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油罐、油泵房安全操作规程
一、重油罐操作规程
1. 检查罐体:定期检查罐体是否有裂缝、腐蚀或其他异常情况。
2. 温度监控:确保罐内温度在安全范围内,过高需及时降温。
3. 压力调节:保持罐内压力稳定,防止超压。
4. 泄漏检测:定期进行泄漏检测,发现泄漏立即处理。
5. 安全设施:确保消防设备、报警系统及应急设施完好。
二、油泵房操作规程
1. 设备检查:开机前检查油泵、管道、阀门等设备是否正常。
2. 油泵运行:启动油泵时,注意观察电流、压力、流量等参数。
3.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润滑、清洁和紧固工作。
4. 故障处理: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并报告。
5. 电气安全:遵守电气操作规程,防止电击事故。
本规程旨在保障重油罐与油泵房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确保生产活动的稳定与可持续。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风险,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
1. 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2. 禁止在罐区及泵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3. 进行任何操作时,务必穿戴防护装备,如防静电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4. 发现异常情况时,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5. 操作完毕后,关闭电源,清理现场,确保设备复位。
6.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以上规程应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每个员工都应意识到,安全操作不仅是个人职责,也是对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⒈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⒉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须经双方对设备、仪表、管道、控制阀逐项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须报告主管人员,待处理完后再进行交接,不准设备带病工作。泵房区域内要保持整洁。
⒊ 油泵房室内绝对严禁烟火,并不得带入火种,不准外人进入,并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和保养。站内和室外油罐区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⒋ 工作中,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检查油压表,把油压稳定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供油路及阀门要有明显的标记并以醒目颜色。油压表必须做到每年定期校验一次。
⒌ 油泵工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睡觉,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经常巡视检查区域内及管路系统的供油、防火情况,发现异常征兆时,应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⒍ 各部电线、电器开关必须经常检查,防止短路、混线等事故的发生。照明一律采用防爆灯。禁止栓拉挂临时用电线路和移动式落地排风扇。油罐及管路应有静电接地,并保持完好。
⒎ 上油罐巡视或做供油、排水等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上下梯子时不得穿硬底和塑料底鞋,两手要抓牢。使用活动梯子时,必须有一人扶梯。登高(或骑在管路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⒏ 发现火患、火警后,必须切断油路,停止供油,然后用灭火器材扑救。不能扑救时必须立即报告,同时要向外面来协助灭火的人员指明要害部位,共同进行扑救,扑救时不准用水。
⒐ 卸油时流到油罐、油泵房附近地面的油类,必须及时消除或盖以厚砂,不准盖新炉灰。罐内油渣必须定期清除。
⒑ 接触油罐的所有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油罐顶盖的腐蚀要定期检查,油罐金属部分及油管路每年需刷一次防腐油漆。
⒒ 油罐内的存油要定期进行脱水工作。油泵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安装临时性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
⒓ 修理油管路、阀门时,不得随意动火。如需要动火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操作规程执行,并有专人监护,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⒔ 各油泵不得空转。发现有空转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⒕ 值班人员除遵守本规程外,也必须同时遵守工厂的“安全操作总则”的规定。
第2篇 重油罐及油泵房安全操作规程
⒈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⒉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须经双方对设备、仪表、管道、控制阀逐项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须报告主管人员,待处理完后再进行交接,不准设备带病工作。泵房区域内要保持整洁。
⒊ 油泵房室内绝对严禁烟火,并不得带入火种,不准外人进入,并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和保养。站内和室外油罐区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⒋ 工作中,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检查油压表,把油压稳定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供油路及阀门要有明显的标记并以醒目颜色。油压表必须做到每年定期校验一次。
⒌ 油泵工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睡觉,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经常巡视检查区域内及管路系统的供油、防火情况,发现异常征兆时,应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⒍ 各部电线、电器开关必须经常检查,防止短路、混线等事故的发生。照明一律采用防爆灯。禁止栓拉挂临时用电线路和移动式落地排风扇。油罐及管路应有静电接地,并保持完好。
⒎ 上油罐巡视或做供油、排水等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上下梯子时不得穿硬底和塑料底鞋,两手要抓牢。使用活动梯子时,必须有一人扶梯。登高(或骑在管路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⒏ 发现火患、火警后,必须切断油路,停止供油,然后用灭火器材扑救。不能扑救时必须立即报告,同时要向外面来协助灭火的人员指明要害部位,共同进行扑救,扑救时不准用水。
⒐ 卸油时流到油罐、油泵房附近地面的油类,必须及时消除或盖以厚砂,不准盖新炉灰。罐内油渣必须定期清除。
⒑ 接触油罐的所有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油罐顶盖的腐蚀要定期检查,油罐金属部分及油管路每年需刷一次防腐油漆。
⒒ 油罐内的存油要定期进行脱水工作。油泵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安装临时性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
⒓ 修理油管路、阀门时,不得随意动火。如需要动火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操作规程执行,并有专人监护,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⒔ 各油泵不得空转。发现有空转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⒕ 值班人员除遵守本规程外,也必须同时遵守工厂的“安全操作总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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