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辆检查:每次使用前,务必检查刹车系统、灯光、轮胎状况及油量,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2. 启动与行驶:启动时,确保档位在空挡,启动后预热车辆,缓慢加速,遵守交通规则。
3. 行车安全: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超速,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合理使用转向灯和喇叭。
4. 停车操作: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使用手刹,关闭发动机,取出钥匙。
5. 应急处理:遇到故障或事故,开启应急灯,设置警示三角牌,及时报警并寻求帮助。
本规程旨在规范机动车辆的操作流程,保障驾驶员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交通事故风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同时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通过遵循这些规程,驾驶员可以更好地掌握驾驶技能,提高驾驶安全性,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1. 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驶证,且身体状况良好,无饮酒、服用药物等影响驾驶的行为。
2. 熟悉车辆各项功能,了解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包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 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尤其在复杂路况或恶劣天气下,要减速慢行,增加行车距离。
4. 长途驾驶时,定时休息,防止疲劳驾驶。在城市拥堵路段,保持耐心,避免急躁驾驶。
5.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检查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 遇到紧急情况,保持冷静,优先保证自身和他人安全,遵循事故处理程序。
7. 不要在车内放置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避免安全隐患。
8. 使用车载电子设备时,确保不影响驾驶注意力,必要时停车操作。
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不仅关乎个人,也关乎公共安全。每一位驾驶员都应承担起责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共同构建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第1篇 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场内驾驶机动道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2、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档位置,气温低时,视情况而加热水预热。
3、车辆启动后应空转5-10分钟,待水温升到40℃以上时方可进进一步起档,严禁二档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行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中严禁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地面,严禁超载行驶。
6、雪天气或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方木)。车在距离杭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8、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
9、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0、修或班后清洗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制动。
第2篇 机动车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汽车驾驶员除应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规则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规程:
1、发动机未熄火,不准向汽油箱里加添燃油;
2、加油时不准检修和调试发动机,不准在燃油箱附近吸烟、捶击和磨削,减少各种着火源;
3、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
4、严禁采取不经过汽油泵和滤清器而直接使用各种容器或其他自流方式,向发动机上的化油器内加注汽油;
5、严禁将各种盛装汽油的容器放入驾驶室内;
6、严禁在汽缸外随意试火和打“吊火”;
7、严禁用嘴去吸或吹通油管及化油器附件,以防中毒;
8、严禁用短路方法检试电路导线通断情况;
9、调整发电机上的传动皮带时,发电机必须处于停止状态;
10、一切容易发生转动和位移的部位,应避免用手直接接触;
11、不准带手套搬运和安装蓄电池;
12、卸装汽车机件时,不准使用不合适的工具;
13、油箱和油管渗漏,紧急情况下不可用锡焊补漏,一般应把油箱、油管拆下,排尽、清洗尽或挥发尽残余燃油后再进行焊接;
14、拆卸轮胎时,须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再放置托架,以做到稳固,并用三角木塞住其他车轮,以防车轮滑动发生事故;
15、汽车不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16、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室不准有人,不得检修车轮;
17、化油器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停车检查、调整,故障不排除前不得行驶;
18、汽油着火时,用灭火器、砂土、麻袋、衣服等扑灭,不得浇水;
19、当出现意外事件时,驾驶员应沉着、冷静、迅速、果断的做出处理。
第3篇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现场内驾驶机动道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2.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挡位置,气温低时,视情况加热水预热。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生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中严禁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地面,严禁超载行驶。
6.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8.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检修或班后清洗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第4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第5篇 工地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工地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
1. 现场内驾驶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2. 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档位置,气温低时,视情况加热水预热。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生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使中严禁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 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面,严禁超载行驶。
6. 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 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到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8. 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检修或班后清洗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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