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一、矿井出入管理
1. 所有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2. 进入矿井前,进行身体检查,确保无疾病和不适。
3. 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矿井。
二、设备操作
1. 设备操作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熟知设备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2. 操作设备前,应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3.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进行维修或调整。
三、爆破作业
1. 爆破作业由专业人员执行,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定。
2. 爆破前进行安全警戒,确保非作业人员远离现场。
3. 爆破后,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允许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四、通风与防尘
1. 矿井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定期检测有害气体浓度。
2. 实施湿式作业,减少粉尘产生,佩戴防尘口罩。
五、应急救援
1.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2. 工作区配备急救箱和消防器材,员工熟悉其使用方法。
3.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优先保障人员安全。
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矿山生产效率。通过规范作业行为,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矿山的稳定运营。良好的安全环境也能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促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1. 安全规程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
2. 对违反规程的行为,应严肃处理,形成敬畏生命的氛围。
3. 随着技术进步,应及时更新安全规程,适应新的生产条件。
4. 突发情况下的决策,应以保护人员安全为首要原则,不可盲目追求生产进度。
5. 定期评估规程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规程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每位员工都应牢记,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只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才能确保矿山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1篇 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本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07.3-2006)的规定和要求,适用于本矿山开采生产全过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本矿山安全生产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是全体员工在安全操作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适用于本矿山安全生产全过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矿山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现予以发布,自二○二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主要负责人:
2021年5月1日
目 录
一: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二: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4
三: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5
四: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7
五: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9
六: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0
七: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八:气焊工安全作业规程........................................................... 12
九:挖掘机作业安全规程........................................................... 14
十:潜孔钻机作业规程............................................................... 16
十一:空气压缩机技术操作规程................................................ 18
十二:变电运行工操作规程........................................................ 20
十三:矿山汽车司机操作规程.................................................... 21
第2篇 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全技术总则
1、全矿职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则。
2、入矿新工人和新工种工人必须经过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工种需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前要充分休息,上班时穿戴劳保用品要合适齐全,长大衣、长雨衣、要放在适当地方,操作时不准穿用。工作岗位及通道不准堆放东西,并随时清理工作现场。
4、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循章作业,不准看书报,不准睡岗,打闹说笑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自己不懂的设备和不是自己的设备,不能乱动。
6、挂有警告及危险标志或有爆炸、触电区域,非排险人员不准靠近。
7、爆炸时要严格清场和警戒,无关人员应提前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8、裸露在外的机械运转部位应加设安全网罩,人人爱护,不得随意拆除,检修拆卸的要在检修后负责安装好。
9、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积极处理。
10、交接班制度:
(1)、交班者应将当班生产情况,操作条件特殊变化情况,设备运转和故障情况,及处理程度以及对下班生产工作意见,应详细记录于交班日志中。
(2)、接班者对上班生产情况、设备状况、风、水、电系统供给情况、润滑部位和接合部位状态及设备升温情况等,应做详细检查和了解。
(3)、交班者还以口头形式向接班者交清当班情况,在接班者对岗位进行检查和阅签交班日志后,交班者才能离开现场。
(4)、在本班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本班处理排除,当交接班中发生“拉锯”矛盾时,应由岗位协商解决。
(5)、交班时工具应如实点清并作记录,工作场地和机械设备必须整洁。
(6)、交班定为在正点前10分钟在岗位开始进行,正点结束。在正点交班前的当班中出现的一切生产、设备问题和发生的设备事故以及工具、仪器的损坏和遗失等均由当班者负责。
(7)、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能离开岗位。杜绝感情交班、无人交班及途中交班。
一、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工的职责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
2、爆破工负责爆破器材的领通、运输、起爆药包加工、联线、点火、盲炮和残炮检查、处理工作。
3、所领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收藏或丢弃,严禁将爆破器材挪为他用;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退回爆破材库,严禁乱扔、乱放、私存和转让他人。
4、提前到工作面验收炮眼质量、个数和深度,发现有不合理的炮眼,应叫钻工补打。
5、在工作面进行装药、联线、点火等工作时,应严密组织,明确分工,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6、风钻工在打盲炮、残炮的平行眼时,爆破工应地场观察,防止打响盲炮、残炮。
7、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进行放炮。(炸漏斗时除外)
8、爆破工每班领用雷管不得超过五发。
二、爆破器材的运输
1、非专职爆破工(无爆破证者),无权领取任何爆破器材。
2、领取爆破器材必须携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领药箱(袋),雷管与炸药要分袋装运,严禁装在衣袋里。
3、每位爆破工,每次运送炸药时不得超过25公斤。领药后,应立即向工地出发,不得途中停留或将爆破器材转交别人。
4、几名爆破工同时运送时,其相互间距不小于10米,不得开玩笑和打闹。
5、爆破工在领退、运送、加工、装联爆破器材时,禁止抽烟、明火。
6、禁止在上下班时或人员集中井口、井底、车场运送爆破器材。除护送爆破器材人员和一个信号工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同时乘罐。
7、在打眼、吹眼没有结束时,高压风未停时,严禁爆破器材进入工作面。
三、爆破器材的加工
1、禁止加工和使用变质失效的导爆管和雷管;
2、制作起爆药包应在爆破地点以外或临时加工房内进行,加工用的锥子为铜质、竹、木做成,禁止用铁质、铝质锥子。锥子直径应大于雷管直径2-3毫米。
3、加工起爆药包时,雷管只准对锥好的小孔插入,不准用力推和压,并用胶布固定好雷管,加工好的药包,不准用手提导爆管和拆导爆管,以防影响爆破效果。
4、导爆管使用注意事项:
⑴网路联结时,切勿将导爆管拉得太紧,以免传爆雷管爆炸时将未传爆的导爆管拉脱或炸断造成拒爆。
⑵对炮孔充填时,特别是深孔充填时注意勿使粗大的充填物将导爆管砸断而造成拒爆。
⑶非电导爆管起爆系统,应由爆破工掌握好雷管的段数和起爆药包的加工。
四、装药
1、负责对所领用的爆破材料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回爆破器材库。
⑴销铵炸药严重硬化结块、受潮、药卷破裂。
⑵雷管破皮、生锈、有眼孔等。
⑶导爆管不合格,粗细不一,破皮、打断、压扁、受潮或燃烧速度不合格。
2、装药前,应在所有能通向爆破工作面的巷道口、通道口上放哨或用特制灯光、挂牌等警告。
3、装药时,用木炮棍轻轻地顶住药卷,送放眼内,药要装到底,装入起爆药包一律不准使劲冲击,保护好导爆管,严禁使用钢钎、铁棍装药。
4、起爆药包可视情况装在孔口或孔底位置,炮眼要用15-20厘米的炮泥填满。
5、填塞炮泥时,禁止使用硬质状或易燃材料,有出水的炮眼应用防水炸药或者加装防水套,合理选择爆破顺序,合理安排雷管数。
6、装药严禁吸烟、明火。
7、通风照明不良时,禁止装药。
五、点火爆破
1、点火前,必须先确定好畅通的撤离通道,发出声响信号(如敲管子、喊话等),并在所有的通道口放哨。
2、点炮时要有警戒炮。
3、炮响后,严禁看回头炮,必须记住其响炮个数,用导爆管爆破很难听清响炮个数,但应在最后一个炮响后20分钟才进行工作面,并进行充分的通风。
4、每个爆破工应采用一次点火;成组点火时,一个人不得超过五组。
5、单个点火导火索的长度须保证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但最短不小于1.2米。
六、盲炮和残炮的处理
1、发现盲炮应立即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时,立即报告班(组)长,在盲炮设置标记,研究后处理。
2、禁止把起爆药包,火雷管的导火线导爆管等从炮眼中拉出来。
3、对工作面的盲炮、残雷管必须处理好,不准用铁器或能引起火药爆炸的物品掏挖,可将炮泥取去,重机装上起爆药包爆破或用竹木棍及水冲洗出来。
4、禁止用高压风吹洗。
七、注意事项:
1、火雷管和导火线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⑴雷管内有杂物;
⑵雷管变质;
⑶雷管体上有残药;
⑷导火线破裂包皮损坏或折断;
⑸导火线有断药现象;
⑹燃速不标准。
2、导爆管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⑴导爆管有折断现象;
⑵导爆管尾部不封闭;
⑶导爆管穿孔
⑷段数相同但厂家不同。
二、 凿岩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进入工作面首先必须严格做好以下几点:
1 通风防尘效果良好,风筒、 水管按要求跟上迎头,必须冲 洗好工作面;平巷要顺、反向冲洗 10 米的顶邦;天井要冲 洗工作台以上部分;采场要冲洗好顶邦。
2 认真检工作面是否有盲炮和残药,发现盲炮必须处理好。
3 检查供风、水是否正常,风、水各接头是否有松动。
4 天井掘进必须检查工作平台和吊盘撅是否牢固可靠,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5 必须了解和熟悉作业地点技术要求,坚持正规化作业,不 违章操作,按设计施工。
6 工作时必须保证照明良好。
二、禁止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反对图省事和找便宜,不管 安全的坏思想、坏作风。
三、禁止带浮石(包括掘进和回采)作业,必须全面仔细地 进行敲邦问顶,不准用风钻去代替撬棍去顶浮石,禁止在活 毛上打眼。
四、禁止打干眼,开钻时先开水门后开风门,开始(点眼) 要开半风门, 把钎人躲开后才准开全风, 换钎不要开全风门, 操做要准、稳。
五、打眼者要站在风钻的右侧,手扶风钻,不准坐或跨在风 钻的气腿上,风水绳只准从凿岩机工身体的一侧通过,禁止 从两腿之间跨过。
六、打眼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从风钻的下面通过或前面停留, 不准从风钻、钎子的上部越过,随时注意风水绳接头是否松 动。
七、在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作业区的顶板和两邦、棚 子和支柱是否有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钻检查处理,重大问 题及时向车间(队)汇报。
八、矿房回采和天井(竖井)打眼时必须两人。禁止单人作 业,在不安全的矿房禁止两台(多台)凿岩机同时凿岩。
九、在矿房溜矿井上口打眼时,溜井上口必须用 4 公分木板 以十字花盖严,气腿下部必须双行木板,否则不准打眼。
十、吹炮眼时,吹眼人不要对着炮眼,主机和助手两人要配 合好。
十一、 采用新型凿岩机凿岩时, 要遵守新的凿岩机操作规程。
十二、在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 带。
十三、在可能出现老硐及大量积水的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时 必须按设计打好探水眼。当作业面岩石出现“冒汗” 、滴水 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 报,在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继续作业。
三、 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坑木必须严格遵守斜井提升、平巷运输的有关规定,听从信号工的检查和指挥。斜井运送坑木时,车场禁止有人,并将木材上下两端捆牢后方可升降。向天井和采场运送坑木,必须检查好提升设备、绳索、 滑轮和挂钩,提升时要注意上下信号联系。在人行间运材料 时必须一层一层往上提或下放, 绳子要捆牢,并打上扒锯子。
二、井下运送材料时,不得损坏动力、照明线路及变配电设备、电机车架线、风、水管路和轨道、风门等设施和构筑物。
三、支护工进入作业地点,要严格做好下列检查处理工作:
1、认真检查顶、帮是否有活毛,要进行细致的撬毛,大块不易处理和影响顶帮稳定性的活毛(矿)必须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
2、检查通风设施是否良好,进作业地点前必须开通风机,防止憋气和中毒,禁止在无通风的情况下作业.
3、检查脚踏台板、梯子、隔板及天井的吊盘是否坚实可靠, 发现问题立即修维护好.
4、检查爆破后的工作面是否有残药、雷管和盲炮,盲炮要 划上记号“0” ,并回报代(值)班长派人处理。
四、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斧头、锤子等工具是否牢固,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其它障碍物。
五、使用圆木禁止砍撑头,撑窝的深度在硬岩石中不小于 30 毫米,在软岩石中不得小于 100 毫米。禁止把撑窝打在浮石上。
六、支护冒落取区,必须详细检查顶板和帮的情况,采取可靠措施,制定计划,经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领导批准方可执行,在作业中必须有一名经验的老工人监护顶、帮变化。
七、拆修天井时,必须由上而下进行,上口必须盖好, 必要时并设专人看守,注意周围岩石安全情况,作业人员要 佩带安全带,禁止多层作业。
四、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熟悉本工种规程及技术操作规程,并持有特种工作证。
2、工作时绝对禁止穿布鞋、非绝缘皮鞋及其它带钉鞋,不准赤脚、赤膊工作;不准戴金属边的眼镜及金属边的眼镜及金属制的腰带和工具套;不准使用易导电的工具(如金属尺等)。
3、从事现场作业和高空作业都必须有两人以上;高空作业时,电线杆=蹬具、安全带、所架设的架子、梯子等必须牢固可靠,不准在雷雨天作业(紧急情况下除外);分区共同作业,必须明确分工,并有专人负责信号联络标志。
4、工作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作时彼此应互相照顾,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违反安全技术规定哲里木盟不听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5、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心必须与高压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或用电铜、铝、铁等线代替保险丝;不准擅自触动继电保护装置,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装置。
7、在工作岗位上不准打闹、睡觉,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过失,发现问题随时汇报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
8、一切设备与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不准轻易摸触,不准进行检修。
9、无电应作有电认识,不要完全信赖绝缘保护。
10、变压器房高压开关的操作地点,必须设有木板台,启闭高压开关时戴上绝缘手套,并用绝缘棒进行操作。
11、建立总开关和变压器房的管理制度,非有关人员不准进入。
12、烘烤电器设备必须有人看管,人离要熄火。
13、防雷保护的避雷管器接地装置,每年必须检查一次。
14、凡因工作需要用电话传讯意见时,特别是有关安全事宜,须重述对方言词,禁止用含混字句,以免误解发生事故。
15、检修或试验前后要清点工具是否齐全,防止遗忘于设备上(内)。
16、在已停电未接地线的设备上工作,开始工作前须将该设备对地放电,其断电开关须用绝缘物隔拦或派专人监视。
17、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断电源,进行急救,现时立即报告值班室、生产调度室。
18、车间、坑口的维修电工必须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和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充分了解前,禁 止冒险作业。
19、敷设的线路必须悬挂整齐,线路与管路原蛐蛐则上同侧布置,同侧布置,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2、工作前检查电焊的接地线路状况、电线的接合情况和焊接电缆的绝缘外皮是否完好,确认没有漏电现象后方可开始作业。
3、不准在易燃易爆、油脂、瓦斯等物旁作业。
4、接地线不要接在建筑物或铁架上;焊条夹钳必须完好和绝缘可靠。
5、工作时必须戴防护面罩和绝缘手套;不准穿湿衣服作业;在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在工作台附近地面铺设橡胶垫子。
6、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带,站立位置要安全。
7、调整电路时先切断电源;焊接铁板时,不应将夹钳放置铁板上。
8、禁止焊接密封和有压力作用的物件,以免发生爆炸。
9、更换焊条时,必须戴干燥的帆布手套,脚不能站在焊接的工作物上, 以免触电。
10、不得将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
11、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拉开电源。
六、 运输(井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矿车各部件是否牢固完好,如发现下列情况禁止使用:
⑴缺少零件;⑵车轴弯曲;⑶轴松动;⑷行动不灵活;⑸固定装置失效。
2、工作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⑴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照明亮度;
⑵认真检查斗车是否完好;
⑶把铁道中间及铁道两旁的渣子杂物清理干净
⑷认真做好洒水防尘工作。
3、一个人只准推一辆车。同方面向行驶的车辆的间距,轨道的坡度在5‰以下的,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的,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10‰,禁止人力推车。
4、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m/s;在能够自滑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行的制动装置。
5、在扒渣、装渣时,要注间有无盲炮,残存雷管、炸药。如有发现,应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值班长,尽快找爆破工处理。
6、矿车运行时不准装运起爆药包。
7、矿车在正常运行时,禁止人员乘坐,禁止低头推车、撒手溜车、放飞车、无故急刹车。
8、矿车脱轨时,应先发出信号,以免其它矿车撞伤人。
9、车子运行到变道、交叉口、巷道狭窄处、终点处必须先减慢速度,并发出信号。
10、下班前必须把装车清理干净。
(1)、作业前必须检查电耙绞车的运转、刹车和电器部分是否良好,滑轮固定是否牢固,钢丝绳是否折断等,并检查采场、电耙道内是否有人,空载运转30秒钟后,确认牢固、安全后,方能开始耙矿。电耙前应设置两道捍杆,防止断绳伤人。
(2)、工作场所要有良好照明和信号装置。
(3)、移动电耙时必须切断电流。
(4)、耙斗运行区域内不准有人停留或跨越钢丝绳。
(5)、操作时思想集中,不要面对着闸把,更不能两手同时按闸,耙斗快到到溜井中时应及时刹车,严禁用耙斗冲打大块,严禁在格筛炸大块。
(6)、放炮时应把耙斗和钢丝绳拉至安全地点,以免损坏。
(7)、遇到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时,马达或线路发生火花和冒烟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或汇报。
(8)、经常时行洒水,做好防尘工作。
七、 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检查、处理工作面有无盲炮、松石、天井平台横木、木板是否牢固,采场有无空洞,钻机、钢钎和风水绳是否完好,确认完全良好,并对作业面15米内进行清洗巷壁,洒水除尘后,才能作业。
2、开钻作业时,首先必须用长钢钎(4米以上,包括4米)对工作面的上、下、左、右、前五个方向各打一人安全探眼,确认无空区、透水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发现有空区或透水,应立即撤离现场,并报告值班室。
3、开钻作业过程中,必须戴好口罩,开动风机,洒水降尘,不准在工作面抽烟。
4、严禁打残眼,如用打眼法处理瞎炮时,必须在距瞎炮30厘米外打平行眼。
5、开钻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严禁打干眼。
6、扶钎人员只站在侧面,不准站在正面,防止断钎伤人。
7、注意扭紧圆宝螺丝,防止脱落伤人,注意防风水管破裂伤人。
8、作业过程中,经常注意观察周围岩石变化情况和出水情况,避免松石、突水伤人。
9、炮眼、方向和角度要保证巷道断面规格和采幅符合设计要求。
10、下班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钻机、风水绳等必须撤到安全地点,严禁摔、抛钢钎和钻机等;
(2)眼底要吹干净;
(3)钻机要注好油;
(4)把工作面安全情况,打眼数量、深度做好记录。
八、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检查板手、大小锒头、凿子、锉刀、刮刀等有无缺陷、手柄是否牢固,老虎钳口是否完整。
2、禁止使用无柄锉刀和刮刀;禁止锉刀、板手代替锒头或撬棍使用。
3、使用锒头、大锤工作时,严禁戴手套,并经常检查锤柄是否松动,不准使用有缺口锒头或木柄有毛病的大小锤子,起锤时要注意四周来往人员。
4、使用有凿子,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凿口淬火不能太硬或过长,凿子顶端不能沾有油,批锋应及时清除,冷凿头不能淬火。
5、用凿子凿子物时,注意周围,勿使铁片铁屑反溅伤人。在钳台对面多人进行凿子工作时,中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凿物快胶时应减力轻凿。
6、用钢锯工作时,不能用力过猛,避免手部撞在工作物上或工作物跌下伤人。
7、使用虎钳类工作,只许使用最大行程三分之一,以免发生意外。
8、登高或悬空作业(2米以上,包括2米),应先戴好安全带,检查使用的梯子、架子是否牢固,禁止在悬挂的工件下作业。
9、工作需要使用机床(如钻床等)或其他专用设备时,无操作证者不准操作。
九、 松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注意工作面的通风是否良好,以防炮烟中毒。
2、作业时必须有两人进行工作,有良好的照明,详细观察松石情况,必要时要洒水除尘。
3、处理松石时,应选好安全位置,先敲帮问顶,从外往里处理松石,并注意撬松石可能带动其它岩石的情况。
4、松石处理方法:
⑴一般情况下,用一根撬棍处理松石,处理不下时可用两根或三根撬棍处理(两根或三根撬棍处理松石时要确保安全前提下方可进行);
但如果处理不下,且松石又存在危险的可打浅眼进行爆破崩落(由钻工和爆破工负责)。
⑵松石较大且又高,处理危险时,应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后再进行处理。
5、松石判断方法:
⑴声音清脆的是整体坚硬石,不是松石;
⑵声音卜卜响的是松石;
⑶声音不均匀的是三角型松石
⑷声音两头大、中间小的是梯形或锅底形松石
⑸如发现与以上四种情况不同时,可用左手顶紧顶板,右手用撬棍或锤子敲顶板,感觉顶板有动静,则是危险的滑板松石。(此方法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6、安全注意事项:
⑴严禁前兵同一方向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处时松石,以免后面撬下的松石打伤前面的作业人员
⑵人和被处理点必须有一定距离,以免松石掉下伤人;
⑶在斜坡道上(或斜井)上撬松石时,人必须站在上坡处(即较高处);
⑷多人处理松石时,相互间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⑸天井中处理松石时,必须在天井上下口悬挂警示牌或专人警戒,作业时,听见有人来往的信号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发出是否可以通行的信号。
十、 斜井卷场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卷场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2、开机前应检查设备的刹车装置、电气设备、钢丝绳、绳头卡子、矿车、阻车器是否良好、挂钩是否挂好。
3、开机前应检查井筒轨道是否有落坊和地滚是否完好。有坊时必须清理(坊多时由值班长组织清理),地滚坏时必须修理(由修钳工负责)。
4、每次开机时必须先进行一次空机运行,检查得提升运转情况,并把检查结果做好记录,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提升作业。
5、严格执行按信号开机制度,没有卷场机司机或井底人员发出信号,以及信号不清、联络信号中断、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松断、设备运转有异常响声、电器有火花等异常情况时,一律不准开机,待一切处理妥当后方可开机。
6、在运行中得到紧急信号时应立即停机。
7、严禁用斗车(平板车)从小盲斜放(提)起爆药包;运行时,严禁人员乘坐斗车、平板车。
8、司机开机时要集中精神,两手不得离开手柄,注意设备运行及信号情况,随时做好刹车的准备;当斗车(平板车)跳道时要立即停机。
9、下班前,必须把斗车(平板车)拉上平巷段,检查并保证阻车器处于良好状态;严禁把斗车(平板车)停挂在斜井井筒内。
10、下班时要刹好车,断开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一、 压风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压风机、马达、电器开关、接地线的良好情况,发现问题处理好后才能开机。
2、上班时对压风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检查、注油、保持润滑良好。
3、坚守工作岗位,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声响、温度等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4、压风机开动时要保证冷却水供应。
5、注意风包、安全阀、压力表情况,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定期检查,风包压力不许超过规定压力。
6、严禁在电机上吹烤衣服,不准在机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内,不准穿拖鞋、凉鞋上班。
8、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保持机房及设备清洁卫生,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安全装置要齐全完好。
十二、 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氧焊工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2、氧气瓶和压缩乙炔瓶不可撞击和震动,搬运时必须有防震圈,严禁接近高温火源;在室外焊接时避免烈日暴晒。
3、工作前检查好氧焊工具、胶管通气状况、胶管和磨损情况等,确认完好无误后方可作业。
4、工作时,须戴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帆布手套等);高空作业时,须戴安全带,站立位置要牢固。
5、禁止焊接密封和有压力作用的物件,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
6、氧气瓶口、氧气焊枪禁止沾污油类,以免引起燃烧爆炸。
7、作业时,氧气瓶和压缩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火源与氧气瓶和压缩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米,氧气瓶和压缩乙炔瓶必须立放或与地面不小于75度斜靠,不准横卧地面使用。
8、胶管必须是高压耐磨胶管,并经常检查磨损情况,保持胶管不漏气,管内无尘土。
9、检查氧气瓶口是否漏气时,严禁使用火来做试验。瓶内压力降到0.2mpa时,不得再使用。
10、焊嘴点火时,应向侧面点火,不让焊嘴对人点火。
11、焊接密封容器或两端不通风的管子等物体时,应先钻出排气口后才能焊接,以免焊接时容器内气体膨胀发生意外。
12、工作完毕离开工作现场时,要检查氧焊的胶管,并及时保管好。
十三、 运输(井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矿车各部件是否牢固完好,如发现下列情况禁止使用:
⑴缺少零件;⑵车轴弯曲;⑶轴松动;⑷行动不灵活;⑸固定装置失效。
2、工作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⑴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照明亮度;
⑵认真检查斗车是否完好;
⑶把铁道中间及铁道两旁的渣子杂物清理干净
⑷认真做好洒水防尘工作。
3、一个人只准推一辆车。同方面向行驶的车辆的间距,轨道的坡度在5‰以下的,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的,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10‰,禁止人力推车。
4、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m/s;在能够自滑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行的制动装置。
5、在扒渣、装渣时,要注间有无盲炮,残存雷管、炸药。如有发现,应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值班长,尽快找爆破工处理。
6、矿车运行时不准装运起爆药包。
7、矿车在正常运行时,禁止人员乘坐,禁止低头推车、撒手溜车、放飞车、无故急刹车。
8、矿车脱轨时,应先发出信号,以免其它矿车撞伤人。
9、车子运行到变道、交叉口、巷道狭窄处、终点处必须先减慢速度,并发出信号。
10、下班前必须把装车清理干净。
十四、 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遵守井下安全防尘有关规定,模范的执行通风防尘制度。
二、禁止一人进入老空区及偏僻的地方作业和通风调查,作业前先检查和处理好顶板。
三、在平巷作业时,必须注意来往的车辆和行人。在溜井、天井上部作业时要与下部人员联系好。
四、在溜井、天井口砌墙时,要系好安全带,要站在墙的外侧。
五、在运输巷道按装和检修风门时,要与各运输工联系好或设立明显信。
第3篇 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共同守则
1. 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 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 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参与事故抢救工作。
4.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5. 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携带必备的工、器具,严禁酒后上岗,不准私自带人、带小孩入井或施工场地。
6. 自觉遵守要害部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服从安全生产指令,无证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7. 所有人员必须做到四注意、十禁止。
(1) “四注意”
① 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方向的声光信号、安全标志及有无异常情况。
② 注意来往车辆、起吊重物。
③ 注意运行中的机械设备、供电设施、输电线路。
④ 注意坑、洞、沟的防护栏杆、盖板和梯子横档踏板、台阶踏步。
(2) “十禁止”
① 禁止翻越或攀登设备、栏杆、皮带、防护罩(网)。
② 禁止随意抛掷物件和火种。
③ 禁止在车间厂房、施工场地内嬉笑、追逐、打闹。
④ 禁止使用非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以及任意扳动开关和按钮。
⑤ 禁止在起吊物下逗留和穿越。
⑥ 禁止进入爆破戒区、陷落区、块石滚落区等其它危险区域。
⑦ 禁止湿手操作电器设备。
⑧ 禁止将泥、水溅到电机上。
⑨ 禁止擅自代岗。
⑩ 禁止在电线、电机、变压器、开关柜、开关板、鼓风机及其进风口挂放物件、烘烤或晾晒衣物。
8. 下井人员还须做到四注意、十不准。
(1) “四注意”
① 注意井下各巷道来往车辆、风水管路、输电线路。
② 注意上天井和采场时先发出信号与上面联系。
③ 注意巷道顶邦松石和各类天、溜井。
④ 注意携带金属长料下井时,不要接触架空线。
(2) “十不准”
① 不准进入爆破警戒区和封闭区。
② 不准通过正在放矿的下矿口。
③ 不准乱动电器设备、电气设施、安全通风设施和随便拆除各种警戒信号、各种指示标志。
④ 不准在天井、竖井的人行格上休息。
⑤ 不准随便大便和倾倒杂物。
⑥ 不准在井下随意高声叫喊、打闹、睡觉、敲打管子和缆线。
⑦ 不准单人进行危险作业或到边远地点作业。
⑧ 不准在天井和井筒中进行双层作业和向下抛掷物件。
⑨ 不准在井口、井下生火。
⑩ 不准私自将火工材料带出地面。
第4篇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工人担任。
2、爆破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炮棍要用木质的,并且要直,直径要和药卷相当。
3、领取火药时要当面检查,点清数量,雷管和火药必须由爆破员亲自领取、退还和携带,其他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
4、雷管、火药往工作地点携带时,必须执行专人专箱专锁,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不同的容器里,领取火药后要立即上锁。
5、火药运到工作地点后,要将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安全地点,不得混放。
6、当班剩余的火药要退回火药库严禁将炸药、雷管寄存在其他地方。
7、装配引药要在安全地点进行,禁止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8、装配引药的数量要以当时需要的数量为限。
9、装药时,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仝地点。
10、放炮要一次装药一次拉炮。
11、放炮前,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员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未经班长或组长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12、放炮撤人时,爆破员要最后离开放炮地点。放炮时,爆破员 必须连续三次喊话或鸣笛,并确认放炮地点无人时,才能放炮。
13、放炮后,爆破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的情况,检查炮窝和炮眼数是否相符,如有危险必须处埋。发现残炮、瞎炮要收集起来,交回火药库。
第5篇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全技术总则
1、全矿职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则。
2、入矿新工人和新工种工人必须经过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工种需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前要充分休息,上班时穿戴劳保用品要合适齐全,长大衣、长雨衣、要放在适当地方,操作时不准穿用。工作岗位及通道不准堆放东西,并随时清理工作现场。
4、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循章作业,不准看书报,不准睡岗,打闹说笑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自己不懂的设备和不是自己的设备,不能乱动。
6、挂有警告及危险标志或有爆炸、触电区域,非排险人员不准靠近。
7、爆炸时要严格清场和警戒,无关人员应提前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8、裸露在外的机械运转部位应加设安全网罩,人人爱护,不得随意拆除,检修拆卸的要在检修后负责安装好。
9、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积极处理。
10、交接班制度:
(1)、交班者应将当班生产情况,操作条件特殊变化情况,设备运转和故障情况,及处理程度以及对下班生产工作意见,应详细记录于交班日志中。
(2)、接班者对上班生产情况、设备状况、风、水、电系统供给情况、润滑部位和接合部位状态及设备升温情况等,应做详细检查和了解。
(3)、交班者还以口头形式向接班者交清当班情况,在接班者对岗位进行检查和阅签交班日志后,交班者才能离开现场。
(4)、在本班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本班处理排除,当交接班中发生“拉锯”矛盾时,应由岗位协商解决。
(5)、交班时工具应如实点清并作记录,工作场地和机械设备必须整洁。
(6)、交班定为在正点前10分钟在岗位开始进行,正点结束。在正点交班前的当班中出现的一切生产、设备问题和发生的设备事故以及工具、仪器的损坏和遗失等均由当班者负责。
(7)、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能离开岗位。杜绝感情交班、无人交班及途中交班。
一、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工的职责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
2、爆破工负责爆破器材的领通、运输、起爆药包加工、联线、点火、盲炮和残炮检查、处理工作。
3、所领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收藏或丢弃,严禁将爆破器材挪为他用;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退回爆破材库,严禁乱扔、乱放、私存和转让他人。
4、提前到工作面验收炮眼质量、个数和深度,发现有不合理的炮眼,应叫钻工补打。
5、在工作面进行装药、联线、点火等工作时,应严密组织,明确分工,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6、风钻工在打盲炮、残炮的平行眼时,爆破工应地场观察,防止打响盲炮、残炮。
7、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进行放炮。(炸漏斗时除外)
8、爆破工每班领用雷管不得超过五发。
二、爆破器材的运输
1、非专职爆破工(无爆破证者),无权领取任何爆破器材。
2、领取爆破器材必须携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领药箱(袋),雷管与炸药要分袋装运,严禁装在衣袋里。
3、每位爆破工,每次运送炸药时不得超过25公斤。领药后,应立即向工地出发,不得途中停留或将爆破器材转交别人。
4、几名爆破工同时运送时,其相互间距不小于10米,不得开玩笑和打闹。
5、爆破工在领退、运送、加工、装联爆破器材时,禁止抽烟、明火。
6、禁止在上下班时或人员集中井口、井底、车场运送爆破器材。除护送爆破器材人员和一个信号工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同时乘罐。
7、在打眼、吹眼没有结束时,高压风未停时,严禁爆破器材进入工作面。
三、爆破器材的加工
1、禁止加工和使用变质失效的导爆管和雷管;
2、制作起爆药包应在爆破地点以外或临时加工房内进行,加工用的锥子为铜质、竹、木做成,禁止用铁质、铝质锥子。锥子直径应大于雷管直径2-3毫米。
3、加工起爆药包时,雷管只准对锥好的小孔插入,不准用力推和压,并用胶布固定好雷管,加工好的药包,不准用手提导爆管和拆导爆管,以防影响爆破效果。
4、导爆管使用注意事项:
⑴网路联结时,切勿将导爆管拉得太紧,以免传爆雷管爆炸时将未传爆的导爆管拉脱或炸断造成拒爆。
⑵对炮孔充填时,特别是深孔充填时注意勿使粗大的充填物将导爆管砸断而造成拒爆。
⑶非电导爆管起爆系统,应由爆破工掌握好雷管的段数和起爆药包的加工。
四、装药
1、负责对所领用的爆破材料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回爆破器材库。
⑴销铵炸药严重硬化结块、受潮、药卷破裂。
⑵雷管破皮、生锈、有眼孔等。
⑶导爆管不合格,粗细不一,破皮、打断、压扁、受潮或燃烧速度不合格。
2、装药前,应在所有能通向爆破工作面的巷道口、通道口上放哨或用特制灯光、挂牌等警告。
3、装药时,用木炮棍轻轻地顶住药卷,送放眼内,药要装到底,装入起爆药包一律不准使劲冲击,保护好导爆管,严禁使用钢钎、铁棍装药。
4、起爆药包可视情况装在孔口或孔底位置,炮眼要用15-20厘米的炮泥填满。
5、填塞炮泥时,禁止使用硬质状或易燃材料,有出水的炮眼应用防水炸药或者加装防水套,合理选择爆破顺序,合理安排雷管数。
6、装药严禁吸烟、明火。
7、通风照明不良时,禁止装药。
五、点火爆破
1、点火前,必须先确定好畅通的撤离通道,发出声响信号(如敲管子、喊话等),并在所有的通道口放哨。
2、点炮时要有警戒炮。
3、炮响后,严禁看回头炮,必须记住其响炮个数,用导爆管爆破很难听清响炮个数,但应在最后一个炮响后20分钟才进行工作面,并进行充分的通风。
4、每个爆破工应采用一次点火;成组点火时,一个人不得超过五组。
5、单个点火导火索的长度须保证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但最短不小于1.2米。
六、盲炮和残炮的处理
1、发现盲炮应立即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时,立即报告班(组)长,在盲炮设置标记,研究后处理。
2、禁止把起爆药包,火雷管的导火线导爆管等从炮眼中拉出来。
3、对工作面的盲炮、残雷管必须处理好,不准用铁器或能引起火药爆炸的物品掏挖,可将炮泥取去,重机装上起爆药包爆破或用竹木棍及水冲洗出来。
4、禁止用高压风吹洗。
七、注意事项:
1、火雷管和导火线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⑴雷管内有杂物;
⑵雷管变质;
⑶雷管体上有残药;
⑷导火线破裂包皮损坏或折断;
⑸导火线有断药现象;
⑹燃速不标准。
2、导爆管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⑴导爆管有折断现象;
⑵导爆管尾部不封闭;
⑶导爆管穿孔
⑷段数相同但厂家不同。
二、 凿岩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进入工作面首先必须严格做好以下几点:
1 通风防尘效果良好,风筒、 水管按要求跟上迎头,必须冲 洗好工作面;平巷要顺、反向冲洗 10 米的顶邦;天井要冲 洗工作台以上部分;采场要冲洗好顶邦。
2 认真检工作面是否有盲炮和残药,发现盲炮必须处理好。
3 检查供风、水是否正常,风、水各接头是否有松动。
4 天井掘进必须检查工作平台和吊盘撅是否牢固可靠,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5 必须了解和熟悉作业地点技术要求,坚持正规化作业,不 违章操作,按设计施工。
6 工作时必须保证照明良好。
二、禁止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反对图省事和找便宜,不管 安全的坏思想、坏作风。
三、禁止带浮石(包括掘进和回采)作业,必须全面仔细地 进行敲邦问顶,不准用风钻去代替撬棍去顶浮石,禁止在活 毛上打眼。
四、禁止打干眼,开钻时先开水门后开风门,开始(点眼) 要开半风门, 把钎人躲开后才准开全风, 换钎不要开全风门, 操做要准、稳。
五、打眼者要站在风钻的右侧,手扶风钻,不准坐或跨在风 钻的气腿上,风水绳只准从凿岩机工身体的一侧通过,禁止 从两腿之间跨过。
六、打眼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从风钻的下面通过或前面停留, 不准从风钻、钎子的上部越过,随时注意风水绳接头是否松 动。
七、在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作业区的顶板和两邦、棚 子和支柱是否有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钻检查处理,重大问 题及时向车间(队)汇报。
八、矿房回采和天井(竖井)打眼时必须两人。禁止单人作 业,在不安全的矿房禁止两台(多台)凿岩机同时凿岩。
九、在矿房溜矿井上口打眼时,溜井上口必须用 4 公分木板 以十字花盖严,气腿下部必须双行木板,否则不准打眼。
十、吹炮眼时,吹眼人不要对着炮眼,主机和助手两人要配 合好。
十一、 采用新型凿岩机凿岩时, 要遵守新的凿岩机操作规程。
十二、在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 带。
十三、在可能出现老硐及大量积水的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时 必须按设计打好探水眼。当作业面岩石出现“冒汗” 、滴水 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 报,在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继续作业。
三、 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坑木必须严格遵守斜井提升、平巷运输的有关规定,听从信号工的检查和指挥。斜井运送坑木时,车场禁止有人,并将木材上下两端捆牢后方可升降。向天井和采场运送坑木,必须检查好提升设备、绳索、 滑轮和挂钩,提升时要注意上下信号联系。在人行间运材料 时必须一层一层往上提或下放, 绳子要捆牢,并打上扒锯子。
二、井下运送材料时,不得损坏动力、照明线路及变配电设备、电机车架线、风、水管路和轨道、风门等设施和构筑物。
三、支护工进入作业地点,要严格做好下列检查处理工作:
1、认真检查顶、帮是否有活毛,要进行细致的撬毛,大块不易处理和影响顶帮稳定性的活毛(矿)必须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
2、检查通风设施是否良好,进作业地点前必须开通风机,防止憋气和中毒,禁止在无通风的情况下作业.
3、检查脚踏台板、梯子、隔板及天井的吊盘是否坚实可靠, 发现问题立即修维护好.
4、检查爆破后的工作面是否有残药、雷管和盲炮,盲炮要 划上记号“0” ,并回报代(值)班长派人处理。
四、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斧头、锤子等工具是否牢固,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其它障碍物。
五、使用圆木禁止砍撑头,撑窝的深度在硬岩石中不小于 30 毫米,在软岩石中不得小于 100 毫米。禁止把撑窝打在浮石上。
六、支护冒落取区,必须详细检查顶板和帮的情况,采取可靠措施,制定计划,经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领导批准方可执行,在作业中必须有一名经验的老工人监护顶、帮变化。
七、拆修天井时,必须由上而下进行,上口必须盖好, 必要时并设专人看守,注意周围岩石安全情况,作业人员要 佩带安全带,禁止多层作业。
四、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熟悉本工种规程及技术操作规程,并持有特种工作证。
2、工作时绝对禁止穿布鞋、非绝缘皮鞋及其它带钉鞋,不准赤脚、赤膊工作;不准戴金属边的眼镜及金属边的眼镜及金属制的腰带和工具套;不准使用易导电的工具(如金属尺等)。
3、从事现场作业和高空作业都必须有两人以上;高空作业时,电线杆=蹬具、安全带、所架设的架子、梯子等必须牢固可靠,不准在雷雨天作业(紧急情况下除外);分区共同作业,必须明确分工,并有专人负责信号联络标志。
4、工作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作时彼此应互相照顾,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违反安全技术规定哲里木盟不听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5、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心必须与高压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或用电铜、铝、铁等线代替保险丝;不准擅自触动继电保护装置,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装置。
7、在工作岗位上不准打闹、睡觉,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过失,发现问题随时汇报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
8、一切设备与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不准轻易摸触,不准进行检修。
9、无电应作有电认识,不要完全信赖绝缘保护。
10、变压器房高压开关的操作地点,必须设有木板台,启闭高压开关时戴上绝缘手套,并用绝缘棒进行操作。
11、建立总开关和变压器房的管理制度,非有关人员不准进入。
12、烘烤电器设备必须有人看管,人离要熄火。
13、防雷保护的避雷管器接地装置,每年必须检查一次。
14、凡因工作需要用电话传讯意见时,特别是有关安全事宜,须重述对方言词,禁止用含混字句,以免误解发生事故。
15、检修或试验前后要清点工具是否齐全,防止遗忘于设备上(内)。
16、在已停电未接地线的设备上工作,开始工作前须将该设备对地放电,其断电开关须用绝缘物隔拦或派专人监视。
17、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断电源,进行急救,现时立即报告值班室、生产调度室。
18、车间、坑口的维修电工必须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和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充分了解前,禁 止冒险作业。
19、敷设的线路必须悬挂整齐,线路与管路原蛐蛐则上同侧布置,同侧布置,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2、工作前检查电焊的接地线路状况、电线的接合情况和焊接电缆的绝缘外皮是否完好,确认没有漏电现象后方可开始作业。
3、不准在易燃易爆、油脂、瓦斯等物旁作业。
4、接地线不要接在建筑物或铁架上;焊条夹钳必须完好和绝缘可靠。
5、工作时必须戴防护面罩和绝缘手套;不准穿湿衣服作业;在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在工作台附近地面铺设橡胶垫子。
6、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带,站立位置要安全。
7、调整电路时先切断电源;焊接铁板时,不应将夹钳放置铁板上。
8、禁止焊接密封和有压力作用的物件,以免发生爆炸。
9、更换焊条时,必须戴干燥的帆布手套,脚不能站在焊接的工作物上, 以免触电。
10、不得将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
11、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拉开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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