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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业务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业务流程定义:明确每个业务环节的任务分配、责任部门及人员,确保业务顺畅进行。

2. 操作标准制定:设定具体的操作步骤、时间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业务执行的一致性。

3. 信息记录与报告:规定信息收集、存储、分析及汇报的方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 危机处理预案:设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以快速恢复业务正常运行。

5.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核评估员工操作技能水平。

6. 持续改进机制:建立反馈渠道,收集改进意见,不断优化业务流程。

目的和意义

业务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提升组织效率,降低运营风险,确保服务质量。其主要意义在于:

1. 规范化作业:通过明确的规程,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工作效率。

2. 统一标准:消除工作中的差异,保证业务执行的一致性,提升客户满意度。

3. 风险控制:预防潜在问题,降低因操作不当引发的损失。

4. 培训指导:为新员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南,加速融入团队。

5. 促进发展:通过持续改进,推动业务流程的优化,适应市场变化。

注意事项

1. 制定规程时,应充分考虑业务的实际需求,确保规程的实用性。

2. 规程需定期更新,以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

3. 在执行规程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避免擅自更改规程。

4. 员工需理解并遵守规程,对违反规程的行为应进行纠正和处罚。

5. 对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有效实施。

6. 要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规程的完善。

以上规程旨在指导日常业务操作,但实际情况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需灵活应对。在执行规程时,也要注重团队协作和沟通,以实现最佳业务效果。

业务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路政业务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路桥的安全畅通和路政、清障人员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路政业务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循“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指导思想,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发生。

第三条  在进行路政巡查、现场勘察、清障作业、超限运输检查及交通管制时必须严格按本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章  路政巡查安全规程

第四条  驾驶巡查车辆的路政人员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或5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路政巡查人员必须经过路政业务以及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  路政人员上岗时必须按公司规定统一着交通标志服,穿反光背心,戴头盔,带齐上岗证、执法证等上岗所必备证件及现场勘察器材,夜间需带强光手电。

第六条  巡查出车前要先检查车况、灯光、警示设备,检查轮胎、制动、方向是否完好,同时要检查车辆燃料、机油、电瓶是否完好,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第七条  巡查前要携带足够的反光锥和警示标志牌。

第八条  路政巡查人员上路巡查时每个班次不得少于两人。

第九条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驾乘人员须系安全带。不得将车辆交给路政巡查人员以外的人员驾驶。

第十条  巡查过程中要开启警示灯(赶赴事故、故障现场要同时开启警报器),发现事故、故障车,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将车停置于事故、故障车前方不少于30米处。

第十一条  路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上下车辆时要注意观察,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从右侧车门上下车辆。临时停车询问时,应将巡查车停放于被询问车辆前方安全地带,开启警灯、警报器,利用警报器高音喇叭喊话询问;确需下车询问时,应从护栏外侧迂回至被询问车辆外侧(护栏外侧),严禁站在被询问车辆左侧、前方或车辆与护栏之间;询问时要随时注意观察过往车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时间较长时,应按要求摆放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第十二条  夜间巡查或遇有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开启警示灯。驾驶人员要谨慎驾驶,严格控制车速。注意搜集辖区路段气象信息,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和道路通阻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及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特殊情况可越级汇报),以便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章  事故现场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到达事故现场后,将车停于安全地带,开启警报器。路政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布控,按照“面对来车方向、由远及近”的原则摆放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按500米预告标志、150米预告标志、现场警告标志的先后顺序摆放。现场警告标志(夜间设置移动声光报警设备)距作业现场不少于100米,并在控制区域内设置车辆拦阻装置。在事故现场布控完成前不得关闭警报器。

第十四条  事故现场处理坚持“快布控、快勘察、快处理”的原则。

第十五条  事故现场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调度、安全了望、疏导交通。瞭望人员应手持指挥棒,配备高音喇叭。事故现场救援过程:安排一名路政人员在封闭区域端头负责指挥过往车辆,防止其它车辆闯入救援现场,指挥人员应站在封闭区域内部,手持指挥棒(夜间持强光手电),紧急情况吹哨子示警;其他人员负责现场勘察及清障救援;救援过程中所有人员提高警惕,注意观察现场周围异常情况,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现场勘查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注意事故现场车辆、货物及过往车辆的动态情况,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紧急避险,确保自身安全。特殊路段应按实际情况提前采取措施,控制过往车辆车速,保证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  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受阻或有影响行车安全的事件,预计阻塞时间较长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电话上报运营管理部,并按有关要求,将《重大交通事故情况报表》上报运营管理部。

第十八条  辖区路段事故车辆多,清障难度较大时,应在上报情况的同时,请求调度指挥中心协调相邻管理处进行支援,不得延误时机,造成新的事故隐患及道路堵塞。

第十九条  事故现场勘察完毕后,按照清障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迅速进行清障。

第四章  清障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  清障人员必须持有a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专业清障设备人员还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清障作业遵循“先通后清、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路上后路下”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遇有故障车辆时,必须在故障车后方设置警告标志,警告标志距故障车不得少于150米,特殊天气与夜间应加大安全标志的摆放距离。设置安全标志时应开启警示灯、警报器。

第二十二条  对于能够进行拖拽的事故、故障车辆,及时进行清障,清障过程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拖车过程中要开启警灯、鸣警报,谨慎驾驶,车速控制在60km/小时以下。

第二十三条 清障现场救援过程:安排一名路政人员在封闭区域端头负责指挥过往车辆,防止其它车辆闯入救援现场,指挥人员应站在封闭区域内部,手持指挥棒(夜间持强光手电),紧急情况吹哨子示警;其他人员,一人负责驾驶车辆,一人负责指挥倒车;牵引车辆倒车挂钩、脱钩时,指挥人员应站在被救援车辆右侧,严禁站在两车之间;在挂钩、托起等操作时,清障车驾驶员应离开驾驶位置,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清障车突然前进或后退;牵引车拖车之前要细致观察周围情况,确定驾驶人员及车辆安全后开始起步,救援过程中所有人员提高警惕,注意观察现场周围异常情况,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  需吊车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 吊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操作证”有效证件;

2. 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3. 吊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4. 高压线下严禁吊车作业;其他情况下(高压线附近作业),起重臂与高压线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 严禁在不使用支腿或支腿不牢固、不平衡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6. 风力大于6级、雷雨、沙尘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7. 吊装事故车辆时,必须先将事故车辆的电瓶电源切断,并对燃油油箱进行安全处理,然后实施作业;

8. 在吊装、清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时,应在消防等专业部门的配合指导下作业,严禁盲目蛮干;

9. 对夜间不影响通行的车辆,原则不进行吊装作业。

第2篇 某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3篇 行包托运、寄存岗位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整理好货架,核对库存物品。

(2)受理、行包托运、寄存时先查看行包性质、类别、再逐件查看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有则拒绝受理。

(3)对受理的行包进行贴签,给托运者或寄存人开具托运单或寄存手续。

(4)按物品类别、轻重、线路、车次分别存放。实时掌握的班次、时间、线路,及时将受理行包交付承运人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5)存放物品库房,严禁闲人进入,严禁烟火。

(6)做好寄存物品的质量、数量、库存登记及交接班记录。

(7)下班前,搞好室内卫生,关闭电源、关水、熄灭火种、锁好门窗。

第4篇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凡参加营运驾驶必须有两年以上驾龄,并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符合颁标准,并备有以下安全服务设施。

1、车门上喷有公司名称,车厢喷有安全警语;

2、前排座位备有安安带;

3、张贴有里程票价表和收费规定及里程地图册;

4、车上配有灭火器,枕木,防滑链;

5、车上张贴或喷有明显,清晰的监督举报电话;

6、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卫生清洁无异味;

7、车身外观保持良好,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漆,前后车牌号整洁,清晰,车门车窗开闭自如,门锁可靠,玻璃齐全明净;

8、驾驶员衣帽整洁,仪容端正;

9、驾驶员在营运时必须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资格证》、《行驶证》,不得涂改或转借,并在车内安装由运管部门发放的监督卡,路单;

10、驾驶员出车前应首先检查油表,水表是否合格,检查轮胎是否松动,是否有气,刹车是否灵活有效,所有灯具是否合格有效,车门车窗是否开闭自如,门锁可靠,方向转向是否灵活;

11、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方可行驶;

12、坚决禁止酒后驾车,思想波动大驾车、带情绪驾车,过渡疲劳驾车;

13、不准将车辆交给外我驾驶;

14、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5、不准在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打电话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6、不得闯红灯,不得超速行驶,不得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道、不得原地掉头。

17、收车时应注意检查乘客或货主遗留的物品;

18、收呈时对车辆履行安全检查;

二、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三、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四、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5篇 车场管理岗位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搞好交接班工作,了解掌握车场车辆停放动态,巡查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明火作业等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要现场纠正,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要立即向车站领导报告。

(2)车辆进站应指挥在下客区下客,然后根据该车班次安排分别指挥到停车区、待班区停放,对不发班、只停靠的进站车辆,要根据所划分的车位的大小,合理利用场地,指挥其规范停靠。

(3)根据派车单指定班次时间,安排应班车进入发车区,指挥上站台。发班时间到后,站立在发班车辆的车身侧部,根据发车场地情况,指挥车辆缓行倒离台位出站。

(4)下班前应清理现场及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并进行交接。

(5)夜间车场管理岗位安全操作流程:按时到岗,统一着装,办理夜间停靠车辆的交接手续,指挥进站车辆停放在规定的位置,做好车主、车号、驾驶员通讯等信息登记;遵守车站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得睡觉和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夜间站内通道畅通,无闲杂人员,负责夜间停放车辆和设备设施的看护;巡视责任区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和查堵“三品”的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立即向车站领导报告。

第6篇 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7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8篇 治安岗位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按时到岗,统一着装,做好交接记录,接班。

(2)组织旅客排队购票,维护购票秩序,注意可疑人员。

(3)组织旅客排队安检,检票上车,维护检票上车秩序。

(4)维护发车站台,场地秩序,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5)经常在站内巡视,提醒旅客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物。

(6)一旦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工作。

(7)当旅客之间、经营户之间、站务人员与旅客、经营户之间发生纠纷时,首先,出面制止,防止矛盾激化,然后,再协助值班站长进站调解。维护好车站工作秩序。

(8)对查获的禁运品认真登记日志,妥善保管,每月由站办公室汇总上交公安机关处理(数量较大、性质严重的要当天上交站办公室)。

(9)下班前要认真填写执勤记录,并实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车站治安情况。

第9篇 车站出站口门岗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

(2)严格执行“五不出站”规定,坚持客运车辆出站检查登记制度,把好客运车辆出站安全关。

(3)发班车辆到达出站口,应指挥车辆停下接受检查,车辆停稳后,必须上车清点人数,核对车上人数是否与行车路单、结算单人数相吻合,核对是否超员,检查乘客车厢内有无私自增加座位,有无携带小板凳,有无存在客货混装,有无“禁运物品”。值班人员确认无误后填写车辆出站检查登记表,在当班驾驶员签字确认,检查完毕车辆放行出站。

(4)严禁出站口放行车辆及行人逆向进站。严禁货物从出站口进站。

(5)下班前,做好当班出站车辆情况统计工作及交接记录,搞好室内卫生。

第10篇 检票岗位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上岗前应检查检票机是否正常,通道护栏是否牢靠,确保作业场所无安全隐患。

(2)检票时,应对旅客实行微笑服务和文明用语,组织好旅客依次排队检票,认真按照旅客凭票进站,检票上车,检票发车的流程,严格把关,禁止无票人员和未经车站“安检”行包本岗位流入站台上车。

(3)工作时间坚守岗位,注意力集中,不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按时发车,核对上车人数,做好免票儿童的调整工作,在客员已满的情况下,免票儿童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核定座位10%)认真填写行车路单人数,不发超员车。

(5)在检票过程中,积极协助“三品”检查,禁止检发客、货混装车辆。

(6)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清扫本区卫生,关灯、关电、关水、关门窗。

第11篇 值班站长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做好上、下班交接,准确了解掌握接班后待处理的问题,了解当日客运班次运行及旅客流向流量情况,准确了解掌握客运班次道路通阻情况。及时采取处理应对措施,解决问题。

(2)做好工作查岗,主要检查各个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按时到岗,工作前的准备和工作环境、服务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正常。

(3)工作过程中,要做好巡回查岗;查各岗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无违反劳纪律和违章作业,检查站场环境有无安全隐患存在,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如实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及时向站长报告。

(4)本站工作人员、旅客、客车司乘人员反映的问题或安全违法、违章行为举报,必须认真对待,如实纪录,深入调查,及时处理,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5)下班前,督促各班组、岗位做好下班前收尾工作,关好门窗、关闭电源、熄灭火种,切实记录,深入调查,及时处理,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第12篇 例检台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按照交接班制度,做好接班工作。查看作业现场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

(2)按交通部2008年2号文件、省运管(2008)安6号文件执行例检工作,执行一岗双人,先引导车辆上台,车辆停稳后垫稳三角木。一人下地沟负责车辆底盘部分,一个负责灯光等部分,认真负责地对照汽车客运站营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项目逐一检查。

(3)检查完毕后,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经例检员和当班驾驶员双方签字确认后,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对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并给当班驾驶员指明不合格项目。

(4)指挥车辆驶离例检台。

(5)做好例检台账的记录和保管工作。

(6)做好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第13篇 客运站业务操作规程

某客运站业务操作规程

一、基本工作要求

1、上岗时,按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好服务证。

2、男员工发不过耳,女员工披发不过肩,并保持头发整洁、清爽。

3、员工衬衫一律束在裤或裙内,不挽袖,保持领带、领花端正不松垮,并保持着装干净,无污迹。

4、工作时实行微笑服务,开口首句使用“您好”。每位员工都应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接待乘客热情有耐心。

5、实行“旅客首问负责制”,对旅客提问不推诿,应尽可能为旅客提供帮助。如力所不能及,在向旅客表示歉意的同时,应向旅客指明可提供帮助的相关部门或人士。

6、遵守车站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上岗,坚守岗位,坐立姿势端正,不倚不靠,不躲不歪。工作时不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遵守职业道德,奉公守法,端正行风,不以职谋私,不刁难和敲诈乘客。

二、电话咨询服务

1、服务人员应在电话铃声响起两次之内接听电话,并说:“您好,县街客运站”。通话结束时,应主动询问:“请问您还有其它事情需要帮助吗”待对方明确表示结束通话并挂断电话后,再挂断电话。

2、通话过程中,对对方所提问题要清晰、准确地回答;遇到一时无法回答的问题应先向对方表示抱歉并留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做到在一日内解决问题,并回复乘客。

3、接听电话过程中如遇有旅客咨询,应对通话人先说“对不起,请您稍等”。并向前来咨询的旅客打招呼:“您好,请您稍等”。然后对电话通话对方表示歉意:“对不起,让您久等。”完成通话后,应对前来咨询的旅客表示“对不起,让您久等,请问您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吗”

三、售票服务

1、按乘客次序依次售票,对插队现象使用文明用语加以提醒。

2、售票时应“三清三唱”。

3、交接班时,应在窗口以告示牌等形式告知乘客“换班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4、下班时应提前2分钟在窗口以告示牌等形式告知乘客“本窗口即将停止营业,请您至其他窗口购票,谢谢合作”。超过下班时间如仍有乘客排队买票,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继续做好乘客的购票工作。5、乘客错购票未离窗口者可进行免费调换,并不应有不耐烦或指责乘客的情况。

四、前台服务

1、服务员应实行站立服务。在乘客提问之前首先主动问候乘客:“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吗”

2、回答问题清晰、准确响亮,遇到特殊旅客时应主动使用外语或哑语。

3、在解答完一位旅客的疑问之后再接受其他旅客的提问时,对于等候的其他旅客应礼貌地让其稍等片刻。

4、保证前台服务时时有工作人员可接受乘客的咨询,不擅离岗位。

5、接到乘客的投诉后在三天之内解决投诉并回复乘客。

五、安检服务

1、保证安检处时时有工作人员,若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应先有其他人员做好替代工作。

2、保证每一位乘客的行李都接受安检,不因乘客的解释而放弃安检。

3、遇到乘客不配合安检时,应文明提醒:“您好,请安检”。

4、对行李较多的乘客,帮助其做好安检工作。

六、候车服务

1、主动为乘客排忧解难,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孕旅客要做好重点服务。

2、在服务时间内保证流动服务车在候车大厅内不间断流动服务,保证开水、针线等物品的及时供应。

3、在候车大厅可视范围内保证地面与墙面清洁,无纸屑、烟头等垃圾,地面定时进行清扫,对粘贴在地面的杂物及时清理。做到大厅内盆景花盆、候车椅上无杂物。

4、垃圾桶盖保持盖好状态,并及时更换垃圾袋。

5、车站厕所不收费,并有专人定时清扫。候车大厅内无异味,按规定在相应的季节为乘客提供空调服务。

6、车站门口电子屏幕信息发布准确及时,班车信息实行滚动不间断播放。

七、检票服务

1、发车前2-5分钟,通过广播喊话告知乘客检票的班次,时间,目的地等信息。

2、组织乘客依次排队检票。

3、检票时,应对乘客实行微笑服务和文明用语,并仔细检票与核对车票。对误检的乘客及时、文明地提醒。

4、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与邻边同事闲谈,随时解答大厅内乘客的咨询。

八、导乘服务

1、组织好乘客秩序,引导检票后的旅客依次进入站内上车。

2、导乘牌举放端正,确保每位旅客都能看见。

3、导乘时使用普通话,声音应宏亮,清晰。

4、对老、弱、病、残、孕主动帮扶照顾,提供优先服务。

5、一次性准确无误地引导乘客到所乘车辆前。

九、语音广播服务

1、车站的广播信息应及时、准确,使用中文普通话、英语两种语言播报。

2、班车发车前5分钟播出提醒信息,并重复三次。

3、遇突发事件,语音广播应及时通知旅客。

4、免费为乘客提供失物招领,广播寻人等服务。

第14篇 “危险品”安检岗位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安检处时时有工作人员,开机时,检查安检机电源电线是否正常,有无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向站领导汇报及时消除。

(2)一人在安检口引导旅客依次排队进行行包安检,保证每一位旅客的行李都接受安检,做到逢包必检。另一人注意观察安检仪显示屏,凡从显示屏上显示的包都要一一观察。

(3)遇到旅客不配合安检时,应文明提醒:“你好,请安检”。有可疑行包应立即控制行包,并要求旅客开包检查,如无异常,可放行。如有危险品可视其危险程度,可没收危险品并进行登记,旅客签字认可可放行。如有危险品可视其危险程度,可没收危险品并进行登记,旅客签字认可可放行,也可劝其出站,在情况紧急时应立即通知车站治安人员并配合进行处置。

(4)对行李较多的旅客,帮助其做好安检工作。

(5)下班前将没收的危险物品交接到车站办公室及管理部门处理,并做好交接记录,签字认可,严禁私自处理。

(6)做好安检数据统计工作,登记好安检记录台账。

第15篇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业务操作规程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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