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班前检查:确保天车各项设备完好,包括刹车系统、吊钩、钢丝绳、限位装置等。
2. 操作准备:穿戴好安全防护装备,了解当日生产计划及作业区域情况。
3. 启动操作:按照规程启动天车,进行空载试运行,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4. 货物起吊:严格执行“五不吊”原则,即超重、重心不稳、捆绑不牢、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
5. 运行控制:保持平稳操作,避免急停急转,防止货物晃动或掉落。
6. 下降与放置:精准定位,缓慢降落,确保货物安全落地。
7. 停机与交接班:作业完毕后,关闭电源,做好设备清洁,交接班时详细交代设备状况和未完成任务。
本规程旨在规范电石生产过程中天车岗位的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明确操作流程,减少人为错误,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保护生产设备,降低维修成本,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1. 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知天车操作技巧和应急处理措施。
2. 在吊运电石时,必须遵守电石的特殊安全规定,防止火花产生,避免引发火灾或爆炸。
3. 禁止在吊物下方站立或行走,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意外发生。
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维修,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 注意天气变化,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以防触电。
6. 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遵循应急预案执行。
以上操作规程务必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每位员工都有责任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电石生产操作规程/天车岗位操作规程
1、开车前首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然后按送电纽以接通电流。
2、天车运行中必须精神集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车检查。
3、检查前必须切断电源。
4、天车启动后要逐渐加速,二车同时运行时要保持6米以上距离。
5、起吊时钢丝绳要保持垂直,起吊后运行中严禁吊物前后左右摇摆。
6、吊物禁止在人头、电石重锅或其它设备上运行。
7、电压低于360°c,天车存在严重问题禁止运行。
8、钢丝绳断股或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
9、停车时夹子放在地面上,严禁吊物悬空停车。
10、非司机严禁开车。
11、天车禁止超载起吊。
12、天车重载大车行进中禁止小车动作。
第2篇 电石生产天车岗位操作规程
1、开车前首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然后按送电纽以接通电流。
2、天车运行中必须精神集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车检查。
3、检查前必须切断电源。
4、天车启动后要逐渐加速,二车同时运行时要保持6米以上距离。
5、起吊时钢丝绳要保持垂直,起吊后运行中严禁吊物前后左右摇摆。
6、吊物禁止在人头、电石重锅或其它设备上运行。
7、电压低于360°c,天车存在严重问题禁止运行。
8、钢丝绳断股或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
9、停车时夹子放在地面上,严禁吊物悬空停车。
10、非司机严禁开车。
11、天车禁止超载起吊。
12、天车重载大车行进中禁止小车动作。
第3篇 天车岗位抓斗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酒后上岗。
2.天车在开动前先确认轨道上无人无障碍物方可行车。
3.天车开动前必须先打铃,吊物下周围3—5米内禁止站人。
4.天车在运行中,严禁修理、清扫、调整一切机电设备,当需要检修或擦洗机电设备时应做到:确认主电源已切断,挂好“有人作业,禁止操作”警示牌。
5.上下天车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准翻跃大车栏杆,不得在天车运行中或未停稳时上下车。
6.天车在运行中,任何人发现停车信号都要停车,抓斗不准从人的头顶上方通行。
7.工作完毕后,抓斗要停在指定地点,放稳,不准悬在半空中。
8.(露天作业)如遇6级以上大风,下雨或大雪暂停天车作业,以免意外。
9.在池边、沟边行走时,应防止滑入沟、池内。
10.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第4篇 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进入工作岗位,对本岗所有设备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操作。
3、开车前要发出信号,并查看设备运转部位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4、天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严格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工作中必须服从指挥人员或挂吊人员,不准自己随意开动。操作时要逐步加快或放慢,往反方向行使时,要把控制器收回零稍停,然后再往反方向行使,不准用限位装置进行开车停车操作,不准用大小勾同时进行两种作业。
5、天车吊挂、座放重包、重渣罐,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指挥者必须确认吊挂牢靠;当有人配合挂物件时,天车司机必须确认地面操作人员站位、操作姿势安全无危险,待配合人员及周围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再起吊。
6、起吊物件严禁突然起吊,当钢丝绳接近拉直(崩紧)时,要调整大小车位置,以防斜吊;落地接近地面时必须点动下降,以保证物件平衡落地。吊重物时,严禁调整制动器。
7、吊运钢水、铁水包或重要物件时, 不准提前挂小勾,吊物稍起后,应原地点动下降,经确认制动器及吊挂无误后方可运行。吊挂或往地面落放金属液体时,起落要缓慢、平稳,防止洒溅烫人;落放时,座放对位无误后再座放,落放地区要平整干燥,除翻包和翻轻物件外,主付勾换用不能同时开动。凡未倒渣或有余钢的钢包,不准放在有水区域或潮湿场地。
8、进行兜翻、游翻、带翻作业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且作业危险区域不准有人停留或通过。
9、天车运行中,严禁向下抛掷物品,严格执行“十不吊”,“三不越过”,司机要注意周围人员和阻碍物及相邻天车作业情况,两车同向行驶时,应当保持两米以上距离,严防撞车、挤人事故发生。需要顶车时要事先通知被顶车司机,经允许并确认安全稍松抱闸,在专人指挥下再顶车。
10、天车主付钩试车和工作中起升接近限位装置或天车接近道挡前要提前减速,缓慢点动;以防限位失灵,造成事故。
11、上下天车时,必须与司机联系好,待司机将车停稳后,将联锁开关搬至断电位置后方准上下车。从梯口处上下天车时,与司机联系必须做到呼唤应答,确保安全无误。
12、发生撞车或大的震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对机电设备进行详细认真检查,设备检修完毕确认正常后再进行作业。
13、工作中如遇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
14、每台天车一个操作牌,无操作牌不准送电开车,操作牌必须随身携带,交班时当面交给接班人。严禁从一台天车跨越到另一台天车上去,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严禁从非正式登车部位上下天车。严禁在天车桥梁上行走,端梁上不准站人停留。
15、司机更换或配合更换钢丝绳时,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工作顺序,操作方法必须明确。换好后,司机与上下联系确认无误,司机配合要响铃2次后启动,确认无危险后,再按指令开车。
16、天车上的照明、联络警示信号、电源线、闸盒开关必须完好无损,有问题要及时修复。
17、不准用电磁吊吊运物件,防止断电物件坠落伤人。
18、严禁手扶小车轨道;车未停稳不准上小车做任何工作。
19、遵守现场一切警告标志,对各种警告标志、梯子、栏杆、平台、设备等不得撞击。
20、检修设备(如更换联轴闸皮)所用工具备件等物体必须放牢,严防高空掉物,装卸接头时,必须切断天车总电源。
21、检修或处理设备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禁止合闸”牌,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22、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严禁穿长身大衣上岗工作。必须保持作业现场卫生干净,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5篇 冷破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规定。
2、经常检查注意天车、电葫芦、钢丝绳、吊钩等部件有无损坏失灵情况,发现不安全及时向班组长反应联系维修。
3、严禁超负荷吊运物件,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或下方行走。
4、吊运电石锅、电石或其他物件时,要听从地面吊锅者指挥,没有钩牢固不准起吊。
5、不准吊运氧气瓶、油、水桶等危险物品在冷却厂房内行走。
6、液体电石在锅内冷却时间保持在4小时以上,才能吊出锅外。
7、吊运物件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其他操作人员和下方设备,离人2米以外处鸣铃互相躲开,防止撞伤,确保人身安全。
8、非岗位操作人员,未经班组长同意严禁进岗位操作天车(电气、维修人员除外)。
9、要与出炉人员和电石破碎人员协调一致,紧密配合完成吊运任务,不得混级。
10、保持天车清洁卫生,交接班清楚。
第6篇 炉前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酒后上岗。
2.天车在开动前先确认轨道上无人无障碍物方可行车。
3.天车开动前必须先打铃,吊物下周围3—5米内禁止站人。
4.吊物时,卷扬钢丝绳不准打卷、拧把、过卷,不准用极限或反向停车。
4.天车在运行中,严禁修理、清扫、调整一切机电设备,当需要检修或擦洗机电设备时应做到:确认主电源已切断,挂好“有人作业,禁止操作”警示牌。
5.上下天车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准翻跃大车栏杆,不得在天车运行中或未停稳时上下天车。
6.天车在运行中,任何人发现停车信号都要停车,吊物不准从人的头顶上方通行。
7.工作完毕后,要停在指定地点,放稳,远离铁口、铁沟防止出铁时烧坏设备。
8.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9.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第7篇 铸铁机液体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绝缘皮鞋、皮手套;帽带、袖口必须系好,驾驶人员需经特种培训和安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工作前,要停电检查钢丝绳、电气、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co报警器是否安全、灵敏、可靠,操作室地板绝缘良好无破损。
(3)起重机上不准留任何物品和工具,避免在作业中坠落伤人。
(4)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手柄至于零位,并将栏杆开关合上,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起车要稳,逐档加速。
(5)起吊货物时,严禁突然起吊,禁止斜拉外吊,严禁超负荷作业,落下货物时落地要平稳,禁止货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6)起重机吊运货物时严禁从人头上和重大设备上越过,禁止在吊物附近站人,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以及与车辆设备线勾联的货物,防止钢丝绳拉断伤人。
(7)起重机在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大反车等手段停车。
(8)当发现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应立即发出警告信号,打反车把提升控制器扳到最高档(要特别注意扳动手柄不能过快,防止过流继电器动作),并利用这段时间把大小车开到安全地点放下货物。
(9)操作变频控制的主钩时,先送电10秒后操作,应逐档加速减速,换向时应在零位停顿2秒以上,方可换向操作,严禁打反车。
(10)铸铁前确认罐位是否对好,挂吊牢固,要认真观察罐内是否有结壳,如遇结壳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铁水涌出伤人。铸铁时应做到铁模内铁水均匀,铁流平稳,如吊起铁水罐铸铁时,主钩控制器不能连续操作,防止溜钩,重载下降时,防止超速溜钩。
(11)吊缓冲包内渣铁时,所用吊具不要落入包内铁水中,以防爆炸伤人,起吊包内渣铁时,应鸣铃示警,待地面人员撤离后,方可起吊,以防渣铁坠落,溅出铁水伤人。
(12)翻罐内渣铁时,应注意罐内残留铁水不要过多,要掌握好副钩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过,翻渣区潮湿或有积水、泥浆时,严禁翻渣,防止爆炸
(13)转罐时,确认龙门钩挂好后,起升一定高度,开动大小车,轻贴罐车转动,要合理掌握大小车速度,以免撞坏罐车。翻罐内渣铁时,要掌握好副钩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过。如罐内残留铁水过多,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14)运行中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或天车主梁上行走、作业。
(15)检修设备时,要停电挂牌,做好监护,动车前确认到位,密切配合,听从专人指挥,检修完毕后检查、验收、实验。
(16)工作中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7)严禁违反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的各项规定要求。
(18)工作完毕后,小车必须退至驾驶室一侧,严禁停在横梁中间,主副钩分别升到距离上升限位0.5米左右位置,吊钩上严禁悬挂任何物品,停车后按下急停按钮,关闭电气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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