸或燃烧。
8、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份儿伤人。
9、搬运蓄电池瓶应用小车,并带胶质手套,围裙。要轻拿、轻放。
10、充电室不得离人,并应加锁管理,禁止闲人乱进。
1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应张贴“禁止烟火”的标语。室内应备有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其它种类灭火器。
12、蓄电池外壳及周围与酸液接触的地方应经常用碱水(5%碳酸钠水溶液)擦洗。
13、皮肤接触酸液时立刻用碱水或清水冲洗。酸液溅入眼内时应立刻用清水冲洗。充电室内应经常备有足够取量的碳酸钠溶液。
第3篇 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充电前,应对充电电池继续仔细检查和清洁,要特别注意电器连接是否良好,测量电池电压,检查电解液比重和液面高度。
2、 充电操作:1)先打开电池排气孔;2)插好充电插头,合上充电器进行充电,要注意插头极性不得与电池极性接错。
3、 充电过程中:1)充电温度不得超过350c,否则应停止充电,采取强制的通风散热和调小充电电流,待降低温度后再继续充电;2)整个充电过程中应保持电池清洁,避免杂物掉入电池内部。
4、 充电完了时,应检查电解液的比重,应在1.25~1.27间,若低于此值则用1.4的电解液进行调整。
5、 充电完毕后,蓄电池组应冷却1小时以上,待内部无气泡产生,即可将小盖上齐拧紧,而后投入使用
6、 电解液的配备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 配制前必须戴好护目镜、耐酸手套、胶鞋、围裙。
2) 必须备有清水和苏打液,以供酸溅到衣服和皮肤上时应用。
3) 配制时只能用硬橡胶或陶瓷以及包铅的木质容器,不要使用玻璃器皿。
4) 配制时,必须把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中。禁止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
5) 配制时必须按温度的变化灵活掌握。
第4篇 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电瓶充电工属于特种作业电工人员,应执行gb 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标准》持证上岗。
2.2电瓶充电工必须掌握本作业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
2.3作业前
2.3.1应检查电源的接零(地)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导线、仪表、开关等正常完好。
2.3.2必须穿戴好耐酸个体防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及规定的其它防护用品。
2.4作业中
2.4.1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始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等物件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4.2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
2.4.3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值,电解液的温度超过45℃时应暂停充电。
2.4.4充电时应按顺序操纵各开关,不得颠倒、调整供给的电压、电流,不得超负荷。
2.4.5充电场所严禁烟火,并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电过程要加强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
2.4.6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方可将电瓶盖子盖好,以防气体将电瓶爆破。
2.4.7配制稀硫酸溶液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
2.4.8搬运大瓶硫酸时,应先检查有无破损、渗漏;同时轻拿轻放,两个人共同搬运时,动作要协调一致。
2.4.9向电瓶内装电解液时,须小心谨慎,防止满液或溅出。
2.4.10废硫酸必须妥善处理,做好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禁止任意倒入下水道,而造成污染。
2.4.11充电结束应放好电线,切断电源,冲洗电瓶,并复查导线接头位置,防止错接引起燃烧。
2.5作业后
2.5.1切断电源,整理收放好设备、工具。
2.5.2清扫、整理好作业现场,记好交接班记录,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去。
第5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及充电室设施
6、 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 充电工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处理一般故障。
8、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9、 充电作业时应穿规定的劳保用品。
10、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填好岗位评估单。
11、 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之用。
12、 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器。
13、 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 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箱的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0、必须设置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鞋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置电解液时应用。
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应先进行整体检查: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以及型号、额定工作电压等。
2、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3、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固定插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4、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5、 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赃物。
6、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的连接是否牢固。
7、 充电机电池的两极(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不得接反。
8、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替。
9、 检查电源装置、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正确,再行送电。
三、充电作业
1、 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再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及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级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6、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三块电池。
7、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情况。
8、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干。
9、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螺母,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2、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13、工作结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耐酸碱、坚固,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2、配置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的硫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清洗。
3、配置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的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4、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漏泄电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5、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6、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六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7、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8、配置硫酸电解液必须使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6篇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当班充电工负责当班入库的蓄电池电机车的充、放电并监督检查当班机车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队,并认真检查、填写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充电柜使用情况及充电情况。
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顺序如下:
①接通控制电源,控制开关。
②按交流接触器启动按钮,如过载时应按复合按钮,调整负荷、重新启动。
③调节控制电位器至所需电流。
④停止时按启动的相反方法进行。
⑤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操作台上。
4、充电方法如下:
①充放电时各接线柱应连接牢固,不得松动,以免发生危险。
②充足电之后,电液比重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时,则应在充电本期用蒸馏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调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护板15mm—20mm。
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许超过40℃。
6、普通充电终期,尚未停稳充电前,电压应达到2.6v以上,电解液比重应恢复到1.27±0.005g/cm3,温度30℃范围之内,即可停止充电。
7、充电工必须做好记录,标明各箱电池充电前后的电压,比重及使用情况,对违章使用电池的司机要及时汇报区队。
8、充电房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机油、板皮、棉纱、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地应清洁、整齐,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工作时应穿戴好各种防护劳保用品,以免硫酸伤人。
10、在处理电池接线等故障时,必须穿好绝缘胶鞋,戴好绝缘手套,电池上不许摆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
11、每班应认真检查充电设施及器材、注意仪表动态,检查防火措施,并应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及特点。
12、酸液的配制管理:
①选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馏水,不得使用开水及其它水,将硫酸慢慢倒入蒸馏水中,用玻璃棒轻轻搅匀,冷却至25℃以下时,用比重计测量比重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馏水,以调整比重。
②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溅伤人。
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盖好,防止杂物掉入。
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充电工作,保证蓄电池的使用率。
13、充电电流表:
电池型号
初充电
日常充电
初充电所加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完全充电状态下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d330kt
35
40
18
30
46
8
23
6
1.25±0.005
1.27±0.005
第7篇 电机车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工必须熟悉矿灯充电设备及矿灯的工作原理。
2 、每班必须对卸载上架的电瓶,进行仔细清洗,检查连接线有无松动,电瓶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班必须对卸载上架的电瓶,抽查电瓶电解液的比重,达到夏季1.25,冬季1.28,及时补液,在充电过程中勤检查,随时检查每组电瓶充电情况,对损坏电瓶及时更换。
4、加水或调配比重时,必须佩戴耐酸手套和平光眼境。
第8篇 直流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充电机除按照出厂有关规定执行外,还须执行以下规定:
1、充电机调压器电刷的安放位置,应保持平整、电刷和自偶变压器线圈接触良好。
2、充电机应放在通风良好的位置,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其温升情况。
3、充电机启动时,调压器必须打倒零位后,再慢慢调动所需的电流位置。
4、充电机过电流继电器必须保持灵敏,不准随意调动。
5、充电时先给电源,后给负载,停止操作顺序相反。
第9篇 矿灯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工必须熟悉矿灯充电设备及矿灯的工作原理。
2、必须严格按矿灯编号发灯。
3、对交回的矿等必须先检查并擦洗后,方可上架充电。
4、如遇停电时必须及时把矿灯下架,来电时上架。
5、严禁将失爆,的矿灯发出使用。
6、必须坚持在岗交班,认真记录出入井领灯发灯人员出入时间,坚持升井人员上报规定。
第10篇 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2)工作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胶皮手套,护目镜和口罩,系好胶皮围裙。
3)充电前要认真检查充电设备、充电机、通风设备及所使用的工具仪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充电前要预先开启通风设备。
5)充电时,应先合上设备电源,待充电设备运行正常后,再投入电瓶负载,并调整到规定电流进行充电。
6)工作中要防止电解液流出或溅到人身上。
7)在充电期间要注意按规定测量电压、电解液比重、温度,做好记录,经常观察电解液“沸腾”情况,观察时要戴好护目镜。
8)充电后需静置3个小时,待比重、电压稳定不变后,方可停止。
9)搬运电瓶时要盖紧瓶盖,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拖拉。
10)硫酸要存放在专用盛具中,并装在有提耳的木箱中。
11)禁止1人移动装有硫酸的盛具,充电瓶所使用的硫酸应为化学分析纯级的。
12)调配电解液时,要将硫酸缓慢注入蒸馏水里,并不断用玻璃棒搅拌,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
13)禁止在充电室内有明火和吸烟。需动火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4)进行检修、维护时应切断电源。
15)充电室内应随时准备一定量浓度为25%的苏打水,以备硫酸溶液溅在皮肤上或衣服上时用来洗涤。
16)充电完毕,通风机仍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第11篇 工贸企业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熟悉充电设备使用性能,并在作业前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 时排除。充电室内必须保持清洁,通风良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禁止烟火。
2.作业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防酸工作服、戴胶皮手套、口 罩、眼镜。现场应配备净水、药棉、肥皂及109^的苏打水溶液。
3.蓄电池充电前,应打开蓄电池盖,认真检查每格电解液的比重和液面高 低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4.充电前应接好连接线。接线时注意防止正负极接错,并压紧线头。
5.检查蓄电池电压时,应使用专用器具测试,禁止用短路的方法试火花。
6.配制电解液时应在玻璃陶瓷等耐酸容器内进行,必须先把蒸馏水放在容 器内,然后将硫酸沿玻璃棒倒进蒸馏水内,同时进行搅拌。绝对禁止把 蒸馏水倒进硫酸内。
7.对流酸要严加管理,放置指定位置。搬运硫酸或电解液的容器时,必须 用筐或箱抬运,严禁直接用肩扛、手抱等。
8.在充电过程中,必须开启排气扇,以防充电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浓度超标, 人员不准长时间离岗,不定时的观察充电情况。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电源,清理现场,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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