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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器工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

有哪些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救器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2. 紧急情况下的正确使用方法

3. 自救器功能理解与识别

4. 定期的性能测试与校准

5. 自救器的存放与运输规定

目的和意义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矿工在地下作业时的生命安全。自救器是一种便携式呼吸设备,能在矿井发生灾害如火灾、瓦斯爆炸等紧急状况下,提供有限时间内的呼吸保护。正确理解和使用自救器,能有效提高矿工在灾难中的生存几率,降低事故伤亡率,从而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注意事项

1. 每日工作前,务必检查自救器的密封性,确保无破损、漏气现象,压力表指示正常。

2. 掌握自救器的开启步骤,紧急情况下能迅速佩戴。切勿在未受训练的情况下随意尝试。

3. 了解自救器内化学物质的性质,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防止引发化学灼伤。

4. 定期参加培训,更新自救器知识,保持技能熟练。

5. 存放自救器应选择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防止自救器内部化学物质提前反应。

6. 运输自救器时轻拿轻放,防止强烈碰撞导致损坏。

7. 使用过的自救器即使未耗尽,也应及时更换,不能再次使用。

8. 在使用自救器后,立即报告并记录,以便进行后续处理和设备更换。

9. 不得将自救器用于非紧急情况,如呼吸练习或其他非生命威胁的场合。

10. 自救器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执行,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调整。

通过遵守这些规程,自救器工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自救器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为矿工的生命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在矿山作业中,每个细节都可能关乎生死,因此,对自救器的操作规程的重视和执行,不容忽视。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范文

1.自救器工负责管辖范围内自救器的收发、保管、检查和维修。

2.收发自救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检查,放回原处。

3.自救器由矿集中管理,实行专人专用,对号发放。

4.对在用的自救器应逐台建帐、登卡,即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使用者的姓名、开启原因,使用效果等。

5.对使用过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并补充。凡封条破坏或已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未使用过的自救器,存放时间长达5年以上的,也应予以报废。

6.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库房内。自救器库房必须通风良好,整洁干燥,不得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库房中的自救器应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

7.交接班时,要把自救器使用情况、损坏程度交接清楚。分管的自救器帐、卡、物必须相符。

8.各矿收到厂家发来的自救器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由自救器工配合供应部门对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和标重)、气密性和称重(仅指过滤式自救器)进行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与厂家联系退换。

9.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检查应使用经过校正误差不超过±1克的天平,增重超过10克的自救器应予报废。

10.使用zj型气密检查仪检查过滤式自救器气密性时,要求在15秒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得大于8毫米;用60~65摄氏度温水检查时,不得有冒泡漏气现象。否则要更换胶圈或进行维修,以保证气密合格。

11.在60~65摄氏度温水中进行隔绝式自救器气密性检查时,自救器浸入水中出现连续冒泡,或浸入水中一分钟内(10秒后开始计数)断续冒泡超过8个的,要及时进行维修。1年内,经检查低于8个泡的,可不进行气密性维修;期满1年时,都要及时维修。

12.用温水检查自救器后,必须把自救器擦拭干净。

13.使用的气密仪必须经过调试、检查,要求仪器系统本身是气密的。

14.气密仪的工作压力范围为(480~520)×9.81帕,检查自救器时,可将压力计水柱提高到540毫米。封压后10秒钟,水柱保持不动时,则认为气密仪调试合格。

15.将被试自救器放入气密仪的工作室中。如果检查过滤式自救器,须预先在工作室里放置随机附带的l形填块。

16.盖上气密仪封盖,扣上封压钩,同时按秒表计时,10秒钟时,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5秒时,再次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对于过滤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8毫米,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8毫米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到470毫米的,则认为气密不合格。对于隔绝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30毫米,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30毫米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450毫米,则认为气密不合格。为提高检查效率,封压10秒钟后,若压力计水柱停留在480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动,则认为自救器气密合格,不必再观察后15秒钟。

17.气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继续使用;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须进行处理。

18.被检查的自救器应处于气密仪检查场所2小时后,才能开始检查,检查时环境温度的波动不应超过2摄氏度。

19.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热源,检查场所应尽可能避免有过堂风或受抽、排气设备影响。

20.被检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脏物应擦掉,不允许煤粉和脏物等落到密封环和托盘上,以保证气密仪系统的可靠密封。

21.若扣上封压钩后,压力计水柱很快下降到400毫米以下,说明自救器大漏气;如怀疑气密仪系统本身的气密性,可换用库存不漏气的自救器作对比试验,不可冒然调整气密仪。

22.使用气密仪时,加压(扣封压钩)、卸压(松开封压钩)均应缓慢地进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溅到工作室里,使机件受损。

23.检查自救器时,若发现压力计水柱有上升现象,说明橡胶密封环质量不好;如在后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上升高度超过4毫米,则橡胶密封环应予更换。

24.压力计刻度管里出现水泡时,表明压力计缺水,应注水后再用。

25.自救器检查完后,应立即取出,不可长时间放在气密仪工作室里加压。

26.对气密处于不合格边缘的自救器,应进行复查。

27.对气密不合格的过滤式自救器,应在经校正误差不超过±1克的天平上称重,增重不超过10克的,密封后可继续使用。

28.为了寻找漏气部位,可用直观方法寻找,也可用毛笔沾浓度适当的肥皂水在自救器被加压30~60秒后涂抹于可能漏气的部位进行检查,冒泡处即是漏气处。此法同样适用于隔绝式自救器。

29.使用气密仪检查隔绝式自救器时,如果在后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高度下降,15~30mm,属小漏气,仍属气密合格,但应将漏气处用锡焊封闭;如在最后15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下降30~50mm,属中等漏气,经试验还未失效的,补漏维修后可继续使用。

30.要详细记录修理过的自救器的损坏与修理情况。

31.维修自救器的工作场所应清洁,以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自救器。

第2篇 自救器工作业操作规程

1.自救器工负责管辖范围内自救器的收发、保管、检查和维修。

2.收发自救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检查,放回原处。

3.自救器由矿集中管理,实行专人专用,对号发放。

4.对在用的自救器应逐台建帐、登卡,即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使用者的姓名、开启原因,使用效果等。

5.对使用过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并补充。凡封条破坏或已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未使用过的自救器,存放时间长达5 年以上的,也应予以报废。

6.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库房内。自救器库房必须通风良好,整洁干燥,不得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库房中的自救器应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

7.交接班时,要把自救器使用情况、损坏程度交接清楚。分管的自救器帐、卡、物必须相符。

8.各矿收到厂家发来的自救器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由自救器工配合供应部门对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和标重)、气密性和称重(仅指过滤式自救器)进行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与厂家联系退换。

9.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检查应使用经过校正误差不超过士1 克的天平,增重超过10 克的自救器应予报废。

10.使用zj 型气密检查仪检查过滤式自救器气密性时,要求在15 秒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得大于8毫米;用60 ~65 摄氏度温水检查时,不得有冒泡漏气现象。否则要更换胶圈或进行维修,以保证气密合格。

11.在60 ~65 摄氏度温水中进行隔绝式自救器气密性检查时,自救器浸入水中出现连续冒泡,或浸入水中一分钟内(10 秒后开始计数)断续冒泡超过8个的,要及时进行维修。1 年内,经检查低于8 个泡的,可不进行气密性维修;期满1 年时,都要及时维修。

12.用温水检查自救器后,必须把自救器擦拭干净。

13.使用的气密仪必须经过调试、检查,要求仪器系统本身是气密的。

14.气密仪的工作压力范围为(480 ~520)×9.81 帕,检查自救器时,可将压力计水柱提高到540 毫米。封压后10 秒钟,水柱保持不动时,则认为气密仪调试合格。

15.将被试自救器放入气密仪的工作室中。如果检查过滤式自救器,须预先在工作室里放置随机附带的l 形填块。

16.盖上气密仪封盖,扣上封压钩,同时按秒表计时,10 秒钟时,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5 秒时,再次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对于过滤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 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8 毫米,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8毫米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到470 毫米的,则认为气密不合格。对于隔绝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 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30 毫米,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30 毫米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450 毫米,则认为气密不合格。为提高检查效率,封压10 秒钟后,若压力计水柱停留在480 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动,则认为自救器气密合格,不必再观察后15 秒钟。

17.气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继续使用;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须进行处理。

18.被检查的自救器应处于气密仪检查场所2 小时后,才能开始检查,检查时环境温度的波动不应超过2 摄氏度。

19.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热源,检查场所应尽可能避免有过堂风或受抽、排气设备影响。

20.被检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脏物应擦掉,不允许煤粉和脏物等落到密封环和托盘上,以保证气密仪系统的可靠密封。

21.若扣上封压钩后,压力计水柱很快下降到400 毫米以下,说明自救器大漏气;如怀疑气密仪系统本身的气密性,可换用库存不漏气的自救器作对比试验,不可冒然调整气密仪。

22.使用气密仪时,加压(扣封压钩)、卸压(松开封压钩)均应缓慢地进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溅到工作室里,使机件受损。

23.检查自救器时,若发现压力计水柱有上升现象,说明橡胶密封环质量不好;如在后15 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上升高度超过4 毫米,则橡胶密封环应予更换。

24.压力计刻度管里出现水泡时,表明压力计缺水,应注水后再用。

25.自救器检查完后,应立即取出,不可长时间放在气密仪工作室里加压。

26.对气密处于不合格边缘的自救器,应进行复查。

27.对气密不合格的过滤式自救器,应在经校正误差不超过±1 克的天平上称重,增重不超过10 克的,密封后可继续使用。

28.为了寻找漏气部位,可用直观方法寻找,也可用毛笔沾浓度适当的肥皂水在自救器被加压30 ~60 秒后涂抹于可能漏气的部位进行检查,冒泡处即是漏气处。此法同样适用于隔绝式自救器。

29.使用气密仪检查隔绝式自救器时,如果在后15 秒钟内压力计水柱高度下降,15 ~30m m ,属小漏气,仍属气密合格,但应将漏气处用锡焊封闭;如在最后15 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下降30 ~50m m ,属中等漏气,经试验还未失效的,补漏维修后可继续使用。

30.要详细记录修理过的自救器的损坏与修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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